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Groups no longer supports new Usenet posts or subscriptions. Historical content remains viewable.
Dismiss

"美兆"健檢好不好

1,520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Bigrocky

unread,
Oct 13, 1998, 3:00:00 AM10/13/98
to

一般到大醫院(台大.榮總....)做一次全身健康檢查大約一個人要花15000-20000元之間,到稍具規模的健檢中心要花10000-20000元之間,其中若到採會員制的健檢中心,全家人一起做會比較划算,且售後服務較好,美兆算是目前業界比較好的一家,且明年其股票即將上櫃,算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上一個回覆者所提供的美兆資訊不太正確不太夠,差太多.我這邊有很多相關的健檢資訊,包含各大醫院及各大健檢中心的資料,歡迎大家來索取.

--
----== Posted via Openfind 網路論壇 ==----- (rockyurl)
http://bbs.openfind.com.tw 提供免費的登載文章及查詢服務

瘋狂迷戀你

unread,
Oct 13, 1998, 3:00:00 AM10/13/98
to
【 在 cmcfb5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想為全家人進行詳細健康檢查,聽說有一家"美兆"直銷事業專門做"健康檢查"
: 的銷售,請問有沒有人買過,服務好嗎,收費會不太貴,還有一點是...會不會倒啊?
: 除了這家之外,有沒有其他全省連鎖的健檢診所啊? 因為我住桃園,父母住屏東.

美兆是一家很有規模的健檢中心...有許多專業人士為你服務.....
它是會員制的...所以每年要交會員費....若是6人要檢查的話....
入會費32800(只交一次)...每年交2000元的會員費....(還有3人制..1人制)
檢查費一人為3500......這比一般的醫院更划算且更安全....
我已經連續檢查2年了....
全省共有4家診所..台北.桃園.台中.高雄.
若你有興趣的話請跟我的一位學長聯絡
石哲瑋 0935146533
他會為你詳細解說的....

--
[m [1;31m※ 來源:‧靜宜大學計算機中心BBS站 bbs.pu.edu.tw‧[FROM: host93.2037740.gcn.n] [m

孤獨怪醫

unread,
Oct 14, 1998, 3:00:00 AM10/14/98
to

去大醫院就好 別被敲竹槓

【 在 cmcfb5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想為全家人進行詳細健康檢查,聽說有一家"美兆"直銷事業專門做"健康檢查"
: 的銷售,請問有沒有人買過,服務好嗎,收費會不太貴,還有一點是...會不會倒啊?
: 除了這家之外,有沒有其他全省連鎖的健檢診所啊? 因為我住桃園,父母住屏東.


--
[m [1;33m※ 來源:‧大度山之戀 bbs.thu.edu.tw‧[FROM: 203.66.115.106] [m

.......

unread,
Oct 14, 1998, 3:00:00 AM10/14/98
to
==> 在 cmcfb511. 的文章中提到:

: 最近想為全家人進行詳細健康檢查,聽說有一家"美兆"直銷事業專門做"健康檢查"
: 的銷售,請問有沒有人買過,服務好嗎,收費會不太貴,還有一點是...會不會倒啊?
: 除了這家之外,有沒有其他全省連鎖的健檢診所啊? 因為我住桃園,父母住屏東.

提供一個資訊給你參考.......
若家庭成員年齡大於 45歲者,可以利用全民健保給付的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許多人都不知道有這項服務..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作業須知
中央健康保險局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健保醫字第87004173號公告

一、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特訂定本須知。

二、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期間:自每年四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並全年配
合各縣市老人健檢辦理時間,分攤老人健檢費用。

三、特約醫院、診所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資格及申請手續:

1.應具有登記執業之專任內科或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並實際負責作業。

2.如為自行檢驗者,應備有包括生化分析儀、血液分析儀、離心機、顯微鏡
等設備,並由檢驗人員﹝包括檢驗師、檢驗生﹞或醫師親自操作,請將設
備之廠牌、型號及檢驗人員名單送交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分局備查。

3.如未具備醫事檢驗設備及能力者,應委託其他特約醫院、診所或保險指定
醫事檢驗機構代為檢驗,由該等機構負責醫事檢驗作業,並將委託證明送
交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分局備查,接受委託代檢之其他特約醫院、診所需
具備前述之醫事檢驗設備及檢驗人員。

4.金馬地區及台灣省甲、乙、丙類衛生所,得依醫師法第八條之二規定,聘
請符合規定之醫師支援辦理。若全鄉﹝鎮﹞中無辦理本服務之特約院所,
得由當地執業醫師於接受本保險自辦講習後,或本局委託相關醫學會辦理
之講習並經考試合格後,申請辦理本服務,惟辦理期間以當年為限。

5.特約醫院、診所之醫師或檢驗設備變更至不符合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
資格時,應立即停辦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並通知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分局
;俟特約醫院、診所補足醫師或檢驗設備至符合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
資格時始可恢復辦理,並通知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分局。

6.欲申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可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申
請書」內,申請辦理業務欄位勾選﹁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特約醫院、診
所於簽約後,始符合申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資格者,可另案提出申請。


四、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接受服務對象及項目:

1.接受服務對象:四十歲以上至未滿六十五歲,每三年給付乙次,六十五歲
以上,每年給付乙次,惟保險對象有重複施行、超次或不符本保險成人預
防保健服務相關規定者,其費用應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2.預防保健服務項目:
A.身體檢查:個人及家族病史、身高、體重、血壓、脈搏、視力、耳鼻喉
、口腔、頸部、胸部、腹部、直腸肛診、四肢及其他。
B.健康諮詢:戒菸、戒酒、戒檳榔、事故傷害預防、口腔保健、體重控制
、飲食與營養及其他等。
C.血液檢查:血液常規檢查﹝白血球計算、紅血球計算、血小板計算、血
色素或血球容積比﹞、白蛋白\球蛋白、SGOT、SGPT、膽固醇、三酸甘
油脂、尿酸、尿素氮、肌酸酐、血醣等。
D.尿液檢查:尿液常規檢查﹝外觀、酸鹼度、蛋白質、糖、潛血、紅、白
血球、膿細胞、上皮細胞、圓柱體等﹞。

五、保險對象接受服務時應注意事項:

1.符合接受服務資格之保險對象持全民健康保險卡﹝以下簡稱健保卡﹞及身
分證明文件至特約醫院、診所接受服務,並先向特約醫院、診所洽詢及預
約接受服務時間。

2.符合接受服務資格之保險對象當年已接受過本服務,及四十歲以上至未滿
六十五歲之保險對象於前二年曾接受過本服務者者,請勿重複接受本項服務。

3.抽血檢查前十小時請勿吃任何飲食,以便空腹驗血。

4.接受服務時請著寬鬆易脫服裝,並儘量避免化妝及抹指甲油。

5.接受服務時務必告知醫師曾患疾病、目前病症及不適症狀,供醫師參考。

6.本服務提供之預防性檢查為篩檢性質,為提早發現身體缺點,以便及時矯
治。檢查結果正常並不代表無其他疾病存在,保險對象如有任何不適或異
狀應即早就醫診治。保險對象對於檢查結果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就檢院所
洽詢。

六、特約醫院、診所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作業程序:

1.掛號人員:

A.核對接受服務對象之健保卡與身分證明文件是否相符,確認年齡無誤並
提醒保險對象不得重複或超次接受服務後,予以受理掛號。
B.健保卡僅作查驗之用,不需加蓋戳章。
C.除掛號費外,不需收取部分負擔費用。

2.護理人員:

A.指導接受服務對象填寫全民健康保險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紀錄單﹝以下簡
稱紀錄單﹞之基本資料、疾病史、健康行為等欄位,本單一式三聯,第
一聯於通知保險對象檢查結果時,寄還給保險對象,第二聯寄回中央健
康保險局轄區分局備查,第三聯特約醫院、診所留存。
B.測量接受服務對象之身高、體重、血壓、脈搏、視力並記錄。

3.檢驗人員:

採取血液、尿液檢體,如係委託代檢,應請代檢機構派員至特約醫院、診
所採樣,或由特約醫院、診所代為採樣送檢,亦可請保險對象自行前往代
檢機構採樣檢驗。請特約醫院、診所將全民健康保險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實
驗室檢查紀錄單︵以下簡稱實驗室檢查紀錄單,本單一式四聯,第一聯於
通知保險對象檢查結果時,寄還給保險對象,第二聯寄回中央健康保險局
轄區分局備查,第三聯特約醫院、診所留存,第四聯代檢機構留存︶隨檢
體或由保險對象持送代檢機構,代檢機構應將實驗室檢查結果填寫於實驗
室檢查紀錄單上,除自行留存第四聯,請將前三聯回復特約醫院、診所。

4.醫師:

A.先詳閱紀錄單內已記錄之各項內容。
B.依紀錄單之項目做篩檢。
C.依據前二項給予健康諮詢。
D.於紀錄單中逐項記錄,並於實驗室檢查結果回復後填寫檢查結果及簽名
或蓋章。

5.行政人員:

應將檢查結果﹝即紀錄單第一聯,如係委託代檢,則同時將實驗室檢查紀
錄單第一聯黏貼於上﹞於二週內寄送保險對象;發現需要追蹤治療之病症
,並應通知保險對象接受治療或轉介至適當特約醫院、診所治療。

七、支付方式: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規定支付。

八、費用申報:

1.由特約醫院、診所併當月份門診費用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分局申報。

2.申報時需檢附:

A.中央健康保險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中央健康保險
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醫療費用申請總表。

B.紀錄單第二聯及實驗室檢查紀錄單第二聯。

3.申報注意事項:

A.同一保險對象於同一特約醫院、診所有重複施行、超次情形時,其費用
由特約醫院、診所自行負責,中央健康保險局不支付特約醫院、診所費
用。

B.同一保險對象如於不同之特約醫院、診所有重複施行、超次情形時,因
特約醫院、診所無法查知,中央健康保檢局仍支付特約醫院、診所費用。

4.特約醫院、診所經查如有虛報費用之情事,將依相關規定予以罰鍰、停止
特約或終止特約之處分,其涉及刑責者,並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九、與各縣市政府辦理之老人健康檢查分攤費用注意事項:

1.中央健康保險局按本保險支付標準分攤老人健康檢查費用,但各縣市政府
之老人健康檢查項目中必須涵蓋本保險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項目。

2.各縣市政府仍依其原有之規定辦理老人健康檢查,包括辦理期間、受檢資
格、辦理方式等,至於就檢憑證部分,因與中央健康保險局有費用之分攤
,故須另外查驗健保卡,如未具健保卡者,其費用請縣市政府自行負擔。

3.分攤費用方式,由各縣市政府協調所指定或特約之老人健康檢查醫院、診
所,就下列兩種方式任選一種:

A.辦理老人健康檢查之特約醫院、診所除依中央健康保險局規定申報本保
險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費用外,另依原老人健康檢查之申報費用規定向各
縣市政府主辦單位申報其餘費用。

B.由各縣市政府代付所有老人健康檢查費用,並將接受老人健康檢查之保
險對象造冊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分局申請費用,由中央健康保險局轄
區分局按本保險支付標準支付各縣市政府。

4.特約醫院、診所將原老人健康檢查之檢查結果單影本乙份送中央健康保險
局轄區分局,無需另送中央健康保險局規定之紀錄單第二聯。

5.各縣市政府申請分攤老人健康檢查費用時,應檢具老人健康檢查辦理時間
、服務項目、辦理院所名單向中央健康保險局提出申請。並應轉知辦理院
所提醒受檢對象,同一年次內勿再重複參加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如參加老
人健檢前已於同年內接受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者,不得再向中央健康保險局
申請分攤老人健檢費用。


資料來源:
衛生署中央健康健保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nhi.gov.tw/

◆ Origin:‧交通大學機械工程學系BBS BBS.me.nctu.edu.tw‧[FROM ccsun32.cc.nctu]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