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自111年5月30日至6月12日維持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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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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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7, 2022, 4:49:48 AM5/27/22
to 防疫專區
一、依據111年5月27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330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維持相關防疫應變措施如下: 
(一)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考量目前疫情嚴峻,各縣市確診人數持續增加,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仍全面暫緩辦理。 
(二)各類跨校大型活動(含校慶、跨校性社團活動、成果發表、課程及各項體育競賽) 1、國小(含幼兒園)仍全面暫緩辦理。惟考量各校校隊及基層訓練站有備戰及參加全國賽需求,於落實防疫措施後,始得實施。 
2、國高中維持辦理,惟主辦單位須向學校提報防疫計畫,由學校審核通過始得辦理,參加人員需完成2劑疫苗接種滿14日(或提供不適接種醫生證明),全程配戴口罩,學校亦可採線上方式辦理;校慶及體表會不開放校外人士入校。 
3、體育競賽屬國高中階段者,維持辦理,除需遵守防疫措施外,不開放觀賽。 
(三)校園場地開放 
1、高中職及國中校園維持室外場地開放,不開放室內場地。 
2、國小校園室內外場地仍全面暫停開放。 
(四)畢業典禮:請依本局111年5月13日北市教國字第 1113052054號函辦理,惟如有實體規劃者,請學校衡量學生人數、場地空間大小等綜合評估規劃及落實防疫措施,仍以不開放外賓參加為原則。 
三、請貴校師生持續加強留意自我健康狀況,在校期間除用餐及飲水外,仍應全程配戴口罩,本局將視疫情狀況滾動式調整相關應變防疫措施。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自111年5月30日至6月12日維持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一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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