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高市教健字第11238253600號來函辦理。(如附件)
2.針對發燒、嘔吐及腹瀉個案提高警覺並加強監控,落實群聚通報時效性,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衛生單位。
3.
持續加強流感、水痘、病毒性腸胃炎、腸病毒等校園常見傳染病衛教宣導,提醒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及咳嗽禮節,避免觸摸眼鼻口。
4.
出現疑似個案,校方應主動提供口罩,儘速就醫並確實回報就醫診斷,遵守「生病不上課、不上班」請假在家
休息。
5.
疫情期間應暫停社團、混班、跑班等共同活動,避免與其他班級密切交流造成疫情擴大。
6.
每日以稀釋漂白水(1000ppm)作為內部環境之常規消毒方式,另應加強常接觸區域或物品表面之清潔頻率。
7.
公共區域如廁所洗手台應張貼洗手五步驟貼紙,並有足
夠洗手乳或肥皂及擦手紙。
8.
公共空間、教室開窗保持空氣流通,避免長期處
於密閉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