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轉科,申請學生應於 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17 時 前,將「申請表」、「自傳」及「擬於轉入科之學習計畫」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逾期不予受理。
請準備好《自傳》以及《擬於轉入科之學習計畫》,可提供給「擬轉入科」之科主任參考。
可自行下載列印簡章及申請表,或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