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徵聘「資源班輔導員」簡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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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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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 2018, 2:13:34 AM8/1/18
to 青年高中公告欄

臺中市青年高級中學招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資源班輔導員」簡章

  • 依據:107年6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60762號函「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學士學歷以上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1. 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2. 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3. 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4. 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5. 具103-106學年度資源班輔導員資格,且107學年度已確定未再續約者。
  • 報名方式:
  1. 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2. 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 107 年8月7 日 (星期二 ) 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 學校地址:臺中市大里區中湖路100號  「人事室」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電話通知參加應試。
  • 甄選日期: 107 年8月9日 (星期四  ) 。

▍其他詳細資訊請詳閱簡章說明

簡章下載網站:https://goo.gl/Gss1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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