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尚未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同仁,請於110年9月30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備註:紙本申請表一份,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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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務帳號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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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1, 2021, 11:54:51 PM9/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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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教職員工

1.110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自即日起至110930日止受理申請(請檢附紙本申請表一份(含附件),申請表可下載附檔、至人事室領取或至本校網站下載,路徑為本校行政公告/人事公告/B相關表件下載/4.津貼補助/(2).婚、喪、子女教育補助/生活津貼申請表)

2.繳驗證件重點如下:

(1).於本校第一次申請時,需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外,無須繳驗。 

(2).除國中、國小無須繳驗證件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須繳驗學雜費收據正本,如係影本請簽名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注意事項:

1.查行政院1021029日院授人給字第1020053029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並同時規定,獲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部分,自103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

2.據上,申請人之子女倘有前開規定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人事室 敬啟

 

生活津貼申請表暨收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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