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這樣的博客,所以我不想被稱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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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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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1, 2008, 12:23:19 AM6/21/08
to cnblog...@googlegroups.com
刚才看Mr.6的一篇贴子,摘要一部分在这里,贴子后的评论也很值得一看:

因為有這樣的博客,所以我不想被稱為博客

http://mr6.cc/?p=1775

曾經,「blogger」是一個頗崇高的(noble)的稱號,它代表一些 不經意的寫作分享記錄,而今天它卻漸漸成了「某一種人」的代稱,這種人的特色,就是「很愛寫」。這個動作外人因為無法體會就常以「陰謀論」來解讀之,畢 竟,當一件事(寫部落格)並不是你的本業工作,你又拿不到什麼酬勞,卻一直做一直做一直做,還有一些人在跟著你呼喊叫好,這整件事,本身就是一個讓外人不很舒服的畫面。難怪,大家聽到部落客都眉頭一皺。難怪,我朋友說,部落客真的很唬爛,你應該看那本《你在看誰的部落格》。

「業餘專家太多,你在雜誌寫專欄也寫了三年,或許該來寫一個部落格了吧?」

有一個很久的朋友,跑來跟我這樣說。他平常不太上網,不知道我寫部落格。他以為我還是那個「寫書的劉喬治」。

突然間,我以「部落客」這三個字為恥。當一個人變部落客,他就變成那「千千萬萬個我」,它變成像是「同一堆」的大組織的其中之一。其實,部落客自己有自己的職業與專長,但現在「部落客」這個「頭銜」,基本上已經壓過了其他個人職業,大家認為那些不重要,大家誤以為你認為那真的不重要,因為你開始寫部落格,你這麼努力的灑熱血寫部落格,你就是部落客!

把「部落格」頭銜拿掉,我想還我一個「自己」;什麼都好,就是不要被叫做「部落客」,因為,我不想跟他一樣。

不想跟那位Franco一樣,被稱為同一種人。我不是那種人,也不幹這種事,但無從選擇,大家都叫我「部落客」。

「聽說部落格很容易出名。」

上週與這位朋友碰了面,他說,有一個人叫Mr.6,據說就是一個科技部落客,把學歷掛在第一位卻說自己不重視學歷,創投待兩年就說自己是創投,才31歲卻喜歡寫一些有的沒的的人生觀……。」

我笑笑笑,極力讓自己的嘴巴閉上,試圖硬嚥下突然在心中爆炸的驚駭。

「劉喬治,你真不錯。」

「這麼年輕就這麼厲害。」他說,「我比不上你。加油。」

他拍拍我的肩,突然覺得這個動作,很久沒人對我做了,我的眼淚差點被他拍出來。

又默默的並肩走了幾步,終於,我擠出了一句話。

「還好,我不是個部落客。」


7. P戴倫

留言時間: May 23, 2008, 11:30 am

部落客的精神就是創新 自由 獨立思考
因為自由 所以難免有些不成熟的言論
就像新聞局解禁之後 垃圾資訊變多了
但你不能只自己享受這自由就不讓其他人發言
就像有人可以在電視上高談 『借錢是高尚的行為』
你可以不認同 但你不能禁止他說話 他也有權利 你必須尊重
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不然 同樣是部落客
你享受了"自由"、"創新"那些美名 卻讓別人去背一些罵名 然後汙名化別人
不太厚道

12. Elton

留言時間: May 23, 2008, 12:00 pm

=.=

我從部落格中看見你, 也從部落格中認識你,
你對我們來說就是部落客….
因為有人壞了部落客的形象,
就急於跳脫想與其切割,心態實在令人不解

如果你在意有這樣部落客去影響大家對部落客有誤解,
更應該要在這樣的一個環境裡去扮演一個更加正面的模範才對吧

在者頭銜這個東西,實在沒什麼意義, 你就是Mr.6 , 大家都認識你

13. 王子小

留言時間: May 23, 2008, 12:44 pm

人因媒體而有名..還是因為這個媒體有了您這的作者而加分
人是內容的使者,而部落格永遠都只是沒靈魂的硬體

在不停部落客的名稱之下。
像是學歷.年資….

是否應該推動 "新正名運動" 區隔 部落格作者的 等級 ??

mr.6不是部落客..而是一個利用blog寫日記記錄環境記錄自己的人 !!
我想這才是 我們 想傳達的

15. 楊迺仁

留言時間: May 23, 2008, 2:29 pm

是博客也罷,不是博客也罷,關鍵是:「你是不是好博客吧」?我覺得你是,就這樣。

24. nana

留言時間: May 24, 2008, 9:29 pm

原來
Mr.6先生你
也有這麼不成熟的時候

照你這論點
你一定是那種
在國外不敢承認自己是台灣人吧

27. haryewkun

留言時間: May 25, 2008, 10:25 pm

Mr6 的意思似乎是說,當"部落客"這個名字,已經被社會把它和"爲了紅而不擇手段的寫新聞"、"濫用言論自由"、"用言論自由的借口而寫種族歧視的文章"划上等號的話,他寧願不當這種"部落客"。

比方説,假如我是ACG愛好者,如果大家都認爲ACG愛好者,就是滿身油膩、整天窩在家里打手槍的人,那麽我絕不會對外界說我是ACG愛好者——因爲你認同的ACG愛好者的特徵,我一樣也不具備。

同樣的,如果社會認爲,部落客都是一些"為了紅而不擇手段的寫新聞"的人時,那麽我不是部落客——因爲你認同的部落客的特徵,我一樣也不具備。

也就是説,Mr6還是部落客,但他不是社會中流口中所形容的部落客,也拒絕成爲社會主流厭惡的那一種"部落客"。他這篇文章想要表達的重點,是他想要和社會中流厭惡的那一種"部落客"進行切割。

28. GGYY

留言時間: May 26, 2008, 8:13 am

歧視與種族主義就是從身分認同切割開始的
越是歧視的受害者, 越會這麼做, 而且會有似是而非的理由, 因為這是最廉價的自我安慰
問題是, 無論你如何切割, 別人還是把你一視同仁
結果是, 你也成為歧視的幫兇

31. 拜亞

留言時間: May 27, 2008, 1:05 pm

何必在乎"冠詞"呢?
當人已經從"冠詞"變成"名詞"的時候…
就把"冠詞"視為無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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