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文章「修正」AIT談話?
昨天「自由廣場」一篇[守住自由民主 打造主權在民的「台灣之盾」]說:「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到真正具有國際法效力的舊金山和約,都沒有把台灣交給中共」。
這和AIT在今年9月12日所說,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舊金山和約都沒有決定台灣最終的政治地位,有偏差,沒改正。對台灣不利!
AIT的意思是台灣沒交給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但自由廣場文章的意思好像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沒把台灣交給中共,但交給了中華民國。有偷渡的嫌疑。
另外,AIT沒說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有沒有國際法效力,自由廣場文章的意思好像是只有舊金山和約具國際法效力,而不知舊金山和約第2條日本放棄台灣的法律依據就是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
在1951.9.5舊金山和約簽字前的逐條說明,起草人杜勒斯表示,波茨坦宣言是舊金山和約唯一的法律依據,而舊金山和約第2條日本放棄台灣等地,完全依照波茨坦宣言第8條(如附件)。而波茨坦宣言第8條規定實施開羅宣言,日本領土限4大島等。
詳見扁節目https://youtu.be/LOW_wfOHIK4?si=7jYl7LN-Wdx67Irl 及https://www.taiwannation.com.tw/cairo09.htm駁習近平。
沈建德
2025.12.1 開羅宣言發佈82週年
(附件)
1951.9.5舊金山和約簽字前起草人杜勒斯逐條說明,波茨坦宣言是舊金山和約唯一的法律依據,而舊金山和約第2條日本放棄台灣等地,完全依照波茨坦宣言第8條,實施開羅宣言,日本領土限4大島等。

[沈建德教授] AIT的意思是台灣沒交給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但自由廣場文章的意思好像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沒把台灣交給中共,但交給了中華民國。有偷渡的嫌疑。
==> 不用訝異啦! 整個中華民國自始至終就是騙騙騙! 而自由時報是目前中華民國當局的喉舌, 當然也是騙人的!
Allen K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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