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在大陆也称版权)一直都是
受到法律保护。这是无容置疑的。著
作权人可以禁止或许可:将其著作通
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或互联网加以
公开播送、公开传输。 bian的意思是,互联网迅猛的发展是无
罪的。这也印证了著作权里的“科技
发展与技术中立原则”。但是我认为
@bian的正确回答忽视了百度文库在这
里面的过失。 技术在这一场争论里,应该是以“中
立”形象处身。即:互联网没有罪。
但是“科技发展与技术中立原则”同时
也有如下阐述: 法律不会因为新科技或技术可作为
侵权工具之用途,就直接认定该技
术提供者必须负起侵权责任,必须
负责的是使用该项新科技或技术的
管理方法、是否经过著作权人的同
意授权或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范 围。 这里的问题就出来了,百度文库如 果是著作分享技术的管理方法,那 么就应该为此负责。 另外,bian提到google的youtube胜诉的事
情,这件事有如下接个关键点我认为
也有必要披露出来,以免以偏概全: 法院认定google无罪是因为“服务
提供商无需监测用户上传的内
容”。事实在大陆,监测无时不刻
在进行。 维亚康姆2007年2月2日要求删除10
万视频,YouTube在下周一就基本上
删除了所有侵权视频。 谷歌已经开发出相关技术,允许版
权方自动识别YouTube上的侵权内
容,帮助该公司迅速删除侵权内
容。
三、各 SNS 网站如何处理其音乐应用的版权
问题?
国内的一些音乐社区(在这里不讨论
是否SNS),都是在小规模的时候无视
版权,稍微有一点规模的时候去购买
一些版权(或者是利用各种关系+忽悠
协助推广置换一些版权),实现部分
版权,如果真的出现版权纠纷,再想 办法解决问题。
直到百度的规模也是最近才实现没有
版权的音乐下线。总之中国的版权状
况并不那么乐观,维权的成本也比较
高,小规模的服务告你也没啥意思,
现在都是要告也都捡大的告,比如百 度。
这样其实也给国内的一些新兴的音乐
服务提供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我到是认为这个环境对于互联网产业
和音乐产业都是比较好的初期环境。
单说互联网音乐服务的版权问题,其
实你只要做就需要买版权。之所以有
很多公司不买,不是不想买,而是觉
得整个国家的版权意识都非常低,我
即便不买也没有关系,反正也没有人
太追究这事。 二是对于很多创业的小团队来说,高
额的版权费用是他们所力不从心的。
本来创业启动资金就非常有限,更无
法支付高额的版权费用了。
针对此问题,我觉得国内小的团队真
正购买版权的几乎没有。大部分还是 分成或者其他方式的合作。我觉得这
种方式未尝不可,只要能做出好产
品,版权相信不是最大问题。实在不
行还可以先边缘化处理,先上版权问
题比较散乱的作品,至少它的版权保
护比较迟钝甚至已经无人追究。处于 创业的角度考虑,我建议还是先把产
品做出来,版权的问题慢慢解决。
--From NetEase PushMail--
虽然我个人而言可以做到包括我DIY的
计算机都使用正版,但我对盗版的看
法却跟很多人不同,我的看法是:其
实数字版权本身就不应当合法的存
在。用户只应当购买存在复制成本或
提供成本的产品。 或者换句话说,为内容付费本身就不
可取,用户从来没有为内容付过费。 iTunes 风格的低收费,低支付门槛的解
决渠道,实际上解决的还是购买实体
的问题,我认为:用户买单的不是音
乐或者软件本身,用户买单的实际上
是“从itunes store下载质量可靠的音乐
与软件”这个服务。——因为你收集 了,归类了,并且提供了收费渠道,
搭建了网站,提供了目录,更重要的
是,你审查了你的商品,你上架的商
品相对都是靠谱的,节省了用户甄选
商品的时间。。。 有的人始终觉得,卖服务,不卖软
件,这不靠谱。可事实上,appstore 卖
的是啥呢?本质上它卖的还是服务,
它卖的就是“提供软件下载”这种服
务。而用户买单了。 价格问题其实是一个衍生品,如果能
理解“你是在出售让用户方便的下载
和安装软件”这个服务,而不是在卖
软件本身,那么你自然明白怎么对这
个服务进行合理的定价了,至少,定
价 1999 人民币肯定是不合适的。 那么我的结论是,用户的买单心理其
实是成本心理而非价值心理。传统时
代,纸张本身是文字的载体,用户买
单的是纸张本身,而不是其上的内
容,因为你印刷纸张是需要成本的,
所以用户愿意为这件事情买单。(这 很容易解释同一本书,为什么不同的
印刷版本,售价能够相差三倍甚至更
多,如果用户是在为内容付费的话,
同样内容的书无论如何印刷都不应当
有很大差价。) 数字时代,如果你复制一个作品没有
成本,那么就不要试图单纯的出售这
种无成本的复制品,把它附加到一个
有成本的商品上,就可以出售了。
在 12-10-17,madaw...@gmail.com<madaw...@gmail.com> 写道:
> --
> 感谢您为群品,为简体中文电子书作出的每一分贡献!
> ---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群品「群英荟萃,品书真味」”论坛。
>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qun...@googlegroups.com。
> 通过以下网址访问此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qunpin?hl=zh-CN。
>
>
>
在 12-10-17,Ma Ye<maye...@gmail.com> 写道:
> 我没有全看完,我也某种程度上支持,但是现实一点,你有精力财力去应付可能的诉讼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