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辦理112年度下半年本市高國中小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一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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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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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5, 2023, 7:45:41 PM9/25/23
to 公布欄
一、
依據本市112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工作計畫辦理。

二、

本案服務方式為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處遇性輔導個案,經專輔人員評估後,申請成功案件將排入本服務諮詢時間,並讓參與人員知悉。

三、

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一)

諮詢專家: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團隊。

(二)

參與人員: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輔人員、本市公私立高國中小學學生及其相關家長、教師、網絡單位等個案輔導相關人員。

(三)

服務內容:

1、

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2、

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之諮詢服務。

(四)

執行時間及地點:112年9月至12月每月第二週至第四週每週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東安國中內四樓)進行。

四、

本案參加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中心潘文欣心理師(聯絡電話:03-4609199分機324)及梁湘緣社會工作師(聯絡電話:03-4609199分機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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