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1年6月17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第34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局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應變措施如
下:
(一)體育競賽:
1、自111年7月1日起,開放家長進場觀賽,須完成3劑疫
苗接種或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2、體溫量測、單一出入口、團進團出。
3、選手、教練、裁判、隊職員及工作人員應具有以下健
康證明:國高中學生及成人須完成3劑疫苗接種,國小
學生完成1劑疫苗接種,若無則請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
證明。
(二)校園場地開放:111年7月1日起至7月17日止,國小週
六、日開放室外場地,室內場地維持暫停開放,國高中
職室外場地開放,週六、日開放室內場地;於校園場地
開放時間,開放兒童遊具設施及具接觸性運動設施。
(三)暑期泳訓班:自111年8月1日起恢復辦理,參加泳訓班之
國高中學生須完成3劑疫苗接種,國小學生完成1劑疫苗
接種,若無則請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