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中文官網
劇情大綱:
故事描述大阪某間小學6年2班的菜鳥教師星老師(妻夫木聰 飾),帶了一隻小豬進教室。以「養大後吃掉」為前提向學生們提議到畢業為止的一年時間,輪流照料這隻小豬。
對星老師「讓孩子們親身體會食物和生命的關聯性」這樣的主旨,教務長仁科老師覺得過於殘酷。可是,高原校長認可星老師的熱情和用心,許可在學校養豬。
於是6年2班的26個學生,開始在操場建造小屋,飼養這隻命名為「小P」的小豬。不少孩子們的媽媽們對養豬的髒汙臭氣表示反對,不過,孩子們在協力照料小P的每天過得很開心。暑假過去,在6年2班中,吃小P的反對意見逐漸增加著。
吃?還是不吃?一年半的飼養,在孩子們即將畢業之際,展開了如何處置小P的大辯論。到底,26個孩子們和星老師會作出怎樣的決定呢?
其實我比任何人都還害怕「生命教育」之類的說教電影。不過,最後還是受不了海報上可愛小豬的「色」誘,走進了電影院。還沒有長大前的小豬真是電影裡最「萌」的角色呀!不過,長大後的小豬就實在……哼哼!還是要懂得「成熟」韻味所在的人,才懂得欣賞呀!

從維基百科得知,這部電影是真人真事改編。原主角是1990年7月開始到1992年3月,大阪一間小學的新任教師黑田恭史先生,開始了通過飼養來考慮生命的900日的實踐教育。這個被稱為「飲食教育」「生命的授課」的實踐教育被全程拍攝,但節目播出後,也招來許多「殘酷」、「那不是教育」的批判聲音,也有一部分人受到教師的熱情感動,本片導演前田哲就是其一。
拍攝現場同時存在著「孩子的劇本」與「大人的劇本」。幕後工作人員和成人演員的手裡,是正常的劇本。參與拍攝的26個孩子手中拿到的劇本,是一張沒有台詞也沒記錄結局的白紙。工作人員及相關人員不能向兒童演員透露重要的情報。在拍攝過程中,孩子們一邊飼養小豬一邊考慮著,真心面對著「生命的意義」。
電影中如何處置小豬的大爭論,導演要求孩子們不要依靠劇本,而是把在拍攝過程中思考到的作為台詞說出來。「要引出孩子們衷心的言詞,必須要縮短跟孩子們的距離。這是關於生命的授課,我希望不是靠著演技,而是作為自己真的授課來對待。」
這部電影有兩個部分讓我超出期待,一是導演成熟的剪接敘事風格,原本很可能會拍成流水帳式的「假紀錄片」,卻能將劇情的發展與議題的推展緊扣在一起,節奏的流暢度居然不輸給85%以上的好萊塢電影。能把一部「教育片」拍得比娛樂片還要「入口即化」,這等功力叫人折服。二是,這部電影根本是偽裝成「生命教育」的「政治教育讀本」。電影裡面所展現出來的程序正義、責任思索、面對爭議……等等的政治成熟度,大概會讓大部分的成年人覺得自己應該回去跪算盤。很難相信電影中所呈現出深刻的議題討論,是出自孩子們自己認真思索後的結果。
民主政治領導者的責任
妻夫木聰扮演的老師,足以作為當今民主政治領導者的典範教材。在孩子們面前,老師並不避諱說出自己的偏好:「我們來養這隻小豬,畢業前把牠吃掉,好不好呀?」。並且在辯論進行到白熱化的中期,老師被詢問到自己的決定時,也不會用「尊重大家選擇」之類的政治語言來作為遁詞,而是坦白地再次說明自己的偏好。
即使老師已經預先表達了自己的偏好(把豬吃掉),但老師的意見卻不主動介入孩子們討論進行的過程(甚至連眼神暗示也不給,只有被孩子詢問時,才被動表達意見),任由孩子們對自己主張的決定提出理由辯護。
老師在這個民主團體裡扮演的角色,並不是傳統的「意見領袖」,也不是「解決問題的人」,而是另類的「對話促成者」。這是相當關鍵的一個角色轉折,當領導者不再扮演「解決問題的人」的時候,並不代表他不負責「收拾殘局」,而是對「該用什麼方法去解決問題」的選項保持最大的開放性。僅管老師是站在吃掉小豬的這一方,但仍盡最大的努力去幫反對小豬吃掉的孩子,詢問讓小豬活下來的可能方法(一家一家詢問願意收容小豬的農場、拉下面子詢問其它班級老師願不願意收養)。
對比台灣目前進行的政策公聽會,程序上的粗糙暫且先不討論(甚至已經惡劣到了作弊的地步)。台灣的政策公聽會一向是執政者已經準備好一套方案,希望「說服」民眾接受(那就乾脆叫「說明會」好了)。台灣公聽會的政策彈性極低,除了技術官僚的本位主義外,更嚴重的問題就是已經預設好了「最佳」的解決途徑,任何民眾的表達意見都只是「額外」地增加他們作業的成本。「假裝」聽取民眾意見,就只是為了「騙取」民眾為其政策背書。
台灣政策公聽會的執行盲點就在於,只思考「最好」的解決問題方式,而無視人們「如何決定」怎麼去解決問題。常見的技倆就是,把另一端可能的成本與災難(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無限制的放大,以牧羊犬式的恐嚇將民眾的意見驅趕到贊成政策的這一端。但在這個表面民主的程序中,往往急就章地讓人們失去深刻思考自身責任的機會。
這裡要先邀請大家作一個比較深層的思索,可能才有機會聽懂我接下要表達的意思:
當人們可以找到更理想的解決問題方式時,也代表人們對接下來的災難性後果,所承擔的責任越小。
在「責任」的俗常理解裡,往往直接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作連結。但這裡出現一種邏輯上的弔詭:如果某人充份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時,那也代表他幾乎不用為可能的災難後果負責(因為發生的機率微乎其微)。需要某人為某件事負責的情境出現的時候,也往往就是災難發生的時刻、無能為力的時刻。
這個思考轉向的重要性在哪裡?當我們切斷「解決問題的能力」與「責任」的必然性連結時,我們就可以傾向不去選舉出「承諾」為我們解決問題的政客。相反的,當一個依賴「承諾」問題得以解決的政客當選時,也意味著群眾將自己承擔災難後果的責任轉移給政客(問題解決了,人們就不用去承擔責任了)。但這種責任轉移卻是表面性、心理安慰性的假像,因為政客本來就無力去承擔後果。我們想想這整套邏輯詭計的設計:假設災難沒有發生,政客表面上是負責了,但其實是因為他根本不需要為任何事負責。假設災難發生,政客引咎下台了,但災難後果還是由全體民眾共同承擔。換句話說,民眾「以為」把責任轉嫁出去了,但其實災難發生的風險一直是由民眾在承擔,政客只是在民眾眼前玩了一手障眼法。
如果不傾向去選舉出有能力的領導者,那麼民主制度的設計能為我們作什麼?是的,我們或許可以重新定義「能力」這兩個字。能力,不再是指作出更好決定,而是能夠將我們所有擔心、憂慮、偏好……考慮在內,引導我們去思考什麼才是關於自身存在的深刻價值,幫助我們釐清潛在的衝突所在、尋找所有化解的可能性、更準確地評估行動或者不行動所帶來的成本以及可能的災難後果,公正地仲裁我們作出決定,最後才是有效率的執行。
從這個角度來看,才能明白民主政治是什麼。訴諸為人民作出最理想決定的政府,往往演變成集權統治。民主政治的存續,就在於人們不再相信有最好的決定,瞭解不管多完美的解決方案必然有它內在的衡突,在價值取捨的同時,必然有犧牲,災難只是暫時被遮敝,並不代表永遠不發生,我們並不是天真地在選擇「更好的未來」,更多更多時候只是在抉擇我們有勇氣承擔的殘忍與風險。
妻夫木聰扮演的老師,另一面的角色也是「提醒者」。提醒大家不管最終作出什麼樣決定的,我們都共同分享了劊子手的殘忍、愚蠢招致的災難。並且不忘提醒,領導者所能承擔的,也其實只是我們共享責任的一部分。決定作出後,沒人比任何人更聰明,也沒有人比任何人更道德。正因為每個人都是凡人,所以我們只能共同把生命的缺憾刻在血肉裡,繼續活下去。
把牠吃掉才是對生命負責的方式?
憑記憶把小朋友的爭論大致整理出來。
贊成吃掉的一方:
「一開始就說好養大後要把牠吃掉,吃掉牠是履行承諾!」
「如果只讓小P活下來,去吃其它的豬,對其它的豬是不公平的!」
「人本來就是要吃掉其它生物才能維持生命的!」
「吃掉並不等於殺掉!」
「小p有一天也會死掉,把牠吃掉,讓牠成為生命養分的一部分,就是紀念牠最好的方式!」
「小P現在長得這樣大,個子小的三年級照顧牠太危險了!」
「如果讓三年級的學弟繼續照顧牠,未來他們也會面對和我們一樣的痛苦抉擇,我們只是把自己困擾丟給別人!」
反對吃掉的一方:
「小p是陪我們渡過了一年的朋友,我們可以把朋友吃掉嗎?」
「即使要我現在起不再吃豬肉也可以!」
「為什麼可以那麼殘忍地去殺掉小P」
「誰可以決定生命的長度?」
「如果把小p吃掉,就永遠再也看不到牠了。但只要牠活著,就還有機會看到牠。」
「三年級的學弟已經願意照顧牠了,就算他們現在連水桶都提不動,但我們一開始也不是笨手笨腳的?」
「只要能讓小p多活一秒就好了!」
光從爭論的表面來看,好像贊成吃掉的孩子們比較「冷血」。但其實不然,贊成吃掉的孩子中,也有許多已經與小p培養了深厚的情感,也有人為了保護小p,在颱風天特地請爸爸開車到學校。好像反對吃掉小p的孩子比較「尊重」生命,那也是很糟糕的誤讀。其實贊成吃掉小p的孩子們,也深刻地理解到為了維持自身生命而犧牲其它生命的不得不殘忍,懂得要更珍惜生命認真活下去的道理。
爭執的岔路在哪裡?我的觀察是:贊成的孩子較重視程序上的正當性,避免自己個人的情感偏好為其他人造成額外的成本或困擾,重視「結束」問題的義務。反對的孩子訴求素樸的正義感,生命地位上的平等,情感上的連繫,強調事情發展的可能性(但也可能為其他人帶來更多困擾)。
爭論到最後,已經不是簡單誰對誰錯、或者方法正不正確的問題,而是「逼」孩子自己去反思:為什麼要這樣去看待事情?在這事情當中,自己真正的關心什麼?在乎什麼?害怕什麼?有什麼東西是值得自己去堅持的?如何面對其它意見的質疑?一個決定,不只善惡對錯、或者睿智愚昧的分別而已,而是殷切地詢問這個決定,如何關切到自己看待生命的態度(自己的生命,與他人的生命)。
在最深刻的他人質疑與自我質疑當中,在群體意見的眾聲喧譁當中,也正是成就自我的時刻:我為什麼要如此獨一無二地抱持著自己看待生命的方法?生命為何?我將如何持守著,在面臨其它意見挑戰的時刻?
我們很少將民主深刻地走到這一個地步,所以往往流於表面意見。因為是表面意見,所以可以讓我們隨時將自己的身份從被攻擊的位置上抽掉。我們傾向迴避掉與他人意見衝突的風險(不表達意見、含糊其詞),或者傾向把他人的意見擋在門外,以迴避自己價值根基的動搖,但我們也往往錯過了與自己面對面的機會。
所以我們可輕易地把「民粹」污名化,因為我們害怕面對自己的愚蠢。真的民粹不是問題,自己作出什麼愚蠢的決策就自己承受。問題在「假」的民粹,吵著什麼都要,什麼都好,最後發生問題了,都是別人的錯。當「民粹」這個字被污名化後,政客更有正當性去幫民眾去做決定了:「呀!你們都不懂,你們吵吵鬧鬧的都是在搞民粹呀!交給專業的我就好了!」
也許這些六年級的孩子們,政治智慧比我們成熟許多,許多,還要許多!
建議所有煩惱台灣政治紛爭的朋友們,找個時間看看這部電影!
"爭論到最後,已經不是簡單誰對誰錯、或者方法正不正確的問題,而是「逼」孩子自己去反思:為什麼要這樣去看待事情?在這事情當中,自己真正的關心什麼?在乎什麼?害怕什麼?有什麼東西是值得自己去堅持的?如何面對其它意見的質疑?一個決定,不只善惡對錯、或者睿智愚昧的分別而已,"
這篇寫的真好,中肯中帶點省思與批判!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