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法文化交流史和中国留学史上,留法勤工俭学运动曾写下绚丽的一章。对此,已有不少论著作了专门的研究。然而,在留法勤工俭学运动中酝酿成立并存
在30年之久的北京中法大学却几被遗忘,迄今尚无专文论述。本文利用档案和文献资料,拟对北京中法大学的概况作一初步探讨,从中展示北京中法大学在中国
近代教育史上的意义以及它在促进近代中法文化交流中所起的作用。
一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留法勤工俭学运动领导人李石曾、蔡元培、吴稚晖等为动员法国退还庚子赔款,进一步推动留法教育,加
强中法文化交流,联络中法两国人士,发起成立中法大学。中法大学由北京中法大学、广东中法大学和海外中法大学三部份组成,并由国立北京大学、广东大学、
法国里昂大学负责筹备。其中,北京中法大学在西山碧云寺法文预备学校的基础上扩充为文理两科,于1920年最先成立,首任校长为蔡元培[1]。
经过四年的工作和努力,到1925年北京中法大学便初具规模,大学部发展为分别以法国文学家、哲学家和科学家名字命名的四个学院,即
服尔德学院、孔德学院、居礼学院和陆谟克学院。服尔德学院即文学科,于1925年秋从西山碧云寺法文预备学校移至北京城内东皇城根39号,并改称服尔德
学院。该院分甲乙两部,甲部为中国学生而设,乙部设于京西金山,为中国教员和法国教员而设,以便中国教员研究法国文学,法国教员研究汉学。孔德学院即哲
学科,承1917年成立的孔德学校而起,于1924年正式成立,以法国哲学家孔德之名名之,院址设在东华门北河沿。该院设立当时有两个意图,一以便孔德
学校教员从事教育研究和试验以及编辑教科书,二开设哲学讲座,以备孔德学校学生或中法大学其它学院学生听讲。居礼学院即数理化科,成立于1924年,校
址初设于西山,1925年移至北京后门外吉祥寺,以法国化学家居礼之名名之。陆谟克学院即生物学科,发起于1918年在西山碧云寺设立的生物研究所(内
附设天然疗养院),1922年开设讲座,并添设农场、天文台测侯所等,1925年以法国生物学家陆谟克之名名之,并扩充为甲乙两部:甲部设于北京东皇城
根,有生物学讲座和试验室;乙部仍设于西山,包括医院、农场等[2]。1926年1月22日,北京中法大学奉教育部第112号指令,正式得到认可
[3]。
除大学部外,北京中法大学还设有中小学部。中学部包括以下四所学校:一、孔德学校,成立于1917年,校址在北河沿54号;二、西山
中学校,成立于1925年,校址在西山碧云寺;三、温泉女子中学校,成立于1924年,校址在京西温泉;四、温泉中学校,成立于1923年10月,校址
在京西环谷园。小学部包括以下三所学校:一、孔德学校,校址在东华门大街33号;二、碧云小学校,成立于1921年,校址在西山煤厂村28号;三、温泉
小学校,成立于1924年,校址在京西温泉村。截止1926年,北京中法大学大学部和中小学部学生合计约1000余人[4]。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北京中法大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根据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私立学校董事会条例》、《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和《私
立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条例和法规,对学校的设置作相应的调整。1929年在上海设立药学专修科;1930年3月15日奉国民政府教育部第651号指令,
暂准备案[5],并于同年遵令停办各学院预科,改设附属高级中学甲乙丙三部:甲部附属北京中法大学文学院,旨在救济志愿升入文学院和社会科学院的学生,
课程安排以文科为主;乙部附属北京中法大学理学院,旨在救济志愿升入理学院或医学院的学生,课程安排以理科为主;丙部附属北京中法大学社会科学院,旨在
救济志愿升入社会科学、文学、理学、医学各院的学生,课程安排文理并重[6]。1931年春设立镭学研究所和高级中学商业专科,同时成立由中法两国人士
共31人组成的校董会[7],负责经营北京中法大学的教育事业[8],并改称各院名称,将服尔德学院改称文学院,居礼学院改称理学院,陆谟克学院改称医
学院,孔德学院改称社会科学院。文学院下设中国文学、法国文学、经济学三系;社会科学院下设哲学、社会学两系(原还设有文艺系);理学院下设数学、物理
学、化学、生物学四系。以上三院各系修业年限均为四年。医学院则不分系,修业年限为5年,期满后实习一年。是年12月奉教育部第2110号训令,正式获
准立案。1932年成立药物研究所。1934年又成立理工调查所,并于同年8月奉教育部令,将社会科学院两系并入文学院办理[9],称文学分院,同时结
束商业专科学校。1935年兴建理学院理科大楼。1936年9月将社会科学院各系及高中丙部移入文学院及高中甲部,取消文学分院。
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爆发后,北京中法大学的发展遭中断。虽因与法国的关系,北京中法大学得以维持至年底,但到第二年北京中法大学便因日伪的压
迫,既不能招收新生,也无法公开上课,是年6月8日,伪北京特别市公署社会局因北京中法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及附属西山温泉初级中学拒绝参加庆祝徐州陷落活
动,便以“不服从地方主管教育机关命令”为由,发布第572号公函,要求中法大学将该两附中主任撤换,即日离校,不得转入校内其它部门;同时又颁布第
2273号训令,勒令停学。在日伪的一再压力下,中法大学附属学校于7月20日被迫停课[10]。有鉴于此,校方派代表潜行南下,请示教育部,建议学校
南迁,并在昆明成立中法大学驻滇办事处,作为学校南移的联络机关,同时成立昆明附属中法中学,为大学南移作准备。1939年7月间北京中法大学得到教育
部的批准,率先将理学院迁往昆明,以便为抗战培养所急需的人材。是年11月27日,中法大学理学院在昆明北门街59号正式开学。1941年8月,中法大
学又呈准教育部,将文学院也迁至昆明招生上课,同时在西郊黄土坡建筑校舍150间,将理学院迁入,而文学院则留在北门街。
北京中法大学自停课南迁后,校长李麟玉和其他数位教授坚持留守北京,一边照管校产,一边从事研究工作[11]。1941年7月10日和16日,伪华北政
务委员会教育总署先后发布督办周作人签发的第344号公函和1370号训令,以中法大学及附属高中自1938年9月以后即中止授课,校舍悉数空闲为由,
勒令校长李麟玉务必在8月1日之前将校舍全部移交伪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伪北京女子师范学院接收应用,中法大学被迫迁至镭学研究所(即国立北平研究院理化
部)工作[12]。1945年7月镭学研究所复被日伪部队强占,中法大学再迁至所属铁工厂,在此过程中,学校的仪器和化学药品等损失颇巨[13]。同年
8月抗战胜利后,中法大学开始筹备复员工作,先后将校产收回。1946年暑假,大学部由昆明迁回北京,所有在北京的附属高中及温泉男女初中也均筹备复
员,昆明附中则应当地的需要,仍留黄土坡原址。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后,北京中法大学因经费困难,由私立改为国立,6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第152号令,派周扬、张宗
麟、恽子强为军管会代表,接管中法大学[14]。9月23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发布第1475号令,决定自即日起撤销军管代表和接管小组,由校长、教
务长、秘书长、总务长、教职联代表和学生代表共九人组成校务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协助校长处理校务[15]。1950年10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下
发由部长马叙伦盖印的第811号令,决定中法大学于1950年暑假终了后停办,该校原有之文史系、法文系合并于北京大学,经济系、生物系合并于南开大
学,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合并于华大工学院,以上三系学生如有不愿去华大工学院者,可去北京大学就学[16]。至此,北京中法大学正式停办。
二
北京中法大学虽然只存在了30年之久,但它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却是一所颇有特色的私立大学,且有相当的规模和影响,不乏可纪之处。
首先在学制上,北京中法大学一方面依据中国学制,同时又受法国大学区制的影响,大学不只限于高等教育,而是包括大中小学三级教育,互
相衔接,所在校区,城内城外,远及数十里。北京中法大学附属的中小学部是大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完全纳入大学的管理之下。根据《北京中法大学章程》规
定,中小学部各校设主任一人,由校长聘请,代理校长主持校务;各中小学的教务主任、教员、监学、事务员也均由主任推荐,校长聘请。北京中法大学的校长不
但负责大学事务,同时也全权负责各中小学事务,这与当时国内一些大学附设的中小学是有所不同的,充分体现了法国大学区制的精神[17]。北京中法大学的
创办人李石曾就十分重视这一点,曾明确指出:“法国大学分为十七学区,每区有一大学,即包含文理医法等科与中小学,此即中法大学所欲采其长以行之者。于
此言之,不仅关于一校,实亦一种学制之试验也。”[18]
在校风和学风上,北京中法大学受李石曾、蔡元培等创办人思想的影响,提倡互助、勤劳、节俭,强调本校在德育方面,除普通德育外,特别
重视以下两点:积极方面注重互助;消极方面注重节俭。在体育方面,除普通体育外,特别强调工作勤劳、接近自然的重要性。在学风上,则重视自然科学,重视
实践和应用,北京中法大学组织大纲第一条即规定“本大学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材,-------并注重实习、致力应用为宗旨”[19]。为此,北
京中法大学不但在城内设有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标本室和铁工厂,而且在西郊设西山学院,西山学院除陆谟克学院乙部,服尔德学院乙部、西
山温泉各中小学外,还设有西山天然疗养院甲部(病后疗养,位于西山碧云寺)和乙部(肺痨病,位于西山玉皇顶)、温泉天然疗养院(皮肤、神经等病),第
一、第二、第三农林试验场,以及测侯所和天文台等,供学生试验和实习,强调西山学院的宗旨就是私淑中国宋代学者陶渊明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主张,接近自
然,同时也突出自然科学的重要性,树立“于高深及应用学术,皆以自然科学为基础”的思想[20]。
其次,北京中法大学也是中国近代一所颇有实力的大学。对一所大学来说,经费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在近代众多的私立大学中,北京中法
大学的经费是较为充裕和稳定的。据北京中法大学1931年《学校收支金额及项目表》所载,学校的经费收入为680.894.00元。经费的来源包括以下
四项:一是息金70.000.00元;二是学费10.894.00元;三是补助费(来自中法基金之息金)450.000.00元;四是法国庚子赔款补助
费150.000.00元[21]。北京中法大学的这一经费远远高于当时国内的其它私立大学(不包括教会大学)。1931年国内各私立大学和各教会大学
的经费情况请见以下两表:
表一 1931年度国人自办私立大学经费情况表
(单位:元)
校 名
大同大学
大夏大学
中法大学
光华大学
武昌中华大学
厦门大学
南开大学
经 费
131,017
424,400
680,894
278,446
426,276
252,520
355,366
校 名
复旦大学
广东国民大学
广州大学
中国公学
上海法政学院
上海法学院
福建学院
经 费
196,476
241,638
264,004
116,250
89,841
108,580
93,352
校 名
中国学院
正风文学院
民国学院
持志学院
南通学院
朝阳学院
经 费
175,742
41,696
103,568
78,901
310,034
143,924
表二 1931年度全国教会大学经费情况表
(单位:元)
校 名
东吴大学
金陵大学
辅仁大学
震旦大学
沪江大学
岭南大学
齐鲁大学
经 费
208,734
689,254
495,823
393,810
318,064
872,940
401,511
校 名
燕京大学
之江文理学院
金陵女子文理学院
协和医学院
夏葛医学院
湘雅医学院
武昌华中大学
经 费
1,025,660
270,947
128,553
3,552,217
162,050
192,250
201,403
表一、二资料来源:《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第87-140页。
从以上两表我们看到,北京中法大学的经费在当时国人自办的私立大学中是最高的;与教会大学相比,也只是在协和医学院、燕京大学、岭南大学和金陵大学四所
学校之下。此外,中法大学曾为北京大学代还借款一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法大学经费的充裕和稳定。1923年底因北洋政府拖欠教育经费,北京大学无法
偿还为修建第一院校舍向一家外国银行借的20万借款,北京中法大学便与北京大学签定协议,每月替北京大学代还3000元,年利八厘行息,“俟北大经费充
裕时当陆续归还中法大学”[22]。至1936年底,扣除中法大学租用京西玉泉山北京大学田地每年应付租金576元,北京大学共欠中法大学本息
168,510.97元[23]。
就办学条件来说,中法大学也可与当时国内的一些著名学府相媲美。据1931年统计,北京中法大学的房地产(包括中小学部及农场、疗养
院等)按原购入价格计,值洋130万元[24];大学部图书共计65,263册,其中外文14,307册,中文50,956册,购入价格为
233,275.75元[25];仪器设备购入价值为55,520.25元;标本购入价值为10,880.50元;校具价值58,727.53元
[26]。为便于比较,兹将1931年国立大学和私立高等学校的仪器设备、图书状况分别立表如下:
表三 1931年度国立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及图书状况表
校 名
中央大学
北平大学
中山大学
武汉大学
清华大学
北平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图书册数
104,460
92,279
243,800
94,046
29,200
76,728
44,122
设备价值 (元)
436,342
105,350
186,084
910,070
511,096
48,140
——
校 名
北京大学
暨南大学
同济大学
交通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
图书册数
227,879
41,162
4,476
48,907
47,145
47,000
设备价值(元)
30,917
102,463
110,460
46,439
49,150
185,884
表四 1931年度私立大学仪器设备及图书状况表
校 名
燕京大学
岭南大学
中法大学
金陵大学
辅仁大学
武昌中华大学
齐鲁大学
图书册数
238,514
104,878
65,263
149,881
59,417
31,052
101,100
设备价值(元)
172,850
293,094
88,052
55,437
154,860
64,700
143,710
校 名
震旦大学
南开大学
沪江大学
光华大学
广东国民大学
广州大学
厦门大学
图书册数
65,768
2,245
54,229
19,000
19,302
17,419
65,337
设备价值(元)
65,010
115,520
49,813
32,445
53,424
32,291
12,550
校 名
东吴大学
复旦大学
武昌华中 大学
大夏大学
大同大学
图书册数
74,245
32,923
46,876
26,264
19,677
设备价值(元)
37,752
46,388
56,000
73,871
27,244
表三、四资料来源:《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丁编,第34页。
从上表来看,1931年中法大学的仪器设备、图书等条件虽不能说是一流的,但已在中上之列。到1937年,经过六年的发展,中法大学在校舍、仪器设备和
图书等方面的办学条件又有了较大的改善,进一步缩小了与国内一流大学的差距。截止1937年,中法大学共有房屋1,794.5间,土地2,282亩,价
值1,619,860元[27],其中大学部房屋667间,包括理科大楼197间,理科实验室57间,理科研究室18间,煤汽厂6间,化学工厂23间,
礼堂28间,图书馆82间,文科教室53间,水井房2间,铁工厂47间,其它154间,总计建筑费578,284.27元(包括运动场
10,341.00)。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价值总计259,566.13元(包括体育用具3,050.35元)。理科设立了较为完备的实验室,如物
理系设有普通物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实验室,电磁、电工、近世物理、无线电实验室,表演仪器室、无线电研究室、x光研究室、抽空室;生物系设
有动物组织和胚胎学实验室、动物生理学实验室、动物系统学和比较解剖学实验室、动物标本室和植物形态解剖学、植物系统实验室,以及植物标本室;化学系设
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有机制造、物理化学、电化学、无机制造、工业化学、高等分析、有机分析等实验室,以及天平室、预备室、暗室、蒸溜搅烫室、玻璃仪
器修制室和第一、第二、第三研究室。图书总计154,952册,其中中文58,114册,外文96,838册,杂志3,066册[28]。
再者,北京中法大学的师资力量也比较雄厚。在教职员人数和学生人数之比上,北京中法大学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兹将北京中法大学各年教职员人数和
学生人数列表如下:
表五 北京中法大学历年教职员及学生人数统计表
年 份
教员人数
职员人数
学生人数
备 考
1925
39
13
152
其中文学院教员22人,职员7人,理学院教员17人,职员6人;文学院学生131人,理学院学生21人。
1926
43
14
149
其中文学院教员26人,职员8人,理学院教员17人,职员6人;文学院学生114人,理学院学生35人。
1927
35
12
117
其中文学院教员23人,职员6人,理学院教员12人,职员6人;文学院学生87人,理学院学生30人。
1928
64
21
178
其中文学院教员23人,职员5人,理学院教员15人,职员6人,社会科学院教员26人,职员10人;文学院学生124人,理学院学生32人,社会科学院
学生22人。
1929
77
25
243
其中文学院教员27人,职员10人,理学院教员17人,职员5人,社会科学院教员33人,职员10人;文学院学生141人,理学院学生47人,社会科学
院学生55人。
1930
102
33
232
其中文学院教员32人,职员11人,理学院教员25人,职员8人,社会科学院教员45人,职员14人;文学院学生130人,理学院学生41人,社会科学
院学生61人。
1931
83
39
202
其中文学院教员34人,理学院教员15人,医学院教员10人,社会科学院教员24人;学生:文学院106人,理学院29人,医学院6人,社会科学院61
人。
1934
107
51
178
其中文学院教员47人,理学院教员24人,医学院教员13人,社会科学院教员23人;文学院学生83人,理学院47人,社会科学院38人,医学院10
人。
1935
110
45
其中文学院教员42人,理学院教员24人,医学院教员12人,文学分院教员32人。
1936
84
44
168
其中文学院教员33人,理学院教员22人,医学院教员13人,文学分院教员16人;文学院学生54人,理学院76人,医学院11人,文学分院27人。
1937
81
27
168
其中文学院教员40人,理学院教员34人,医学院教员7人;文学院学生68人,理学院80人,医学院20人。
1938
45
111
其中文学院教员15人,理学院25人,医学院5人;文学院学生55人,理学院42人,医学院14人。
1948
78
49
476
教员78人包括兼任教员48人,职员49人包括工警27人;文学院学生229人,理学院学生244人,医学院学生3人。
1949
87
53
469
教员87人包括兼任教员47人,其中理学院专任教员23人,兼任16人,文学院专任教员17人,兼任31人;职员53人包括工警26人;文学院学生
237人,理学院学生232人。
1950
36
56
441
文学院教员16人,理学院教员20人;职员56人包括工警26人;文学院学生225人,理学院学生216人。
资料来源:《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校董会呈请立案报告及北平教员局批复》、《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七至廿八年度概况报告》、《私立中法大学
1949-1950年各类人数统计》、《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卅五-卅八年学生名册》,见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5、145、302、343;
《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第93页,以及1934年《中法大学毕业同学录》、1935年《北平中法大学毕业同学录》、1936和1937年《私立中
法大学教职员、同学录》。
从上表来看,北京中法大学教员人数与学生人数之比除1950年之外,大体保持在1:1.61-1:5.4 之间,在大部分的年代里都要远远高于
其他私立大学和国立大学。以1931年为例,当时私立大学教员与学生的平均之比大体为1:6.3,国立大学为1:5,而中法大学教员与学生之比为
1:2.4,在私立和国立大学中是最高的。不但如此,北京中法大学教员的素质也不错,在教师队伍的构成中,教授始终占一定的比例:1934年,文学院教
员47人,教授13人,讲师34人,理学院教员26人,教授12人,讲师7人,助教5人,医学院教员13人,教授4人,讲师7人,助教2人;1937
年,文学院教员40人,教授14人,讲师26人,理学院教员34人,教授13人,讲师11人,助教10人,医学院教员7人,教授3人,讲师2人,助教2
人[29]。并且,在这些教员中不乏一些国内著名学者,如曾在中法大学文学院和社会科学院执教的有刘半农、沈尹默、沈士远、沈兼士、钱玄同、周作人、李
宗侗、张若名、范文澜、杨堃、商鸿逵等学人,法籍教员有穆雅礼、铎尔孟;理学院和医学院的教员不少都曾在法国留过学,如李书华、李麟玉、严济慈、朱广
才、朱广相、朱洗、吴文潞、周发歧、苏茀第,等等。此外,北京中法大学还实行资送毕业生赴法留学制度,规定每年各院系学生毕业考试满70分、名次在前五
名者,由本校资送法国里昂中法大学留学,由本校发给三等船票一张、治装费100元,并由学校每月津贴国币10元[30]。
最后,在课程的设置上,北京中法大学至30年代也基本趋于完备。以1938年为例,文学院和理学院各系每一学期的课程基本都有具体的
安排。文学院文学系和经济系一年级课目相同,自二年级开始即各自开设课程,有关文学系和经济系各年级的课程安排详见下表[31]:
表六 1938年北京中法大学文学院课程表
文学系、经济系一年级
课目
历代散文
法文选文
哲学大意
西洋史文艺复兴与以前
法国文学史大意
心理学大意
法文练习
修辞作文翻译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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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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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论理学
中国近世学术
法文选文
文艺通论
新闻文学(选)
东亚语言与历史(选)
学分
4
4
4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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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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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文 学 系 二 年 级
课目
现代法国文学
中国文法
18世纪法国文学
西洋史文艺复兴与以后
近代戏剧
历代散文
英文(选)
学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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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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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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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日文(选)
学分
4
学时
2
文 学 系 三 年 级
课目
世界文学名著
译书练习
中国修辞学
拉丁文
17世纪法国文学
18世纪法国文学
19世纪法国文学
文明史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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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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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法文
历代散文
欧美文学史
法国诗学
诗及诗史
艺术史
学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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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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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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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 学 系 四 年 级
课目
词及词史
历代散文
译书练习
中世纪文学
16世纪法国文学
17世纪法国文学
法文
中国戏曲
学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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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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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中国小说
骚赋(选)
希腊神话(选)
拉丁文(选)
学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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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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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 济 系 二 年 级
课目
世界经济地理
经济学原理
经济名著选读
现代法国文学
历代散文
英文(选)
日文(选)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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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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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系 三 年 级
课目
商业政策
经济思想史
财政学
中国经济地理
译书练习
法文
历代散文
学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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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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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系 四 年 级
课目
商法
货币银行学
劳动法
商业薄记
银行会计学
工场管理
译书练习
经济学演述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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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理学院数、理、化和生物四系各年级的课程则如下表[32]:
表七 1938年北京中法大学理学院课程表
数 理 化 生 系 一 年 级
课目
普通物理
物理实验
有机化学大意
定性分析
初等微积
解析几何
方程式论与微分方程式
弧三角与天文学大意
法文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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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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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法文
普通植物学
普通植物实验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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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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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理 化 系 二 年 级
课目
普通物理
物理实验
物理化学
定量分析
微分方程式及积分
初等理论力学
近世几何
高等解析几何
法文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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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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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法文
英文(选)
学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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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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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系 三 年 级
课目
无穷级数
数论
图画几何
近世代数
微分几何
解析力学
热力学
电磁学
光、声学
学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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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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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物理实验
法文名著选读
法文作文
英文(选)
学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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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3
2
1
2
物 理 系 三 年 级
课目
热力学
电磁学
解析力学
光、声学
物理化学实验
物理实验
法文名著选读
法文作文
无穷级数(选)
学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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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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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学 系 三 年 级
课目
高等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热力学
有机化学制造
物理化学实验
法文名著选读
法文作文
解析力学(选)
英文(选)
学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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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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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系 四 年 级
课目
向量解析
商数通论微分方程式
绝对微分
质射性学
理论物理
材料力学
无线电学
光、声学
光学实验
学分
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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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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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法文名著选读
法文作文
学分
4
2
学时
2
1
化 学 系 四 年 级
课目
煤膏、颜料化学
工业化学
电化学
高等有机化学
光、声学
质射性学
有机化学分析
工业化学实习
高等分析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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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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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目
光学实验
法文名著选读
法文作文
学分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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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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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系 二 年 级
课目
动物比较解剖学
植物形态解剖学
普通物理
法文
法文
动物比较解剖实验
植物形态解剖实验
物理实验
定量分析
学分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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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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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系 三 年 级
课目
动物比较解剖学
动物生理学
植物生理学
法文名著选读
法文作文
动物比较解剖实验
动物生理实验
植物生理实验
英文(选)
学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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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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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七资料来源:《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七至廿八年度概况报告》,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45,张号15-19。
医学院的课程,北京中法大学鉴于本校师资和设备力量有限,只开设一年级和二年级的课目,其中二年级的课目有医学概论、动物比较解剖学、无脊椎动物学、植
物形态解剖学、普通物理、法文、动物比较解剖实验、无脊椎动物实验、植物形态解剖实验、物理实验、定量分析。医学院其余学年的学业,则由北京中法大学送
学生到法国里昂大学医学院肄业至毕业[33]。
总之,北京中法大学由于经费比较充裕,并有法国方面的合作,发展至30年代,已成为国内一所有声誉的大学之一。30年代的北京中法大学诚若李书华所
说:“规模宏大,人才众多,校舍图书仪器均极完备,堪称国内优良大学之一。”[34]在自1920年创办至1950年停办的30年里,北京中法大学共有
569名学生毕业,其中理学院225人,文学院281人,医学院11人[35],为我国培养了一批自然科学、医学、社会科学和文史方面的人才。此外,北
京中法大学在抗战期间还在昆明与空军军官学校及国际无线电台合作,于1941年12月至1946年7月共举办四期无线电人员训练班,训练通讯人员400
名,机务人员300名,为抗战培养了一批专门技术人材[36]。
三
北京中法大学作为近代中法文化交流的产物,它除为我国培养学术方面的研究人材之外,反过来也积极致力于促进中法两国的文化交流。《北京中法大学组织大
纲》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提出“本大学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材,沟通中西文化”[37]为宗旨。北京中法大学设计的校旗和校徽,也突出体现中法两国文化
的交流与合作。中法大学的校旗以青、白、红三色为底色,便是取中法两国国旗的颜色;校旗的图案为在旗中央双环交加,青居左,红居右,以表示中法合作,中
间复贯以紫黄两色,紫色代表自然科学,黄色代表社会科学[38]。中法大学的校徽则取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法国的自由、平等、博爱思想为内容,以双手象征
民族和博爱,以天平象征民权和平等,以嘉禾象征民生,以飞鹰象征自由,并明确指出北京中法大学校徽的图样,其用意就“在融汇中法两国民族文化之精
神”[39]。
北京中法大学为促进中法两国文化交流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广泛介绍法国的科学、哲学、文学和艺术。在这方面,北京中法大学校刊——
《中法大学》半月刊/月刊起了重要的作用。《中法大学》半月刊于1925年10月创刊,共出三期,至1926年10月改名为《中法教育界》,至1931
年9月出止第45期后,改办为《中法大学月刊》。《中法大学月刊》一直出止1937年8月第11卷第4、5期合刊停办,发表启示,宣布自9月1日{即下
一学年}起改为季刊。中法大学校刊除报导与中法教育有关的消息、刊载一些研究文章外,大部分的文章都与介绍法国的学术有关。在自然科学方面,中法大学校
刊除介绍法国生物学家陆谟克和居礼夫人的生平和学说外,还介绍了其他一些著名的法国科学家,如1926年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毕汉(Marce
Boll)、著名化学家博德罗(Marcelin Berthelot)的生平及各自在该领域所作的贡献。同时,校刊也译载一些法国科学家的论文,如巴
黎理科大学教授、著名数学家宝海(Emile Borel)的《纯理的科学和应用的科学》、天文学家多瑞尔(C. Dauzere)的《大气中的放
电》、鲁塔兰桥(G. Rutledge)和 道格拉斯(R. D. Douglass)的《几个定积分之求值法》、法国科学研究院会员、物理学家法勃
莱(Ch. Fabry)的《原子之蜕变》、富莱(R. H. Fowler)的《平面曲线》、米诺(Henri Minot)的《爱因斯坦宇宙观的新
阶段》、乌勒维格(L. Houllevigue)的《今日对于物质内部机构的认识》、穆勒(Henri Moureu)的《量子之危机》、吉约蒙
(M. A. Guilliermond)的《关于酵母菌的生殖性及其系统来源上的新观察》,等等。此外,对应邀来校演讲的法国科学家的生平,校刊均作
简要的介绍,并将演讲稿予以译载。
在哲学和社会科学方面,中法大学校刊也译载了不少法国学者的论著,如社会学家布格尔(C. Bougle)的《社会主义与社会学》、
巴黎大学名誉教授欧乐(Aulard)的《服尔德与中国》、富耶(Alfred Fouillée)所著《哲学之历史》一书的第九、十二章《十九世纪法
国的哲学》和《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之哲学》、唐内(Paul Tanet)的《圣西门与圣西门主义》一书第二、三节的《圣西门社会哲学的普通精神》和
《圣西门的社会组织计划》、莱维-布律尔(L.Lévy-Bruhl)的《笛卡尔的哲学》和《社会改革家——孔德》《孔德的一生及其哲学》《法国现代哲
学运动》《服尔德之哲学》《占卜术》《初民心灵对于第二因的冷淡》《神的判决》、史学家古郎绥(Fustel de Coulanges ,
1830-1889)的《欧洲古代的家庭》、巴黎大学教授勒菲尔(Le Fur)的《国际公法小史》,等等。同时,校刊也译载法国一些著名思想家的文
章,如柏格森的《可能与现实》、美学家居友的《艺术中个人生活及社会生活的表现》。此外,校刊还发表了一些中国学者介绍法国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文章,如杨
堃的《在法国如何学社会学》和《法国民族学运动之新发展》、萧子升的《孔德论人类知识进化律》、彭相基的《笛卡尔哲学述略》、郑子修的《卢骚的教育思
想》、胡鉴民的《涂尔干氏的社会心理学说》、萧石君的《法国大革命与国民美术的起源》,王来庭的《蒲鲁东之经济主张》等等。
在文学方面,中法大学校刊所作的介绍大体分为两个部份,一是大量译载法国作家的作品,二是译载和发表与研究法国作家和作品以及文学思
潮相关的论著。就前者来说,中法大学校刊译载了自中世纪至20世纪各个不同时期法国作家的作品,涵盖的范围很广。据不完全统计,中法大学校刊先后译载了
二十余名法国作家的作品,共计63篇,这些作品既有诗歌、小说,也有剧本。有关中法大学校刊译载的法国作家作品的篇目详见下表:
表八 中法大学校刊译载的法国文学作品篇目表
作 家
作 品
无名氏(13世纪)
《法国古恋歌六首》
雷尼耶(Henri de Regnier)
《恶夕》、《短歌》、《复生》、《秘密》、《回忆》
缪塞(Alfred de Musset)
《赠M夫人》、《别了素笙》
西尔韦斯特(Anmand Silvestre)
《爱的悲哀》、《如若你以为是我不爱你》
戈蒂埃(Théophile Gautier)
《最后的心愿》、《蝴蝶》、《渔人之歌》
米斯特兰尔(F. Mistrel)
《马格丽》
拉马丁(Lamartine)
《写在一位少妇的相册上》
福尔(Paul Fort)
《哦!月明》、《毛里塔尼亚的妇女》
J. Ajalbert
《从前有个》
吉耶尔(Pierre Guillard)
《无用的死》
雨果(Victor Hugo)
《歌》、《当一切都睡了的时候》、《与一妇人》、《巴尔扎克的死》
古尔蒙(R. Gourmont)
《暴雨中的玫瑰》
魏尔兰(Paul Verlaine)
《安慰者》
瓦凯莱(M. Valcaire)
《何必对你诉苦》
白里欧(Eugéne Brieux)
《我既爱你》(独幕喜剧)
多尚(Auguste Dorchan)
《海滨乐音》
拉·封丹(Jean de La Fontaine)
《死神与樵夫》、《蝉与蚁》
波舒埃(Bossuet)
《人生》
阿尔诺(Arnault)
《孩子与栗壳》
韦尔斯(H. G. Wells)
《八十万年以后的世界》
诺迪埃(Charles Nodier)
《布列斯格的狗之故事》、《绅士的义女》
福尔热(Henri Forge)
《死者的冲锋》
贝尔纳(Tristand Bernard)
《阁潮》
厄德蒙塞(Edmond Sée)
《泄漏》(三幕话剧)
尼翁(François de Nion)
《公园里》
康卡(Ivan Cankar)
《孩子与老人》
莫洛亚(André Maurois)
《因了巴尔扎克先生底过失》
莫泊桑(Guy de Maupassant)
《归来》、《诺尔曼戏弄》、《门闩》、《月光》、《春天》、《溲哇惹妈妈》、《非非小姐》、《脱救者》
都德(Alphonse Daudet)
《坏的若亚夫兵》、《弹子台》、《小间牒》、《乡下人》、《阿尔洛女子》、《神女》、《阿尔萨斯》、《执纛小尉》、《历史的教训》
左拉(Emile Zola)
《铁匠》
伏尔泰(Voltaire)
《单眼》、《鼻子》、《黄梁梦》
孟德斯鸠(Montesquieu)
《波斯人信札》
与此同时,中法大学校刊还译载和发表了不少介绍法国作家和作品以及文艺思潮的文章,如介绍法国作家的文章有沈则明的《法国第一诗人维永》、虞斌恕的《诗
人缪塞及世纪病》、的《七星诗社及其重要之社友》、法盖(Emile Faguet)著、罗埙译的《夏多布里安评传》、罗莫辰的《诗人舍曼》、沈宝基的
《鲍特莱尔爱情生活》和《纪德》、宗临的《查理波得莱尔》和《巴斯加尔的生活》、霍夫定(Hoffding)著、历阳译的《孟田与卡隆》、侯毅的《比叶
尔·娄弟》、译述的《Chateaubriand(夏多勃里昂)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坛上的贡献》、张若名的《法国象征派三大诗人:鲍德莱尔、魏尔莱诺与蓝
苞》,关于雨果的则有傅雷的《雨果的少年时代》、沈宝基的《可怜人研究》和《雨果学书目》、张宗孟的《雨果与法国戏剧》、许跻青的《雨果性格及思想》和
《雨果年谱》、曾觉之的《维多雨果》、罗莫辰译的《波特莱尔论雨果》。研究法国作家作品的有曾觉之的《阿达剌研究》、罗北平译的《关于“泄漏”的话》。
介绍和研究法国文艺思潮和文学史的有孙春霆的《法国文学上的世界主义》、郭麟阁的《法国文学中灵与肉之冲突》、德国评论家居土伊斯(E. R.
Curtuis)著、莫辰翻译的《文学与思想生活之在法兰西》、马西斯(Henri Massis)著、岑时甫译的《小说与自传》、贝热(A.
Berge)著、君舒译的《法国现代文学的精神》、萨拉(Denis Saurat)著、罗大纲译的《战后法国文艺思潮》,以及法盖著、董希白译的《法
国近代文学概论》和蒂若的《一九三三年的法国文坛》,等等。就中法大学校刊的内容来看,可以说它是民国时期国内惟一一份专门介绍法国学术文化的刊物,确
乎为中法学术文化的沟通起了桥梁的作用。
1945年8月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结束,在昆明的北京中法大学的一些教员又热心创办《中法文化》月刊,继续致力于中法两国学术文化的交
流和沟通。该刊主编陈仓亚在“前言” 中阐述创办本刊的动机时这样说道:“域外的文化为我国目前所急需输入者,当然是西洋文化;在西洋文化中,法国文化
是站在前列的,甚至有人说法国是西洋近代文化之源。所以本刊打算把法国的文化陆续介绍给我国人士认识,以应我国之需求;同时也打算把我国的文化陆续介绍
给法国人士知道(高郎节教授将把本刊所载关于中国文化的重要作品译成法文,寄往巴黎发表),因为他们也极欲认识我国文化的优点,以期有所借镜。总而言
之,我们希望中法两大民族由互相认识而互相了解,由互相了解而互助合作,共同为世界和平而努力。”[40]在“稿约六章”中,《中法文化》月刊在第一条
里就规定,投寄本刊的稿件,内容“必须与中法文化有关”[41]。
《中法文化》月刊共出12期,刊址设在昆明中法大学文学院法国文学系办公室内。从出版的12期的内容来看,《中法文化》月刊主要介绍
了一些法国的文学作品和作家,如译载阿波里奈尔的狱中诗《密纳波桥》、纪德的《“赝币制造者”写作日记》、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所介绍的法国作家则有
蒙田、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古尔蒙、艾略特、梵乐希、拉封登、圣狄瑞披里等人。此外,《中法文化》月刊还发表了一些与介绍中法文化交流有关
的文章,如《中法文化与中法大学》、《国立云南大学医学院之概况》、《巴黎大学》、《中法文化交换之回顾与前瞻》、《纪念法国汉学家马伯乐教授》,等
等。《中法文化》月刊所传播的学术内容显然不如《中法大学月刊》广泛,但由于撰稿人大多为当时国内知名教授和学者,如卞之琳、林文铮、王佐良、王了一、
闻家驷、吴达元、夏康农、陈定民等,因此《中法文化月刊》所发文章的品味要高于《中法大学月刊》。对于《中法文化月刊》在沟通中法两国文化中的作用,有
关人员曾寄于很高的期望,林文铮在第二期“编后漫谈”中就曾这样富有诗意地写道:“本刊此刻虽然形似原始的独木小舟,在东西思潮上荡漾,也许将来在国际
学术的航程上,慢慢的变成一艘文化巨轮。从此天涯比邻,地无分东西,人无分彼此,而同归于真善美的本体。发了这种愿望,目前这一叶孤舟又何妨试航一
番?”并指出:“我们所期望的,不仅是舍短取长,互通有无,不仅是他山之石,切磋于一时,我们更乐于站在人的本位,藉深挚的认识,若谷的虚怀,扩大彼此
的精神领域,在智悲双融的光明大道上,并驾齐驱。”[42]
北京中法大学在促进中法文化交流过程中所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邀请法国学者来华讲演。据不完全统计,在1926年至1937年的十年
里,北京中法大学先后邀请了十余名法国学者来校演讲。1926年10月1日,巴黎大学教授、考古学家富歇(M. A. Foucher) 在服尔德学院
作题为《印度佛学之传述》的演讲,并由学校招待,陪游西山[43]。10月14日,法国电学家白兰(M. Edouard Belin)在代理校长李书
华的亲自陪同下来校演讲,介绍他发明传递图像电报的经过,讲解发信机和收信机的构造和用法,并放映幻灯图片,加以说明[44]。同年12月14日,巴黎
博物学院教授、著名地质学家、法国科学院终身秘书拉夸(M. Lacroix)在北河沿服尔德学院演讲《倍雷Mont Pelée火山喷火的各种现
象》,并用幻灯放映了67张照片,以具体说明当时的情形[45]。1927年11月,巴黎自然博物院成员、法国鸟类保护会会长德拉鼓(J.
Delacour)来校演讲,题目为《中国和印度支那的哺乳类及鸟类》[46]。1930年5月27日,法兰西学院教授 沃伦诺夫(Voronoff)
博士在北京中法大学礼堂进行返老还童术手术实验,取狗两只,当众解剖,观众约千人。次日,又由校长李麟玉亲自作陪,作题为《人类接腺与兽类接腺》的演
讲,听众近二千人。6月4日,法国文学博士马古烈(Margoulies)在孔德学校礼堂作题为《文化之交换》的演讲,前往听讲的学生约五百人。6月
28日,巴黎大学教授杜马斯(George Dumas)来校参观,由校长李麟玉和前代理校长李书华招待,并摄影留念[47]。1931年10月9
日,法国论文家与美术批评家爱里霍(Elie Faure)先生在本校礼堂讲演,题目为《世界艺术的演进》,由本校教授曾觉之先生翻译,听众400余
人[48]。同年10月16日,巴黎理化专门学校校长兼法兰西学院教授郎之万(Paul Langevin)在本校礼堂作题为《太阳热之起源》的演
讲,由著名物理学家严济慈教授翻译[49]。1933年12月6日,天文学家法叶(M. Fayet)来校作题为《时刻之测定与国际经度之重测》讲演,
并放映子午仪、等高仪及天文钟等影片,加以说明[50]。同年12月11日,上议院议员、前法国教育部长和欧华(M.Honnorat,另译欧乐纳)应
邀来校参观,作题为《巴黎大学城之意义》的演讲,放映了有关巴黎大学城的影片,并代表巴黎大学与北京中法大学互赠礼品。巴黎大学赠送的礼品计有:巴黎大
学纪念章;巴黎大学校长手签巴黎大学礼堂壁画影片一幅;法国著名艺术家作品像片一册,计25幅;法国国家赛佛磁厂出品的天青磁缸一件;书籍30余种,计
58册。北京中法大学回赠和氏的礼品有素底彩绘古磁瓶一座,另宋锦描金砾绢对联一幅,其文曰:“教世界不让其教国民心,共见大同无我,公天下断当自公学
术始,君是第一解人。”[51]1935年9月7日,巴黎大学教授、法国国家医学会会员勃伦特(Brumpt)来校作题为《非洲之睡病》的讲演,并放幻
灯片,加以说明。[52]1936年4月16日,安南巴斯德院院长慕兰(Morin)来校讲演,介绍有关巴斯德院的情况[53]。
在邀请法国学者来校演讲的同时,北京中法大学也积极派遣中国学生到法国留学。据统计,在1926年至1939年的十余年里,北京中法
大学先后资送93名(其中5人因故未出国,实为88人)毕业生赴法留学,其中文学院44人,理学院32人,医学院12人[54]。另外,陆谟克学院于
1926年前也派出34名学生赴法留学[55]。这些留学生到法国后,所学专业十分广泛,既有学文学、美术和心理学的,也有学政治、法律和经济的,既有
学医学、生物学、地质学、动植物学和机械学的,也有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的[56]。他们大多在欧战爆发后回国[57],在教育界、科技界、医学卫生界
任职任教,其中不少归国留学生成为国内有名的专家、学者和教授,为传播法国学术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此外,北京中法大学还积极参加和支持一些有益促进中法文化交流的活动,如1927年法国方面发起博得罗诞辰百年纪念大会,并筹建巴黎
世界化学院,北京中法大学自始至终积极响应,在国内做了大量的组织和联络工作,为巴黎博氏百年纪念会总秘书处转发邀请函,先后两次单独举办讲座,刊出博
得罗百周年纪念专号,介绍博得罗的生平及学说,委派代表出席10月24——26日在巴黎召开的并博得罗百年纪念大会,另为筹建巴黎世界化学院捐赠华币
1500元{折合16、950法郎},并设立博得罗奖学金,每年拔出1000元,奖给两名中国留法学生,一个奖给留法专攻化学的北京中法大学学生,另一
个奖给留法学习科学的中国学生[58]。1934年经中法两国有关文化团体的努力,拟在法国第一次举办中国画展,北京中法大学又积极襄助,在得知画家徐
悲鸿遇到经费困难后,立即电汇2000元,帮助徐悲鸿和夫人蒋碧微携作品赴法出席画展[59]。1935年为纪念法国作家雨果诞辰一百周年,北京中法大
学在校刊刊出专号,介绍雨果的生平和作品。此外,北京中法大学还曾为巴黎博物院转请北京历史博物馆帮助检定玉器的名目、年代及用途。总之,在中国近代历
史上,北京中法大学诚如中法大学校长李书华所说,它是“沟通中法两种文化之高等教育机关”[60],是“ 中法文化交流最重要的中心”[61]。
四
作为一所私立大学,北京中法大学虽曾达到相当的规模,但它的地位和影响最终不如南开、厦门、复旦等私立大学,这除一些客观因素外,与北京中法大学自身存
在的问题也不无关系。笔者以为,就自身来说,以下的一些问题妨碍了北京中法大学更好的发展:
第一,法国的大学区制不适合当时中国的国情。法国的大学区制度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大学区,大学区的大学校长全面负责区内从中小学到大学的一切教育事宜,
这一制度在摆脱中世纪宗教对教育的控制、最大限度地争取教育独立方面具有进步意义,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教育官僚化,而北京中法大学模仿法国的大学区制
虽然在学制上具有创新意义,但在当时却是不大适合中国国情的。首先,北京中法大学并不具备同时办好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物质条件。比较而言,北京中法
大学的经费虽然还算充裕,但以它的财力同时发展初等和中等教育,这是远远不够的,其结果只能是妨碍大学更好的发展。以1930年为例,北京中法大学下属
各中小学的经费开支就占了相当的比例,为126,581.07元,这一数字尚不包括高级中学甲乙丙三部的开支[62]。此外,北京中法大学自身也缺乏如
何管理大学区的经验。其次,北京中法大学在国内单独实行大学区制,一方面固然形成自己的特色,如重视应用,重视法语,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一定的封闭性,不
能广泛吸收各类人才。北京中法大学长期以来生源狭窄,主要来自河北,就与它在国内单独实行大学区制有很大关系。
第二,管理和计划不周,造成资源的浪费。如前所述,北京中法大学教员与学生之比长期以来保持在一个很高的水平上,这一方面固然反映了中法大学师资力量的
雄厚,但同时这一过高的比例又是极不合理的,造成经费的虚耗。对一所大学常年经费的开支来说,教职员工薪所占的比例往往最大,北京中法大学的情况也不例
外。以1937年度北京中法大学的经费开支为例,总开支为337,946.52元,教职员工的工薪为111,587.00元(其中教员薪金
92,426.00元,行政人员薪金11,069.50元,工饷8,092.14元),占总开支的三分之一,其次为购地费80,000.00元,再其次
为各学科设备费63,556.78元[63]。北京中法大学在管理上没有充分利用本校的师资力量,设法扩大招生规模,这不但造成人力和财力的浪费,影响
学校的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北京中法大学在国内的影响力和地位。此外,北京中法大学在学科的设置上也缺乏严密科学的论证,如在1930年前后,北京中法大
学已计划设立医学院,急需投入财力,教育部在批准北京中法大学立案的同时也责令医学院从速添设附属医院,充实设备,北京中法大学在呈请立案的报告中也承
诺在1931年度筹资32万元[64],用于医学院的建筑和设备费用,但在实际上北京中法大学并没有去完善医学院的办学条件,相反却在远在北京之外的上
海设立药学专修科,成立中法大学上海筹备处,1931年又盲目地设立高级中学商科(不到四年便停办),等等这些举措都是不利于学科建设的,反映了北京中
法大学在学科规划上的随意性。
第三,校长李麟玉缺乏教育家素质。近代中国的教育发展史表明,一所成功的学校,往往是与有一位出色的校长分不开的,这对近代中国的私立学校来说,
更是如此。近代中国一些有名的私立学校,如南开大学、燕京大学、复旦大学、震旦大学以及晓庄学校和中华职业学校等,它们在国内的地位和影响,都是与有一
位既懂教育又热心教育事业的校长连在一起的。而长期担任北京中法大学校长的李麟玉,虽然受过高等教育,早年就学于南开中学,1910年即赴法留学,先后
就读于巴黎雷外克中学、昂西化学院、杜鲁芝化学院、巴黎大学理学院,1921年归国,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但对教育问题并无研究。北京中法大学的学科建设
长期来停留在最初的水平上,有些甚至出现倒退,这无疑与校长李麟玉不懂教育有很大关系。并且,在行政方面,校长李麟玉的能力也是有欠缺的。在治校过程
中,他不但作风保守,固执专制,既不与学生接触,也拒绝听取其他教员的一些不同意见,而且搞封建宗派,学校的行政系统长期来几乎清一色地由河北籍人员把
持。以1937年为例,校务处职员17人,河北籍14人,外省籍3人,文、理、医三院职员22人,河北籍15人,外省籍7人,附属第一、二、三农林试验
场职员5人和温泉、西山天然疗养院7名职员,全为河北人;北京中法大学各级学校的教员,除孔德学校之外,也以河北籍居多,附属碧云小学的7名教职员和附
属温泉小学的9名教职员全为河北人,附属西山温泉初中20名教职员除一人为浙江籍外,其余均为河北人,附属温泉女子中学的20名教职员除2名北京市人和
1名天津人、1名浙江人外,其余16名均为河北人,在附属高级中学甲乙部的22名教职员中,河北籍占了一半,计11人,在大学部文理医81名教员中,河
北籍占四分之一,计有23人[65]。这一情况最后又连锁地导致北京中法大学大学部的生源长期来以河北籍为主,占在校生的三分之一以上[66]。此外,
李麟玉的一些亲属也在中法大学执教,并任要职,如妹夫吴文潞任数学系主任,子婿马士修任物理系主任。校长李麟玉的封建宗派作风对学校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是
显而易见的,它严重地妨碍了北京中法大学对优秀教员和富有潜能的学生的吸收,造成极强的封闭性,对此,中法大学的许多教职员和学生深感失望,明确表示
“不相信他会把中法办好”[67]。笔者以为,北京中法大学在发展过程中除存在管理和规划等问题之外,缺乏开放性则是它的一个最致命的缺陷。
[1] 蔡元培作为北京中法大学校长,虽然参与了北京中法大学初期的一些创办工作,但校长一职在1928年之前实际由李书华代理,1928年之后则一直
由李麟玉担任。此外,在20年代初期,由于蔡元培的关系,北京大学曾给予中法大学以很大的支持和帮助,除为中法大学捐助10万法郎外,北京中法大学的筹
备处开始时也借用北大房屋,两校的关系十分密切,但在1928年蔡元培与中法大学的另一位重要创办人李石曾之间出现矛盾后,北京中法大学与北大的关系也
明显趋于冷淡,到1949年讨论北京中法大学的去向时,中法大学的教员强烈反对并入北大。
[2]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五至十七年概要、概览》,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0,张号4—6。
[3]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呈请立案的报告、报表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3,张号15。
[4]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五至十七年概要、概览》,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0,张号4-6。
[5]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呈请立案的报告、报表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3,张号4。
[6] 《私立中法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呈请立案报告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6,张号1—6、10。
[7] 校董会31名成员为:韦尔敏(法国驻华公使)、蔡元培、李煜瀛、王宠惠、孔祥熙、贝熙业(法国)、沈尹默、李书华、李麟玉、吴敬恒、班乐卫(法
国)、周作民、胡若愚、高鲁、常耀奎、彭济群、张人杰、张继、张嘉 、爱理友(法国)、雷宾(法国)、褚民谊、齐致、刘锡昌、熊希龄、郑毓秀、穆岱(法
国)、萧瑜、韩德卫(法国)、魏道明、铎尔孟(法国)。见《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校董会呈请立案报告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
案卷号5,张号7—11。
[8]《私立中法大学校董会章程》,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8,张号
[9] 《校史概略》,《北京中法大学毕业同学录》,中华民国二十四年。
[10] 《北京特别市公署教育局关于撤换中法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和西山温泉中学校主任的训令及两校的复函》,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
243,张号1—6。
[11] 《私立中法大学和中法大学医学院概况》,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260,张号2—3。
[12] 《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关于将中法大学和附中房屋拔给北大法学院使用给中法大学的函》,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244,张号1
—2。
[13] 有关北京中法大学抗战期间遭受损失的详细情况见《教育部关于申报抗战期间所受损失给私立中法大学函及私立中法大学呈报表》、《私立中法大学各
附属机构损失情况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456、457。
[14]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军管会关于派周扬等代表接管中法大学的令及中法大学的布告》,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275,张号11。
[15] 《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中法大学校务筹委会的指令及该校的呈文》,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282。
[16]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对中法大学1950年停办及合并到华工、南开、北大的命令、方案、会议记录》,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
293,张号1—2。
[17]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五至十七年概要、概览》,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0。
[18] 石曾:《中法大学概况》,《中法大学半月刊》第1期,第26页。
[19] 《私立中法大学组织大纲》,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7,张号2。
[20] 《北京中法大学章程》,见《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五至十七年概要、概览》,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0。另参见李石曾《组织陆谟克
学院之经过与希望》,《中法大学半月刊》第2期,第2—5页。
[21]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呈请立案的报告、报表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3,张号18。
[22] 《私立中法大学与北京大学订租用房屋、土地的协议书》,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20,张号1—2 。
[23] 《私立中法大学关于催还欠款给北京大学的公函》,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31,张号50。
[24]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校董会呈请立案报告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5,张号5。
[25]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呈请立案的报告、报表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3,张号193—195。
[26]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校董会呈请立案报告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5,张号20。
[27]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五至卅年房屋土地现状登记表》,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17,张号9。
[28] 以上资料均见《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七至廿八年度概况报告》,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45,张号1—8。
[29] 根据《中法大学毕业同学录》(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及《私立中法大学教职员同学录》(中华民国二十六年)统计。
[30] 《毕业生资送留学简章》,《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九年服尔德学院要览》,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1,张号14-15。
[31]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七年至廿八年度概况报告》,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45,张号15-16。
[32] 同上,张号17-19。
[33]《私立中法大学和中法大学医学院概况》,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260,张号6。
[34] 李书华:《中法文化与中法大学》,《中法文化交流》第1卷第1期,第2页,民国三十四年二十五日出版。
[35] 据《中法大学历届毕业同学录》统计,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360。
[36]《私立中法大学和中法大学医学院概况》,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260,张号3 。
[37] 《私立中法大学组织大纲》,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7,张号2。
[38] 《中法教育界》第40期插图,1931年2月1日出版。
[39] 《中法大学月刊》第10卷第2期插图,1936年12月1日出版。
[40] 《中法文化月刊》第1卷第1期,第13页。
[41] 同上。
[42] 《中法文化月刊》第1卷第2期,第14页。
[43] 《中法教育界》第2期,1926年12月出版。
[44] 同上。
[45] 同上,第5期。
[46] 同上,第11、13期。
[47] 同上,第33期。
[48]《中法大学月刊》第1卷第1期。
[49] 同上,第1卷第1、2期。
[50] 同上,第4卷第4期。
[51] 同上,第4卷第3期。
[52] 同上,第8卷第5期。
[53] 同上,第9卷第2、3期合刊。
[54] 《私立中法大学留法学生名册及学位记载》,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338,张号1-8。
[55]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三至十八年毕业生资送里昂中法大学人数一览表》,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61,张号1;《西山陆谟克学院关
于办理本院学生赴里昂中法大学学习经费给中法大学函》,同上,案卷号111,张号9。
[56] 有关北京中法大学留法学生所学专业情况见《私立中法大学留法里大学生历年成绩表》,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62,张号
47-49。
[57] 据统计,截止1939年2月,在北京中法大学1931-1938年资送的88名学生中,已归国的49人,未归国的39人。见《私立中法大学历
届留法学生出国归国人员人数统计表及民国廿九年在法国留学生名单》,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99,张号1-2。
[58] 在1927-1934年的8年里,获得博德罗奖学金的人员计有周发歧、刘为涛、李文祥、赖维勋、刘慎谔、郭庄猷、林镕、张玺、张德禄、郑大
章、汪德耀、朱洗、杨杰、李枢、范秉哲、马士修等16人;见《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六至廿三年获得博得罗奖金人员名单》,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
卷号18,张号1。有关北京中法大学参与博得罗纪念大会的一些具体活动见《中法教育界》第8、9、10期。
[59] 刘厚:《巴黎中国画展之经过》,《中法大学月刊》第4卷第5期。
[60] 李书华:《中法文化与中法大学》,《中法文化》第1卷第1期。
[61] Li Shou Houa au Secrétaire Général du Comité du Centenaire de
Marcelin Berthelot , le 3 Juin 1927,《中法教育界》第10期。
[62]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校董会呈请立案报告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5,张号18。
[63]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七至廿八年度概况报告》,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145,张号4。另,1930年度北京中法大学四学院{包
括附属高级中学甲乙丙三部在内}教职员工的薪金开支为152,837.26元,同注62;1931年度教职员工预算薪金为187,788元,其中职员俸
给54,220元,教员俸给122,668元,校役工食10,900元,同注64。
[64] 《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呈请立案的报告、报表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3,张号17。
[65] 以上数据均根据对1937年5月出版的《私立中法大学教职员、同学录》所作的统计。
[66] 兹例举北京中法大学各年度河北籍学生与在校学生人数之比如下:1934年,77/111;1936年,55/168;1937
年,67/168;1938年,54/111;1947年,112/344;1948年,153/476;1949年,144/469。
[67] 《国立中法大学情况调查表》,北京档案馆,全宗号J26,案卷号297,张号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