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 您好,
這裡是創用 CC 的志工,關於 Ru 所詢問的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單字屬性聲音檔」,目前教育部公眾授權網頁列在《國語辭典簡編本》資料下載項下,並明示相關資料採「創用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3.0 臺灣授權條款」釋出;該授權允許重製、散布、傳輸,包含商業性利用,但不得修改著作,且須遵照使用說明。
就 Ru 說的的使用方式,我們可以分成兩種情形來看:
一、若是「剪輯後另存成新的 5 秒音檔」再放到網站上
這個作法不建議直接依教育部現有公告 CC BY-ND 授權來做。
原因是 CC BY-ND 的「ND/禁止改作」不是禁止使用,而是禁止將素材重混、轉換或依素材建立新素材後,再散布改作後的素材;
若重混、轉換或依本素材建立新素材,就不得散布改作後的素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使用說明也特別寫到,個別條目的詞目、部首、筆畫、字形、音讀及釋義等內容不得修改;使用者利用資料與素材時,也須完整保留使用說明並確認版本資訊。
所以,把原本約 10 秒的聲音檔剪成後面 5 秒,另成一個新音檔,法律風險會比較高,容易被認為已經對原聲音素材做了修改或改作。
教育部辭典過往之所以採用 CC BY-ND 他們的期待主要在於:可以編輯性呈現,但不宜改變原辭典內容本身。
二、若是「不改檔,只用播放器跳過或遮蔽前 5 秒」
這個作法風險相對較低,但仍建議保守一點判斷。 如果您的網站中,很確實沒有產生、上傳、散布一份被剪短的新音檔,而只是使用原始完整音檔,透過播放器從某個時間點開始播放,這比較接近「播放方式」或「節選播放」,就像是以程式跑了編輯的使用 。
ND 的核心在於禁止基於原作品產生另一個不同表達的新作品;短播或格式轉檔,通常不當然構成違反 ND。
不過,教育部這批資料的使用說明本身較明確要求不得修改個別條目內容,且必須保留使用說明與版本資訊;因此若您的網站對外呈現時,讓使用者只接觸到「被處理後的片段」,仍有一定機會被理解為實質剪輯利用的空間。
因此比較穩妥的做法是:
保留原始完整音檔,不另製剪輯版,並且同時在網站上清楚標示來源、版本、授權條款,提供原始教育部資料頁或完整音檔來源連結。
標明本站僅為教學介面之節選播放,不代表教育部背書。
可採用類似標示:
聲音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國語辭典簡編本》(版本編號:2014_20260325)。
原資料採 CC BY-ND 3.0 TW 授權釋出。
本網站僅為教學目的進行節選播放介面設計,原始資料請參見教育部國語辭典公眾授權網。
接著,我們可能要近一步討論關於「非營利」
三、非營利網站不是主要判斷點 這一點要特別提醒:
教育部採的是 CC BY-ND,不是 CC BY-NC-ND。也就是說,依授權條款本身,商業或非商業並不是這裡的核心限制;
真正的限制是「不得修改/不得散布改作後素材」。
因此,即使是非營利教學網站,若散布的是剪輯後的新音檔,仍可能有違反 ND 條件的疑慮。
最後提醒,向教育部另行詢問是否可授權剪輯使用,並且依照您期待的運用方式與教育部溝通,尤其若網站會公開提供大量字詞音檔,這會是最安全的路。
創用 CC 社群討論是僅能提供關於創用 CC 條款的解讀及在 CC 授權之下可為之的範圍,實際運用應當還是由原作者認定之!
先初步回覆您,或許後續其他創用 CC 志工也會再多些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