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包含發謬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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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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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6, 2017, 12:16:02 AM2/6/17
to 童言无忌

言論自由包含發謬論權利

 

張三一言

 

【在荒謬的極權社會,不符合權力者的言論都被誣定為謬論,所以,言論自由權利必須包含發謬論的權利;沒有發謬論的權利就沒有言論自由權利。】

 

一,甚麼是言論自由權利?

言論自由權利是人們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權利,是基本人權中的一種。它的具體意思是政府事先不得審查和限制人民個人發表意見,人民個人發表意見後政府不得打擊報復。

專制,尤其是極樣社會都審查限制獨立觀點,打擊報復其發言者,特別是批評政治社會制度、政府、權力的言論及發言者。人們只要聽一下習近平的甚麼七不准五不做、看看共產黨牢獄裡關的是甚麼人,就明白了。民主社會的權力者基本上失去了這一功能。

 

二,言論自由必須受到應有的限制:

不得發表引發即時危險的言論;

每一個人的言論自由都不得限制他人的言論自由;

不得發表損害他人的言論(誹謗、中傷、猥褻、威脅、傷人、煽動仇恨或者侵犯版權等)

 

三,言論自由中的不應該和不可以

有人說:『言論自由,不等同可以隨便說話。』

張三一言說:錯。言論自由就是每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地說自己想要說的話。

有人說:『真正的言論自由不是肆無忌憚地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地大放厥詞。』

張三一言指明:以上說法,放在日常生活中,是正確的。

但是,要分清是基於人情道德風俗習慣,人們“不應該”這樣做,還是基於法律人們“沒有權利”這樣做。

你到死了老豆之家不放厥詞,而是唱讚歌:死的偉大…人總是要死的…仿傚莊子鼓盆而歌…也是不應該的,也是不可以的,也是沒有權利這樣做的。

必須注意,堅持以上那句話觀點的人,意不在人們的日常生活,而是意在政治。

上述那句話,極容易誤導人們認同:言論自由不是肆無忌憚地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地評議政府、權力的。

所以,上面引述的那句話在政治上是錯誤的。

 

把“不應該”置換成為“不可以”還有這一例:『作為一位專業人士,就要對其專業負責。如果對某範疇不熟識或不理解,不應胡亂回應。』

這只是作為一個專業人士對自己嚴格要求,無可厚非。但是,不可以把它擴展推廣到政治領域、政治生活。大概會有90%以上的人“對政治不熟識或不理解”,若按照“不應胡亂回應政治問題”的要求,民眾就會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絕大部分人都不應該不可以參與政治活動。

 

四,言論自由權利是有發表謬論的權利!

到底什麼是言論自由權利?

言論正確還是錯誤,得有一個判斷。誰有這個判斷權力?當然是權力者,習近平就代中國人判斷了普世價值是錯誤的。因為錯誤的言論沒有自由權利,所以“禁七講”“禁五做”。其實百年來,所有共產黨不愛聽的,特別是黨魁不愛聽的話都是錯誤言論,都不可以講。

 

言論自由不出現在平民百姓與平民百姓之間,人民與人民之間沒有言論自由問題;言論自由是出現在有權的政府與人平頭百姓之間,表現在權力壓制、剝奪平民百姓的言論自由。壓制、剝奪言論自由的理由是官判斷民的言論錯誤,錯誤的言論沒有自由權利。

可見,若要維護言論自由,就得與權力針鋒相對,用極端一些的話,也是很準確的話回答:言論自由權利是有說錯話的權利;言論自由權利是有發表謬論的權利!

不支持發表謬誤言論的自由的權利,終結是正確言論也沒有自由權利。

 

五,權力沒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言論自由的核心內容是評議政府權力的權利。為了維護這一樣利,需要堅持人們有發表謬論的權利。

人民和政府的言論自由權利有甚麼不同?

權力、政府沒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政府要有法律規定允許的才有發言的權利、才可以做事,法律沒有規定允許的不可以說、不可以做。對人民來說,只要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禁止或判例限制的,就可以自由言說和自由做。

 

六,言論有沒有對錯之分?

答案是:有。

怎麼樣分辨言論自由的是非對錯?

原則上,符合正義良心道德的,是正確的言論,反之則錯誤。

把各自的言論觀點放在自由交流碰撞中,能贏得多數支持接受的,是對的。

在自由交流碰撞環境中多數人贊成支持而又不傷害少數人的言論觀點是合理的。

 

七,小結

言論的是非對錯在自由交流交鋒中判斷,能經得起理論知識良心道德拷問的、符合邏輯和事事的是正確的言論,反之則錯誤。

言論自由不是顯示沒有是非對錯之分,而是人們有說錯話、發謬論的權利。

言論自由的功能是人民可以依法律築籠、掌門鎖匙,把權力關在籠裡。

 

20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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