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截止日1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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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vs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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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3, 2021, 8:00:10 PM9/13/21
to 行政公告, 學生事務公告
請有意申請同學自行下載列印申請表,或至註冊組領表。
  • 申請條件
    • 設籍嘉義縣
    •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
    • 操行成績八十分(甲等)以上
    •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
    •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 名額與獎學金金額:高中(職)組五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 繳交文件
    • 申請書一份。
    •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 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 各款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
  • 凡已享有公費或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就其中家境較貧困、學業成績較優者按各校申請比例依次發給。
導師證明.odt
實施要點.pdf
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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