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恕焕: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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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0日 06:29:37200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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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札记

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是近年来理论界讨论的热点。在讨论中,有些人把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称之为"传统的社会主义观",说马恩"尚未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出明确的概括","没有明确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没有弄清社会主义的本质"等等。这种说法,不仅是出于对马恩著作的不了解,也是不符合马恩的社会主义观的。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把唯物主义辩证法运用于历史、自然科学、哲学以及工人阶级的政治策略",发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在马恩的著作中,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提出生产力最终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在其上竖立着其他一切非经济关系的上层建筑,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并指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构成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他们多次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所有制",或者说是"联合劳动制"。

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指出:"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①这就是说,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最终决定的,而生产关系又最终决定整个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它直接决定社会性质,是每个社会的本质规定和根本标志。社会的性质是由生产关系所直接决定的。社会本身实质上就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列宁讲得很清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人们在生产人类必需的产品时彼此所发生的生产关系。用这种关系才能解释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现象,人的意向、观念和法律。"②事实上正是这样。资本主义国家其早期同晚期相比,生产力发展状况相差十分巨大。同是资本主义国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不发达和很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生产力方面也是天壤之别。至于同属于第三世界,生产力发展大体相同的国家中,有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的则是资本主义国家。同一个中国,却存在两种社会制度,港、澳、台是资本主义制度,大陆则是社会主义制度。所有这些,如果不是从生产关系上而是从生产力上加以划分,怎么能区分开不同社会的性质呢?

马克思还指出:"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社会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③一种所有制的性质,必须通过生产资料和劳动结合的特定方式,才能够得到说明。马克思在这里把奴隶劳动、农奴劳动、雇佣劳动和联合劳动,看作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四种"社会形式",看作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未来社会的四种不同性质所有制的生产关系的最本质的规定。资本主义的根本特征是雇用劳动,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是联合劳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本质的学说,关于社会形态及其以生产关系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的根本标准的理论,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恩格斯曾说过,他和马克思正是"在劳动发展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④

关于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曾作了多次的论述。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⑤恩格斯说: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第一次提出了世界各国工人政党都一致用以扼要表达自己的经济改造要求的公式,即: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⑦在这里,马克思明确指出未来社会的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还明确指出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是一种渐变过程,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个体私有制,不可能一下子"绝种";社会所有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成熟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发展生产力,消灭私有制,完善、壮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所有制,这是整个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长期的艰巨任务。那种"急于求成求纯",认为在短时间里就可以轻易地简单地消灭私有制和实现社会所有制,这是违反马克思主义的,也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

"社会所有制",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所有制关系性质的明确表述。他们认为,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关系不是一般的公有制,而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所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直接和劳动者相结合,组成"劳动联合体","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劳动者直接同生产资料相结合,直接管理自己的生产过程,同时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马恩的这一设想,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已是劳动和生产社会化的基础上,是同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进步和现实的社会化生产联系在一起的。至于社会所有制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改变的。马克思、恩格斯当时只是提出,"使社会(即首先是国家)保持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⑧他们对未来社会究竟怎样实现,社会所有制究竟有哪些具体形式,不愿去更多的预言。后人把任何一种社会所有制的具体形式片面化、简单化、凝固化,教条主义加以夸大,都是错误的。

这里需要提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严格区分"公有制"与"社会所有制"这两个概念。在马恩著作中,对原始共产主义、农业公社的所有制的表述都使用"公有制"概念,而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表述一般都使用"社会所有制"概念。但是我国过去在翻译马恩著作时,对马恩使用的这两个概念常常都译成"公有制",而不加区分。这是不确切的。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译文,把按原文不应译为"公有制"的都改译为"社会所有制",把原来译成"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改译为"生产资料社会化"。这样的表述,更准确地反映了马恩著作的原意。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两个名词,一般是通用的,同是指一个"劳动联合体"、"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马克思只是在1875年写的《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才第一次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论,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列宁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称做社会主义社会的最早一个,他是在1917年写《国家与革命》时才这么做的。在以前,他也是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当作同义词使用的,而且在他写《国家与革命》之后,他也没有严格区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这两个概念。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说:"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把它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社会公有财产,那么'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⑨

由上可知,"社会所有制"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所有制关系的最一般的抽象,它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以及各个具体发展阶段共有的本质规定、共同的根本标志,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最本质的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就是社会所有制的生产关系总和,就是"联合劳动制"。理论、历史和现实表明,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物质基础上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主义社会根本的标志。社会所有制大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它使社会生产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它决定着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性质,也决定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日益充分地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逐步使每个人获得全面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关系制约着社会主义全部社会阶级关系的性质,决定着政治上层建筑的类型,制约着法和道德伦理关系的基础,对于意识形态和文化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离开社会主义所有制,谈所谓"公正"、"平等"、"消灭剥削"、"共同富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等,都是一句空话。所以,没有社会所有制,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否定了社会所有制,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社会主义。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历史地证明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所有制的论断是正确的。前苏联的解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背离了社会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苏联的国有经济发生了变异,生产者不能真正掌握生产资料,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真正行使生产资料所有权,直接管理生产和分配,充分享受所有者的权益,感觉不到生产资料归自己所有,而仍处于雇佣劳动的地位。苏联在改革中搞私有化,改变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性质,从根本上动摇了社会主义的基础。如今,有些人阉割内在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唯物辩证法灵魂,把唯物史观庸俗化,忽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忽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统一,忽视精神东西和物质东西的统一,他们竭力回避甚至否认判断社会属性的最根本、最关键的东西--所有制问题,认为"所有制不是衡量制度的根本标准","改变了马克思的结论"。如刘吉就认为,公有制或私有制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根本区别在于有没有剥削。私有企业和雇工"并不注定就是剥削。在现实中已存在一些私有企业给它雇佣的职工的工资以及社会福利保障超过公有企业,那么究竟谁是剥削呢?"李锦则说:"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公有制;私有制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私有制"[10]。他还说:"私有制是人类社会得以进步的基础。""私营经济将长期存在,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这个时期有多长,几十年,还是几千年说不清楚。邓小平讲是几十代。几十代是什么概念?从孔夫子到今天的孔德成,不过是七十多代,已经2500年了,也是几十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经历百年以上乃至数百年数千年的时间"[11]。曹思源则鼓吹"人间正道私有化"。有些人则提出要求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我国宪法之中。他们如此否认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论断,如此抹煞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咒骂"消灭私有制这一乌托邦幻想",宣扬私有制的永恒论,其改弦易辙放弃社会主义旗帜的司马昭之心,岂不是昭然若揭,路人皆知吗?!

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不属于社会主义本质,只是社会主义的"一般特征",只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派生属性","是'本质'的外化表现和要求,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据说,这还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新的科学理解"。很显然,这并不是什么"新的科学理解",而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所有制是现实的经济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所有制就是生产关系,是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在内的全部生产关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可见,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外化表现和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派生属性"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其一,降低了生产关系在社会生产、社会本身中的地位,否认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在整个社会生活关系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论断。其二,把所有制简单地、片面地看做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部分、一个因素,而不承认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这样,也就缩小了社会经济结构、社会经济基础的意义。

生产关系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生产、关于社会本身的学说的中心点。马恩提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在其上竖立着其他一切非经济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所以,那种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实指社会所有制)看作只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派生属性"、"外化表现"、"体现"、"保证",只是"一般特征",从而否认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最根本的标志,这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有的人认为,"所有制是手段,不是目的","公有制是手段,我们不能把手段当成本质"。这种看法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片面的曲解。

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类的历史看作主要取决于社会生产的进步的历史。社会生产不仅创造人类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且生产社会关系,并且最终生产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本身。因此,社会生产成为人的生活和人类历史的决定性基础,成为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出发点。在社会生产中,马恩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区分开来。社会生产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关系不能离开生产力而存在,生产力也不能离开生产关系而存在,没有理由认为生产力的进步是在生产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实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在阶级社会这一矛盾运动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生产力对社会的发展起最终的决定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生产力的学说是唯物史观中主要的东西。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物质条件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首要前提,物质的进步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基本条件,高度的物质文明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目的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这个意义上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目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固然生产力对社会的发展起最终的决定作用,但它不能直接决定社会的性质,而能够直接决定社会性质的,只能是生产关系。特定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总和起来,构成"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也就是说,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的各个历史时代之间的本质区别,是生产关系而不是生产力。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常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变革生产关系是革命的目的、目标。正因为如此,在马恩著作中,所有制问题是革命运动的基本问题,变革所有制是共产主义运动的目的、纲领、目标。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标志),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指出,发展生产力是第一的、最重要的,但它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我们发展生产则是建立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经济手段。不能将建立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经济手段与建设社会主义本身这一目的相混淆,不能以前者代替后者,不能把发展生产力看作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所以,社会主义的手段与目的是相统一的。这就证明那种认为"所有制是手段,我们不能把手段当成本质"的说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形而上学地把社会主义的手段与目的的统一性割裂开来,否认"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制度"[12],否认社会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并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直接界定社会主义,以生产力标准作为判断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准",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本质",这是完全背离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的,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歪曲,它实际上是伯恩施坦庸俗经济决定论的翻版,模糊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模糊了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和目的,助长了人们片面追求"单打一"的经济发展,迷失了社会主义的方向和目标,造成了惊人的思想理论混乱,在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

列宁在1899年曾深刻地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和实质)是:把土地、工厂等等即全部生产资料变为全社会的财产,取消资本主义生产,代之以按照总的计划进行有利于社会全体成员的生产。尔·姆·没有确切地指出这个目的,......却用最显著的黑体字刊印了伯恩施坦的一句话:'社会主义只是现代社会进一步的高度发展',这句话不仅没有说明社会主义的意义和实质,反而把它们弄模糊了。一切自由派和一切资产者无疑是赞成'现代社会发展'的,所以他们都会因为尔·姆·的话而高兴。"[13]今天,我们好好读一读列宁这段话,在理论上进一步弄清社会主义本质问题,澄清思想理论上的混乱,克服种种模糊认识,是很有益处的。

注释: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5、286页。

[2]《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页。

[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5-606、269页。

[4][6][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8、508、675页。

[9]《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4页。

[10][11]李锦:《马克思主义的新发现》,山东友谊出版社2001年版,第297、313页。

[12]《列宁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8页。

[13]《列宁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9-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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