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工防疫】校園防疫最新指引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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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公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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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30, 2023, 3:03:04 AM5/30/23
to 雄工通傳, COVID19
依據最新(112年5月25日)防疫指引及相關函文,即日起本校防疫措施更新事項為(以下事項公布於本校防疫專區專網):
1. 確診者(含輕中重症)請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通報網址為:https://forms.gle/QHLfpRpKW6rmeSXK8

2. 教職員工生確診為輕症或無症狀者,快篩陽性照片證明應包含:姓名、篩檢日期(例如05.26)、篩檢時間(例如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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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5日修正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校園防疫重要措施如下(以下事項公布於本校防疫專區專網):
1. 校園佩戴口罩規定及個人衛生
(1) 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校園內健康中心仍應佩戴口罩,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如校車)「建議佩戴口罩」。
(2) 學校有教學需求時,在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於具特殊性場域或部分課程,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3) 教室、各學習場域常用空間請適時進行清潔及消毒,並保持空氣流通。
2. 出現COVID-19篩檢陽性(含併發症)者之應變措施
(1) 學校(含宿舍)及幼兒園平時應落實日常管理,當人員出現COVID-19篩檢陽性時,並依衛生主管機關規定辦理,應於24小時內進行教育部校安通報。
(2) 輕症或無症狀者,依據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規定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建議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
(3) 併發症(中重症)者:依據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進行隔離治療,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可入校上課。
3.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1) 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若第6日以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建議可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仍可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2) 教職員工: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若第6日以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建議可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仍可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
4.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
(1) 學生請「防疫隔離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2) 教職員工請請「公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3) 教職員工為照顧確診中重症之受隔離家屬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時,可申請「防疫隔離假」,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4) 教職員工為照顧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0-12歲子女、就讀國高中或專一至專三身障子女,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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