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电子报】20080818 莫少平律师再一次请成都警方答复会见黄琦和取保候审的申请(附函件);《南华早报》:Mother of quake activist makes third appeal for medical parole ;执法者滋扰居民 是违法行为 ;中国维权人士在奥运会期间仍不得安宁:奥运如期举行,镇压依旧如故 ;喀什新疆籍退伍军人向中央谏言 不能动用国家机器压制上访者 ; 港奥运马术开赛异议人士举行抗议 ;中国警方拘捕申请奥运抗议者 ;艾滋病毒感染者:上访权不容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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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9, 2008, 12:43:29 AM8/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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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平律师再一次请成都警方答复会见黄琦和取保候审的申请(附函件)
●中国政府正迫害一位人权工作者--访人权工作者侯文卓女士
●公安的话 访民能信吗?
●港奥运马术开赛异议人士举行抗议
●中国警方拘捕申请奥运抗议者
●艾滋病毒感染者:上访权不容剥夺!
●中国维权人士在奥运会期间仍不得安宁:奥运如期举行,镇压依旧如故
●执法者滋扰居民 是违法行为
●强烈呼吁全国人大应尽快颁布新闻法
●喀什新疆籍退伍军人向中央谏言 不能动用国家机器压制上访者
●警察施暴 桂阳警察在拘留所涉嫌暴力致人死亡!
●抓捕百姓保“奥运平安”?
●《南华早报》:Mother of quake activist makes third appeal for medical
parole

《六四天网》
www.64tianwang.com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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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平律师再一次请成都警方答复会见黄琦和取保候审的申请(附函件)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BEIJING MO SHAOPING LAW FIRM
中国北京中山公园西南院
电话/传真:86-10-6605-8311 邮编:100031
Waterside Pavilion Zhongshan Park Beijing 100031 P.R.China
Tel/Fax:86-10-6605-8311 Zipcode:100031 e-mail:
shao...@public.bta.net.cn


黄琦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一案
律 师 函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易勇、王鹏飞警官
并转呈穆际平局长、马春副局长:


我们是贵局办理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一案犯罪嫌疑人黄琦的律师。

我们曾于2008年7月22日致函贵局并随函递交了会见黄琦和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材料,但至今没有得到贵局任何形式的答复。现提出如下律师意见,供
参考:

一、贵局应当依法答复我们的取保候审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0条的规定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关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
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
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规定,无论贵局是否同意对黄琦取保候审,均应在接到我们的申请后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我们至今没有得到贵局任何形式的答
复。


二、贵局应依法安排我们会见黄琦

(一)我们会见黄琦无须经贵局批准

我们仍然坚持认为,基于“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们会见黄琦无须经贵局
批准。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法优于旧法”是公认的关于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司法机关对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不能基于部门利益或好恶随意取舍。正如从
1983年9月后,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而获准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一样,律师的会见权也应依该原则予以保障。(注:1983
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其中关于“死刑案件核准权”的修
订,是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冲突的,但此后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是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述决定行使了“死刑案件
核准权”;同理,在新修订的《律师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间相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新修订的《律师法》)


(二)退一步讲,如果贵局不同意我们会见黄琦,也应及时通知我们

即使按照贵局仍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的说法,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
国家安全厅2003年9月15日联合颁发的《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川司法发[2003]75号)第二十三条第一
款关于“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经过办案机关批准同意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填写《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五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开具《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向律师
出具《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的规定,无论贵局是否安排我们会见黄琦,均应在接到我们的书面材料后五日内作出答复,但我们至今没
有得到贵局任何形式的答复。


请贵局从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黄琦基本权利以及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的角度出发,依法及时书面答复我们;否则,我们视为贵局已经同意我
们关于“基于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律师会见黄琦无须经贵局批准”的看法。

顺致
侦祺!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莫少平律师
丁锡奎律师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抄送:


1、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2、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警务督察队



抄报:
1、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2、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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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平律师
Tel: 86-10-6605-8311

《中国六四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发表
20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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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正迫害一位人权工作者--访人权工作者侯文卓女士

陈仕强 2008年8月11日


被访者:侯文卓女士 访问者:陈仕强


Maggie:请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

侯文卓:在1989年,我当时在四川大学外文糸学习,我大学一年级就经历了席卷全国的民主浪潮,并且积极而且热情地参与了.可以说,那个时候的经历就奠
定了我今后此生从事人权工作的方向.并不是说,我那个时候很有智慧或者有远见.而是,深深地体会到民主是国家的方向,又是民族的伤痛,这个伤痛也成为了
我个人的一种伤痛.

我在1998年前往英国牛律大学学习,学习难民问题研究和人权研究,(事实上,可以说明的是,我当时和许多今天的一边倒的青年爱国者一样,当我到英国学
习的时候,我也质疑过人权原则,也怀疑过人权是否适合中国,也怀疑过西方的动机,但是,正是因为在海外,我阅读了大量的来自各种不同渠道的资料,其中就
有很多中国自己人的资料---

只不过在中国关于他们的新闻不允许发布,他们写的文章不允许看到吧了!也正是因为多年的人权工作,我才真正地理解了人权,也才从内心里坚定地来做这个工
作,(即使付出牢狱的代价也在所不惜),在1999年,前往加拿大,和中国残联与中国妇联的两个领导一起,接受人权工作的培训,在1999年2000
年,也开始为联合国妇女基金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期间,还邀请和参与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公安部的合作,与美国的一位心理学家一起为中国的公
安干警提供培训,培训内容是如何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与中国的公安部合作,评估了该单位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进行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项目的合作.在
1999年和2000年,为北京市的各类打工子弟学校进行培训,并且组织让这些打工子弟学校来开展庆祝六一儿童节的活动.从2001年开始,我前往美国
哈佛大学,专修法学院的人权研究项目,而我研究关注的重点主要是中国的农民问题,流动人口,打工者的权利,与普通上访者的人权.2003年11月,我回
到北京,继续我的研究,写作和人权工作.我曾经短暂地做过洛杉机时报的记者助理.也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独立撰稿人.在此之后,我一直从事人权领域的工
作,并且一度以仁之泉工作室(英文名:EmpowermentandRightsInstitute)的名义来关注人权,其间与赵昕合作共同承担以仁之
泉工作室名义开展的公民维权工作.

Maggie:你记不记得在哪时你已被有关当局监视?

侯文卓:在2005年6月1曰,我从海淀区石油大院中,因为从事人权工作,并且前往了联合国参加人权会议,被迫搬家.在此期间,先后在全国各地进行过农
民人权,上访者人权和土地权利的调查.特别是,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进行过当地的征地违法的调查.对于广东南海的征地案件,我邀请了国内外的新闻媒
体进行了报导,在此后,许多新闻媒体也自行进行了跟进的报导.我也同时邀请了许多法律工作者,律师对于南海三山征地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法律的研究.把他们
多年以来的征地文书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我上述的工作也可以在国内,国际的新闻媒体报导上找到,并且在网站上也能搜索到.因为我发表的时候,都是用我的实
名署名发表的.广东南海的案件,我是在2005年7月到9月期间关注的.但是,在此之后,我本人和我的人权工作就开始有了各种各样的麻烦.如果说,在此
前还是我的援助对象所遇到的麻烦,在此后,我本人也就遭致了直接的骚扰.


我上面写这么多,首先,想要说明,北京市公安局,甚至可以说,国家安全部门已经对我关注多年了.而且,也可以确定的是,我在2005年就肯定是在黑名单
上了.此后,就没有在这个黑名单上消失过.如果说,我所做的工作触犯了中国的法律,那么,也就早已经应该很清楚了.那么,如果说,没有触犯法律,到底是
什么原因致使我长期处在密集地监控情况下?致使我连起码的住房自由都没有?


Maggie:你可否谈谈你第一次被看管的情况?

侯文卓:在2005年8月底,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路易斯-阿波尔来华访问,在她到来的当天,我早上出门,看到很多警察和一辆警车停在我家的楼外面.
我还是第一次得到警方如此关照,很惊讶.之后,又去了办公室,得知办公室也被警察搜查了.于是,我开始打电话给新闻记者.当天,纽约时报的记者周看
(JosephKahn)决定报导此事.跟着,很多国际媒体也相继报导了此事.在2005年9月,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来到北京之后,我被看管起来,
几天之后,我的办公室的房东说不能让我再继续住了,该办公室位于北沙滩,然后,再过了两三天,我的私人住房,位于清华大学西门外和北大的东北角之间,也
受到了骚扰,我的住房的房东中介也告诉我不能给我租住了,威胁将要停水停电甚至使用暴力手段来赶走我,甚至这个中介连我已经交过的三个月房租都没有退还
我.

这还不是我所遭遇的住房骚扰的第一次,而在2008年的我的住房骚扰,致使我所有的家财,私人物品全部消失了.

Maggie:这次看管之后,你有否再被公安看管呢?

侯文卓:在2006年8月底,我的房屋被侵入,而且,丢失了我的电脑,护照和手机.因为房东说,我必须要搬家离开,在这种情况下,我逃离了当时的警察的
看管,而在各地东躲西藏,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派人四处找我,包括询问我在天律的家人,询问我的各类朋友等.而在找不到我的情况下,竟然破门而入,直接抢
夺了我的私人财产.小偷不可能偷窃,因为我住的地方只有来过三个非常亲密的朋友.而我基本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同时,在这个阶段,我的房子外面一直
是24小时有警察看管着,没有任何一个小偷可能有胆量或者有机会来偷窃我的东西.在2006年的十月,我尽管东躲西藏,当时,仍然决定与两个外国人合
租.把我自己的地方租住下来.但是,在几天之后,单单因为我和陕西的律师张健康联系了一次.公安部门很快就锁定了我,把我看管起来,而且,警告我不得在
中非论坛期间呆在北京.

在2006年11月,中国和非洲的高峰会议期间,北京市国保部门再次找到我,说明,此次高峰会议,我必须被看管起来,或者我必须离开北京,在这种情况
下,北京市公安局的两位公安,男警官汝良和另外一个女警官携带我离开北京,去了河南.

Maggie:你后来在青藏高原办了一所学校,叫什么名字?宗旨是什么?有多少学生呢?

侯文卓:目前叫做青藏关爱学校.博客(blog)网址是:tibetansoul.blog.sohu.com

Maggie:有没有受到有关当局的阻挠?

侯文卓:创办青藏的文化中心时候的紧急通知和取消注册资格:果洛州文化局告诉我:有关部门临时通知,暂时不能给你注册.

我在青海西宁,登记注册旅店之后,第二天就出现了警察,国安部门的人员,以询问我的藏民朋友的名义来调查我的情况.

在青海果洛州我所逗留的藏民刚热家里,我到她家的第二天,警察也开始了调查我的个人的情况,询问我在网吧和酒吧里有什么活动.

在2007年12月,我和侯文豹在网上聊天.我们是用skype聊天的.我邀请他到我所创办的青藏高原果洛州爱心小学来旅行或者来教学.我请他购买次日
的火车票.晚上,他通知我他已经购买了火车票,即将出行.但是,在第二天的晚上,他发来信息,说,国保部门到火车站把他拦截了下来,告诉他说,他不得到
果洛州来与我见面,不然,可能会面临更多的监禁.(从我和侯文豹商议见面,到侯文豹被从火车站拦截下来,中间没有超过24小时,而且,期间,我们之间唯
一所交流的方式,就是skype聊天和gmail聊天,既没有与任何其他人沟通此事,也没有时间去和其他人沟通.)

Maggie:你的电脑经常被有关当局入侵?

侯文卓:首先,办案人员提到了我的skype帐户名.办案人员,王女士,先是问我的聊天工具QQ号码是什么,接着问我的MSN聊天工具是什么,之后,又
问我oceanstill的意思是什么?我说我拒绝回答该问题.但是,我知道,她也知道,这是我的skype聊天帐户.这是我原来确信会被轻易监控的
一个聊天工具.知道我的skype帐号是很容易的,因为我会告诉其他朋友.

办案人员断地问起我和王军涛的交谈,并且数次提起了我和他交谈中所提到的一些关于人权圣火的话题.当然,我认为,人权圣火是一件好事,也当然可以理解
成对于奥运的抗议行为,要求政府检讨中国的人权现状,并且特别是要求奥运与人权挂钩.但是,我也认为这个行为政府会加以压制,因此选择了skype聊天
的方式与王军涛进行沟通.我当然知道他因为在1989年的六四民主运动中承担了主要作用,因此被判刑,后来流亡到了美国.我在美国留学期间与他认识,通
过交往也确信他是一个可以信赖的,爱国的,具有良知,同时又理性的一个学者和社会活动家.我当然对他尊敬,并且同时也会交流一些意见,包括就人权圣火在
中国和在海外的情况进行沟通.因为知道这是个敏感的话题,所以选择skype沟通.我的oceanstill是我唯一和王军涛进行沟通的途径.我与他的
沟通,包括网站的设定和传递并没有让任何其他人知道.那么,公安国保人员获知我的活动的唯一的方式,就是在未进行任何法律授权的情况下,预设我为一个假
想敌,长期对我的skype聊天记录进行监控,从而获知了我和王军涛的聊天内容.

Maggie:你可否谈谈你和其他人权工作者目前的处境?

侯文卓:我第一次被警察看管起来,是在2005年联合国人权主席,路易斯阿波尔来华访问的时候,当时共看管了十天.最近一次被看管,是因为中美人权对
话.而此外,在2006年十一月中非高层会谈被看管过.在2006年八月,为了盲人律师陈光诚的案件进行呼吁,也被看管过.与我有类似经历的,有很多
人.包括公认的人权律师,如李柏光,滕彪,李和平等人,和人权工作者,李海,胡佳,还有一些从事普通人权工作的人员,比如万沿海,几次看管的人,与这次
我在秦城监狱的看管人员都有重合,是同一个机构的人员.而,据我有限的了解,北京只要有国际高层会议,那么,就会把人权工作者看管起来,特别是人权对话
期间.那么,我想问的是,这个部门的工作的宗旨是什么?他们的工作的目的和方向是什么?他们为什么把看管人权工作者作为主要的工作要旨?

我相信得到同样的监控待遇的人并不是我一个.单单在北京,就至少有数百人从事人权工作和公民维权工作.从事这个行业,关注公民权利的人,都是深信国家应
该走向法治社会,政治文明和社会和谐的,没有任何一个从事人权工作的人是推崇暴力的.那么,为什么对于从事人权工作,维权工作的人,要采用如此严密的监
控和防范措施?我们要求国家对此予以明确解释和说明.

得到国际认可的是,我们都是联合国公认的人权工作者.我本人还在2005年前往联合国参加联合国的人权会议.之后,被大赦国际授予妇女人权卫士的称号.
我多年从事的工作,包括为上访人员提供人权教育和法律咨询,为失地的农民进行呼吁和法律服务,为流动打工者的人权进行呼吁,为不公正失去自由的人,比如
陈光诚盲人赤脚律师这样的人.从事这样的人权工作的人,在北京有很多很多,在全国范围内,就更是难以计数,联合国的保护人权卫士的宣言,人权工作者是属
于联合国承诺并且要求各国加以保护的.

我还有很多与我相似的工作者,无论他们是学者律师,还是为民请愿的农民,工人或者用法律维权的打工者,通过书写表达公共事务意见的写手,都可以称作为人
权卫士---主要的标准,并不是他们的观点是不是与征服者相冲突,也不是说他们的意见代表了所有人,只要他们所表达的意见具有一定范围的代表性,并且,
也符合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人权表达的范围就可以.如果,中国的相关立法部门如果还没有给予这个联合国规则予以足够的重视的话,

我在此郑重建议,国家应该对此宣言认真研究,更重要的是,将其精神落实到中国的法律,执法实践当中.

Maggie:你曾经被警方关进秦城监狱吗?

侯文卓:中国警方在5月30日到6月16日,把我送到了秦城监狱.

在5月30日到6月16日,我被北京市国保警察抓捕,秘密关押在秦城监狱.理由是我参与了人权圣火的活动,涉嫌干扰奥运.在此之前,从5月25日起,我
也和北京的许多维权者一样,被告知是中美人权对话期间,我的行踪必须要有警察陪同,虽然不是软禁,也是类似软禁.这些警察使用的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公
章,对我执行的是'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但是,这些行使警察职能的人,既没有出示警察证件,也没有任何人穿警服,带警徽.在我被带往关押处所的路上,
和被释放之后的路上,我都是被用黑罩子蒙上了头---仿佛感觉被黑社会绑架了一样,而不是国家部门的措施.在国保关押我期间,他们不允许我通过任何方式
与外界联络,关押的场所完全保密,甚至不允许我知道时间,大致的方位.除了我被要求写字或阅读笔录的情况下,一直没有允许我戴上眼镜.所以,我也看不清
楚每个人的面孔.尽管我一再要求,仍然在全部过程中没有通知我的家人.在十八天后,我和这些公安,国安人员沟通之后,他们认为,人权圣火的事情不属于违
法,只是不和谐的声音.要求我停止.我向他们表明,我的行为是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而且,国家也应该变成对于普通抗议行为更有弹性的一种制度.在我
强调我的行为合法的前提下,我也做出了让步.但是,我郑重地提出了要求,并且要求他们做了笔录,要求保证我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居住权利和通讯权利.但
是,不出我所料,我的房东在我被关押期间就受到压力,强迫我搬走.而最终,北京市国保干预的情况下,把我的私人家居,全部财产在我没有在场的情况下,搬
了出来.如今,这些我所有的住家物品全部踪影皆无.租房给我的刘娜女士说,迫于警方压力,说中介在现场:中介推托说,没有与我打过交道:而国保部门虽然
承诺通过---警方的中间人---汝良来协调解决此问题,但是,却根本没有解决.事实上,在我关押期间,他们已经间接地透露给我,我的房东受到了压力,
无法租房给我了---但是,就是这种不合法地干预我的住房还不算,竟然粗暴到了把我的家产全部地没收,扣押或者搜查(当然,也不排除,确实是丢失,在这
种情况下,国保依然有过失责任,这个过失责任是通过剥夺我的起码的通讯权利来实现的,因此,也是性质严重的.)

Maggie:你有何感想和意见呢?

侯文卓:关于我的这次拘禁和关押,只是一系列针对中国的人权卫士的举措之一.我需要质问政府的是:上述的所有的警察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的刑事诉讼法,
警察法,宪法和其他对于公民权利保护的法律,国家的法律制定的时候,并不是只保护政府,确保警察的工作方便,而是要确保政府在行政的所有过程中,都不能
无理和无辜地伤害公民的权利,这包括,但是不单限于,人身权利,居住权利,通讯权利的起码安全,隐私权和知情权等.没有通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就随意地侵害
了一个公民的权利,那么就说明任何一个公民都有可能遭受这样的待遇.

因为,中国政府已经通过了行政许可法,也同时证明了,所有行政机关,也包括警察机关在内,都必须经过合理的授权和许可,才能得到对于公民的财产,人身处
置的权力.而这个安全部门,却长期在任何的法律的框架之外.也就是因为这个安全部门长期在此法律框架之外,而且,可以很随意地侵害公民的基本人权---
在我的例子里,也就是人权卫士的人权,所以,我们必须要求这个部门公开化,执法透明,要求每个执法行为都可以问责.只要这么一个司法的死角,黑角落一直
存在,那么,中国就没有事实上成为一个尊重人权,反而是一个可以随意践踏人权的国家.

这个部门,被授予了巨大的特权:不单可以决定能否允许你出国,国保的一个领导在我关押的第一天,警告我说,你从此之后,别想再出国了.他这么坦率,甚至
让我感谢.这句话,明确地说明,这个部门所拥有的巨大的权力,而且,说明,他们认为这些权力是他们所应当的,想当然的,也没有想过,这些权力是不是合乎
法律的,是不是随意性的,是不是毫无道理限制了公民的自由,这些基本的公民自由,为什么一个公安部门,一个安全部门,就单独地制定了呢?

一连串的中国的公民维权人士所遭受的迫害说明:政府机构中的公安部门和国安部门,不是依靠公开执法,透明执法,相反,却一直崇尚秘密执法,黑箱作业,并
且认为非此不可.所以,当我被关押期间,我也非常明确地对看管我的国保部门的人说:公民在明处,而政府却在暗处.但是,道理上,政府应该在明处,因为政
府应该做阳光政府,政务公开,这是多年以来所倡导的:而公民却可以在暗处,因为普通公民可以享有隐私权的保护.但是,现在,却是政府经常躲在暗处,打冷
枪.(彷佛见不得人似的)

Maggie:你有什么个人的申诉和人权要求呢?

侯文卓:在2008年6月16日,释放,然后,在18日,和房东通话之后,获知所有物品都被扔掉,我已经切底陷入了无家可归的境地,而且,我的所有的私
人财产全部都失去了.至今,北京市公安局国保部门还没有给一个说法.

我现在已经完全无法正常地生活和工作了.我的房屋的所有的物品都在警察的压力下,直接或间接地被公安部门扣留.

所有的这些麻烦,在我明明关在警察局里的时候,强迫房东来处置我的私人财产,剥夺我的通讯的权利---这些麻烦完完全全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这些国保的警
察单单让我打电话通知房东,通知家人代我处理房子,工作和其他事宜,转告有关人员,这次的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只是暂时的,不会影响长期的生活和工作,那
么,我的日常生活原本不至于就此停止.公安部门因此必须为我损失财产一事负直接的责任.

我因此郑重地提出:要求北京市公安局,特别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国保部门负责归还或者赔偿我的所有的私人财产.

Maggie:你被释放后,你目前的生活怎样?

侯文卓:我自从被关押之后,然后,释放出来,就没有家了,不单我的房东和中介受到警察的干扰允许我居住了,而且,我的所有家居物品都被没收了.警察采
用秘密的手法没收了我的所有屋内的私人财产,而且,至今还不提供一个说法.但是,就在我经历了这件事情的同时,山东的一位律师,也是我的朋友王权章,也
遭受了类似的待遇.国家安全局和公安部门都去找过了他.之后,把他的家抄了,没有还给他任何东西.他的所有家财也都丧失了.最近还有孙文广教授也被抄家
了,特别是没收了他的电脑等工作用的物品.现在看起来,这是一种比较新的趋势.几乎感觉像文革一样,毫无理由地抄家.

我目前因为没有自己住的地方,也不能去我的中国的朋友,更不能回去与我的父亲住在一起,因为我无论和谁住在一起,毫无疑问警察会给他们威胁恐吓.我的父
亲年纪大了,我不能再耠他心理刺激.所以,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我的一位美籍华人的朋友收留了我.因为他是一个美国人,同时又很了解中国,所以,他愿意
帮助我.在我出狱后,一直就住在彵的家里.我基本上无法出门.因为,我早已经注意到我随时随地都被监视着.有若干辆警车随时随地监视着我.(最新的进
展,我已经离开了这个朋友的家里,目前正在躲藏状态.)我的这种遭遇并不是唯一的.其他还有一些朋友也遭到了同样的对侍.那么,我如果外出,我恐怕就会
被立即关押起来,我还没有打算离开北京,因为我打算通过法律的渠道来为我这样的人权卫士要一个说法,希望政府能够解释这种对待我的行为是出于什么法律依
据.我也在与记者们接触,因为我相信记者应该了解真实的情况.而我把我自己的遭遇说出去,也就同时意味着为其他人权卫士来寻求公道.

Maggie:你目前面对什么困难呢?能否详细谈一谈?

侯文卓:我想我的首要困难是我没有地方住.而且,我没有任何安全感.因为北京似乎一定要把所有从事人权工作的人都赶走.但是,人权工作,就是我的工作,
是我的事业,是我的使命.如果我因此遭受了迫害,那么更加说明这个工作的重要性,而且,也更需要坚持.我很不愿意在压迫情况下离开中国,因为我相信坚持
下来,就是对于迫害人权的一种反抗,也是对其他从事此工作的人一点鼓舞.此外,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工作,我本来在教一些外国人学习,作为我的收入来源,但
是,我出狱之后,就很难有人敢聘用我的,无论是中国的单位还是外国的公司,都会受到中国警方的压力,让我无法轻易地找到工作.

另外,我原来在青海果洛藏族州办了一所慈善学校,是青藏关爱小学,主要是为了孤儿,流浪的,和乞讨为生的藏状儿童提供一个学习的场所,但是,因为我的关
押,我的学校的老师和志愿者都没有了收入,而且,也很难再相信我可以平安地继续那个工作,如今这个学校仍然在继续,但是,是几个志愿者惨淡经营,而我也
无能力,无财力继续支持,我很难知道,今后一两年内事情会不会好转.

所以,我垷在除了拥有许多朋友的同情之外,是一无所有的,但是,我仍然有信心,苦难是磨练的.我想,很多从事人权工作,民主事业的人都付出了巨大的牺
牲,当我关在秦城监狱的时候.我才深切地体会到我与所有曾经为中国的进步而奉献的人具有灵魂的沟通,一脉相承.并不是说我希望一种舒适的生活.但是,
我很敬仰林昭,我想起谭嗣同的名言,中国之所以这么腐败和专制正是无人敢牺牲,那么,如果要牺牲就从我开始.谭嗣同可以说像稣格拉底那么伟大.如果有更
多的谭嗣同,中国的人权理想和民主进步就离得不太远了.

Maggie:若果有人想捐款给你在青藏高原开办的慈善学校或捐款给你本人,可以怎样做呢?

侯文卓:若果有人想捐款给我开办的慈善学校,或捐款给我本人,可以联络我本人.

非常感谢你接受访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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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的话 访民能信吗?

《天网江苏讯》2008-8-14


今天中午,无锡市南长区金星派出所殷所长的带领5、6名公安人员直扑位于南长区的友新旅馆。原来友新旅馆餐厅里有几位上访冤民正在一起吃饭,他们是龚桂
芬、朱士清、林秀青、邹建华等。

无锡公安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这几位正在用餐的老百姓强行带到派出所,要对这几位访民为什么在“非常时期”一起吃饭进行问话调查。

据悉:奥运会前龚桂芬正在北京上访,无锡市地方当局的截访官员多次用手机短信与她联系,希望她在奥运会前回到无锡市进行问题的协商解决。

七月二十日,龚桂芬住进了无锡市信访局的指定友新旅馆。然而,当龚桂芬配合地方当局住进友新旅馆后,二十多天一直看不到政府要协商的动静。

今天,朱士清、林秀青和邹建华等访民前往友新旅馆去看望龚桂芬,一起吃饭时,被公安带走。遭到无锡市公安的无手续传讯。

龚桂芬电话:13101968063
朱士清电话:0510-88831830
林秀青电话:13771047544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希望无锡市当局言而有信,积极回应访民的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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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奥运马术开赛异议人士举行抗议

《美国之音》记者: 海涛 香港 2008年8月10日

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开幕。香港举办的马术比赛随之开始。当天的比赛,有一些异议人士到场抗议,但很快被警方和保安清场。

香港大学女生陈巧文赛场抗议被保安拖走

奥运会星期五在北京开幕后,各项目比赛星期六全面展开。香港马术比赛也随之开始,一些民运、维权、支持西藏独立的人士到场抗议,马上被警方强行抬出场
外。引起最大关注和反响的是香港大学女生陈巧文。上次奥运火炬传递到香港,她到场打出了支持西藏独立的雪山狮子旗,当即被清场。这次她利用内衣藏起旗
帜,避过了安检,进入观众席。


香港明报报道,陈巧文在比赛开始后10分钟,打算展开雪山狮子旗,大批早就盯梢跟踪的警察一涌而上,制止了陈巧文的行动。后来,警察不顾陈巧文抗议,强
行把她架出了赛场。不过,陈巧文的两个西方朋友,也进了赛场并打开了旗帜15秒后被警方带走。

香港文汇报说,陈巧文的示威惊吓到了正在比赛的马匹。大公报说,马术比赛当局对陈巧文的做法感到遗憾。

立法会议员长毛赛场抗议

另外,除了陈巧文一行,还有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和另外一个抗议示威者古思尧到现场抗议,并突然打出了“平反六四、尊重人权、结束专政”的

标语并高呼口号,也被蜂拥而来的警察和保安架走。

*异议人士:民主人权高于奥运*

到达现场示威的还有香港人权监察的成伟邦。他在入口处被保安命令脱掉外衣,露出T恤衫,上面有五环手铐图样还有“民主人权高于奥运”的字样。保安命令成
伟邦换掉衣服,才能进去。

还有香港支联会的十几名成员在主席司徒华带领下,到了香港中文大学外香港政府开辟的示威区抗议示威,他们扯起了横幅标语:“同一世界、同一人权、同一梦
想、平反六四”的大字。

第一天的马术早晚两场比赛,各有一万多观众进场,上座率为四分之三。但是,明报报道,早上比赛6点半开始,一个小时后,就有不少观众陆续退场。苹果日报
说,比赛不到一半时间已经有三分之一观众退场。明报援引一名姓蓝的老人的话说:“还不如看陈巧文有意思呢!”

报道说,由于大家清晨四点多就进场,然后,会场内又闷又热,不少观众又不知道马术比赛的规则,外行看热闹,“不少人不明赛事,大呼‘闷到抽筋’。”

另外,香港警方在比赛开赛当天出师不利。据明报和苹果日报报道,31岁的交通警察苏志豪骑摩托车给国际马术联合会主席约旦公主哈雅开道,行驶至上水突然
失控,车仰人翻,头部受重伤送医院不治死亡。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w2008-08-10-voa31.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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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方拘捕申请奥运抗议者

《美国之音》2008年8月14日


美国人权组织和西方记者表示,中国警方拘禁了一名要求在奥运期间举行合法示威的中国活动人士。

人权观察星期三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这名58岁的活动人士。这位名叫纪斯尊的人士上星期五到北京一个警察局申请在三个北京指定可以举行抗议的公园之一举
行抗议示威。当他星期一再次到警察局去讯问他的申请是否得到批准时,公安人员将他拘捕,并把他带走。

警察局的官员否认拘禁了这名活动人士,但是拒绝证实纪斯尊的下落。其他几位要求在北京举行抗议的中国公民也受到骚扰或者被拘禁。到目前为止,在指定的抗
议地区还没有举行过任何抗议活动。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2008-08-14-voa25.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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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毒感染者:上访权不容剥夺!


据悉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19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于8月14日进京上访中途被商丘市公安拦截。

现羁押在商丘市平台监狱,已通知家属送被褥等用品。

上访者表示,每个人的上访权不容剥夺,任何人对上访者拦截和压制都是违法的!


敬请关注。详情调查之中《待续》

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促会


200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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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维权人士在奥运会期间仍不得安宁:奥运如期举行,镇压依旧如故

奥运比赛已经开始,可是中国维权人士的境遇并没有得到改善,依旧遭逮捕、监视、威胁。另外,以8月13日对英国ITN电视台记者施以暴力为代表的几起和
外国记者冲突的事件表明,允许外国记者自由工作的诺言不过是一纸空文。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无国界记者用匿名方式发表一名在华工作外国记者的见闻,据
这名记者称,中国警方对他们的行动加以监视并对他们施加巨大压力。


无国界记者称,“在几起意外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我们要求国际奥委会的介入,以保护那些由于政治观点而身处危险的中国公民。自从奥运会诞生以来,比赛期间
暂停一切敌对活动,整个奥林匹克运动要让“奥运停战”的精神在中国继续存在。”


在国际奥委会的网站上也写着这样的话:“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演员及其家属和观众都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前往比赛现场参加或观看比赛,并在赛后安全返回各
自的家园(......)国际奥委会决定让这一传统得以继续(......)以便世界各地的冲突能够以外交手段和平解决。”


2008年8月13日,英国电视台记者John Ray在北京报到几名亲藏独运动成员手持旗帜在奥运会场地附近游行时,遭警察传唤并被逮捕。传唤过程
中,John Ray被按倒在地并被强行保持此姿势二十分钟,而当时John Ray已经表明自己的记者身份。John Ray接受AFP采访时
说,“我很恼火,对我来说,这就是暴力袭击。”


据外国驻华记者俱乐部称,自从8月7日起,已经有五起类似事件发生。两名媒体协会记者在新疆遭警察传唤,警察将他们相机中的图像销毁,其中一名记者在观
看奥运会开幕式时遭逮捕。两名斯堪的纳维亚记者就奥运会对河北省影响的问题采访该省农民时遭到阻拦。


一名已经在北京工作几年的欧洲记者向无国界记者说的一番话令人震撼,他谈到敢于接受外国媒体采访的中国人可能会遭逮捕,“他们(官方)跟着我,给我拍
照、录像。对于敏感问题,在采访中国人之前我都非常迟疑,因为我担心他们会因此被捕......上星期,几名接受我采访的中国人就被捕了。被捕的人中有
正在改造的前门街区的原居民,其中一位搬迁协会的女负责人就补偿金过低的问题把政府告上法庭。庭审应该在七月进行,不过由于奥运会的缘故延期开庭。我采
访了她和她的同事,可随后他们就被逮捕了。一名非官方教堂的神父也遭到了同样的厄运。一名原籍西藏的英国人在接受了我的采访以后被逮捕而后被驱逐出境。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对自己写的报道倍加小心,不采访某些中国人,以免他们被捕。尽管总体情况有改善,但是,我们在中国的工作仍十分困难。而且,官
方媒体自三月份西藏暴乱以来不停地对我们实施攻击,十几名外国记者收到死亡恐吓,中国媒体竭尽所能让我们丧失信用。这一切在奥运会临近的情况下才愈演愈
烈。”


几名中国公民在接受外国媒体采访后遭逮捕,张伟就是其中之一。她是北京前门的原住户,8月9日,因反对驱逐她的家人而在递交一份要求游行的申请书后被
捕。据媒体协会和张伟之子称,两年前,在奥运会工程进行时,政府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将张伟关押了一个月。公安局宣称对张伟一案进行调查,并没有发表
任何评论。


政府防止另外一些中国公民在奥运会期间示威游行,对他们加以骚扰。被捕的异见人士胡佳之妻曾金燕和他们七个月的的女儿自8月7日以来就没有向外界发出任
何消息。胡佳之母向几家中国媒体称她的儿媳已被迫离开北京。她们几年来一直生活在长期受警察监视的北京“自由”住所中。刘晓波、徐洁等一些北京学者虽然
未遭拘捕,但却要在监视下生活。为艾滋病患者创办的一民间组织主席王延海预防遭报复,在奥运会期间离开北京。


未被承认的一基督新教教堂负责人华会其在8月9日在北京前往参加一由布什出席的弥撒时被警方拘捕。他的弟弟华会林也遭逮捕,几小时后被释放,但没有华会
起的消息。警方否认拘捕华会其,推卸华失踪的责任。中国人权组织称他们收到了华会其的一封短信,讲述了他被捕、逃脱的经过。


原籍福建一维权人士姬司尊几天前提交了一份在政府指定区域游行的申请,却在8月11日遭逮捕。就人权观察组织称,姬司尊希望组织中国公民集会,指责贪污
现象,要求公民监察。据维权组织称,几名中国公民在递交游行申请后遭传唤或威胁。在四川地震中几名“豆腐渣”工程学校遇难学生家长也有类似遭遇,据《华
盛顿邮报》称,官方禁止这些家长乘飞机离开成都。


在奥运会开幕式前几天,几名中国民主党成员(被禁止)被捕。据中国维权人士组织称,湖南省谢长发在8月2日被捕,浙江省65岁的王荣庆在7月31日被拘
留。他们将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起诉。


http://www.rsf-chinese.org/spip.php?article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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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滋扰居民 是违法行为

七年未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之一吴华英,于奥运前夕进京上访42天被福建省政府押回返闽后,一直处在被“监控”的范围下。

三天两头,总有公安人员,派出所干警打来电话或上门查看我的去向,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只因亲人蒙冤事多方奔走呼告,至今无果,走访过程,屡遭抓押。有
关部门为何不拿出勇气来纠错,却一味指令打压正义的发声,让矛盾扩大。如此执法,社会怎能和谐稳定。

昨晚五点,应表姐之约到其位于福清市溪头工业区的厂内帮忙拔花生,走出家门顺拎了一袋衣物,好换洗。谁知小区线民却以为我又到北京上访,马上向派出所通
报我不在清展小区的消息。

今早7点半,父亲打来电话急促摧我回家,福清市音西派出所林警官又上门催问我的去向。善良胆小的父亲把我的去向告知,林警官说还要到表姐厂区找母亲谈
谈。

果然,中午11点,管辖该区域的阳下派出所来到表姐厂区讯问负责人:接到音西派出所的通知,访民吴华英到你厂来,我对你的工厂作了详细的了解,包括你开
的车牌号,联系方式等等....。现上门通知你,吴华英只能呆在她的住宅清展花园小区里,出去要向音西派出所告知去向。她的住处已有七、八个专人看守,
她的去向以及通话内容都在我们掌控之中。


阳下派出所警官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他凭什么理由让我只能呆在清展花园,不能外出,我又不犯法,奥运前进京诉求,也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我的权利,
我何罪之有。即使要对我进行“监视居住”,也要说明理由,开出法律文书,告知我因何事被派出所“监视居住”。直到下午5点35分,阳下派出所还打电话到
我到过的厂区说,吴华英不在清展花园小区,她到底去了哪里?

忆往昔,不堪回首。
七年前,我弟弟吴昌龙“失踪”,他们这股“热情劲”都到哪儿去?
想当年,事关百姓生命,不足挂齿,置之不理。
现如今,事关领导问责,鞍前马后,穷追不舍。

我所努力的只想为蒙冤亲人讨一个说法,让身陷囹圄的无辜者早日澄清冤情,还其自由之身,清白之誉,何罪之有,犯得着劳福清市有关方派那么多人把守看管,
企图将我“监视居住”在清展花园之内,这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他们的行为也是在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不务正业,反事正办,正事反办。这难道不是声称依法
治省福建法治的悲哀吗?是福建有冤待申访民的不幸,更在为福建形象抹黑。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之一


吴华英


2008年8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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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全国人大应尽快颁布新闻法

陆大椿 2008-08-15 11:20:04

众所周知,自从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后,至今近二十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等首长,都是常有如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的讲话精神,和全国各地都有
因言惹祸获罪的事实,但令各级首长们深感特别遗憾和特别绝望的是,结果往往都是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


究其原因有二:

一,由于没有统一的新闻法规可执行,全凭长官意思,而不同的长官意思,所把握导向的方式方法力度和范围等等,都是各有不同,堪称千差万别;

二,不论是善意性的批评建议还是异议各派别的指控,都是必须抓住官方工作中的各种软肋,即必须根据最容易产生各种腐败发生的各种体制积弊而大作文章的共
同特点,不同的只是其目的愿望和理性程度而已。否则,如果都去根据各个长官意思而作文章,这还有监督的意义吗!

据说自从512大地震发生后,四川有个著名的反腐维权人士黄琦先生,即不断地亲赴灾区去抗震救灾,并如实的报道了有关豆腐渣工程的实际危害性。按说这应
该是件好事,但遗憾的是,据说黄琦已经获得了“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的罪名而被逮捕,这是何等的悲哀!

为了不再出现依宪法不应有的因言惹祸的文字狱,因此,我今再次强烈反复呼吁全国人大应尽快颁布新闻法。以法规的形式,严格明确规定:哪些新闻应该必需即
时报道,那些新闻应该缓期报道,哪些新闻应该限制报道,哪些新闻只能争取报道,哪些新闻应该绝对禁止报道等等。并以此废除长官脸色态度决定是否报道的普
遍惯例作法,从而达到切改监督指挥舆论为“舆论监督”的真实目的。

与此同时,我也要求我们的党,请您认真履行当初的诺言,认真善待除恶意性之外的一切不同的声音为宜。否则,从何体现从毛泽东到胡锦涛等历代领导人
说:“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的讲话,和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等的精神呢?!


特注:


一,我只有一年多间断小学文化,加之因病和生活特困,所以,标点符号用得很不准确;

二,由于我是网盲,学用写字板,求人不易,所以写不清的标点符号就留了一个空间,每个空间代表一个标点符号。

--强烈呼吁人:中国维权难民一员:陆大椿

QQ号:941894679
博客:dachun1965.bokee.com
nanming1965

2008年8月15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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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新疆籍退伍军人向中央谏言 不能动用国家机器压制上访者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政法委、公安部在奥运期间发文进行矛盾排查中,涉嫌违法《宪法》问题进行立宪审查。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根据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履行职责。

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在奥运会前发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信重犯人员登记造册,搞黑名单,由有关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进行监控、监视和单位签订保押
责任书,有的单位还不准上访人员上网,这些做法严重的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
应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有关奥运安保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奥运安保无可非议,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符合国际惯例之有关规定,但是这样的一切,都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行驶,任何
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

上访人员和上访申诉要求及上访中出现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没有必要超越法律,决不能动用国家机器压制上访者。

用专制的手段硬性压制,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成立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要么我们将争取全国签名活动。

新疆建设兵团46团 周友军 15026348505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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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施暴 桂阳警察在拘留所涉嫌暴力致人死亡!

来自相关人员的讲述,2008年7月25日,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塘市镇天塘村五里庙小组村民廖某(文盲)因涉嫌赌博被流峰镇派出所拘捕。当晚被送往桂阳
县公安局拘留所时,因受害人廖某在居留证上(拘留期限为10天)不会写字签名,押送警察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耳朵流血。

8月3日,拘留所通知流峰派出所干警和村支部书记尹堂方将廖接回,并送往受害人家的临近村庄。受害人手按住腰部走路回到家里。

8月4日早上,村支部书记告诉廖的一个亲戚,说廖已从拘留所回来了,身体不行,要其去看看廖。当廖的亲戚赶到时,已发现廖生命垂危。

廖的亲戚迅速通知村支部书记尹堂方,尹也立即将情况向流峰派出所汪所长做了汇报。汪所长立即通知120的救护车,将廖送往流峰医院抢救。据抢救医生和受
害人亲姐姐说,廖在送往途中已死亡,且受伤耳朵仍在流血。

据说,警方目前不承认在廖案中涉嫌暴力;说廖曾在拘留所跳楼自杀。尸检初步表明:廖的脑颅、腋下和内脏多处有伤。

当地县政法委已三次找家属,愿出近10万元私了。私了协商中,政法委像在市场上卖小菜一样,讨价还价,从起初3万元,谈到目前的近10万元。

当地检察院、政法委、纪委已介入调查此案。

最近几年桂阳警察涉嫌多起在羁押场所暴力致人死亡案件。据当地民众怒说,一些警察涉嫌不少的违法行为;桂阳许多刑事案件久积不破。民众怨声载道。

--《天网湖南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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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百姓保“奥运平安”?

《天网江苏讯》2008-8-15

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的访民俞惠芳今天致电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奥运期间几天来,由于地方官员一直派人对我进行跟踪和盯梢,8月10号我躲开盯梢住到了朋友家里,终于体会到了宝贵的人身自由。

然而,8月13号傍晚我丈夫周志海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却遭到了政府人员的劫持,踪影皆无。

另据俞惠芳的亲戚反映:俞惠芳的丈夫周志海是在8月14号早晨上班时被当地公安抓捕的,借口理由是没随身带证驾驶摩托车。可能已被处拘留十五天。

俞惠芳是因为地方当局既无合法手续又不依据法律规定给予补偿的情况下,强行“征用”其承包的果园。为此,俞惠芳走上了依法上访申诉的道路。

最后,俞惠芳认为当局抓捕周志海的行为完全是因为其脱离了监控后恼羞成怒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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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Mother of quake activist makes third appeal for medical
parole


in Chengdu Worry and exhaustion were written across the face of 74-
year- old Pu Wenqing , who two days before had returned to her
Neijiang home from Chengdu , where she had applied for medical parole
for her son, jailed activist Huang Qi .

“Yesterday I slept the whole day after the trip, I was so tired,” Ms
Pu said at her home on Wednesday. “My waist hurts and I can’t see
things clearly, my eyesight is so poor.

“I know there’s little hope, but I have to do it.”

Monday’s trip was the third time she had travelled 200km to Chengdu,
capital of quake-battered Sichuan province , to make the request to
the public security bureau and prosecutor’s office since Huang,
founder of the human rights website 64Tianwang, was detained in June.

Huang, 44, had campaigned for parents of children killed in the May 12
earthquake and exposed malpractices of post-quake relief efforts.

He was forced, along with two other activists, into a car by three
unidentified men in Chengdu on June 10. Those two have since been
released, but Huang was arrested on acharge of “illegal possession of
state secrets” on July 18 and has been denied access to legal
counsel.

The authorities claimed the investigation was still continuing and he
would be allowed to see a lawyer only after two months – a decision
that drew condemnation from international rights groups and his lawyer
Ding Xikui .

“We haven’t heard from him for two months now,” Ms Pu said. “If he’s
beaten up again by the guards there, like the previous time, he won’t
be able to stand it.”

She said Huang had suffered from various illnesses, including cerebral
atrophy, water on the brain and inflammation of heart muscles as a
result of previous beatings.

Huang was jailed from 2000 to 2005 for subversion after the website he
set up investigated government corruption, publicised rights
violations and advocated the release of those jailed in the 1989
Tiananmen Square crackdown.
After his release, he resumed his rights work and opened the Tianwang
Human Rights Centre.

“I’ve asked him to find something else to do; such a life is just too
hard to lead,” Ms Pu said. “But he told me that every day there were
so many people coming to seek his help.”

Holding pictures in her trembling hands, she pored over photos of once-
kidnapped children, peasants whose lands had been confiscated and
those evicted from their homes – all of whom, she said, had received
her son’s help.

“From a very young age, he has loved his country, loved the people and
is a passionate and honest guy,” Ms Pu said. “When he saw so many
children had died, he certainly wanted to report about them so that
the central leadership could deal with them.

“ But I believe that because it touched on the issue of corrupt local
officials, that’s why they put him in prison.”

Parents of children killed in the so- called “ tofu” schools, which
crumbled within minutes while other buildings remained standing, have
alleged that lax building regulations resulting from corruption were
at least partly to blame for the high death toll.

Huang’s parents are saving money for his use in prison, as his wife,
Zeng Li , working in Beijing, earns too little to be the family’s sole
breadwinner.

Local public security officials recently began asking about the
schooling of Huang’s 16-year-old son, who lives with his grandparents
and attends high school in Neijiang.

“He’s so thin and under so much pressure,” Ms Pu said. “Next year he
will sit for the university entrance examinations, and if he can’t get
into a state university [ because of the authorities’ intervention],
there’s just no way that we can afford to send him to a private
university.”

She pledged to continue speaking out on her son’s plight, brushing
aside concerns of her own safety.

“There’s nothing to fear at all; I haven’t done anything illegal or
harmful to my country,” Ms Pu said. “I believe if Wen Jiabao and Hu
Jintao learned about our situation, they would help us.”


http://www.scmp.com/portal/site/SCMP/menuitem.2c913216495213d5df646910cba0a0a0/?vgnextoid=63b76687842ab110VgnVCM100000360a0a0aRCRD&vgnextfmt=teaser&ss=China&s=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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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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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gu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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