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勵學金: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 獎助學金: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 獎勵學金
- 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 獎助學金
- 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1. 申請書。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有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3. 109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4. 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5. 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