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10學年度本土語文指導員招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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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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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0, 2021, 8:35:01 PM4/20/21
to 載興國小校務佈告欄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辦理。
二、招募對象:本縣所屬國中小編制內現職教師。
三、招募資格: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歡迎報名:
(一)取得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 
(二)本土語文相關經歷證明(具任一項資格即可)
1、本土語言教學年資三年以上。
2、直轄市、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文組服務三年以上。
3、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經教育部國教署審查通過。
四、其他:
(一)工作項目及權益依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及教師法等相關規定。
(二)本土語文指導員借調本府教育處,每週返校擔任本土語言教學節數,以二節為原則。
(三)本土語文指導員之聘任,聘期以每學年一聘為原則,得視本土語文指導員該年表現情形續聘之,每次續聘之聘期為一學年。
(四)本府辦理各校校長、主任甄選時,本土語言指導員之年資,得比照主任、組長年資,採計服務年資績分。
五、報名方式:
(一)歡迎對本土教育業務有興趣之教師踴躍報名,並填寫「110學年度本土語文指導員基本資料表」(如附件),將電子檔寄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吳倩雯教師a33...@oa.pthg.gov.tw,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承辦人,聯絡電話:08-7320415#3611。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0日止。
六、面談時間:另行聯繫,面談時請備妥相關證明影本1份,並備正本檢核。

本土語招募簡章.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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