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答复告知书
2009(年)第6号—延答告
艾未未先生:
本机关于2009年12月1日收到您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将延期至2010年1月12日前作出答复。
特此告知。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财政部办公厅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