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團哈佛正義課第3講一場思辨之旅-Michael Sandel心得分享/羅裕欽
正義小提醒
正義課第3講
自主學習時間:3/1~3/25
分享回饋時間:3/26~3/31
請各位夥伴務必準時繳交作業,以利故事長將您的心得作品PO上官網的後續作業,謝謝您的配合與分享,感恩!
********************************
這一講中邁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假設站在自由意志論者的立場,介紹了自由意志論者所認為的「重分配稅收政策」,亦即透過法律途徑向富人徵稅,再將這些財富分配給弱勢族群,他特別舉了一個例子來加以說明:誰是美國最有錢的人或說誰是世界上最有錢的人?比爾•蓋茨(Bill Gates)?沒錯,就是他,你猜對了嗎?他的財產淨值是多少?天曉得?數字一定非常龐大,還記得美國在克林頓(Clinton)總統主政時代,所發生有爭議的獻金案嗎?給了大筆政治獻金的富豪可以獲邀在白宮的林肯房中過夜?有人計算出來只要捐出兩萬五千美金以上就會被獲邀,就可以在林肯房過夜。而比爾•蓋茨(Bill
Gates)的財產適足以供他在往後的六萬六千年裡每晚都睡在林肯房裡。有人還計算過,你可知道他每小時可以賺多少嗎?根據推估,自從他創辦微軟之後,合理推算他應該每秒鐘就可以賺進一百五十美金。也就是說,如果他在上班時,不小心在街上看到一張百元美金鈔票,對他來說根本就不值得停下腳步去撿的。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會說,那麼有錢的人就應該讓政府強制抽稅,以滿足缺乏教育或是食物,或者是缺乏棲身之地的人們迫切的需要,因為,他們比任何一位富翁更需要這個。如果你是一個功利主義者,你會怎麼做?你會採用什麼樣的賦稅制度?你會一瞬間把財富重新分配,對嗎?因為你知道,如果是一個好的功利主義者只會取其所需的部分或許就能滿足了,對方可能根本不會注意到,但這將可以大幅提昇那些社
會弱勢族群的福利和生活。但請記得,自由意志論者說,我們不能夠就這樣累加偏好和滿意度,我們得要尊重。如果他公平的賺錢,沒有違反任何人的權利,公平的獲得、公平的轉移,那麼強制課稅就是錯誤的,這就如同逼迫人民強制勞動一樣,這就是不正義的,這就是剝奪了他的權利,正是因為如此重分配才是錯誤的。這種論點對嗎?
「道德」是個人自願地追求個人行為的最高準繩,它的標準愈高愈令人佩服、感動,而且別人沒什麼好反對的,但是它絕不可以具有對他人的強制性(譬如,你可以為了不忍殺生而素食,但不可以輕易將個人的道德判斷用來強制他人也要順從你的意志)。「倫理」則具有對他人的強制性,必須顧及現實上各種處境的差別,也必須顧及被規範之人其能力與條件的差別,因此一方面條件不能太苛,另一方面要顧慮到的問題層面之複雜遠遠超過思辯哲學所能涵蓋的範圍。譬如,你可以犧牲自己,但不可以強制別人跟你一起去死啊!
把個人的「道德」問題跟公共領域的「倫理規範」混為一談的結果,往往同時導致個人道德的相對主義的無限上綱,以及肇生「倫理規範」的威權思想或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適者生存魔咒。
自由意志論者反對課稅就是「誤把個人道德與倫理規範混為一談」的典型。假如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資源可以無止盡地被人類開發運用,因而每一個人擁有的財產不管多寡,都不會影響到別人,那麼,自由意志論者「反對課稅」這個主張或許可以接受。問題是:地球的資源是有限的,我們台灣的資源更是少的可憐,每一個人的財富都在互相擠兌別人所享的社會資源。如果你住在某村落,安居樂業,有一天卻來了一堆有錢人,把土地、物價都炒作飆高,讓你現有的經濟能力無法支應而活不下去,你就不會再支持自由意志論了。在這樣的事實條件下,公共政策的制訂不得不認真去評估「誰得利,誰受害,利與害如何權衡相抵以斷優劣」的問題,於是孕育「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基本情境出現了。
但是,要從公平正義的角度來談一個制度的運作,其中「誰是得利,誰是受害,利與害之間又如何權衡優劣」的問題,所牽涉到的問題範圍已不是傳統思辯哲學與倫理學所能有效涵蓋的範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