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谈起维特根斯坦,除了他的逻辑理论,这个人也挺有意思的,一时兴起,来八卦一下。
我是从弗洛伊德开始了解这位的,他们是老乡,都是维也纳的,都是犹太人,也是同时代的,弗洛伊德要比维特根大不少。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维特根斯坦是一百年前的八零后。家里挺有钱的,衣食无忧,上学的时候,跟罗素混得挺熟,罗素对他评价很高。后来参加了战争,被俘了两年,回来后改变了不少,回来后崇尚朴素了,对金钱非常淡漠。而回来的另一间重要事情,就是完成了他那第一本书,《逻辑哲学论》。三十岁的时候出版了。
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同样也年轻气盛,觉得自己很牛逼,一切都看空了,于是不再研究哲学。先去跑到一个偏远山区当小学老师了,但又跟一位学生家长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灰溜溜地跑了。然后,他又跑去当园丁,又当看门人,他就喜欢干那种别人看起来低贱的工作,挺有意思的。过了几年,觉得自己那套理论不对,又回去研究哲学,跑到剑桥当老师,也不出版什么东西,但学生们拿着他的讲义,自己订出了蓝皮书、褐皮书...他跟弗洛伊德不是白当老乡的,后来在他的语言逻辑里面,据说有很重的心理味道。
这人,神奇。英国有一位作家,毛姆,曾写过一本书,叫做《刀锋》,其中描写了一个奇怪的人。当时,毛姆说,因为某某原因,不好说此人是谁,但后人发现,其实毛姆就是拿维特根斯坦当原型的。在刀锋里面那位哥们儿,美国人,从小家里也挺有钱的,还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女朋友很漂亮,俩人关系很好,上没上床就不知道了。这哥们儿也去参加打仗了,打仗回来以后人就变了。那维特根斯坦也是打仗回来变了,但没人知道为什么变。但毛姆说的这个哥们儿,是因为他的战友死在他面前,这个理由。回来之后,是好事啊。女朋友挺高兴,要结婚。可这小子不干,说不想结婚。女人问他在想什么,他说不知道想什么。然后决定离开美国,去其他地方转转,比如巴黎。他的所谓转转,就是到处找罪受。去旅行,去挖煤,去干啥的。在巴黎,他们有重聚,这个哥们儿不知从哪儿回来,也许是非洲。反正是风尘仆仆,女人看不透他。就这事儿。
毛姆偷换主人翁的国家是一贯伎俩。他还有本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拿高更做原型的。高更是法国人,跟凡高是欢喜冤家。大家一般都熟悉凡高,因为他是受害者么。不过这个高更,更绝。在《月亮》一书中,毛姆又是偷梁换柱,但基本上事迹改动不大。高更(当然,书里面不叫高更)是英国人,在三十岁之前都是安居乐业,有老婆,有孩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且还是身处金融业。毛姆以第一人称的表述,写自己参加了高更老婆组织的聚会,认识了他。对他的印象么,觉得这个碌碌无为的人,看着挺粗鲁的(高更这个人确实挺粗鲁的样子)。但有一天,毛姆听到一个消息,说高更突然消失了,后来老婆了解到,原来他跑到巴黎学画画去了。于是老婆委托毛姆去劝劝他。毛姆去了,劝不动,高更根本不屌他,一心只是要学画画。他的画,不怎么被认可,生活也是穷困潦倒。只是一个荷兰蹩脚画家,认为高更是天才。在高更没东西吃,生病的时候,把它接到自己家里去照顾他。荷兰画家的老婆,一开始不同意,但挡不住画家苦苦相劝,同意了。但结果很明显,高更把荷兰画家老婆干了,这女人还是心甘情愿的,因为从高更身上领略到一种粗鲁、狂放、放任的滋味。荷兰画家也挺厉害,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离开自己的房子,祝你们幸福。可是,高更也就是一时性冲动,那老婆还想厮守终身,俩人步调不一致。得,女人疯了,自杀了。荷兰画家黯然神伤,回老家荷兰去了。这段故事,有点映射高更跟凡高。后来呢,高更觉得法国实在没有什么值得他去寻觅的,就跑到热带的一个岛屿,塔希提岛,有的地方翻译叫做大溪地。我家附近也有个大溪地小区,后来我才知道大溪地是这么回事。在那个岛上,他找了个几个黑人小姑娘,生了孩子。黑娘们儿有个好处,就是不会粘住他不放,于是他在这里住了好长时间,而且风光不错,挺有灵感的。最后死在那里,得了麻风病死的,死的时候,还在家里作画,把墙壁画得都是乱七八糟。毛姆去看,觉得那都是天才之作。
又是一个疯子,有没有发现毛姆这个人就喜欢描写这种不知道追求什么的人。维特根斯坦、高更。你能说什么?他们追求自己想追求的,其他的一切都滚他妈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