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刑罰與神的憐憫(5-2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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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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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9, 2026, 1:44:18 PM (13 days ago) May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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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刑罰與神的憐憫(5-29-2026)
《列王記上21:17-29》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

亞哈聽從了王后耶洗別的教唆,殺害了拿伯,毫無愧疚的去得拿伯的葡萄園,神的話再次臨到以利亞,要他去指出亞哈的罪,又宣告神的審判,他必也被人所殺。神特意差遣以利亞,而不是某個先知門徒,也是為了恢復以利亞的信心,雖然他曾軟弱向神求死,神沒有丟棄他,他也不再害怕耶洗別的恐嚇,勇敢的向亞哈傳遞神的話。

但是亞哈的第一個反應不是看到自己的罪,而是把以利亞看成是他的仇敵。我們做主的工,不會處處受人歡迎,也會得罪許多人,被人看作仇敵。主曾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直到神藉以利亞宣告,不只他要死,他所有的家人都要死,耶洗別也必慘死,亞哈才害怕起來。

因為從來沒有像亞哈那樣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耶洗別的聳動,謀財害命,更行了神最憎惡的事,信從了外邦人的偶像,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經文兩次責備亞哈自賣,就是不顧自己的身份與價值,把自己賤賣給罪。人本來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只比神微小一點,是神的眾子,要繼承神的豐富,卻因為貪戀罪把自己賣給魔鬼,作魔鬼的兒女,任由它奴役。

亞哈終於怕了,極其沮喪,就撕裂衣服,禁食,日夜穿麻衣。神告訴以利亞,因為亞哈自卑,祂把降禍與亞哈全家拖延到他兒子那一代。以利亞是替神宣告審判的先知,神不只沒有因為他的軟弱而丟棄他,還要他認識神的另一面,學習神的憐憫,叫他的靈命更上一層樓。雖然亞哈不見得真心悔改,神還是拖延了祂的審判,人若真心悔過,沒有一樣罪是不能被赦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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