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截止日:1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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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vs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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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3, 2021, 8:01:07 PM9/13/21
to 學生事務公告, 行政公告
請有意申請的同學自行列印報名表,或至註冊組領表。

  • 獎學金項目及申請條件、金額,請參閱獎學金名額分配表,其獎學金分為三類如下。
    • A類:指定申請學校。
    • B類:未指定申請學校。
    • C類: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相關獎學金,有專用申請表
  • 申請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應具備之基本成績條件如下:
    • 109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簡述8個字,僅取前8字)。
    • 109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80分以上。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得為70分以上
    • 109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 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109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 除指定學校獎學金外,未指定學校獎學金每項每校最多推薦3名。
    • 每位學生最多得申請2項獎學金,最多以獲配1項獎學金為限。
    • 公費(軍費)學生、在職專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如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
  • 檢附文件:
    • 110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表
    •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務必詳細閱讀並簽名,簽名同意後始能申請),每項獎學金請填寫1份,檢附資
      料黏貼或裝訂於申請表附表
    • 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 該學位學程109學年度上下學期或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於其他學年度選修體育者,一併檢附該學年度成績單)
    • 若不希望於得獎名單內公開全名,請同時繳交資訊不公開聲明書

  • 有任何疑問,可參閱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網站(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表格下載之「申請及領取獎學金常見 Q&A」。
附件3-110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表.pdf
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相關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zip
附件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必備).pdf
附件6-資訊不公開聲明書(選附).pdf
附件7-110申請及領取獎學金常見Q_A.pdf
110學年度獎學金名額分配表(指定及未指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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