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1月3日 防疫指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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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生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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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3, 2022, 7:59:37 PM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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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教育部111年10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49382號函暨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49432號函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11月7 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 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 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如 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 無症狀,且每2日提供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 (班)上課、上班。    

  (二)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視防疫需求經校內防疫小組會議決議,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 

(三)取消校外人士入校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劑次相關規範,訪 客於學生上課時段如有入校需求,回歸正常校安程序辦 理;各校得視防疫需求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 式,入校人員仍應配合學校進行相關健康監測方式、手 部衛生及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四)取消師生參加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校慶、體表會及 跨校社團活動等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劑次相關規範,惟仍 須依《防疫總指引》落實防疫相關措施。  

  三、另自111年11月14日起,調整確診者居家照護隔離天數由7日改為5日,11月14日隔離滿5日者免快篩即可入校上班、 上課,並進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惟應落實相關防疫規 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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