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連)懲罰潘基文,拒買韓國貨!
檢方為何遲遲不敢提出上訴,難道只想一審就結案嗎?嚴家同先生說得對!特別費案也是對司法審判,台灣需要的不再是司改,而是司法革命,因為,
特別費案也是對司法審判【尋找夢想的天空】 at August 15,2007 15:32
聯合聲明 針對昨天台北地方法院就馬英九特別費一案,一審宣判無罪的結果,我們表示強烈遺憾。馬英九
台灣社等八個社團-聯合聲明 -【尋找夢想的天空】 at August 15,2007 15:36
法官將特別費視為實質補貼的判決難以令人信服的兩個原因。陳瑞仁檢察官當初形容馬英九特別費案像是不戴手套的偷車賊,也就是無論犯意或犯行都罪證明確,其
中又以馬英九在議會答詢時
這樣的判決!【台灣英社 UKFS】 at August 15,2007 17:33
一家人傷心痛心到無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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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5:24
我只能說 "轉型正義" 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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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記者 at August
14,2007 15:26
台灣人一定要記住這三個人的名字:
審判長法 官 蔡守訓
法 官 徐千惠
法 官 吳定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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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5:30
台灣人一定要記住這些人的名字:
審判長法 官 蔡守訓
法 官 徐千惠
法 官 吳定亞
...............................
洪泰文:興票案
黃宏欽:高市長當選無效案
蔡守訓:馬英九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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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5:30
eKevin 發表於: 2007/08/14 14:49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529368.html#529368
特別費是「實質補貼」的說法沒錯,錯是錯在對「實質補貼」一詞的解釋。
大部分的人(包括本案法官)都把「實質補貼」一詞的重點放在「補貼」,而認定是首長收入的一部分。事實上,「實質補貼」的重點應該是「實質」,也就是「有
實質支出」才給予「補貼」。
換句話說,特別費是為了彌補首長因公支出所造成的個人薪資損失,而給予的補貼,並不是一種「加薪」,所以必須是有「實質支出」才有的「補貼」。
所以,馬英九的個案根本就不符合「實質補貼」的說法。因為馬英九並沒有實際支出(支出遠少於所領取的特別費),卻把特別費當作個人的收入,違反了「實質補
貼」的真義。
缺乏基本邏輯能力的惡質法官為了黨國復僻而將此例一開,等於主動幫全國行政首長加薪,司法權侵犯行政權又添一個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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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5:42
四大天王呢?是不是要到選舉結數啊?那法院是誰開的呢?
Posted by 叮帥 at August 14,2007 15:55
jcy001 大大說得好!
台灣人唯有全力支持國會改革,讓具有台灣意識的立委在國會過半,
才有實力做未來一系列的立法和司法改革!
請大家全力支持尋找夢想的天空 部落格的活動
『台灣意識要過半、台灣明天一定讚!』串連活動,網址如下: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3523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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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y001 發表於: 2007/08/14 14:44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529358.html#529358
這哪是法官,簡直是辯護律師團其中的一員,判決書照著辯護律師的書狀寫,再引用中國那些死人骨頭的東西湊湊數就可以了
-----------------------------------------
大大我非常同意你的說法,蔡守訓的判決書根本就是辯護書,還引用已經滅亡幾百年的朝代的封建制度來幫馬英九辯護,說「離譜」還算客氣的,簡直就是無法無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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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黨國和司法早已秘密開過會,老馬律師砲打檢察官侯寬仁和蔡守信判決書內容,只是根據會議結論表演而已!
統媒、立法院和司法是國民黨從竊據台灣以來壓迫人民的工具。在統媒虛假抹黑的真面目逐漸被大多數人民識破,以及未來本土派可能掌握立法院後,我早已說過司
法是國民黨和統派反撲的最後手段。
台灣人民必須利用這個不公的判決,在明年立委和總統大選前,上街頭表示人民對藍色司法的不滿,化悲憤為支持本土的力量,讓本土派取得這兩場選戰的勝利。
民進黨若能繼續執政和取得立法院多數後,一定要儘快進行司法改革的工作,如東德以前一樣,淘汰一半以上的司檢人員,並建立可以監督他們的制度。
_________________
打馬統不手軟, 狗黨才會覆亡;
挺本土不猶豫, 台灣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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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6:06
其實判馬英久無罪, 國民匪黨與匪報早在在幾天前就已經放出風聲, 有跡可循,
果然如許水德所言, 證明法院是國民匪黨開的!!!!
抗議!
抗議!
貪污有理, 侵占公款無罪!!!
這是當官必修的學分!!
阿扁實在差太遠, 民進黨實在是.....!!
用選票教訓國民匪黨與這些無恥的法官!
Posted by Janet at August 14,2007 16:16
叮帥 大大:
等著瞧吧!
這些泛爛法官接下來一定會找渣栽臧判四大天王有罪,讓他們無法加入2008年的選舉,
國務機會費也是會如此判決有罪,他們是非得置吳淑珍第一夫人於死地不可......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6:21
Janet :
要讓綠營在國會過半,台灣人一定要加油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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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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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6:4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l/24/today-fo1-3.htm
遭恐嚇 侯寬仁:安全受威脅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合議庭昨勘驗錄音光碟後,未公開作出裁示意見,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表示,「原則上」尊重法院,但合議庭不裁示,將讓他繼
續遭受不白之冤,且目前他接連收到恐嚇信,「安全已受到威脅」。
侯寬仁聽到合議庭對勘驗錄音光碟不作裁示一事,心情沈重,他認為,吳麗洳的筆錄和錄音光碟並無不同,不了解合議庭不作裁示的考量何在,若等到判決時才公
布,他可能還要被污衊幾週、甚至幾個月。
侯寬仁表示,他沒有必要,也沒有造假筆錄,但部分平面媒體誤導民眾,指他對吳麗洳製作的筆錄不實,加上幾家電子媒體一再炒作,讓他名譽嚴重受損。他說:
「才幾天時間,就收到數十封恐嚇信,對我個人進行謾罵及污衊,只要一日不澄清,我的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威脅」。
據了解,前高檢署查黑中心召集人、現任法訓所教務組長陳瑞仁,昨主動和侯寬仁連繫,建議他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對此,侯寬仁表示,不僅他個人,連司法機關的名譽、公權力都受到傷害,他將考慮是否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及研究對哪些人提出告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today-o2.htm
一種官司 兩種待遇
■ 楊士仁
檢察官辦案,竟然招致嗆聲與恐嚇,有勞內政部長指示警方保護,才敢出門,真是可嘆又可悲!
七月十九日,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再度開庭,親藍平面媒體甘為馬營律師利用,展開「筆錄不實」攻勢,在找不到起訴檢察官侯寬仁平衡報導之下,一面倒
向馬英九;馬營揚言不排除控告侯寬仁瀆職及偽造文書。記者特稿選擇性報導,列舉侯寬仁起訴的周人蔘電玩弊案、太極門兩個案子,不少被告被判無罪,致有「侯
檢十八年,不少被告判無罪」的批侯標題。
然而,侯寬仁任職高檢署查緝黑金中心時,偵辦的前立委羅福助案及現任立委何智輝案,後來都遭台北地院判決有罪;羅福助上訴,台灣高院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
月。媒體為何不提這些有罪判決的案子?
特定媒體啟動輿論力量,企圖影響法院判決,「討侯」之聲四起,每天十餘封恐嚇信湧向特偵組,揚言要對侯不利。侯寬仁手上還有前行政院長游錫堃等四大天王的
重大案子,正加速辦理中,每週六、日都到辦公室加班;「筆錄不實」風波爆發後,侯的家人不讓他加班與出門;這件事情被內政部長李逸洋獲悉,李逸洋交代警方
保護,侯寬仁才在二十八及二十九日兩天恢復加班。
以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與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比較,侯寬仁曾在銀行被人嗆聲,又接到大批恐嚇信;馬英九被起訴前,立委林國慶送了高架花
籃;起訴後柯賜海也送了一個花籃打氣。反觀陳瑞仁,起訴總統夫人吳淑珍後,查黑中心的走廊擺滿大小花籃,泛藍民眾把陳瑞仁當作英雄。同樣是檢察官,都辦社
會矚目的重大案件,接獲的花籃為二與數十個之比,反映的問題頗堪玩味。
兩個案子同由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蔡守訓等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公訴檢察官張熙懷因為承受太大壓力,身體不適請假;檢察官協會發動聲援,一天之內,有將近八百
名、大約全國八成的檢察官連署。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律師指控侯寬仁的偵訊筆錄不實,雖經法院合議庭勘驗錄音帶,仍無法證實;侯寬仁遭此莫虛有的污衊,未見
檢察官協會等發動檢察官聲援,這又是哪一種雙重標準、差別待遇?
馬英九特別費案及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反映檢察體系、藍綠群眾、媒體立場的差別與偏失,在在值得探討。
(作者為資深媒體從業人員)
Posted by liau at August 14,2007 16:47
liau :
那個審判長 蔡守訓 是師範體系出身的,這種法官的素養,真是 ......
這些統派惡霸政客媒體真是騎到台灣人民頭上來了。
不管檢察官是被泛藍恐嚇,而有此判決。
媒抗網友也另一種說法,請回頭看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6:06
<jcy001 大大說:
我猜黨國和司法早已秘密開過會,老馬律師砲打檢察官侯寬仁和蔡守信判決書內容,只是根據會議結論表演而已!
統媒、立法院和司法是國民黨從竊據台灣以來壓迫人民的工具。在統媒虛假抹黑的真面目逐漸被大多數人民識破,以及未來本土派可能掌握立法院後,我早已說過司
法是國民黨和統派反撲的最後手段。
台灣人民必須利用這個不公的判決,在明年立委和總統大選前,上街頭表示人民對藍色司法的不滿,化悲憤為支援本土的力量,讓本土派取得這兩場選戰的勝利。
民進黨若能繼續執政和取得立法院多數後,一定要儘快進行司法改革的工作,如東德以前一樣,淘汰一半以上的司檢人員,並建立可以監督他們的制度。>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17:04
我猜黨國和司法早已秘密開過會,老馬律師砲打檢察官侯寬仁和[蔡守信]判決書內容,只是根據會議結論表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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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阿茵:
妳果然是氣瘋了!
把蔡守訓寫成周守訓,又寫成蔡守信。
別氣壞身體了。
為了無恥的法官,氣壞自己的身體,太不值得了。
現在只需要把憤怒化為選票就行了。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4,2007 18:27
親愛的阿茵:
喔~抱歉!原來蔡守信是jcy001大大寫的。
唉~大家果然都氣瘋了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4,2007 18:29
別老舉四大天王, 100萬KMT黨員,13億人口 OK?
有罪證就調查, 總不會我是泛綠的, 沒最證也要調查我吧!
Posted by
戰地記者 at August
14,2007 18:36
大家真的是心中有綠,綠到最高點啊!!
Posted by tico at August 14,2007 20:28
不要因為被說綠就不堅持對的事
不要因為被說藍就可以是非不分
Posted by
戰地記者 at August
14,2007 20:34
戰地記者:
馬英九以為其他六百多位地方首長都跟他一樣貪污资敗喔!
有貪污犯罪證據的馬英九,故意把其他無辜的六千五百名地方首長都遷拖進來,以為大都跟他一樣貪污腐敗嗎?還說什麼<盼「虛耗到此為止!」>真是貓哭耗子假
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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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無罪 馬英九:盼「虛耗到此為止!」
yam天空新聞╱yam天空新聞 2007-08-14 12:07
http://news.yam.com/yam/politics/200708/20070814602835.html
因為「今天是我馬英九…要是換了一般人…」。最後馬英九希望這一切都可以「到此為此」,他深深期待「虛耗應該到此為止」!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20:56
孟芬:
沒辦法,太令人生氣了。
是我寫錯了,祭守訓 非周守訓,已更正過來了。謝謝妳的提醒喔!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20:58
tico大大:
實在是法院仍是國民黨開的,法審判長根本就做不到公平正義,太令人失望了啦!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21:02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4,2007 21:13
藍和綠最顯著的差異:不管是誰做錯了事,泛綠的一律予以譴責,少有偏袒;即使藍營殺人放火,泛藍的還是把他們當神崇拜,少有理智。
一審判決結果並不使人意外,雖然毫無公理正義,但絕對符合泛藍行為模式。
確實,讓有台灣意識的立委能在國會中佔大多數,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一切的重大改革,都要在這個基礎下才能夠大刀闊斧地動起來,並獲得成功。
不要以為讓綠營總統選贏了就沒事了,更不要以為綠營選贏了總統大選,就是真正綠營執政了。千萬不要忽視了立委選舉,如果不能讓台灣派人士在國會中佔多數,
則司法、考試、立法、監察各權及公務人員系統,都依然是由中國派的藍營所掌控,台灣要出頭、公理正義要出頭,都依舊難如登天了。
Posted by HBS at August 15,2007 00:10
水筆仔阿茵:
別氣了!為了司法垃圾蔡守訓、合議庭法官、馬桶,氣壞自己的身體,太划不來了。
只要記得把怒氣化為總統選票,立委選票就好了。
希望馬桶的無罪,能讓泛綠團結,讓泛綠不再內鬨。
Posted by 孟 芬 at August 15,2007 03:14
民進黨膽小如鼠、金門大撤退!!!還沒宣布獨立就逃跑!乾脆我們國民黨去打仗!!!你們犯綠
支持者躲在後面就好!!!!!
Posted by 小光 at August 15,2007 05:11
樓上的神經病小光:
你怎麼跑來這啦!不是叫你回去吃藥嗎?
你很不聽話喔。
你該不會神經病還沒治好,結果因為要吃太多了,變成了腦殘,智障,白痴兼耳聾啊。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5,2007 05:30
孟芬:
腦殘的在台中國腦筋是輪轉不過來的。
好奇怪!
剛到自由時報的網站要抓新聞,
發覺沒有更新今日的新聞耶!
不知是怎麼回事,難道又被駭了。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5,2007 07:25
官司勝了,可見馬小九是氾爛萬民擁載的不世偉人!
聽說,之前馬小九的那一千多萬「公益捐款」絕大多數是捐到自己老婆擔任董事長、董事的基金會去的!馬小九可真是穩賺不賠呀!
Posted by 阿萍 at August 15,2007 09:12
你們這些台灣人 ■ 謝蕙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5/today-o11.htm
馬英九無罪,綠營的支持者氣憤難平,而我卻一點都不意外。
馬英九無罪不是代表司法公正,而是要告訴你們這些無知的台灣人,自己是多麼的卑微、低下,司法不只是馬英九與藍營的遮羞布,還是教訓你們的大刀,讓你們了
解台灣人即使貴為總統夫人,也必須接受庭上的訓斥與公訴檢察官的羞辱,而且如果稍有異議,就是藐視司法、不尊重法庭。反觀我們馬主席,只要有利於他的全都
採信,根本不需要客觀與邏輯。所以我拜託你們這些台灣人,別傻了,繼續過你平民的日子吧,政治與司法都只是他們貴族操弄的工具罷了!
怨嘆嗎?氣憤嗎?那就讓明年的選票來公審吧!畢竟這是你們唯一所有最微小、也最有力量的武器了!
(作者為家庭主婦)
Posted by
阿萍 at August
15,2007 09:25
泛藍真是踩在台灣人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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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的好辦事 綠的好欺負 ■ 黃招榮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5/today-o10.htm
馬一審被判無罪,其實是法官為政治服務。這種例子不勝枚舉:
一、馮滬祥、謝啟大不實指控李前總統夫人曾文惠攜帶八千萬美金逃到美國案,宣判結果:馮、謝二人無罪,承審法官竟要曾女士為了族群和諧,不要再上訴。(嚴
重誹謗跟族群和諧有何關聯?)
二、高雄市長陳菊當選無效的判決,法官竟以沒有給黃俊英陣營解釋的時間為由,認為陳菊當選無效,刻意忽略黃俊英陣營的賄選事實已判決確定。(給黃陣營解
釋,他們會承認賄選嗎?)
前法務部長陳定南說過:「台灣司法界泛藍佔七成」,台灣社會近年來流行一句台語:「藍的好辦事,綠的好欺負」。所以馬英九的特支費案一審被判無罪,原因仍
是「法院是中國國民黨開的」。 (作者為碩士,國小教師)
Posted by
阿萍 at August
15,2007 09:26
Posted by
阿萍 at August
15,2007 09:29
>>>四大天王呢?是不是要到選舉結數啊?那法院是誰開的呢?
===
馬英九都已經堅持說特別費是「實質補貼」,是首長的津貼,那麼,不知道這些泛藍的支持者有什麼資格說「四大天王呢?」都已經是實質補貼了啊!馬英九把特別
費拿來養妻小無罪,難不成是把特別費捐給小朋友當營養午餐費的謝長廷才是有罪的?!
Posted by Geral at August 15,2007 11:53
>>>四大天王呢?是不是要到選舉結數啊?那法院是誰開的呢?
===
馬英九都已經堅持說特別費是「實質補貼」,是首長的津貼,那麼,不知道這些泛藍的支持者有什麼資格說「四大天王呢?」都已經是實質補貼了啊!馬英九把特別
費拿來養妻小無罪,難不成是把特別費捐給小朋友當營養午餐費的謝長廷才是有罪的?!
Posted by Geral at August 15,2007 11:54
對啊!既然蔡守訓已經說特別費是實質補貼,那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還審甚麼啊?
該不會其實蔡守訓是泛綠的,他把馬桶判無罪,其實是在幫助讓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及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沒事呢?
雖然他們一定沒事,但蔡守訓因為太擔心,所以用馬來救他們呢?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5,2007 14:01
馬英九把特別費拿來養妻小無罪,難不成是把特別費捐給小朋友當營養午餐費的謝長廷才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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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al:
你說對啦!
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及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跟馬桶的特別費是不ㄧ樣的,因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啊
馬桶貪特別費法官就說特別費是實質補貼,換成民進黨的就是貪污啦。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5,2007 14:10
藍和綠最顯著的差異:不管是誰做錯了事,泛綠的一律予以譴責,少有偏袒;即使藍營殺人放火,泛藍的還是把他們當神崇拜,少有理智。
一審判決結果並不使人意外,雖然毫無公理正義,但絕對符合泛藍行為模式。
確實,讓有台灣意識的立委能在國會中佔大多數,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一切的重大改革,都要在這個基礎下才能夠大刀闊斧地動起來,並獲得成功。
不要以為讓綠營總統選贏了就沒事了,更不要以為綠營選贏了總統大選,就是真正綠營執政了。千萬不要忽視了立委選舉,如果不能讓台灣派人士在國會中佔多數,
則司法、考試、立法、監察各權及公務人員系統,都依然是由中國派的藍營所掌控,台灣要出頭、公理正義要出頭,都依舊難如登天了。
Posted by HBS: at August 15,2007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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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S:
台灣人和在台中國兩種不同的人,道德標準真有天壤之別!綠是<嚴以律已,寬以待人>,藍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已>
您說得對!讓具有台灣意識的立委能在國會中佔大多數,才能在未來實施重大的大改革與成功。
嚥不下這口氣的台灣人,忍下血淚和血吞,一定要更加團結,大家一起努力為台灣加油吧!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5,2007 15:04
孟芬:
後退一步想一想,我已經不會再生氣了,因為如果馬英大九被判有罪的話,瘋狂失去理智的藍軍和紅衫軍一定會再度結集引發暴動,為了台灣安定,台灣人可以忍下
這口氣。
泛爛檢正媒的全力反撲力道愈強,台灣人的反抗力也會愈強,正好凝結可用的民氣,大家團結起來一起在明年立委選舉時讓具有台灣意識的立法委員在國會中佔過半
的席次。
阿萍:
謝謝妳把台灣人的憤怒傷心的心聲貼上來給大家看喔!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5,2007 15:10
Geral:
特別費明明是公款!實質補貼和補貼也是不一樣的!
蔡守訓故意說特別費是實質補貼,其實是在為馬英九脫罪。
馬英九只是<別有居心>的把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拖進來漟混水,
目的也是要為自己脫罪的狡辯之詞,
國務機要費的吳淑珍夫人和陳水扁總統,可沒有把一毛錢非法放入私人口袋裡喔!
所以,不管是國務機要費或是四大天王特別費,皆和馬將公款匯入私人口袋及妻女帳戶的真實貪污犯罪的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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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補貼≠補貼 ■ 莊柏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5/today-
o7.htm
「實質補貼」並非「補貼」,否則何以法無「實質補貼」之明文?由此可知「實質補貼」僅係將「非補貼」解釋為「補貼」而已。
且按「實質補貼」並非正常法律制度中之產物,而係為解決所謂「歷史共業」所產生之「目的論解釋」( 即先有結果,再找理由
)。既稱「歷史共業」,即歷史所造成之共同業障,但業障出於人為之造孽,並非歷史之必然結果。是以,為部分不法支領特別費之公務人員
大開方便之門,於全民有何利益之可言?殊值深思。
首長若無支出「特別費用途」之費用之「實質」,斷不得恣以「補貼」之名,而行圖利首長私囊之實。畢竟首長之特別費係為首長「公務特別支出」所準備之預算,
尚不得據此作為首長將特別費使用於「非公務特別支出」( 如:私人用途 )之理由。台北地方法院對於
馬英九特別費案之無罪判決罔顧「實質」之含意,自嫌速斷。(作者為世新大學法律學系講師)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5,2007 15:22
對啊!既然蔡守訓已經說特別費是實質補貼,那民進黨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還審甚麼啊?
該不會其實蔡守訓是泛綠的,他把馬桶判無罪,其實是在幫助讓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及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沒事呢?
雖然他們一定沒事,但蔡守訓因為太擔心,所以用馬來救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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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所以蔡守訓一定是綠的.
Posted by taiwangreen at August 15,2007
22:04
對啊,所以蔡守訓一定是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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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要不要去問問蔡守訓到底你是藍的?還是綠的?
不過我想蔡守訓聽到你如此問他,他一定會急急忙忙的跑到馬桶前面說:馬桶我的神啊!您一定要相信我,我是藍色的,因為我為了讓黑金黨國復辟,昧著良心,拋
棄法官的專業判你無罪,還沒良心的叫身體微恙的總統夫人,躺在病床上也要來應訊,就是在向您傳達一個訊息,就是我是泛藍的人喔。所以請您一定要相信我,我
沒背叛您,請不要叫統媒修理我喔。
還有請您記得您當上總統的那一天,不要忘了我的好處喔。
Posted by 孟 芬 at August 16,2007 04:29
孟芬:
呵呵~~~~
妳幫這個馬統狗腿說出來真心話,將其醜陋描述得太貼切了!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6,2007 08:05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7,2007 16:20
無罪 無知 ■ 吳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7/today-o2.htm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然而,馬英九特別費案一路走來,真理越辯越明,真相和盤托出之後,姑不論這一審在法律上如何判定,一個鐵證如山的事
實,也是馬英九無從掩飾、狡賴的事實,那就是─「無罪」的一審判決,永遠掩蓋不了馬英九自身的常識無知!
公開指責馬英九「無知」,理由其實很簡單,請問: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馬英九真的分不清楚嗎?馬的特別費怎麼可以入到太太周美青的名下?怎麼可以變成私
人所有申報年度所得稅?怎能用於支付自家水電瓦斯費以及女兒在美國的生活費?
身在公門,特別費是公關業務的公款,這是基本的公職常識。然而,一路走來,馬英九不僅「實質侵占」了歷年所有的特別費,而且竟然對於上述諸多基本常識的問
題,都一再閃鑠其辭,說不清楚,講不明白,甚至忽而聲稱是公款、忽而又辯稱是私款!
馬英九出身黨政權貴,是哈佛大學的法學博士,從政多年,曾經是蔣經國身邊的紅人,也算是宮廷「大內」級的人物,又當過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等高
職,說他是縱橫法界、政界的老手,應不為過!而且他的夫人周美青女士,也在金融界擔任法規室主任,夫妻堪稱都是「法律專家」。奇怪,竟然都對「特別費」的
定義無知到這般起步,當真匪夷所思!
馬英九被起訴後一再自稱「沒有犯意」,一再「悲憤莫名」,自始至終都不認錯,都不承認業已多年「實質侵占」、「實質公款私用」的事實。一審判決下來,還用
「不要虛耗下去」,意圖開脫自身「悉數具體佔有」特別費的事實。當然,他的夫人周美青女士,一直未被列入共同侵占特別費的「共犯」,實在也是超乎一般人基
本常識認知的一大怪事。
無罪,掩蓋不了馬英九的無知!一個法學專家、政黨的前任黨主席、國家未來元首的參選人,竟然對於公務公款無知到這般的地步! (作者為靜宜大學中文系副教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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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17,2007 16:22
你們的良心到那去了~四大天王差不多時間起訴,只有馬英九被辦,政治壓迫多麼明顯啊!你們看不到嗎?
1.全台幾百幾千個首長這麼多年來都是用實質補貼去看這筆錢,都是匯到自己的薪資帳戶的,怎麼都沒事,一樣的東西對那呂游蘇謝就是實質補貼,對馬就是公款
喔,馬只是依例,為什麼就他有問題?太扯了!那個檢察官說馬的依例是詐術,笑死人了,那全台幾千幾百包括四大天王不都用詐術?對那個余文、國務機要費怎麼
做不同的處理?
2.馬市長任內捐款是特別費的5倍,全部都到同一個薪資帳戶,他捐了那麼多出去,貪什麼貪?今天你的老闆給你10萬元去辦一個企劃案,另外因為你很有愛
心,捐了50萬出去做公益,然後你用你剩下部分的錢買家庭日常用品,怎麼可以斷定說你用老闆給你的10萬去買你的日常用品啊!這些錢都在同一個戶頭裏耶!
這是什麼惡意栽贓的邏輯!自己笨就算了,當大家是笨蛋嗎? 聰明的人不要上了這些妖言惑眾的人的當!來替侯寬仁和數學很差的人上一課
馬領的是1530,4300
侯說捐 412,9073-->惡意曲解
馬實捐 6307,8949
這些全部到同一個戶頭耶!而且那些錢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實質補貼,馬英九心好,不把它當作自己的錢還捐出去,比你們那些四大天王好多了!(和陳水扁的國務機
要費不一樣,國務機要費法律訂定都要收據,今天陳水扁自己不合法就算了,還想說別人不合法)
候寬仁說捐的那六千多萬裏的四千多萬是選市長那時剩下的,笑話,我從同一薪資戶頭捐100萬出去的錢,你知道每一張鈔票從那裏來的喔!當什麼檢察官!
3.”那個檢察官說公益支出非用特別費"-->亂說!他可以分辨一個水庫的水滴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河流來的喔!金錢混合後怎麼辨識,馬依規定用自己
的錢,無不法利益,那個檢察宮說馬把它占為己有,分明又是亂扯!
4. ”那個檢察官說馬初供說公款,後翻供”--> 細查了所有影音文字記錄,根本不一樣,明明就想曲解!
5, 筆錄記載的斷章取義,又是想落人於罪!
6, 侯寬仁,你已經失去當檢察官的資格了!
真理本來就愈說愈明!真是愚味!如今邪人當道,台灣的是非被這些人破壞了!你這個副教授白當了!
Posted by 不平之鳴!!!!!!!! at August 22,2007
11:04
回覆不平之鳴:
馬英九的特支費被起訴,是因為馬英九貪污,干其他四大天王什麼事?馬為了把其他人拖下水使用連坐驅駛其御用的黨國餘孽司法人員去偵辦四大天王特支援費,才
是政治壓迫!
1.馬英九自己貪污,就以為全國其他六百餘位縣市地方首長都和馬一樣貪污嗎?這是一干子打船人的卑鄙手段。沒有人敢像馬英九這樣明目張膽公然貪污惡行,還
有臉說自己是清白的喔!真不見笑!!
馬英被發現貪污了特支費公款之後,才把錢捐出來做善事,但所款的大都是以他妻子名義設立基金會,一樣是公款流到妻子周美青那裡。
何況,他捐出多少不是重點,重點是:馬將特別費公款匯入私人帳戶,又拿去報稅及匯給妻子和在美國的女兒當生活,就是貪污!
小偷偷了國庫錢之後,被警察發現了,就趕快把錢提出來捐到慈善機構,仍然觸犯了小偷強盜罪!馬英九貪污是事實,不能因為把錢捐去做善事,就沒有觸犯貪污
罪。如果您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再說什麼都是多餘的。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ugust 22,2007 14:47
非常光碟 非常公道 ■ 黃佳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29/today-o9.htm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以其所質詢內容印製成光碟散佈,將馬英九去年就有關特別費案,一五一十地全部攤開來重新檢視,惹來了馬陣營揚言提告。
猶記得馬英九寄望人民還他「公道」,一審法官「量身訂做」的自由心證,雖判決無罪,仍有二審伺候,這些光碟不正是交由全民提前「公審」,還他公道的最佳途
徑?
由光碟中發現,馬英九蠻橫的態度及對話,全都露,尤其信誓旦旦強調,將公款都用於公務及公益上。卻出現當時與日後辯解自相矛盾的言詞,大家實已了然於胸提
前「定讞」了!
馬陣營不察其主子的用心,擔心茲事體大,認為非採取控告涉及誹謗及妨害名譽的反擊行動不可,這樣的大動作,徒然自暴其短,做了反宣傳,更引人好奇,十萬光
碟可能不夠看。 (作者為前新聞工作者)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12,2007 22:14
應該給阿珍一個公道◎蔡張本
台灣日報2006/4/30
美國「自由之家」公佈全球新聞自由度的評比,台灣比往年進步,與歐美先進民主國家同列為「自由國家」,在亞洲地區則與日本並列第一。這是一項值得台灣人驕
傲的消息。然而就為了尊重「新聞自由」,親中政媒抹黑爆料,搞得人心惶惶,台灣人對本土政權的存續充滿焦慮,這樣的代價,真的太大!
第一夫人願意把基金和股市獲利全額捐出,充滿善意,應該贏得台灣人的掌聲,偏偏親中派還不肯罷休。明知基金、股票是合法獲利,卻再擴大抹黑,將他們設定的
「道德標準」無限上綱,影射第一家庭拿到的好處不僅於此。邱毅更拿自己弄不清的資料,在媒體面前晃一下,硬拗「人間蒸發」,甚至還嫌第一夫人捐太少。看在
台灣人眼裡,忍不住想問候一下他媽媽,大罵以邱毅為典型代表的親中派:「恁娘咧,軟土深掘,吃台灣人夠夠」。中國人打擊台灣人對本土政權的信心那也就罷
了,偏偏還有少數像鄭村棋這樣的台灣人,胳膊往外彎,自以為是,歪理連篇。如果真的以蒼生為念,要為「被統治階層」爭權益,就不能用兩套標準來看事情!馬
英九變賣國民黨黨產,那些從台灣人民巧取豪奪的黑心錢高達數十億,可是披著「正義」外衣的社運人士從來沒吭過一聲。
親中政媒不斷地抹黑阿扁,詆毀第一家庭,竟然拜台灣「新聞自由」進步之賜。只有一黨專政的中國,為了鞏固政權,為了統治階層的既得利益,才會嚴密控制言論
自由。「貪腐」者才懼怕「新聞自由」。民進黨政府如果「貪腐」,就不可能尊重「新聞自由」,既然有「新聞自由」,怎會「貪腐」?講公道的台灣人,應該給阿
扁阿珍一個公道才對!
板主回覆:
這些心向台灣敵國(中國)的在台中國人天天利用台灣的新聞自由為晃子,來惡意詆譭攻擊打壓台灣政府官員的個人隱私權和基本人權尊嚴,這也是一種<新聞
自由>嗎?
簡直是變態到類似<中國共產黨的文化大革命式殘酷鬥爭手段>!這種以缺乏真實證據的不實造假新聞,惡意爆料形朔成<千夫所指,無疾而終>的可怕假象,
是對人性尊嚴的惡意詆譭凌遲之殘酷剝削行為,又豈是一般人所可以接受的,試問:這個被形朔成<千夫所指,無疾而終>受害者,若我們我們自己的親人呢?
泛藍惡質政客以及親中統派媒體為什麼不去追問<連十億>和<宋興票>到底的A了台灣人民多少錢?包括馬英九變賣不當黨產穫利達數百億元的龐大金額,不
但不歸還台灣國庫和人民,還隱瞞不公佈,這麼龐大的金額資金又是流向哪裡去了?泛藍人怎麼沒有人去追究?
要說<新聞自由>,怎麼會有這種<天壤之別>的標準要求藍綠不同陣營的人,何況,是對曾被國民黨殺害未遂而得終生在坐輪椅上的台灣第一夫人吳淑珍夫人
再三惡意詆譭與攻訐,真是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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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20,2007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