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轉型正義 -- 林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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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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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4, 2007, 7:06:26 PM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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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轉型正義

林正修

    我對轉型正義的理解很簡單:以前威權體制的不義,不但要還原真相,而且還要究責。但是轉型後有些事該做而沒做,有愧於人民的期望,後來的統治者也難逃歷史的批判。

    對於政體轉型的體驗與詮釋,每個人可以基於經驗與良知列出一張議題的清單。也可以基於某些特定的理由選擇對歷史人物的特定部分加以臧否。

    如果你對蔣介石全盤否定,想必一定是從左翼與人道的立場來徹底批判他的法西斯傾向,那你一定不能對軍國主義與慰安婦的問題保持沉默。如果你對威權時代黨國資本壟斷感到不公不義,那你面對政黨輪替後經濟低迷貧富落差加劇,為政者權錢誤國也會感到義憤填膺。

    平反真相是對受害者的基本尊重,但只有完整的真相才能帶來真正的和解。國家暴力固然發生在一國之內,但也許國際的結構才是允許暴力發生且持續的根本原因。智利與韓國的人民在清算以往的獨裁統治時,絕對不會忘了美國CIA在背後的操弄。

    重要的是每個人立場可以不同,但各自堅持的價值必須一致,不能選擇片面的事實而為特定目的作嫁。

    以下是我個人關於轉型正義的議題清單:

    一,還原真相。將日據與威權時期並列,徹底釐清美國在冷戰時期對台灣情治體系的介入,並把特務機關對人權侵害的史實公開展覽,展覽館作為民主學習的場所,應該傳授民眾公民正當防衛的方法(如反竊聽,反侵害隱私)。

    二,清查黨產。政黨不當取得的財產交還國家,並追究當時負責人責任。以國民黨舊中央黨部拆除改建為例,當時主席是李登輝,核發建照的市長陳水扁

    三,空間解嚴。去除個人崇拜,開放國家檔案,邀請國際學術界評價歷任統治者。並經由民眾參與,把總統府與中正紀念堂等殖民威權的象徵改為博物館與公共空間

    四,徹查軍購弊案。高額軍費是威權體制的特徵,不透明軍購帶給台灣的不是安全,而是國格與軍心的敗壞。以拉法葉案為例,若能清查舊案,杜絕凱子軍購,將會帶來戰力的提升與國家資源的有效利用。

    五,解放電信迴路。要求中華電信釋放最後一哩的迴路,降低網路資費,迴路的轉型的不正義在於當時以國家權力與納稅人名義所建制的基礎設施,今天卻以公司治理的藉口,迴避對台灣數位國力提升的社會承諾。

    六,減少溫室氣體民進黨在通往執政之路上許下了對環境永續的承諾,但政黨輪替以來,台灣的經濟成長平均四%,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卻以每年八%成長。執政者成天說要心懷本土,參與國際,但在環境的議程上卻是是背棄鄉土,自絕於全球潮流。

    我無意以這份議題清單含括所有社會問題,但這代表著我對歷史的理解與轉型正義的期望。

    台灣歷來是個不徹底的社會,這種不徹底性根源於我們的集體焦慮,每個人都急著訴苦,而不是理解真相與找尋出路。我們爭相為死者的代言,其實是為了今日的戰鬥。我倒希望過往犧牲的亡魂像是一把警惕統治者的鞭子,讓他們戰戰兢兢地面對人民與歷史的評價。

    一個人的轉型正義,就是面對公共對話的開始,因為我相信:越無私,就越接近真相。越徹底,就越有力量。

Huang Huizhenh

unread,
Mar 6, 2007, 6:29:53 AM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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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忙連署,感謝。
 
女同志要搞大肚子爭取生育權
 
《人工生殖法》於3/5日過關了,不僅排除單親、單身和同志,甚至排除不孕夫妻以外之人使用捐贈之精卵的可能,看似正面的立法,為了不孕夫妻的福利,卻忽視了夫妻以外的人也有生育權!
 
依目前法令僅限男女得以結為夫妻,在政府和宗教團體的打壓下,同志伴侶尚不得結婚,無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連捐贈之精卵也必須偷偷摸摸。
 
然而在女同志媽媽聯盟社群[1]中,我們發現實際的狀況是:女同志因渴望擁有下一代,故私下拜託醫生以人工生殖技術協助,花了整整比一般不孕夫妻多十多倍的價錢及冒著風險,才得以取得捐贈之精子生下小孩;也有自行前往國外取得精子生下小孩者;甚至越來越多的年輕同志伴侶在MSN社群及網路刊物上詢問如何使用「自我注射」這種人工生殖的方式進行生育[2],並且有規劃的進行中…,可以預見的是,即使政府繼續排除、漠視同志想要生育子女的渴望,使用人工生殖的同志依然是前仆後繼,這樣的同志家庭人數也將越來越多…。
 
按照甫通過之立法,我們要問是否單親、單身與同志即不適任當父母?目前社會上單親家庭不在少數,單親家庭的小孩一樣可以感受到父親或母親的愛。同志家庭也事實上存在著,拉媽報[3]的「封面人物」專訪中曾訪問使用人工協助生殖的女同志媽媽、女男同志協議結婚、TS(跨性別)人士發揮愛心至育幼院認養小孩、拉媽伴侶家庭、同志小孩等,我們看到同志家庭的小孩一樣可愛並且更有尊重多元的包容心與敏感度。同志、單親與單身並非不適合扶養小孩,而是社會上刻板印象與偏見,阻礙多元家庭的正面發展。
 
日前人工生殖法一讀時,我們曾致函於修法之立委,在二讀時於婦女團體「多元家庭的修法觀點」會議上提出聲明[4],「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屬生育權與組成家庭的方式之一,不應排除單身或同志」,並考量如女同志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後生下之小孩與其伴侶並無法律上之關係,抑或生母死亡後小孩親權歸屬問題,故「建議收養制度兼採『同志伴侶共同收養』及『第二父母之收養』」。關於人工生殖,民法親屬編中有規定非婚生子女部份,也就是說其實生育這件事未必要「夫妻」。
 
大法官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參照大法官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同志無法結婚也無法使用人工協助生殖技術懷有自己小孩,這是徹底剝奪同志的生育權更是嚴重侵害人格自由這項基本人權!
 
在此我們呼籲政府與有關單位應盡速檢討家庭政策與親子關係法,不但要立即修正排除同志、單親與單身使用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的歧視性立法,更應該給予同志家庭實質積極的保障(給予反歧視的保障),俾保障憲法所賦予之基本人權。面對政府長期漠視同志組成家庭、剝奪同志擁有生育的權利,我們將繼續推廣有關「自我注射」的人工生殖方式,用肚子討回自己的權益。
 
聯絡人:小波0925691888、祥0913537520
 
發起團體:女同志媽媽聯盟MSN社群、LaMaNews拉媽報
連署團體:中央性/別研究室、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全國大專院校女性行動聯盟、台灣生產改革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高醫性別研究所、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苦勞網、中央酷兒文化研究社、中央女性研究社、玄奘性別文化研究社、清大性別文化研究社、台中同心圓、世新女研社、台大浪達社、台大女研社、台大大新社、北區邊緣女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南區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東區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台科大性別文化研究社、高師大同志文化研究社、政大女研社、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成立小組、、、(陸續增加中)
連署學者:何春蕤(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教授,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
丁乃非(中央大學英文系教授)
吳嘉苓(台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傅大為(清華大學歷史所教授)
成令方(高醫性別所副教授)
林津如(高醫性別所助理教授)
王秀雲(高醫性別所助理教授)
郭素珍(台北護理學院護理助產研究所副教授)
(陸續增加中)


[1] 女同志媽媽聯盟MSN社群(http://groups.msn.com/lesbianmotherhood),於20035月成立至今會員已達997人,為一封閉式社群,目前個案皆由裡頭得知。
[2] 11期的拉媽報(http://blog.yam.com/la_ma_news/2007/01)講解如何DIY取得小孩,即是因第1期人工生殖專題(http://blog.yam.com/la_ma_news/2006/03)後,詢問度有增無減而規劃的專題。
[3] 拉媽報(http://blog.yam.com/la_ma_news/)是一份專門服務女同志媽媽的刊物,以下所說的女同志媽媽故事,可參照「封面人物」及「拉婆拉媽話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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