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收容所曝"賣人"醜聞:每年1萬人被賣(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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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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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6, 2007, 8:00:54 AM6/6/07
to 《水泊梁山》十字坡酒店
http://news.china.com/zh_cn/social/1007/20030624/11494337.html
湖南收容所曝"賣人"醜聞:每年1萬人被賣(圖)(1)
2003-06-24 15:59:55 南方網-21世紀經濟報道


據南方日報報系《21世紀經濟報道》: 湖南省的產煤大市漣源,南、北、西三面環山。漣源市收容遣送站地處市郊,背靠一座大丘陵,其主體是一圈兩層
高的建築,面向馬路的一面加蓋了一層,上面掛著"兒童救助中心"幾個鍍金銅字。

圖:漣源市收容站

"進去後除非交錢,否則不可能出來。"2000年以前,郭先禮是漣源市收容站的黨委書記。根據郭向記者提供的材料,在這家收容站的背後,已經形成一
條完整的產業鏈。

"一條龍業務"

1996年5月以來,漣源收容站開始發展"捉人賣人一條龍"業務。

郭先禮透露,這個"捉人賣人一條龍"的具體程序是:收容站與當地各派出所一一達成協議---由派出所出面捉捕農民或打工者,收容站將捉來的人關押,
並將他們賣給他們的親人。

作為條件,派出所每捉一人,收容站就付給捉人者個人5元報酬,名為"捉人費";收容站將被捉者賣掉後,每賣一人就給派出所提成50元,名為"回
扣"。

郭先禮說,每年年初,收容站會下達任務,規定當年必須"收容"多少人,完成多少收入。

記者看到了這家收容站的一份文件---《漣源市收容遣送站1999年目標責任書》,當年下達的任務是:"全年完成收容對象教育改造1400人次......
完成財政收入64萬元。"文件要求全站工作人員"加強戰鬥力,鞏固城區收容,輻射鄉鎮收容"。

一份印制於1999年1月1日、目錄為"最低收費標准"的表格,透露了漣源收容站"內部掌握"的賣人標價。

這張表格將收容人員按A、B、C分類,再按省外、省內、市內三個等級確定價格---

A類,是指偷、扒、竊、賭、吸毒、販毒、賣淫嫖娼人員;B類,是指隨車叫賣、流浪失散兒童等人員;C類,是指一般流浪乞討人員。

郭先禮說,被捉來的人95%以上並非上述三類人員,而是農民、打工者。

2003年元旦,漣源市收容站站長肖笑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從2000年來,該站每年平均要"遣送"1萬至1.2萬人,其中40%屬於自助勸業回
家---通過"勞動改造"獲得回家的路費,20%左右屬於自返---自己有能力回家,35%屬於領保---由家人交錢領回,5%由收容站遣送回家。

但根據郭先禮所掌握的情況,收容站自1996年5月推行"一條龍"以來,從未送過1人回家。

湖南收容所曝"賣人"醜聞:每年1萬人被賣(圖)(2)
2003-06-24 15:59:55 南方網-21世紀經濟報道

收容站的收支賬

漣源收容站的文件表明,作為民政局下屬的一個事業單位,收容站每年可獲當地財政撥款10餘萬元。另據了解,民政部門每年也要向收容站撥付少則五六萬
元,多則10餘萬元的救災款。

記者得到的一份最新收容站工作人員名單顯示,除了兩人被判刑,一人在一起不明車禍中喪生,還有16人在收容站"效力"。

這16人每人有一套帶編號的警服,並裝備各式刑具。經郭先禮統計,收容站共有大小不一的狼牙棒、電棒各10餘根、軍用匕首10餘把、手銬近百副。收
容站目前還配有一輛裝有警笛的吉普車,一輛窗上都安裝了鐵柵欄的中巴車。

對照財政撥款,這些人力、物力上的投入,反映了近兩年收容站"生意"越做越大。郭先禮統計,1996年下半年,收容站共賣600多人,獲贖金12萬
元;1997年賣800餘人,獲贖金18萬元;1998年賣1100餘人,獲贖金28萬元;1999年賣1440人,獲贖金32萬元;2000年至
2002年,每年賣1萬人左右,獲贖金數百萬元。

業務擴張如此迅速,僅靠當地的來源顯然不足,肖笑華與記者交談時無意中泄露,收容站每從外地拉回一火車皮人,就要付出2萬多元的"成本"。

郭先禮透露,在湖南省內,收容站與懷化鐵路、公安等部門達成默契,常常到該市"打批發",同時收容站還從外省收容站進人,利用"中轉站"的便利放人
收錢,據收容站內部人員說,該收容站負責人曾多次親赴外省"接貨"。

收容站的另一個業務重點是"創收月"。

作為交通要塞,每年7月,貴州東部、四川南部、湖南西部的大批農民都要經過漣源市到長沙等地幫人割禾。

郭先禮說,從1996年以來,收容站就盯上了割禾人,當年7月,肖笑華制定"作戰計劃",親自布置人手,結果"大獲全勝",當月共抓獲割禾人200
餘人,獲贖金4萬餘元。創收最高的1年是1999年7月,據郭統計,當月12日至月底,18天內共抓獲割禾人250餘人,獲贖金8萬元左右。

按照規定,收容站的所有收入先要上交財政,此後再由財政原封不動地下撥回來。郭先禮透露,除去業務必需的支出--給抓人單位的回扣、站裏的開支外,
其餘的資金有幾方面的流向。

--吃喝。1996年下半年到1999年底,收容站用於吃喝的金額近60萬元,近兩年以高倍數遞增。

--向派出所等業務關聯部門送禮。根據郭先禮提供的紀錄,1997年春節,收容站向婁底地區、漣源市相關部門負責人送禮金10300元;1997年
端午節,感謝漣源某派出所捉人有功,送鴨子60只,折合人民幣500元。


--投資。1998年8月,以7.13萬元購狂潮牌吉普車一輛並將之改裝為警車;1997年11月以2萬餘元購買警服、電棒、狼牙棒、手銬等刑具;
1998年至2002年購電腦1台、空調6台,開銷5萬餘元;1999年至2002年,擴建監獄,投資30萬元;2001年11月,購進一批新警服,花
費3萬餘元。

--旅遊。1997年5月,收容站組織員工14人到嶽陽、長沙等地遊玩,開銷2萬餘元;1998年8月,收容站全站人員邀請漣源市民政局領導,在該
收容站負責人組織下到北京、深圳等地旅遊,花費3萬餘元。

--中飽私囊。郭先禮透露,收容站從1996年以來沒有遣送一人回家,在站裏的帳目上卻顯示,每年為遣送花費的錢多達十萬至數十萬元。

在郭先禮收集的證據裏有8張填寫於2000年5月20日的領款收據,上面填寫了"同意支付遣返路費若幹元"的意見,同時上面還有領款人---被"遣
送"者的簽名。

此外,收容站的另一個開支重點是公關費用。2000年,浙江人林茂正在收容站中被打死,事後,該收容站負責人在站裏的工作會議上通報,為此動用的公
關費用高達56萬元。(特約記者曲力 本報記者何忠平湖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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