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建国:改善民生不能以失去自由平等为代价(与环球时报争鸣之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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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guo z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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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9, 2016, 5:29:56 PM1/29/16
to 钟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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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建国改善民生不能以失去自由平等为代价与环球时报争鸣之288

 

最近有两个排名榜引发环球时报借题发挥,123日环球时报发社评,题为《中国“民主” 136“最好国家” 17的矛盾》。世上总有人爱搞各种各样排名榜,见仁见智。环报是认为那个“民主榜” 无道理,因为“第一个榜单完全是按照西方民主制度标准编制的,……”环报认可“最好国家” 将中国排17的那个榜。我认为民主排名136符合实际,最好国家排17不正确,被采访者一定是多数不在专制国生活的人。但环报社评通过一贬一褒得出自己结论“……西式以多党竞争和一人一票标识的民主制度只是选项之一,世界还可以有通向良治的其他体现民主原则的制度模式。”对此结论讲我的两个观点。

 

一,              现代民主制有普世标准。民主即民(国民、公民、人民)当家做主。如何“做主” 呢?(1)遇特大特重之事全民公决;(2)将国家事务交“代理人” 治理。但交给谁呢?如何交呢?交后还能收回吗?对此人类社会要有一个普世的(即共同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这个普世标准源于符合人性的自由平等的普世价值。多党普选制是选举人自由选择(推举与撤换)代理人和人人有平等当“代理人” 的机会。“多党竞争和一人一票标识的民主制度” 不是独特的“西式”,而是全球五大州大多数国家现实的制度。与大陆同文同种的台湾地区就是实行此制度的典范。一党(家族)专制是选举人无选择代理人自由,只能永远选一个固定不变的党(家族),其它党无当“代理人” 的平等被选举权,一党制反自由反平等,非民主一选项,乃专制一选项。普世人性到普世价值到普世民主政体标准,环环相扣一脉相通。

 

二,无民主无良治。专制者的核心利益是自己执政权的垄断性、永不变更性。为此核心利益,专制者可努力发展经济,但其利益之手必干涉自由经济,进而压抑生产者的主动性、积极性,经济发展难持续;专制者可改善民生,但利益分配必不公,绝对权力绝对产生腐败;专制者可反腐杀贪官,但必是人治选择性反腐;专制者可讲法治,但法必由专制者制定、解释、执行,法成匍匐于专制者脚下的奴婢;专制者可讲改革,但以不触动其专权为边界,改革必有限和异化;专制者可讲开放,但对外边先进的文化、制度防如水火;专制者可搞协商政治,但无言论自由,协商多成花瓶;专制者可从严治党,但党的特权地位才是问题本身;专制者中可出勤政之人,但权贵特权必福荫一集团一阶层,特权、贪腐、怠政、内斗如影随形;专制者可在某些时候保护国家利益,但必与国际民主阵营离心离德,必将爱国与爱党(家族)叠加宣传、贯彻;专制者要求全国保持一致,似乎效率高,但出大错难纠正,似快实慢;专制者求稳定,但稳定是相对与动态的,良治社会只能在多元利益的自由公平博奕中产生。专制者永远解决不了(赵家人)专权与(民众)维权的基本矛盾,此矛盾必从小冲突发展到大冲突。凡此种种谈何良治?

 

专制者天天讲我在为民办好事,改善民生。但民要求的是好事自己办,改善民生权利放在自己手中,不求你恩赐,改善民生不能以失去自由平等为代价。这个道理环报懂吗?

 

北京 查建国  130 手机13661195761 家电010-67506064 电邮zhajian...@hotmail.com

 

 

 

 

 

 

 

 

 

 

 

 

 京 査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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