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之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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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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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7, 2007, 2:51:00 AM6/7/07
to 佛法世界論壇
(原經文)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個人解說: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在金剛經裡頭這句說的意思是-----如來所說的法是在講 .....清淨心(在理上來說是個假名實際上也沒有一個清淨心的固定實有的法存在....當
然你要用其他的假名也可以例如用個代號X..A等等都可以)...清淨心因為不是固定實有的法存在...所以你沒辦法抓取..也不是世間言說所可以形容
的出來的....也不是一般人所謂的法(準則軌範...道理方法等等)....也不是在所謂的法與非法以外另外存有一個清淨心....這個清淨心即是佛
陀在金剛經上所說的無為法它函容法非法非非法....這裡需要去證悟...也就是言語道斷處....

個人為什麼提出一個清淨心...而不說什麼涅槃法身佛性自性等等偉大名詞...這與下面的說明有關...也是避免...大家去追逐名相的不同而產生不必
要的分歧.....清淨心對一般大眾來說比較具體一些些也比較能體會了解

因為金剛經的破四相...空人法...到最後的「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等等的說明...都是要來顯
發.......十方法界諸佛菩薩一切六道眾生...都圓融具足的這個清淨心的功德.....

所以清淨心是一個十方法界諸佛菩薩一切六道眾生的 對的標準大家都一樣.

在這個一致的標準下....這句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就可以清楚的來說明...

它的意思是說...一切賢聖,皆以清淨心顯發的程度而有差別...這個差別即是十法界諸佛菩薩一切六道眾生在相上的一切差別...

也就是法華經上所講的世間相常住...的顯現...

舉個例清淨心就如白淨的月輪...但是因緣不同而有陰晴圓缺的情形產生....但是月輪就只是那一個.....但因因緣不同在相上的顯現就有差
別......

如果以有為造作法虛妄的境相來當比較的標準...
變成沒有一個大家共同具有的 對齊一客觀的標準可以來作比較...無法顯現差別...

所以法華經上講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先立一個 對齊一的標準....是法住法位...了以後....才能顯出一切境相的差別來.....也才能
說世間相常住.....

沒有法住法位常住為前提...也就沒有辦法顯現世間相常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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