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爭取路權只會爭取到一堆規定}的看法,
On 3月6日, 上午2時49分, Barking <
bluewind4...@yahoo.com.tw> wrote:
> 絕對不同意某些路權不必爭取因為只會爭取到一堆規定的看法
我的意見:
1.威權時代的觀念+封建社會的思想
2.他掌握了事物的規律,卻忘掉原來的問題。
--摘自黃武雄著{學校在窗外}p.44
一群人定期騎單車出來街上晃,的確會引人注目,也有可能會引起政府相關單位注目,引起注目以後,看到的人會怎麼想?的確有可能會有些思考未全或了解不深
的公務員以為這群人是要{爭路權},就像媒體記者或警察也可能這麼想,這是合理的推論。
然後呢?傳統觀念的思考下,其實會吵的小孩未必有糖吃,有沒有糖吃要看會吵的那個小孩可不可愛,如果是個搗蛋鬼,不但討不到糖吃,可能還挨一頓打--這
是所謂{爭路權不成,反而得到一堆鳥規定}的思維邏輯。
然而,微笑單車上路,這個活動的核心價值是在爭取單車路權嗎?
[單車族自發相約,定期在市區騎車, 宣示路權的單車嘉年華活動。]
騎單車上路,是每一個人合法擁有的權利,這個權利原本就存在,只是被健忘的人或粗糙的城市空間漠視,因此單車騎士要相約騎車上路,{宣示}我們合法擁有
的路權,而且不只是單車族,我認為輪椅族也應該有類似的活動才對(若有人發起我會借輪椅去響應)。
另外,我們不是政府的小孩,政府也不是我們的主人,
民主社會中,人民才是社會的主人;
所以我們不是用乞討的態度向政府要求什麼,
而是與政府和其他用路人溝通:
告訴政府,告訴那些領我們稅金而來薪資的公務員們,哪裡做得不夠好,需要改進,哪裡可以更好,未來多努力;
在活動中透過教育和宣傳的各種方法,與其他用路人共同學習尊重,學習包容,學習如何和平共用大馬路。
台北微笑單車上路至今半年餘,還是會有零星的人問:
人多嗎?人多我才要去湊熱鬧。
還是會有人誤以為這是單車上路遊行。
我個人很不喜歡激情的那種遊行:示威抗議,大聲叫喧與砸雞蛋。但我衷心希望心中累積許多怨氣,想做這些事情的人,能夠找到抒發情緒的管道。如果微笑單車
上路不能滿足這些人的需求,衷心建議:想這麼做,就自己去申請登記集會遊行吧!我可以捐一打雞蛋給你們砸。
以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