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佛法认为:想从根本上解决人类的苦难,靠慈善事业是痴心妄想,必须靠修行,心净则国土净;王凤仪说:只要每个人都能管好“我”,世界
就太平。在“四福音”中不难看出,耶稣也是这个观点,只是基督徒喜欢搞邪教,不听耶稣的话!
第三:慈善机构是否符合正常的经济秩序是个复杂深刻的问题。基督教的慈善款项来自何处?必然要从基督徒和社会大众的囊中掏出,少数控制教会
的领导人会把这些钱全部运用到位吗?绝无可能,为什么?因为专门从事于慈善事业的人,必然要生活,他的生活来源怎么解决?那就必然会截取慈善费作为他们
正当的劳动报酬;他们截取多少才为正当呢?这恐怕得需要用国家的经济部门来运算了;但是,金钱掌握在权力者的手里,他取多少谁来监督?这样就还得要再建
立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腐败了又该怎么办?还要立法来保障;慈善费遇到匪劫怎么办?就应该建立军队来保护,这些庞大的组织靠什么来养活?还是慈善
费------。这样,基督教就自然而然地走上了政治舞台,他们虽然表面上显露出政教分离的清高相,而实质上是用偷梁换柱的方式以教代政了。因此,“慈
善机构”是一张深不见底的黑幕。如果以上的诸多程序不予办理,慈善家的“良心”就只有靠“上帝”监督了。这样看来,所谓的“慈善机构”,本应该是政治家
们的职责,不应该交给 “上帝”来处理,因为“是上帝的归于上帝,是凯撒的就归于凯撒”。所以,不应该存在民间的所谓合法的“慈善机构”。民间的慈善组
织显然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秘蕴。当然,如果个人愿意出资进行自然型的救助,这确实是对社会的资益,应该予以鼓励。如果募捐社会资金,再以个人的名义
而慷他人之慨,这就会存在很多复杂的政治、经济及文化上的隐患。
中国历史上的庞大的佛教组织一直是兢兢业业地辅政而不代政,从来也没有丝毫的代政簒政的迹象。古语说得好:佛门乃清静之地。还是让佛门清净
清净吧,不要用所谓的“慈善”来污染它。更何况,佛家的核心精神是慈悲而非慈善。
煮云法师认为:再不搞些慈善活动,人们就都去信耶稣了,就没有人来信佛了。亏得煮云法师还是当代名僧,遇到这么一点小事就沉不住气了。难道
佛教是个拉帮结派的宗教吗?难道佛教是个与他人争高争低的宗教吗?难道佛教的生存方式要依赖于耶稣教的牵制吗?难道佛教为了生存就要出卖灵魂吗?如果天
下苍生没有福报,如果“众人皆睡我独醒”,如果佛法尽人力而再也无法推行、非灭亡不可,那么,任由佛法灭亡好了,何必再勉为其难、自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