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簡章」業經109年10月29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90155676號函核定在案。
二、甄試報名日期為109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止,應屆畢業生
統一由學校團體報名,並以貴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如:特教
組組長)作為聯繫窗口;若貴校有進修部並請轉知。報名操
作說明及相關提醒請詳閱附件。
三、自110學年度起增設「肢體障礙」招生類別。
四、「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另由五專轉
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不得再持五專就讀時期
所取得之證明。
五、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
(一)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