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奉獻(10-15-2026)

0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Wilson Wong

unread,
2:46 AM (4 hours ago) 2:46 AM
to Wilson Wong
金錢奉獻(10-15-2026)
《哥林多前書16:1-4》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及至我來到了,你們寫信舉薦誰,我就打發他們,把你們的捐資送到耶路撒冷去。若我也該去,他們可以和我同去。

基督信仰所以能吸引人,不只有基督的死與復活的歷史根據,在教義上指出人的罪性與來源最為合理和最能解釋人的問題,更因為信徒表現的愛心。因為人的內心無不盼望一個沒有罪,絕對公平,相愛的世界。十九世紀法國的工人曾設立過巴黎公社,72天後就結束,其後一些國家也曾嘗試過這樣的實驗,結果反而暴露出更多人性之惡而收場,真正能實踐的只有極少數的群體,如在以色列的集體農場Kibbutz,美國的阿米什人 Amish,他們都信神,對真神存敬畏的心。

只有領受了新生命,被神改變的人,才會有神愛的特性,因為神就是愛,但是人要先信主,並靠主努力實踐。所以保羅在書信的末了提到信徒在金錢上的奉獻。奉獻的對象是神,不是人,我們都因為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虧欠了神,無以為報,奉獻表達了我們感恩之情,這是我們理當履行的責任,“捐錢”更清楚的翻譯是“收奉獻”,有本來就當給定意思,當然若不情不願,神不會喜悅,神不差錢,這是祂給我們表達心意的機會。所以保羅叫他們不要臨時湊錢。

這些錢該如何用?是代表神去幫助有需要和在苦難中的聖徒,這裡是給耶路撒冷的信徒,因為他們大受逼迫,無以維生,我們也用來支持以福音養生的神僕,以及社會上的窮人,加拉太書六章說:“我們行善,不可喪志……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這些話不只對哥林多的信徒說,也對加拉太的信徒說,可見不是部份信徒的責任,是所有信徒的責任。

奉獻既是給神,就是神的財物,所以保羅很謹慎,他請教會舉薦人把奉獻送到耶路撒冷,自己不經手,我們也要謹慎處理教會的奉獻,不能亂花,接受的人也要警醒,你配得神的財物嗎?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