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远县城的一个警官缘何拥有这样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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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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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1, 2012, 7:01:34 AM1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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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朋友可能一年前看过这个主题,是的,我一年前百般无奈的时候曾经上过天涯来发过这个帖子,至今付信刚的案子非法侵占公民财产的案子已经三年了,省市县各级部门都做过批示,缘何仍未解决?是谁给了公安局的一个普通警员如此大的能量?一桩法院已经判了近三年的案子,省市县各级都做了批示的情况下就是执行不了,如何说来都显得有违常理了,我是党员,有几十年党龄了,但这三年的经历让我不得不开始思考以下这些问题:党一再强调只要从严治党就可以根绝干部作风问题,但是如今为何一个小公务员的问题如此大费周章都解决不了?公安局为什么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造假告诉上级付信刚已经停止职务,问题已经协调解决是?法院为什么一次次找到付信刚却迟迟不下强制执行通知?这是执行效率问题还是有些人在惯性思维的引导下下意识的把党的信誉和一个小公务员捆绑在了一起?下面把一年前的信稍作修改附在下面,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原封不动改改时间再发出来,并转各媒体、各有关部门,如果在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我将考虑向国外论坛或外媒发送提前声明,若走到此种地步实在是体制内解决不了不得已而为之,我以我几十年的党龄保证这中间无反华势力操纵,切勿跨省。
  信件如下:
  尊敬的领导:
  我叫阚金明,家属朱宝芹于2006年下岗在家,儿子今年28岁准备结婚,经人介绍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经警大队中队长付信刚及其妻姚斌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我们于2009年6月5日交付给他们30万元后,他们将县公安局团购分给他们的檀都璟苑小区13号楼1单元101室及40号车库、85号储藏室转让给我们。我们按协议约定当天支付给付信刚30万元整。但楼房到交付期后付信刚凭着自己是公安干警,又是领导,既不按协议交款给开发商以履行交房义务,又不归还事前收取我们的购房款及利息。在我们多次求他履行协议无果的情况下,万般无奈的走上了求助法律的漫长道路。
  我们于2010年3月11日到郯城县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保全了付信刚姚斌夫妻登记在其子名下的土地一宗及其土地上的楼房。郯城县法院于2010年4月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开庭时我们知道和警察特别是当领导的警察打官司的难处,在法庭调解时我们让步到(1)交给开发商的高出三十万元的部分由我们付(2)按协议到交付期没交付楼房产生的利息我们不要了(3)再多给付信刚三万元转让费(4)付信刚交给开发商的钱如不够,我们想办法借10万元给他使用,条件是他在公安局和法院的的亲戚给担保。就这样人民警察付信刚仍旧不同意,他给我们的答复是:我欠你们的钱我承认,但我没有钱给你们。并说原先公安局是以房换房现在不换了,你们给我的钱用完了,没钱还你们。请问领导:付信刚在2009年11月公安局仍执行换房政策期间就把应该交给公安局换房的房子抵债给了别人,换房他付信刚有房吗?他还把我们给他的购房款用完了,没有钱给我们交房款,他这不是骗我们又是干什么?这就是一个人民警察干出的事,说出的话吗?
  2010年4月12日法院判决生效后人民警察付信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后,我们申请法院对保全的付信刚夫妻共有财产自建房一处进行强制执行。但到2011年2月近十个月的执行程序都走完以后,人民警察付信刚仍旧自恃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不管不问,也不还钱,法院再次调解时他仍说没有钱。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多次找执行法官要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法院于2011年2月23日在判决生效10个月后下达了(2010)郯执字第780号执行裁定书。把三次拍卖没有人敢要导致流拍的查封房产抵偿部分债务给了我们。但是人民警察付信刚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并于2011年3月中旬搬进了法院裁定给我们的房子里,并放言坚决不给我们,看法院能怎么着他!
  2011年3月30日郯城县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付信刚、姚斌及其它占用人在2011年5月1日前迁出裁定给我们的房屋,但付信刚仍不履行,并把郯城县公安局分给他的原先要卖给我们并已经收了我们钱的楼房于2011年5月12日作价41万元又卖给轻工机械厂邵长明之女邵莹,同一套房子,被他在不同时间卖了两次。由此付信刚既骗取了资金,又达到了恶意转移资产的目的。我们知道上述情况后及时反映给了法院并上交了申请书,为了便于案件的执行和利于我对付信刚剩余债务的追还,要求对他要卖的房产予以保全,并愿意提供担保,但不知什么原因,法院没有对该楼房进行保全,使付信刚交易完成。
  我想不通也不明白,一个人民警察,也是共和国公民,人民法院对他的判决和裁定为何无法强制执行?
  2011年7月29日,在我六月下旬把以上情况反映给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王局长和法院王院长,王局长说人民警察也是人,也可以犯错误,但是我们认为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务员犯了错误应该改正错误如果不改的话怎么为人民服务,又如何公平执法?在我反映了情况还是没执行了结的情况下,向法院执行一庭王法官提出了申请,恳请法院先按规定给我出具手续,把法院裁定给我的房产进行土地过户,并帮助我办理房产手续,同时申请继续保全付信刚的工资账户,并再次恳请法院把裁定给我们的房产强制执行给我们,我们多次找法院,还是没有结果。
  尊敬的领导,我们的案子从2010年4月12日法院判决生效至今已两年多了,从法院公告,责令付信刚于2011年5月1日迁出裁定给我们的房产也一年多了,我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公安局的中队长,就敢不理法院的判决、裁定、通告?而人民法院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又没有强制执行,维护法律尊严,这是为什么?
  2011年9月我们得知因付信刚是县公安局的领导,法院说不好执行,报给了市法院,并指定给苍山县人民法院来执行。我们想不明白,我们申请的是郯城县人民法院给执行为什么就因为付信刚是人民警察就不好执行了?如果是再大的领导或者法院的领导犯了法我们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我们国家还是一个法制国家吗?
  苍山县人民法院接到执行后,打算强制执行,拘留付信刚。在和郯城县公安局协调时领导说公安干警拘不好,应协调解决。在市县两级公安局的协调下,付信刚书面保证2012年5月1日执行法院判决给我钱,但是到如今我也没见到钱或房子。今年9月上旬,付信刚又将公安局刑警队的自住房卖出,得到卖房款32万余元,可是他在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的时候仍旧没有执行法院判决。
  苍山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发出《2012苍执字1331号公告》要求付信刚于2012年3月25日前搬出郯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给我的房产,但是我们的人民警察付信刚不闻不问,到如今还是不动用行动对人民法院说不。
  至此,郯城和苍山两地法院已经连续两次发出公告,付信刚仍旧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罪,为何相关部门仍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今我和付信刚的官司已打了三年多了,我就是不理解为什么和人民警察打官司这样难?我们国家说是一个法治国家,在这样一个法治国家里,我们老百姓要维护我们的权益咋就那么难啊?领导讲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我向领导反映的问题怎么就没下文了啊?因为我是和人民警察打官司,所以官司即使赢了,也不能执行?因为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吗?还是我不是人民,公务员不为我服务?
  当前,中央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一再要求各级各部门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声音,在党代会和人代会即将召开之际,稳定工作更是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诉求,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要把我们推到上访解决问题的道路上。经常在媒体上听说一些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通过信访引起了领导们的重视才得以合理解决,难道只有上访了领导才会重视?难道只有上访问题才会合理的解决?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不得不走上上访解决问题的道路。


  阚金明、朱宝芹
  2012年10月18日
  电话1380549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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