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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神的人必拒絕罪(5-2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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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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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3, 2024, 4:07:51 PM
May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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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神的人必拒絕罪(5-23-2024)
《約翰壹書2:1-6》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赦罪的恩典,不是叫我們得到一塊免死金牌,可以肆意犯罪,相反,是要叫我們不犯罪。讓我們偶一失足時能馬上得潔淨,不受那惡者的控告,以為被神拋棄,失去希望,繼續讓自己沉淪。所以上文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裡則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中保即中間人,可理解為調停人,我們在公義的神面前理當即受應得的刑罰,但是主為我們調停,他代替我們接受了得罪神所應得的刑罰,讓我們得享神的慈愛。
奇妙的是,按公義審判人的父是神,為我們受刑的主耶穌也是同一位神,神同時有絕對公義,和絕對慈愛兩種屬性,不是指父只有公義,子只有慈愛,不過是通過兩個不同的位格表達出來,所以一些人只能接受新約的耶穌,不能接受舊約的耶和華,大可不必。
我們偶然被過犯所勝,到主面前認罪、悔改,只會更多看見自己的虧欠和神愛的偉大,讓我們更認識神、愛神、喜歡親近神;又求主憐憫,幫助我們離開罪惡,討祂喜悅。所以認識神的人一定不會縱容自己犯罪;不遵行神的話,卻不覺得羞愧,還說自己是認識神的人,要嗎他在說謊,或根本不知道自己信什麼,因為真理不在他心裡。遵守主道與愛神和住在主裡相輔相成,常住在主裡就會體貼主心,有力量遵守主道,遵守主道也幫助我們與神的交通暢順,常住在主裡。
主也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所以救恩人人可得,你願意接受救恩,就是神所揀選的人,你拒絕救恩,不是因為神沒揀選你,是你不要神揀選你,我們也要向普天下人傳揚這美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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