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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主為大與愛的原則(9-2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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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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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1, 2026, 10:47:11 AM (5 days ago)
Sep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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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主為大與愛的原則(9-21-2026)
《哥林多前書12:20-27》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為何只有美國能融合不同的利益群體,成為強大的國家,而同樣的事沒有在南美洲出現?1786年,在取得獨立10年後,美國也幾乎因為各州的利益衝突而分裂。北部州重工商,南部州重農,各有自己的盤算,人口少的州深怕成為大州的犧牲品,償還革命的巨額花費又近在眉睫,如何解決?除了設計出以州人數為代表的國會,加上各州都有兩個代表的參議院,更重要是決定開會前先禱告,這與當時許多人是基督徒或受聖經的教導影響有關。沒有一種制度能叫人人滿意,完全解決人的衝突,只有在人認識自己的有限,不堅持己見,仰望全能的神,才有可能合一。
教會本應更認識這樣的真理,如果神的家都不能合一,牧者與牧者,神學家與神學家之間都不能合一,又怎能影響社會,影響國家,叫社會與國家合一?經文首先教導我們,我們都不完全,沒有一個肢體,一種神學觀念,一個宗派,是完全的,需要彼此學習,看見別人從神的領受,而不是彼此攻擊。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第二,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有些肢體的確比較軟弱,真理不夠清楚,神這樣配搭有祂的智慧,為要讓我們學習捨己,謙卑、欣賞別人的長處,效法主以不配的恩典待人,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補住別人留下的破口,幫助別人成長,甚或光照自己,看見自己眼裡的樑木。除非你認定那人沒有得救,不是肢體,那麼你更要以愛待他,幫助他認識主。
第三,我們要體恤人的軟弱,加倍愛軟弱的人,不是一味攻擊,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我們有用流淚禱告代替彼此攻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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