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年5月7日(一) 上午10:00
地 點:臺灣北社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5號2樓-2)
主 旨:公佈本黨「五○九,吾控告」 行動,將陸續至臺灣高等法院臺 北分院、臺中分院、臺南分院、高雄分院、花蓮分院等地,具狀控告馬英九、吳伯雄等人共同涉犯刑法第104條「通謀喪失 領域罪」之相關行程。
說明:
一、 今年3月22日,中國國民黨 榮譽黨主席吳伯雄經馬英九授 權,至中國向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傳達「一國兩區」的概念作為推動所謂「兩岸關係」的依據。此等行為已嚴重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104條:「通謀外 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 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相關規定。本黨為防止其意圖成為事實, 進一步損及臺灣的利益,特向中華民國所轄之臺灣高等法院具狀告發。
二、自2008年馬 政府上台以來,行政權獨大,而在欠缺監督制衡力量的情況下,民眾的意見往往受到忽視。本次「五○九,吾控告」 行動,除在臺北由本黨發動提告 外,針對同一犯罪事實,本黨的支持群眾也以一般公民的身份,向不同之高等法院各地分院提出控告。
三、 本黨呼籲:
全國人民不應 再對此等通敵併臺的行為默不作 聲。本黨將蒐集馬英九賣臺集團所有犯罪事證,與全民共同對其成員一一告發,以瓦解其通敵併臺陰謀。
新聞聯絡人:臺灣民族黨秘書長 陳紹庭 (0936-211012)
Join [I Love Taiwan] group |
Visit this group |
Ted, 我建議你在記者會上向記者及來賓提一個問題:為什麼法院對推積如山控告馬英九的案件完全置之不理?(See 台 灣極不公平的司法是人民最大公敵)為什麼記者和人民對這麼不合理, 不合法的司法置若罔聞?
Cheers, L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