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理財操作 === 超國民待遇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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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 凌晨12:50:222007/1/24
收件者:AVIVA 基金組合分析
為什麼要選擇投資海外
1.增加選擇
2.提高報酬
3.分散風險
4.減少限制
5.隱藏資產
6.減免稅負
7.提升形象

海外理財的目標與方式
1.資產家業之隱藏 === 境外公司
2.投資儲蓄與保險 === 境外投資
3.事業經營的提升 === 境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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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 下午2:22:432007/1/24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境外共和國 ─揭開境外金融的祕密

揭開全球財富與權力不為人所知的一面

根據統計,80%的國際銀行交易業務是在境外世界進行;分布在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百慕達、巴哈馬、巴貝多、瑞士、諾魯等這些成千上萬的境外公司其財力結合起來,足以和世界上最強大的幾個國家抗衡。境外金融中心可說是當今全球社會最詭祕的一個領域。


境外世界裡有空殼的公司、祕密銀行帳戶、詭異狡猾的外國註冊機構,大型企業如沃爾瑪(Wal-Mart)、英國石油集團(BP)、花旗銀行集團(Citigroup)等都把龐大的獲利留在境外世界,使投資人、管制當局以及大眾看不到也摸不著。不論開曼群島,或是馬來西亞納閩島(Labuan)的穆斯林金融中心,許多有錢人與企業在境外金融中心大玩盈虧乾坤大挪移的遊戲。境外金融中心可說是隱匿持有財富的第三世界,全球有80%的國際銀行交易業務在境外世界進行,全球股票交易的一半資本也於某個時點在境外世界「靠岸」。


本書作者布里坦卡林是一位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記者兼商業調查專家,他運用這兩個領域的技巧,寫出這本引人入勝的著作,敘述租稅天堂如何演變成現今全球金融的核心要角。帶領我們一窺安隆(Enron)、帕瑪拉(Parmalat)等公司的祕密操作活動、國際交易紛爭的幕後,以及有組織的金融犯罪與恐怖活動網絡,讓我們從令人焦慮的證據中看到境外金融活動如何使資本主義和文明世界的關鍵價值觀──自由──陷入嚴重的危險境界。全球化時代展開後的數十年,在探討有關企業與金錢遊戲的書籍中,本書可說是最敏感勁爆的一本,引領我們深入探究這塊神祕晦暗的灰色地帶,揭開全球財富與權力最隱匿、最不為人所知的一面。
在開曼,沒有任何形式的稅負,不需要向政府提出任何報告,秘密帳戶享有充分隱私」,它給自己取名「國際貨幣銀行」(International
Monetary
Bank),雖有點無稽,但很貼切。開曼開啟了它的虛擬存款箱,成為數以千計的機構從事一場世界性革命的東道主...


出自《境外共和國》


你知道什麼是「境外金融」投資嗎?安隆案的秘密操作活動到底是怎麼運作的?《境外共和國》帶你揭開境外金融的秘密,帶你深入探究這塊神祕晦暗的灰色地帶,揭開全球財富與權力最隱匿、最不為人所知的一面。

看看國內案例:中信金控,金管會還沒上完的課
【精采書摘】
自由

開曼的官僚機構位於進入喬治城主幹道邊的高塔大樓(Tower
Building),在這棟一九七○年代興建的灰色水泥建築裡的機關包括警察廳、法務部、住宅委員會、社會服務部等。地下樓是有點擁擠的多個辦公室,這些辦公室的門窗相連,這裡是開曼的註冊總處,出生、結婚、和死亡等事宜在此登記,公司註冊登記亦同,因為在開曼,公司跟人一樣,它們誕生,並和他人產生關係,不過,跟自然人不同的是,在開曼的公司可能永久生存。


這些境外公司是假人,它們享有異常的自由和受保護的私密性,此私密性是自由的基礎,在開曼註冊的公司,其外殼底下是政治和經濟利己主義的力量,它們是躲避外面世界以便進攻外面世界的一種產物。只有像開曼這樣的國家才能產生這種形式,只有在一個攙混了資本自由、像夜間守衛般的國家,這種形式的實驗才能存活下來。


在開曼註冊的公司是和其創辦者及股東分離的法人,獨立於其成員之外進行交易,可擁有財產及開設銀行帳戶,這些資產只屬於這家在開曼註冊的公司,不屬於其他股東,它可以自由地做它想做的事,選擇它想往來的對象,和任何自然人進行交易。一言以蔽之,在開曼設立的公司被賦予等同於真實的活人所擁有的權利,但又全然不同於真實的活人,不論誰擁有此公司或誰經營此公司,它的特權受到絕對的保護。


在開曼群島,這種假人比真人還要多,而且,絕大多數假人跟真人一樣,不必繳稅。設立"免繳稅"公司向來是開曼群島對外的主要吸引力,在開曼註冊的公司,只要它們的業務是在開曼境外進行,就不必繳稅,由開曼政府核准的免稅證保障公司在未來二十年免於被課徵任何稅負,此免稅證到期可換新。因此,持有免稅證的公司,其所有獲利、所得、資本利得等,全部免稅。


資本主義會前往開曼設立境外公司,一點也不出奇,境外公司可以開設並進出一個獨立的銀行帳戶,它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進行契約交易,它可以積蓄免課稅的獲利,用這些錢融資設在其他地方的事業,它可以作為和其他公司進行交易買賣的一個免稅中介。它可以購買股票與債券,並再出售,完全免稅;它可以出口至其他國家,在其他國家做生意。它可以更改形式,變化,再返回,它是為資本提供最大變通性、彈性、和可塑性的一種先進導管。當然,這種境外公司的本質和現代世界中任何地方的公司一樣,但是,只有透過在開曼註冊的這種境外公司,資本主義才能找到真正的自由與力量。


道氏化學公司(Dow
Chemical)的前任掌舵者在一九七二年指出:「我一直夢想能購買一座不屬於任何國家的島嶼,把道氏公司的全球總部設在這個真正完全中立、不受任何國家或社會管轄的島上。」一年後,道氏公司實現了這個夢想,由道氏公司百分之百擁有的道氏銀行公司(Dow
Banking
Corporation)在開曼創立,處理該公司的全球營運,現在,這家公司可以自行募集資本,以遠低於一般銀行融資的成本來直接供應道氏公司在全球各地所需要的生產活動資金。道氏公司在海外的獲利可匯回設在開曼的道氏銀行公司,再從這裡匯出至需要資金的營運據點,完全不再透過美國總部的管道,大幅降低其稅負,使道氏公司有更多資本在一個集中地積存,用於未來的海外融資。有了在開曼的這家私人銀行後,這家多國籍企業如今也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它發行及銷售債券,買賣貨幣,從事股票避險交易,完全不受任何國家或社會管轄。


資本主義的夢想就是要完全脫離社會的控管,「境外共和國」(offshore
republic)的憧憬在一九七○年代出現,一點也不出奇,因為在當時,工業國家對資本課徵的稅負達到前所未見的最高點,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的稅率急劇升高,由於財政和貨幣的不穩定、嚴重的通貨膨脹、和政治危機,各國對資金的流通與匯兌加諸種種限制與管制,造成資本被鎖在個別國家而難以動彈。


儘管各國實施控管,銀行和多國籍企業開始謀求穿越國界,國際資本與生產活動的新獨立主權於焉逐漸形成。從一九五○年到一九七五年,在超過五個國家營運的美國多國籍企業數量從四十三家增加到一百二十八家,在一九五○年代初期,沒有一家美國多國籍企業的營運據點超過二十個國家,到了一九七五年,營運據點超過二十個國家的美國多國籍企業已經有四十多家。


資本渴望擁有完全的全球自由度,如今,這樣的渴望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而是有明顯的可能性,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的一位高層主管就提出構想,要創立一個具任何國家身份識別的國際企業。到了一九七○年代,蓄勢待發的資本急於擺脫經濟蕭條的困境,資本界開始遊說國家的主要政治勢力,季辛吉(Henry
Kissinger)擔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時的助理、租稅天堂專家理察.亞倫(Richard
Allen)察覺到境外世界的力量,他觀察到多國籍企業紛紛謀求脫離屬國的高壓統治和過度管制,尋求自由。


境外公司的先覺者早就已經洞悉秘密天堂對於資本主義的生存價值,秘密天堂安全地和世界其他地方隔絕,企業可以把財富隱藏於秘密天堂,並在此天堂自由活動,不受政府的苛刻限制。資本界所知的早期秘密天堂是瑞士、一九五九年革命之前的古巴、政治鬥爭和社會主義崛起之前的巴哈馬,如今,新島嶼和飛地提供了新的秘密天堂,為資本界提供完全的脫離與自由。因此,開曼群島標榜「在開曼,沒有任何形式的稅負,不需要向政府提出任何報告,秘密帳戶享有充分隱私」,它給自己取名「國際貨幣銀行」(International
Monetary
Bank),雖有點無稽,但很貼切。開曼開啟了它的虛擬存款箱,成為數以千計的機構從事一場世界性革命的東道主,這場革命在十年內使西方資本主義改頭換面,對長期受到壓制、僅能勉強生存的制度與境況展開復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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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 下午2:26:222007/1/24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中信金控,金管會還沒上完的課
作者:刁曼蓬 2006.08.30/ 第354期

為何一家一人一元成立的境外紙上公司,可以輕易賺取近九億台幣的獲利?
中信金控插旗兆豐金控過程中,許多運作疑似違反誠信原則,目前已引起檢調追查。
在這次事件中,金管會所展現的金融監理實力,對利用境外投資公司進行規避稅負或金融套利的行徑,應產生嚇阻效應

✽八月八日金管會主委的交接儀式上,新任主委施俊吉揭櫫「誠信」是金管會和金融機構與其負責人,遵循的最高指導原則。


✽自稱「雖然不是圈內人,卻非門外漢」的施俊吉,實乃有感而發。


✽原來七月二十日第一次參加金管會委員會的施俊吉,就遇到「中信銀行香港分行從事海外結構債交易連結兆豐金股票的處分案」。


金管會主委的第一堂課
✽根據金管會的調查,中信金控運用中信銀行的資源,以違反銀行法規定投資兆豐金控,而且還將兩千七百萬美元的股票價差轉手於「辜氏父子熟悉」的一人一元境外公司(一人股東、一美元即可成立的紙上公司);是施俊吉在金管會的第一堂課。


✽這個有著複雜的境內境外金融操作的案件,與一人境外公司交易的過程是否涉及不法,檢調單位據悉已在近日展開調查,並發函金管會調卷。


✽中信金控六月二十三日成功插旗兆豐金——獲得四席的董監席次,但被金管會查出,在今年一月二十七日正式向金管會申請轉投資兆豐金核准前,就利用中信銀行香港分行違規偷跑。


✽早在去年初總統經濟顧問提出二次金改減半政策兩個半月後,中信金控即開始佈局。


✽中信金控旗下的中信銀行先向金管會申請五億美元的金融債券,言明其資金用途「全數用於授信業務所需之貸放資金」。


✽據了解,中信金控內部成立的購併小組於七、八月間,決定以兆豐金控為併購對象,並進行財務佈局,以及整個集團投資部位的建立。


✽中信銀行最先動作。根據銀行法第七十四之一條(財務性投資單一法人最高限額五%),自去年八月起,中信銀行陸續透過集中市場買進五十六萬張(約新台幣十億元)兆豐金控股票,中國信託保險經紀人買入九萬張、中信保全買入八百張;集團加總約持有兆豐金發行股數六.一%。


✽國內佈局妥當後,啟動海外作業。去年九月底中信銀行董事會通過香港分行購置三.九億美元三十年期保本型結構債券,連結香港匯豐、國票金、第一金、兆豐金等八檔國內外金控股票。


✽但實際上,則是由中信金控財務長指示:透過國外券商,九九%集中買入兆豐金股票四十四萬張,佔兆豐金總股數三.九%。


銀行資源當購併子彈
✽藉由這些複雜的金融手法,如果將國內外佈局加總,中信金控集團持股已達一○%,暗暗完成對兆豐金插旗動作。


✽完成佈局後,中信金控今年一月二十七日,正式向金管會申請轉投資兆豐金控五%~一○%兆豐金股票。


✽本來中信銀行為中信金控卡位完成,中信銀行就可賣出持有的結構債,外國券商就可在公開市場上拋售手中的兆豐金股票,以其所得償還中信銀行香港分行。


✽而中信金控則可在公開市場中取得外國券商拋售的兆豐金股票,完成中信金控插旗兆豐金控動作。而外國券商結售兆豐金獲利,也可以回流到中信銀行,降低集團整體的購併成本(中信金控對外宣布併購兆豐金前後,股價由二○.一元,上漲至二四.八元)。


幸運的「第三人」
✽然而,中信銀行的香港分行「有違常規」,在元月二十七日當天,將原來持有三.九億美元(以連結四十四萬張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轉手給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一人股東、資本額一美元的公司RED
FIRE Developments Ltd.(以下簡稱RED FIRE公司)。

✽十天後,就在二月九日中信金發布重大信息、開始自公開市場買入兆豐金股票不久,這家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一人一元公司,分別於二月中旬贖回三.九億美元結構債。外國券商同時間,就在台灣公開市場賣出連結的四十四萬張兆豐金股票,將所得轉給結構債新的持有者RED
FIRE公司。

✽據金管會估計,從二月中旬到三月初這段期間,外國券商在台灣賣出持有的兆豐金股票,有七○%進入中信金控的手中。這段期間兆豐金股價也由二一.四五元、一路上漲到二四.六五元。


✽換言之,轉手之間,這家一人一元公司估計獲利二七○○萬美元。


✽資本額美金一元一人公司,哪裡來的資金購買中信銀行香港分行三.九億美金的結構債?


✽相當於一二五億台幣的交易,中信銀行又怎麼敢與一個只有一人股東的企業往來?


為什麼原屬中信銀行收益的二七○○萬美元股票價差,一轉手就到RED
FIRE公司手上?

✽中信銀行的股東權益何在?中信銀行資金主要來源的存款人權益又何在?


✽資產高達一千七百億的中信金控,風險控管在哪兒?


✽這一連串的疑問,是中信金控遭金管會重罰的主要原因(包括檢討中信銀行董事長辜仲諒的適當性、追回結構債的差額二七○○萬美元、罰款新台幣一千萬元)。


✽根據了解,金管會公布的處分資料中稱之為「第三人」——RED
FIRE公司的負責人與唯一股東,都屬於KG
NextVision(和信致遠)經理人與董事。辜濂松、辜仲諒、陳俊哲(辜氏女婿),曾先後擔任這家集團公司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總經理。


合併打造無本生意的平台
✽據估計,承接中信銀行結構債的RED
FIRE公司,從二月中旬到三月初處理兆豐金票四十四萬股的價差收益(每股約新台幣二~三元不等)約台幣八億六千四百萬元;匯率以三十二元計算,即高達兩千七百萬美元。


✽換言之,如果不經過RED
FIRE公司,這八~九億台幣的利差,就會留在中信銀行手中;而不是轉入這家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一人一元公司手上。


✽「這不是變相把銀行獲利轉手給與負責人可能有關係的一人公司嗎?以後誰還敢相信銀行?」一家銀行OBU(境外金融業務分行)的高階主管吃驚地說。


✽這位在外匯交易工作超過十七年的財務主管指出,這已涉及金融業最核心的經營理念——誠信的淪喪。


✽一位會計師指出,為避免關係人交易操作損益,金控與子公司關係人交易,要經董事會重度決議——三分之二董事出席、四分之三同意。顯然,中信金的管理階層與負責人,都嚴重違反規定。


✽「用銀行的錢購併兆豐金;中間還轉一手流到一人一元公司;操作手法,根本無視金融監理的存在,」一位資深金融監理主管表示。


✽這位多次參與金融弊案救援的金監首長表示,銀行的功能在於收受大眾的存款,轉貸給資金需求者,扮演中介的角色。信用是基本運作的基礎,法治是市場的屏障,對金融機構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格外嚴格。


✽根據金管會掌握的事證,目前處置的方式只要中信金吐回兩千七百萬美元的做法,已引起檢調單位的注意。據高檢署金融犯罪督導小組的檢察官指出,根據金管會裁罰資料,就涉及銀行法「背信」之虞。


✽一位大中華區外資投顧負責人指出,中信金將利潤轉給負責人認識的「第三人」做法,若在香港,廉政公署早就接手辦案,這種手法在任何國際金融中心,都不被允許的。


✽他指出,辜家真要感謝金管會,不但只罰一千萬新台幣;而且是讓主其事者「檢討適當性」自動辭職。實際決定將結構債標的集中投資兆豐金控單一股票的財務長張明田,則調任金控總經理室專門委員。

✽「辜仲諒儘管不當董事長,但是每個人仍得看他臉色,」一位專司金融業簽證的會計師指出。如此一來由幕前轉幕後,反而「化明為暗」,對金融監理單位而言,更難管理。


✽根據金管會公布的查證資料顯示,如果細究中信金入主兆豐金的流程,違規之處包括多起:規避銀行法七十四之一條,單一公司持股不得超過五%規定;未依董事會決議,將三.九億美元結構債集中兆豐金股票,導致風險集中,且資金用途與申請不合;中信銀香港分行處分結構債予RED
FIRE公司,「由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決定、中信銀董事長辜仲諒坦承知情,在變更用途時,未向金管會報備」這交易過程未按內控機制程序,不但增加交易複雜性、且不合常規等。


✽其持有兆豐金一五.七%的股票,嚴格說應扣除八.九%(三.九%為違規投資結構債;五%是銀行法七十四之一條財務性投資、銀行轉換設立為金融控股公司後,就不得從事金融併購的投資)。違規先行,中信金控在兆豐金董事會,就不應擁有目前四席董監(十三比四)、將近三分之一席次的關鍵席次。


✽「中信金若能用這樣的手法入主兆豐金的董事會,這也就怪不了兆豐金員工的反彈?員工與領導階層沒有互信,如何侈言未來發展願景?」一位前財金首長扼腕指出。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副教授謝易宏表示,如果經由整併達到national
champion是二次金改的目標,絕對不應該是由不透明的偷跑、違規等行徑達成。中信金這個例證,適時給金融監理當局提供一個深思的機會:台灣金融競爭力究竟要如何打造?還是一如過去,不顧市場秩序、有違公平競爭機制地,將金融資源都塞到財團手裡?


不當入主 造就金融巨獸
✽金控兼併過程中,從利用保險人資金、蒐購委託書、用銀行名義借錢(發次順位債券)等用大眾不特定資金擴張版圖,過去一年多來金管會卻袖手旁觀任憑其成為既成事實,是財團長成金融巨獸的根本原因。


✽利用境外紙上公司進行套利,是國內家族型企業財務操作常見的灰色地帶。由於操作多半透過海外進行,主管機關很難掌握確切證據。


✽這次金管會能夠掌握中信金詳實的運作事證,顯示金融監理的基本能力並未因金管會主事者人事的紛擾受到影響,應該給予掌聲與期待。


✽尤其是金管會,對中信金控轉投資兆豐金控涉及運用境外紙上公司,進行的財務操作與套利的流程與資料的收集,更是近年來僅見;顯示這回金管會證期局、銀行局、檢查局等通力合作下,所展現的金融監理實力,對利用境外投資公司進行規避稅負或金融套利的行徑,應產生嚇阻效應。


✽如何有效的整合金管會原有專業官僚的監理能力,重整二次金改過程中金控巨獸運用政商關係、壓垮的市場秩序,以及遏止財富重分配進一步惡化,將是主張市場公平競爭、避免寡佔或是獨佔的金管會主委施俊吉,上台後最重要的嚴肅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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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 下午2:30:44200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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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金融──資本主義永遠的貴族

南方朔(作者為知名文化評論家)

過去,人們在談到全球金融的黑暗面時,針對的焦點都是瑞士;一九八○年代之後,焦點則轉到了開曼群島,以及愈來愈多新的租稅天堂。

一九七六年,學者轉任瑞士國會議員的齊格勒(Jean
ziegler)出版《瑞士真相》(Switzerland
Exposed)。他經由長期的調查與理解,首次把全球資本主義網絡裡,扮演主要「金融連接點」的瑞士角色做了首次揭露。該書法文版一出即造成轟動。

該書指出,瑞士自從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動亂中,即以其重商精神而成為歐洲富人的庇護所,而後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依靠其政治中立的地位,而成了歐洲及全球的主要金融資本連結點。它以特殊的金融保密制度,在全球資本市場上相互掛鉤。它人口不過七百萬,卻有四千多家銀行,法國六十五萬富戶藉此來避稅並從事跨國金融活動,瑞士南境毗鄰義大利的小鎮盧加洛,人口才二萬五千,卻有三百多家銀行及信託公司,這當然都是在為義大利富人服務。歐洲美元市場形成後,有三分之一都經過瑞士這個接點而散出,而除了熱錢的流動,公司及富人的避稅外,瑞士的金融體系還扮演了黑錢漂白、第三世界獨裁政府祕密存入貪瀆所得,以及國際特務機構和美國中央情報局、英國軍情之局進行國際活動時的金融渠道,還有國際交易時回扣的收受等。

境外真相

在資本主義體系裡的強者,如跨國公司和富人,都傾向於自由的極大化和責任風險的極小化,這乃是跨越國家主權範圍的租稅天堂形成的原因。而瑞士這種型態的租稅天堂,其實與紐約、倫敦、巴黎等所謂的金融中心並不相同,它是金融中心的一種偏鐸。就以瑞士為例,它固然因此而擁有可觀的金融實力,得以培養出諸如Nestle,
Ciba-Geigy, Hoffman-La Rode
Sandoz等大型跨國企業,但也嚴重地扭曲了週遭歐洲國家的賦稅正義,這也是其他大國過去針對瑞士都設有「金融偵察隊」的原因。而最嚴重的,乃是就在他為公司富人增加自由和降低風險的同時,它也同時讓國際金融出現邪惡的龐大黑暗面。黑錢及貪腐所得也都有了可以躲避的天堂,菲律賓馬可仕家族的貪瀆所得,伊朗前獨裁者巴勒維的將國家財富轉移,不都是以瑞士為基地嗎?

瑞士在租稅天堂這個議題上獨領風騷的時代,現在早已成了過去,著一九八○年代的鬆綁和全球化步幅的擴大,已有愈來愈多新興地區加入租稅天堂的競爭,而當然,類似於過去瑞士所出現的那些黑暗問題,也開始以更大規模,更高桿的手段出現,而這本《境外金融的祕密》,就和卅年前齊格勒所著的《瑞士真相》足以相互輝映。這部有如金融偵探報導的著作,向我們顯露出了從前少為人知,或者知道得並不全面的當今全球經濟的另一個側面。

「租稅天堂」其實是個與「金融中心」不同的概念,紐約以美國龐大的經濟力和金融力,各類金融交易和活動,造就出它最大金融中心的地位,倫敦以其過去大英帝國的實力和與美國的關係,而成為私人銀行及金融活動的歐洲主力,巴黎則以其地位,成了各國央行的重鎮,而造就出「巴黎俱樂部」的名號。而「租稅天堂」則否,它多半皆屬蕞爾小國甚至還是殖民地,但它能掌握住每個時代全球富人及公司的需要,以提供祕密保護的方式,給予打破國家主權限制的服務,或者藉此減少稅負,或者即是以幽靈的方式進行種種金融活動,而它的本質則與瑞士相彷彿。

本書雖然說的是「境外金融」這個更大的範圍,但重點則是開曼群島這個當代最主要的租稅天堂。原本只是以眾漁和船工為主業的開曼群島這個英屬殖民地,自一九八○年代起即逐漸走往租稅天堂這個方向。它人口僅四萬,卻有五百八十家銀行及信託公司,還有六萬五千家公司在此註冊,擁有名目上七千億美元外國資產。主因即在於當此金融全球化的時代,它能提供一種虛擬的身份,讓公司獲得掩護而從事跨國活動,大部分的跨國公司如英國石油集團、道氏化學、蘋果電腦、通用汽車、埃克勒美字石油、沃爾瑪商場等都在開曼註冊,而後即可在全球金融網絡裡進行交易,租稅天堂使得他們可以減低稅負,這被說成是增加競爭力。這種操作方式,對實體公司的所在地,其實也構成了極大的壓力,美國和全球對公司及富人不斷的減稅,這其實也是和租稅天堂的存在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為不減稅,即到租稅天堂去避稅,這已成了公司和富人出給他們自己國家最難回答的考題。

負面教材層出不窮

然而,除了租稅天堂這種降低稅負的特性外,它的祕密性和近乎絕對的放任自由,當然也給了公司及富人躲在黑箱裡進行假交易、偽造業績、私相授受等詐騙的空間。安隆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了六九二家公司,最後在偽造欺騙裡身敗名裂,著名的國際商業信貸銀行(BCCI)因欺騙而破產,都是它的黑暗裡最佳的反面教材。當然更別說黑道、第三世界貪腐政權的逃漏資金,以及特務機構、恐怖份子利用這種渠道來洗錢了,當今全球每年的犯罪所得扣在五千億至一兆美之間,它的漂白所依靠的就是租稅天堂。多年前,湯姆克魯斯主演過一部《黑色豪門企業》(The
Firm),說的就是開曼群島幫黑道洗錢之事。

然而,類似於開曼群島這種租稅天堂,其實只不過是更廣義的「境外公司」,「境外金融」裡最特殊的部份而已。當今全球金融通路日益複雜,跨國交易更為頻繁,利用跨國交易計價的方式逃漏稅和偽造業績,利用跨國資金流通來洗錢,也都同樣可以達到租稅天堂所享有的非法利益。俄國富人們利用美國的紐約銀行逃漏資金,即是渲騰美國但卻不了了之的大案。另外,不久前,台灣爆發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不也是利用境外金融,以影子公司「紅火」而製造假交易的案例嗎?

而這本《境外共和國》,雖然以開曼群島為主,但它其實是在藉著敘述整個境外金融的運作,將全球跨國企業,超級巨富等所有高層的運作模式,做了詳屬的探討,這包括美國各州之間,德拉瓦州相對最為自由,因而實為「境內的境外」,這也是美國上市公司及《財星》(Fortune)五百大裡,一半公司都在這裡註冊的原因,而所有的超級公司和巨富,為了保障這種富者強者的自由,也以大量獻金去影響決策。因此所「境外金融的祕密」,其實也就是全球資本主義體系最上層金融運作的最高祕密。所謂「商人無租國」、「富人無租國」這部著作即是最雄辯的證明。而自從一九九九年起,七大工業國為防止洗錢而決定對境外金融加強檢肅,而美國在「九一一」後為了防止恐怖份子藉境外金融取得活動資金,也強化對這些管道的監督,並對開曼群島等租稅天堂施加壓力,但這是它能發揮作用實難高仕,租稅天堂的存在,是全球的富者強者有此需要,有需要就會有供給。瑞士是例子,開曼群島是例子,將來還會有更多例子。

自從近代民族國家形成後,所謂「國家主權」即被視為顛仆不破的實體,它的意思是國家具有集稅、防衛、維護國民權益等基本的責任,但到了近代,至少在金融這一塊上,國家主權已節節敗退,強者有跨越國家主權的能耐;他們對國家的義務可以無限小,但卻可從國家手中得到最大的利益。在金融問題上,存在著許多永恒的鬥場,國家與國家之間會為了金融恆力而爭,國家與公司富人間,也會為了金融自由度的寬敞而爭,窮人與富人間也會為了國家金融主權的邊界線而爭。資本主義的最高形式是金融資本,而沒有人會懷疑,悟極的勝利會在擁有金融權力的人手中。而境外金融的版圖也只會擴大而難以受到約束,依靠境外金融的這一群人,才是世界上真正永遠的貴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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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 下午2:31:412007/1/24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運用境外公司操作,將個人境外投資朝法人化規劃
台北報導 記者蔡淑芬
【2007/1/23】
近兩年,國內金融監理機關開放多項金融商品進入台灣市場,例如境外基金總代理制和開放私募基金業務等。「浩富集團」旗下「浩宏管理顧問公司」業務總監蘇煜荃表示-,目前國人設立境外公司的主要目的多半運用在企業三角貿易、多角貿易、投資控股等業務操作,其實,投資人可以善加利用境外公司將個人境外投資法人化,以節省相關-開支。

境外公司最近成為熱門話題,議題不斷,先是英屬維京群島(BVI)政府因為美國國會議員要求修法,防堵富豪利用境外公司進行假信託與假交易來逃稅而修改公司法,-導致部分境外公司年費遭大幅調漲。其次,中信金控前陣子因利用境外公司套利,因而遭受重罰,就連擔任全球商業風險顧問公司資深顧問的威廉布里坦卡林,也出版新書-「境外共和國:揭開境外金融的秘密」,鉅細描述富翁與企業如何利用被通稱是「租稅天堂」的境外公司,進行金融犯罪。


雖然境外公司造成全球金融界風波不斷,蘇煜荃不諱言,個人若能妥善運用境外公司,聽從專業顧問建議操作,善加運用在海外金融產品、債券、不動產投資上,可以讓個-人資產「公司化」與「國際化」。蘇煜荃進一步提醒富豪,在九八、九九年國內最低稅負制上路,把海外所得納入課稅時,若能讓盈餘保留在法人戶頭,將是創造最大投資-利益的方法。

為因應隨時可能瞬息萬變的境外業務,蘇煜荃也建議有意前往海外設立境外公司者,應先延請具有整體規劃經驗,不打短線且長年經營有成的的專業顧問,協助申請境外公-司,以提供適合個別情況之租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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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4日 中午12:18:322007/2/24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資本外逃問題的深思

陳慧 (上海道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顧問)
周振亨 (文笙國際 大中華資深顧問)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雖然引進大量外資流入內地,但同時卻也有相當規模的資金透過非正式管道流向海外。儘管中共每年都信誓旦旦地標榜引進外資,但對資本
外逃問題,向來總是輕描淡寫。據大陸知名經濟學家樊綱的測算,去年外匯流失高達四八○億美元。 北京大學近期發表一份長達一五六頁的研究報告指出,中
國自一九九七年到一九九九年的外匯流失,估計總額已達九八八億美元。其中,一九九七年約為三七四億美元,一九九八年為三八六億美元,一九九九年為二三八
億美元。如果北京大學的這份研究報告是準確的,那麼中國大陸的資金外流問題恐怕不輸台灣。

中國雖然已被公認是二十一世紀全球最大經濟體,但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外匯管理上的混亂和每年持續的巨額外匯流失問題,即使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也只能盡量拉
長人民幣的自由兌換時間,以及拖延外匯管制的放寬期限。可以確定的是,外匯流失已為人民幣的匯率穩定,帶來極大壓力,因為大陸官方一方面減少外幣供給,
而另一方面卻又增加對外幣的需求,這個問題如果再持續下去,必然造成人民幣匯率失守,甚至釀成金融危機。

開放人民合法的投資海外(境外投資- 銀發(2006) 121號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舒緩國內儲蓄投資工具的不足, 假
外資與外資炒作不動產, 以及外匯問題所造成的壓力. 而如今法係雖開卻不見百姓湧入金融代銷機構, 深究之後, 原因有幾:

(A). 金融代銷機構沒有動力隨法起舞 ---
a. 缺乏代銷海外金融商品的經驗
b. 沒有檢視海外金融商品的能力
c. 沒有國內市場的海外金融商品代銷系統

(B). 大法雖行, 但執行細節缺缺 ---
a. 核准的銀行, 信託無所適從
b. 無資格的其他金融機構卻望洋興嘆

如今 <前門失火, 後門冒煙> 的是, QFII推動中夾滿了自己的外流資金 已申請或正申請的世界金融機構動機不明, 素質不一. 然而如若
規劃得宜其中或許也不難看見<一石二鳥>的效果. 更慶幸的是,中國目前地處上風, 面對世界種種虛實的攻擊, 將計就計可謂上策. 畢境眼下世局
動盪, 中國只需居安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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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6日 上午11:12:012007/2/26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更新日期:2007/02/24 20:19 記者:何宗龍
「國際商會 (ICC)」與德國的「經濟研究中心(CES)」及「IFO經濟研究院」,最近合作完成「世界經濟調查 (WES)」報告,確定全球經濟景
氣展望明亮。報告中指出,雖然亞洲經濟景氣持續改善,但目前台灣、泰國及斯里蘭卡的經濟情況「低於滿意水準」。

在調查及分析90個國家的1,030位專家的意見後發現,本季的「世界經濟景氣指數」為106.5點,比上一季進步1.8點。今年1月,亞洲的經濟指數
持續改善,整個地區的平均經濟表現相當有利。

世界經濟調查報告指出,印度的經濟展望仍是高度樂觀,連續4年的7%經濟成長將可持續;中國經濟情況還是有利,但未來6個月的出口將減少;日本經濟在去
年稍微冷卻,但預期在未來6個月將會恢復;越南的進出口將強勁成長,經濟預測是「高度樂觀」;展望香港經濟在目前的有利水準上,將更為穩定。

但受訪的專家對於台灣、泰國的經濟前景則保持「審慎」。報告指出,低於滿意水準是對目前台灣、泰國及斯里蘭卡經濟情況的評估。對南韓的評估也低於肯定標
準,但今年上半年可以轉向。

報告並指出,台灣今年的消費者物價膨脹為1.6%,略高於去年的1.4%,整個亞洲則為2.8%,中國的通貨膨脹自去年的2.3%,增加為2.7%。

對於匯率問題,報告指出,更多的專家認為日幣價值偏低,英鎊及歐元則稍微過高。美元則多少已經接近合理價位,在未來6個月,對一些國家的貨幣將稍微貶
值,在亞洲地區,特別是中國、馬來西亞及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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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8:41:492007/3/4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28個主要產業中佔21席 外資待遇該超國民嗎?
2006年09月04日 16:19:06 來源:中國經濟網


主持人:據媒體報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最近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在中國已開放的產業中,每個產業中排名前5位的企業幾乎都已由外資控制:
中國28個主要產業中,外資在21個產業中擁有多數資產控制權。比如玻璃行業,該行業中最大的5家企業已全部合資;佔全國產量80%以上的最大的5家電
梯生產廠家已由外商控股;18家國家級定點家電企業中,11家與外商合資;化妝品行業被150家外資企業控制著;20%的醫藥行業在外資手中;汽車行業
銷售額的90%來自國外品牌。而據國家工商總局調查,電腦作業系統、軟包裝產品、感光材料、子午線輪胎、手機等行業,外資均佔有絕對壟斷地位。而在輕
工、化工、醫藥、機械、電子等行業,外資公司的產品已佔據1/3以上的市場份額。

無疑,外資對於中國經濟,對於中國融入國際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其負面作用現在也開始體現出來,科技部中國科技促進發展中心的有關專家在他
們的調研報告《警惕外資並購中產業自主研發能力的削弱》中指出:外資對我國行業龍頭企業實行並購並試圖控制整個行業,客觀上對我國的產業創新能力造成了
一些負面影響。

在這種態勢下,外資還應該保有超國民待遇嗎?

大眾評判臺

"不該"

勵俊:早就應該停止了

早就該停止了。從政府的角度看,要改變對GDP的單一追求,大力扶持科技創新和品牌建設,這樣才能達到長期的穩當和發展。

袁陳偉: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我認為外資的超國民待遇該結束了,應讓國企、民企、外企在公平的原則上競爭。既然已經造成了一定負面影響,那在政策上作出調整就很有必要
了。

許洪焱:不該享受超國民待遇

一方面中國的優勢行業和企業在境外屢屢"享受"反傾銷調查,另一方面外資在國內還能享受種種優惠照顧,這實在說不過去。改革開放之初,為了廣吸
外資,這樣的措施有一定的道理,但現在中國的市場經濟漸趨成熟,還對外企實施如此優惠的政策的話,就既是對國內的企業的不公平,也不利於市場的健康發
展。

"要看實際情況"

丁先生:不能一棒子打死

雖然現在到了外資主動來華的狀態,但我們也不能把以前曾經起過作用的政策就一棒子打死。這樣的改變要有一個過渡時期,應制定一個漸變政策。這樣
既可以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也不至於因為政策波動太大,而造成市場動蕩。 (淩建平 祝裕)

◆沸點特稿

給予外資國民待遇應是核心原則

早在20幾年前,中國政府決定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吸引外資便一直是基本國策,其在經濟發展領域的重要性並不遜於人口領域的計劃生育政策。但
是,20多年後,中國在外資心目中早已從僅僅是一個低成本的生產中心轉化為一個生機勃勃的巨大市場,外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也不再主要運往國外,相反,大部
分開始在中國境內銷售。

如果外資企業的產品依然主要銷往國外,那么給予其一定的優惠政策情有可原,因為這畢竟有助於中國的就業和稅收,可既然外資企業們在中國生產、銷
售,那為什么還要給它們比中國企業還要優惠的政策呢?這不是幫助外資企業打擊中資企業嗎?

進一步講,吸引外資是為了發揮其比較優勢,以補充國內儲蓄不足、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

可現在我國不缺資金,我國居民儲蓄率居高不下,外匯儲備增長過高過快,已經是世界第一大外匯儲備國,銀行業整體出現流動性過剩。而許多引入外資
的企業,根本就沒有動用所獲得的外匯去購買外國設備和其他產品,這些外匯僅僅被賣給中國人民銀行,而央行只好用該筆外匯購買美國國庫券。在這種情況下,
這些外資在中國繞了一個圈子,又流了出去,中國只得到美國國庫券利息收入,而外資則獲得至少10%以上的投資回報率,為什么國內這么好的機資機會一定要
給外資呢?

再者,外資能帶來先進技術和提高管理水準嗎?未必。以中國汽車業為例,在上世紀90年代,外資進入中國汽車業受到嚴格控制,外資主要來自德國大
眾和美國通用,結果卻導致中國汽車市場10餘年來始終死氣沉沉,價格也居高不下,國內合資方並未如願以償地得到技術和管理經驗。

只是近年來隨著中國汽車業開放力度不斷加大,行業整體水準才有了本質性的提高。所以,引進外資並不代表就一定能得到技術,相反,要看這個行業的
競爭格局,外資只有在面臨市場競爭時才會帶來技術和管理經驗。

如今的確到了重新審視中國外資政策的時候了,給予外資國民待遇而不是超國民待遇,應該是核心原則。如果繼續給外資以超國民優惠政策,對內資企業
將是一個極大的損害,扭曲了整體經濟環境,不利於長遠的經濟發展。

但是,鼓勵外資進入的政策實行了20多年,其巨大的慣性也根本不是說停就能停的。中國的實際情況是,從大城市到一個縣、一個鎮,都有自己的外資
優惠政策,內容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政策、"兩免三減半"、收費等,更要命的是,一個省的相鄰的幾個市為了吸引外資,往往比著給優惠政
策。

所以,我們現在的問題是,什么時候才能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呢?(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時衛幹)

四個方面設卡把關 外資設限阻擊境外熱錢湧入

儘管國際資本巨頭看重中國地產長線利好逆流突進,但"外資"設限表明中國不再敞開大門任外資來去自如。

林毅夫:目前是進行外資、外貿政策調整有利時機

近幾年我國外匯儲備增加非常快,2000年底為1655.7億美元,到2005年底達到8188.7億美元,平均每年增長37.7%,到今年3
月底已經高達8751億美元,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一,預計到今年年底將達到10000億美元。

外資下降發出哪些信號

目前,我國吸收外資出現降勢。據商務部最新統計,今年前7月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和新批外資企業數量雙雙下降,儘管降幅不算太大,但這一變化值
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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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8:43:002007/3/4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摘要:
資料來源及時間:人民網2006年8月10日
商情本文:
重要產業經濟安全馳名商標控制權轉移需申報就在外界對《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規定》)何時推出猜測不斷地時候,中國大陸商務部等6部
委正式推出了該《規定》。中國商務部條法司一位官員表示:該《規定》最主要的內容是限制假外資的流入。
從2005年開始,中國商務部就在醞釀該《規定》,但是中途曾經停止了一段時間,直到現在才正式推出,該《規定》的敏感性可見一斑。
該《規定》要求,外國投資者在併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高於25%的,該企業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如果低於25%的,除法律和行政
法規另有規定外,該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其舉借外債按照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舉借外債的有關規定辦理。
為了區分外商投資企業和非外商投資企業,該《規定》指出,審批機關向其頒發加註「外資比例低於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証書,登記管理機關、外匯
管理機關分別向其頒發加註「外資比例低於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和外匯登記証。
對於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併購與其有關聯關係的境內公司,該《規定》表示其所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
業待遇,但該境外公司認購境內公司增資,或者該境外公司向併購後所設企業增資,增資額佔所設企業註冊資本比例達到25%以上的除外。
根據該款所述方式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外國投資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高於25%的,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中國商務部的職權之一是審批外資,關於假外資的限定也是該《規定》生效後最能起到實際效果的條款。對於之前外界猜測的該《規定》重點集中在「外資併購對
象的約束」等方面,該官員表示商務部對所有宏觀層面的經濟現象會有所關注,在該《規定》中亦會有所體現,但是最具有約束力的條款還是集中在外資審批層
面。
該《規定》稱,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並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中國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號的境內企
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當事人應就此向中國商務部進行申報。
同時,對外國投資者以股權為支付手段併購中國境內公司的條件和申報程序,該《規定》也做出嚴格規定。......
詳細資料:http://finance.people.com.cn/BIG5/1037/4685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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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8:44:56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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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8 08:54
內外稅負不一 假外資充斥主因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在鼓勵外資來台投資政策下,外資法人或個人來台投資的稅負,相對較本國企業與國人低,「內外稅負不一」是造成「假外資」或「假華僑」避稅的原因之一。財
政部說,財稅機關很難掌握資金流程,否則,假外資一定會被揭穿,且被補稅。
財政部坦承,在課稅工具不足下,假外資除非透過OBU操作資金,否則資金一旦匯出國外,在國外三轉、四轉之後,要追蹤外資是不是「假外資」,有極高的難
度。就財政部所知,稅捐機關實務上對「假外資」或「假華僑」課稅案例,寥寥可數。

依現行稅法,外資法人與個人來台投資,稅負相對較本國企業與國人略輕。財政部不否認,外資稅負較輕,確實容易成為「假外資」的形成誘因,但並非唯一的原
因。

以投資買賣股票為例,外國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來台投資獲配的股利,經投審會核准通過者,所得稅是採分離課稅,稅率只有20%,但一般國人投資獲
配的股利,則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適用6%到40%不等的所得稅率課稅。

外國法人也一樣,在台投資的稅負大約都只有20%。自今年開始,外國企業在台投資不論有無設置分支機構等固定營業場所或代理人,稅率一致拉平為20%。
本國企業的營所稅率一般達到25%。

財政部表示,假外資對稅捐機關而言,並不容易分辨,特別是將資金匯往國外(如免稅天堂國)後,再輾轉回到國內化身為「外資」投資案件,若無國際洗錢調查
機構的合作,稅捐機關實在無力就外資身分的真、假做分辨。

多年前,台灣地區曾經發生過著名的假外資避稅的租稅規劃案例。有專業會計人員為高所得者規劃出一種將資金經由OBU匯到免稅天堂國後,再以外國人或華僑
的身分回國投資自己的事業,將原本適用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率自40%降為20%,結果因為資金操作是透過OBU進行,經國稅局掌握資金流程證據後,最後以
補稅做為處分。

【2006/07/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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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8:47:13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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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INHUANET.com 2006年06月22日 07:30:30 來源:發展論壇

【字型大小:大 中 小】 【背景色 】 【留言】 【評論】

編者按: 改革開放以來 ,為了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外資,我國先後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這些政策不僅體現在工商、稅收,土地等經濟領域
享受政策優惠上,而且在"政治待遇"上享受了很多超國民的待遇,甚至還能在其違規操作上以其外資身和很多堂而皇之的理由得到"網開一面"的關照。近一段
時間, 對外商投資企業是否應該繼續給予其超國民待遇問題的爭論愈演愈烈。外來和尚真的應該好念經嗎?網民對此問題給予了極大關注,你有什么看法和意
見 請進來談談 >>>>

【網民觀點導讀】


網民認為,該對外資的減免稅收政策進行調整了,我們不能永遠給別人打工。我國對外資的優惠政策是"超國民待遇",而中資企業稅負高,職工工資
低,用中醫的術語叫做"陰陽兩虛",長此以往國內經濟將虛弱不堪。應該進行稅制改革,做到內外平等,保護民族產業,提高國民收入。

還有網民稱,貼本引資、減二免三,五年後外資便撤資另起爐灶,只落得財政兩袖空空,政府負債累累,資源一掠如洗。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地
方官員盲目追求所謂的招商引資政績造成的,一些政策的制訂缺乏遠瞻性。

一個網民對於當前的中外合資模式給出了這樣的比喻:一隻豬和一隻母雞合資開餐館,雞用自己下的蛋出資,豬用自己的肉出資--當豬肉割完後,合資
還進行得下去嗎?

有少數網民認為外資撤資,我們的經濟就會受到嚴重影響,而反對的網民稱,由於政局穩定,勞動力資源豐富,市場潛力很大,因此只要不採取歧視性的
政策,就用不著擔心外資會逃走。

【一語驚人】

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並軌有何難?(發展網友 楊芳洲)

自我國入世以來,對外資的各項準入限制己基本取消,外資不但享有與我企業同樣的國民待遇,而且還享有我內資企業所沒有的稅收優惠。沉重的稅負大
大限制了我內資企業的生存發展,使其無力開發自己的核心技術,在與具有技術優勢的外企競爭中處於非常不利的弱勢地位。近年來輿論一直呼籲內外資所得稅率
並軌,一般都主張以介於內、外資所得稅率之間的一個統一稅率並軌,但這種降內升外的企業所得稅並軌方式讓有關管理部門頗感為難,其顧慮主要是怕喪失對外
資的吸引力,甚至擔心外資會因此大量撤離。其實內外資所得稅率並軌並不意味著一定要提高外資目前的所得稅率,將內資33%的企業所得稅率降至外資15%
的所得稅水準,不僅無損外商利益,而且能極大地促進我民國族企業及整個國民經濟迅速發展,並增加財政收益,還能因此而增加商品供給,有效吸收通貨膨脹因
素,是利多弊少的最佳選擇...... 點擊閱讀此帖更多內容>>>>

調整外資超國民待遇正當其時 (發展網友 surreykwan)

改革開放以來,外商投資企業超國民待遇在我國大量存在,迄今仍然層出不窮,甚至濫用。對外商投資企業是否繼續給予超國民待遇的爭論已持續幾年,
特別是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爭論更為激烈。逐步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應是中國外資政策調整的主要方向。現在超國民待遇已成為內外資協調發展
的障礙,與時俱進調整外資超國民待遇正當其時...... 點擊閱讀此帖更多內容>>>>

時評:外資的稅收優惠政策讓中國付出沉重代價

外資的超國民待遇在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許多負面效應。其一是前面提到的國家稅源的長期流失。如果外商採用關聯交易及不斷增設新外企
的方式,那么國家稅源的流失就不僅是巨大的,而且還是長期的。其二是對外資過分優惠的風氣以及對GDP增幅的癡迷追求,使許多地方政府沒有在工商保護、
環境保護以及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方面對外資進行必要的監督。其所導致的後果就是許多藍領工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不少地方的環境出現日益惡化的跡
象。其三是"重外輕內"的政策損害了中資企業的發展潛力,影響了中資銀行的競爭力和打消呆帳的潛能,加速了中資企業外資化的進程,為今後的資本實質性外
逃埋下了隱患。其四是加劇了對外貿易的不平衡,使中國連續十一年成為國際反傾銷的首要對象...... 點擊閱讀此帖更多內容>>>>

時評:跨國公司制約中國自主創新


向跨國公司學習,向跨國公司致敬,感謝跨國公司,加入跨國公司,已經成為一種廣泛的社會思潮。誠然,跨國公司在品牌、技術、營銷上有許多值得學
習的地方,但是,跨國公司到中國來畢竟是要賺錢的,客觀上會成為中國企業的最強大的對手。跨國公司所到之處,當地的自主創新就會變得很困難。

首先是市場策略。一旦本國產品面世,跨國公司馬上會將價格壓得很低,使本國產品不得不賠本銷售,高昂的研發成本無法增加回報,研發團隊士氣渙
散,隊伍瓦解。

其次是人才戰略。跨國公司以高於中國數倍或數十倍的薪水將中國企業研發隊伍中的核心人才挖走,就可以使中國長期的技術投資歸零。

第三是技術戰略。如果中國真的研發出了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品,跨國巨頭就聯手來對付,以它們掌握的國際技術標準霸權加以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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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8:48:292007/3/4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May 27, 2006
台資可能變成假外資
pearlku - 最低稅賦 | 2006-05-27 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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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能,台資為什麼不能?最低稅負制施行五個多月,行政院即為外資尋求解套之方。然而,行政院一心向著外資,在稅法上獨厚外資的結果,可能使處在不公平
課稅地位的台資出走,搖身一變成為「假外資」,以求避稅。

依最低稅負制規定,外資企業經由FINIs來台投資,在台設有分支機構的外國總機構,以其名義買賣股票的所得,自95年度開始,就要與在台分支機構合併
申報所得稅,若分支機構課稅所得低、免稅所得高,外國總機構在台投資的股票獲利,就要被課稅。

據說,外資為爭取免稅,據理力爭的主要理由之一,即緊扣住最低稅負研議時,前財政部長林全承諾不會對外資課稅的話。事實上,外資曾參與最低稅負制的草擬
會議,政府的課稅政策,外資從頭到尾都很清楚,否則也不會有外資早已調整在台投資帳戶,為其在台投資利得舖好節稅之路。

行政院一手大力推動的新稅制,才獲得立法院支持不到半年,還沒有到申報,就因外資遊說,即動搖立場,有意回頭檢視自己一手建立的新稅制,甚至已準備要為
外資量身打造一個讓外資滿意的課稅環境。

行政院心急,是因為害怕外資出走。但是,行政院只考慮到外資會為了10%的所得稅,可能撤出台灣,卻不知有沒有想過,許多本國企業也有許多分支機構,在
台灣也有股市獲利所得。外國總機構在台灣的股票獲利,因為會吵就不必課稅,那本土企業沒有吵,反而得比外資多負擔一筆所得稅,這樣難道真是行政院照顧本
國企業的方式?

【2006/05/27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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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8:49:38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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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透過地下錢莊交易為代表的非法買賣外匯活動,嚴重擾亂了我國正常的金融市場秩序。近期公安機關公佈六起典型案例---

鐵拳砸向地下錢莊犯罪

經濟日報編者按 近年來,以透過地下錢莊交易為代表的非法買賣外匯活動漸呈蔓延之勢,經營規模明顯擴大,非法交易的金額進一步增長,不但嚴重擾
亂了我國正常的金融市場秩序,而且成為資本外逃和虛假外資流入的重要通道,對國家經濟安全構成了威脅。

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全國公安機關在外匯管理部門配合下,共打掉地下錢莊及非法買賣外匯窩點47個,涉案金額上百億元人民幣,繳獲現金折合
人民幣3100多萬元;凍結銀行卡、存摺及銀行賬戶2000多個,涉及資金折合人民幣1.7億元;罰沒金額共計1000多萬元人民幣。此外,各地公安機
關還和外匯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對當地非法買賣外匯交易活動突出的地區和場所進行了集中整治,凈化了外匯市場。

近年來,我國公安機關與人民銀行外匯管理部門建立密切的協作關係,在打擊非法買賣外匯犯罪工作中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形成強大合力,架設了一張
打擊非法買賣外匯的天羅地網,始終對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等犯罪活動保持高壓態勢,有力地打擊了非法買賣外匯和地下錢莊等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為整
頓和規範金融外匯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

為了遏制以透過地下錢莊交易為代表的非法買賣外匯活動的猖獗勢頭,我國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等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在
2005年破獲了一批重大案件。

上海"1·17"專案

這是上海地區破獲的首例不法分子利用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透過地下錢莊匯入虛假資本金成立假外資企業的案件。上海市公安機關在外匯管
理部門密切配合下,經過2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掌握了鄒某等人經營地下錢莊的組織構架、經營網路、犯罪手法和活動規律,於2005年3月16日在上海、江
蘇昆山、浙江義烏、河南孟州等地展開集中行動,一舉搗毀了5個非法買賣外匯窩點,抓獲鄒某等25名涉案人員,繳獲、凍結資金折合人民幣4700多萬元。
經查,2004年以來,鄒某夥同多名臺灣人,非法為境內個人提供跨境資金匯兌服務,為上海、江蘇、浙江、河南、廣東等地30餘家企業進行資金劃轉和外匯
買賣,提供虛假資本金用於成立假外商投資企業,以牟取利益。該案的破獲對長江三角洲地區企業正確利用國家鼓勵和吸引外資政策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遼寧"6·16"專案

這是遼寧丹東地區破獲的首個不法分子利用丹東每年出國務工、探親及前往境外賭博的遊客較多、對外匯資金兌換需求較大的特點而進行的非法買賣外匯
案件。根據外匯管理部門提供的線索,遼寧省公安機關經過近1年的跟蹤調查,掌握了以牟某、閏某、曹某為首的兩大地下錢莊的基本經營情況。2005年6月
16日,牟某指派闖某準備與甘肅省的馬某進行外匯交易時,被公安機關偵查員當場抓獲,繳獲用於交易的美元61萬元、日元6300萬元。隨後,公安機關又
將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共繳獲、凍結資金折合人民幣2000多萬元。該案的破獲,在丹東地區形成了嚴厲打擊外匯非法交易的高壓態勢,對促進邊貿發展
和規範進出境人員合法使用外匯行為起到了積極作用。

遼寧"6·21"專案

這是沈陽市破獲的規模最大的不法分子在韓國小商販和韓籍人員比較集中的地區從事非法買賣韓元的案件。2005年初,遼寧省沈陽市公安機關對不法
分子在該市西塔市場以商社為掩護,進行大量非法買賣外匯活動的線索開展調查,初步掌握了以成某、樸某和李某為首的3個外匯非法交易團夥的基本情況。當年
6月21日至7月6日,沈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經偵部門在人民銀行、外匯管理部門密切配合下,一舉搗毀了在沈陽市西塔地區長期從事非法買賣韓幣活動的3個
地下錢莊,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繳獲、凍結資金折合人民幣近400萬元,並收繳罰沒款100萬元人民幣。"6·21"專案的破獲,對當地長期從事非
法買賣韓幣活動的不法分子起到了強大的震懾作用,有力促進了當地經濟和貿易的健康發展。

北京"6·19"專案

這是近年來北京地區破獲的規模最大的外國不法商販勾結國內不法商人,利用非居民賬戶大肆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的案件。為整頓和規範北京地區外匯
市場秩序,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聯合外匯管理部門對全市地下錢莊犯罪、洗錢犯罪的現狀進行了全面調查,發現雅寶路地區成為倒匯人員的聚集地,交易輻射到全
國各地,其背後極可能隱藏著有組織、有規模的地下錢莊。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透過3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和偵查工作,基本掌握了在北京地區從事非法買賣外匯並
向境外大量轉移的多個團夥,並查清了其人員組成和活動規律等情況。2005年9月12日,北京市公安機關出動200餘名警力,會同外匯管理部門在全市範
圍內開展了一次大規模的打擊外匯非法交易專項行動,摧毀了3個非法買賣外匯犯罪團夥,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41名(包括5名外國人),繳獲、凍結資金折合
人民幣2800多萬元。該案的破獲對於整頓北京地區正常的外匯市場經營環境、遏制非法資金流動、維護首都良好形象具有重大和積極的意義。

廣東"地下錢莊經營網路案"

這是廣東公安機關在打擊地下錢莊"秋季行動"中破獲的廣東省最大規模的地下錢莊經營網路案件。針對廣東地區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日趨猖獗的情
況,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聯合部署廣東省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於2005年8月至12月在廣東重點
地區開展打擊地下錢莊專項行動。當年8月26日,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組織江門等市公安機關經偵部門,抓獲鄭某等66名犯罪嫌疑人,一舉搗毀33個地下
錢莊,扣押、凍結涉案資金折合人民幣2700多萬元,使這個曾經覆蓋廣東省廣州、江門、佛山、珠海、東莞等9個城市的外匯非法交易經營網路全部被摧
毀。

廣東"地下錢莊案"

這是廣東省公安機關打擊地下錢莊行動中凍結涉案資金最多的地下錢莊案件。2005年11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會同外匯管理部門,成功
搗毀位於深圳市南山區以海寧商店為掩護從事非法買賣外匯的地下錢莊窩點,抓獲19名涉案人員,繳獲、凍結涉案資金7100多萬元。文/本報記者 馬立

相關鏈結

公安機關提示:企業和公民用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資金將依法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

非法買賣外匯是地下錢莊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之一,為國家法律所明令禁止。作為守法企業和公民,應該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買賣
外匯,不應參與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參與地下錢莊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活動,對企業和公民來說也頗具風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資
金將依法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在地下錢莊案件中,公安機關依法查扣的用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資金,包括客戶交付給地下錢莊用於交易的資金,將依照法定程式沒
收並上繳國庫。在此,公安機關提請廣大有外匯需求的企業和公民,應透過合法金融機構進行外匯交易等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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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8:51:18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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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豐慧 作者文集

商務部外資司的統計資料表明,2005年對華投資前10位的國家和地區,來自中國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薩摩亞等離岸中心的投資大幅
增加,實際投入外資超過240億美元。其中來自中國香港、維爾京群島的投資遠遠超過美國、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對此,有分析人士認為,以維爾京群島、
開曼群島區區彈丸之地,其投資總量竟能超過美國,這其中包括了很多國內資金"中轉"的假外資(6月14日《市場報》)。

"現在返程投資的'假外資'太多了,出去轉一圈回來就成了外資。"山東某沿海城市外匯管理分局局長的抱怨反映出假外資泛濫的程度。假外資破壞了
我國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使一些企業、行業資金逃避了宏觀調控和監管政策;假外資隱藏著巨大的經濟安全風險,增加了資金的交易成本和運作成本,一旦運行
環節斷裂,可能形成資金風險和債務鏈;假外資造成我國稅收流失,多年來我國對外資所實行的超國民待遇尤其是稅收優惠,經測算,外資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為
13%左右,內資企業所得稅為26%左右,稅負比外資企業多一倍左右。這個巨大利益差別,是假外資產生的根本原因。當然,外資的超國民待遇還不止這
些。

其實,假外資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但是,各地出於引進外資等政績考核的需要,個別地方只要是從國外、境外匯來的資金,都急不可耐地統統當作了引
進外資,真外資還是假外資,就睜只眼閉只眼了。

引進外資作為對外開放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改革開放到現在對於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不實行一些特
殊政策和階段性的優惠政策是不行的。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基本建立並逐步完善,特別是已經以一個平等國家的身份融入世界經濟大迴圈後,對外資、外企的一些
優惠政策應該逐步取消。這是世界經濟體系中平等競爭的需要,是WTO基本精神的要求。否則,就不能建立一個公平、平等的市場經濟環境和秩序,這是內外資
企業都不願意看到的。

因此,必鬚根據世界經濟發展基本規則的要求,取消外資、外企的一些超國民待遇,取消一些稅收優惠,儘快合併內外資所得稅。這是消除內資變身假外
資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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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9:02:06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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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0日 15:50:49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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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稅率相差太大,現在返程投資的'假外資'太多了,出去轉一圈回來就成了外資。"山東某沿海城市外匯管理分局局長向記者抱怨說。

6月5日,商務部頒布《關於外商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宣佈外商在中國的投資許可權將進一步擴大。然而在繼續放寬外商投資許可權、吸引外
資進入的同時,許多地方官員也表示出對"假外資"的擔憂。

很多人沒有注意到的是,就在此前不久,商務部、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和工商總局四部委剛剛頒布《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使用若干問
題的執行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為了加強對外商身份真實性的監管,外商登記審批環節要出具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一場"外資打假"運動正在悄然展開。

"假外資"大行其道

商務部外資司的統計資料表明,2005年對華投資前十位的國家和地區,來自中國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簡稱BVI)、開曼群島、薩摩亞等離岸中心的投資大幅增加,實際投入外資超過240億美元,其中來自中國香港、維爾京群島的投資遠遠超過
美國、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

對此,有分析人士認為,以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區區彈丸之地,其投資總量竟能超過美國,這其中包括了很多國內資金"中轉"的假外資。

"很多內資企業千方百計向外資方向靠,究其原因,稅收優惠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稅政處副處長何俊雄分析說。

何俊雄進一步解釋說,多年來我國對外資所實行的超國民待遇,尤其是稅收優惠,經過測算,外資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為13%左右,內資企業所得稅為
26%左右--內資企業稅負比外資企業多一倍左右。這就是為什么很多內資企業想辦法轉換股權變成外資身份的重要原因。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則認為,到目前為止,假外資對我國經濟總體影回應該還不算很大,主要是可能給一些企業、一些行業規避調控提供了可乘之
機--宏觀調控管住了內資,卻給外資創造了機會。

"假外資更主要的負面影響是破壞了市場秩序,造成稅收流失,而且有潛在的經濟安全風險。"梅新育說。

身份認定從嚴

"現在各地在招商引資時對投資主體真實身份甄別不夠,上當受騙的情況比較多,其中包括一些省級招商引資部門,《意見》對投資主體的審批規定對於
防止'假外資'有重要作用。"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曼青向記者分析說。

"以前外商投資公司審批也要身份證明,比如要求出具公司的商業登記證書,但不要求獲得駐外使(領)館的認證或者公證。這個政策的著眼點主要是確
保投資主體的真實性。"君合律師事務所一位資深律師告訴記者。

按照一般程式,外商投資在中國設立公司要先由地方或國家發改委審批立項,之後由商務部門進行外商投資審批,最後到工商部門登記。

"加強監管目前需要從基本工作做起,也就是對返程投資進行登記,了解假外資的總體情況,在此基礎上才能談得上制定符合實際的政策。"梅新育認
為。

操作環節有漏洞

此次商務部等四部委為加強對外商投資真實性的監管,把包括驗資詢證、投資者身份鑒別等出具證明的環節放在了駐外使(領)館。

對此,君合律師事務所某律師介紹說,今年初曾有客戶要做訴訟,需要對一個在BVI註冊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做公證,然後再由中國駐英國使館認證,
之後才可以作為訴訟的證據。

"這一套程式完成下來花了兩個月左右的時間,而現在《意見》規定的外商投資公司的審批程式和上述程式差不多。比如要註冊一個BVI公司,要先到
註冊機構調取公司註冊資料,然後由當地公證,最後由中國使(領)館認證,這一套程式也得兩個月時間。"該律師解釋說。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認為,鑒別投資主體真實性的環節不如放在國內,要求外商投資企業注明其最終股東構成,也就是由"註冊地原則"轉為對公
司實際控制人的考察。

"這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更多的假外資、低質量的外商投資進入國內,但要真正辨別投資主體操作難度也比較大。比如一般在維爾京群島註冊的
公司只能查到直接股東,如果一個國內居民在那裏先設一個公司,再以這個公司為股東設一個BVI公司來國內投資,就沒辦法知道他的真實股東身份,也就沒辦
法了解這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上述律師指出。

而在何曼青看來,不能把責任完全歸咎於企業,既然很多假外資是衝著國內的稅收優惠政策來的,兩稅合併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治本之策是取消對外資的超國民待遇,進一步規範國內市場秩序,消除內資變身假外資的大部分動機。"梅新育認為,"總體而言,為了遏制假外資的
負面效應,我們有必要推動與主要離岸金融中心簽訂關於資訊交換、稅務、反洗錢等內容的條約。" (朱紫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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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9:04:37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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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0日 15:50:49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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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9:07:13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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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國民待遇,一面官場照妖鏡
--12月20日木子敖·冷眼看中國

作者﹕木子敖

【大紀元12月23日訊】河南沁陽,這個原本默默無聞的經濟欠發達省份的縣級市,這幾天一下子成了全國媒體關注的焦點,蓋因為該市為外地投資者提供了一
系列「超國民待遇」:只要投資5000萬以上或年納稅500萬以上,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就可以享受包括娛樂場所消費不接受公安機關檢查、車輛違
法不罰款不扣證(重大交通事故除外)、子女入學自由擇校、醫院看病半價支付、風景區免收門票、配偶免費參觀市政府組織的大型文體活動等12項優厚待遇。
用沁陽市商貿局局長郭汝星的話說就是,「給外地客商一種社會地位」。


郭局長不經意中的一句話,點破了中國社會隱藏在冠冕堂皇的口號背後的一個殘酷的事實:所謂的社會地位就是擁有特權,一個有社會地位的人就是一個有特
權的人!
沒有特權的人,是沒有辦法給別人特權的;能給別人特權的人,一定是擁有特權的人。不管是子女入學、醫院看病,還是娛樂消費、車輛違章,只有那些投資
者擁有這些特權嗎?當然不是,我們的父母官們,我們的公僕們,我們的領導幹部們,無時無刻不在享受著這些特權。官員們,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超國民」。
不獨沁陽如此,全國到處都是這樣,而且由來已久,根深蒂固。

「超國民」是擁有特權的人,那沒有特權的人就應該是「國民」了;既然有「超國民」,那有沒有「次國民」呢,就像足球領域裡的「超級聯賽」、 「甲級
聯賽」、「乙級聯賽」一樣?從字面上理解,「次國民」應該是指那些不僅沒有特權、而且連正常的權利都不享有或者不完全享有的人。中國有這樣的人嗎?答案
是肯定的,不僅有,而且大有人在,他們是誰?他們就是我們的農民兄弟,我們的農民工兄弟!有9億之眾的他們,就是這個國家的「二等公民」,佔全國人口
70%的他們就是這個國家的「次國民」。

在官員們眼裡,這些超國民待遇的確「算不了什麼」,但在其他人眼裡就完全不一樣了。官員們正是知道這一點,才會劍走偏鋒,不從優化投資環境、完善配
套服務入手,而是以特權作為交換條件來吸引投資。這種以犧牲法律的尊嚴和法治的公正為代價來進行所謂的招商引資,實質上就是另一種形式的權錢交易:以特
權換取投資,以耀眼的GDP數字再換取更大的權力,這一切的背後其實都是利益在驅動。

有人說,這樣做可以為當地吸引投資,搞活經濟、增加就業,事實也證明的確為當地吸引了高達百億的投資,GDP和稅收都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但這並不
代表普通百姓必然從中獲益。越來越多的特權將使社會資源的分配更加偏向權力的擁有者,從而進一步破壞社會的公平正義,造成更多的社會不公,最終使普通百
姓的利益受損。而且,對普通百姓來說,當客商們賺得盆滿缽滿、官員們由此得以陞官發財時,獲得所謂就業機會的他們其實不過是血汗工廠裡的被壓搾者。

所以,所謂的「超國民待遇」,在子敖看來,其實就是一面中國官場的照妖鏡。透過它,人們看到的是片面的發展觀、畸形的政績觀和扭曲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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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晚上9:09:06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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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假外資與洋金主


台股最愛有外資的加持,引進外國資金成了上市櫃老闆口中的「營運目標」,但這個營運目標的背後,可能是大股東自己的海外分身、也可能是台資老闆的購併資
金、更可能是主力或是洋丙種的資金,他們全都是「假外資」。


二○○六年一到,外資就迫不及待的衝進台股大門,扮演火車頭的角色,帶領台股往前衝、衝、衝。


上市櫃公司若有外資背書,就如同被一甲子的功力灌頂,股價跟著水漲船高,也無怪乎上市櫃大老闆把「引進外資」當作公司的營運策略,更把外資買進該公司股
票視作至高無上的榮耀。


台股有一至兩成的「假外資」?


但這些外資真的全是洋人嗎?其實,檯面上的外資,不全然都是真的外資,據了解,在外資買賣超中,有將近一至兩成的外資,是繞到境外鍍了一層外資「金身」
的本土資金,也就是俗稱的「假外資」。


大股東以個人名義設立境外控股公司,是上市櫃公司最常用的手法。大股東喜歡到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阿不達比、百慕達等避稅天堂設立境外公司,再以外
資的身分回來買賣股票。由於上市櫃公司董監事與持股五%以上大股東,在台灣操作股票有許多限制,不僅要申報,又規定股本三萬張、每天賣出不得超過六十張
的限制,但透過設立境外公司,不僅可以持續掌控公司,又能夠讓資金靈活運用,用來護盤或進出自家公司股票,同時又可以避稅,好處多多。

但近幾年來,金管會為杜絕假外資,嚴格監控境外公司回台投資,聰明的大股東們又變換另一種身分,由投資銀行協助發行私募基金或衍生性金融商品,由該公司
或旗下子公司買進,但這檔基金的投資標的卻只有一個,就是該公司的股票。


雖然爆發掏空案的博達大股東也是採用這種手法,但這種市場上最普遍的假外資,沒有因為博達事件停止。因此,若上市櫃公司出現境外控股公司,或是以基金託
管戶、投資專戶名義現身的外資,背後的資金來源可能就是大股東自己。


翻開外資持股比率高達五成的中信金控來看,前十大股東中,有美商摩根大通託管阿不達比投資局投資專戶、花旗託管阿蘭達投資(模里西斯)投資專戶、大通銀
行託管歐洲太平洋成長基金專戶、大通銀行託管新興市場成長基金投資專戶等等,這些外資的身分到底是真?是假?外界也很難分辨。


不過,無論是真假外資,中信金的外資股東們持股動輒三年以上,另外一家電子業者燦坤的外資股東,就沒有這麼忠誠了。近三年來,燦坤外資大股東幾乎年年不
同,○二年所揭露的前十大股東清一色都是「台資」;○三年前十大股東中,有六位是外資,包括大通銀行託管特寶豐旗下的基金四檔,及大通銀行託管BT退休
基金、渣打銀行託管富達低價位股基金等,提高不少燦坤的價值。


從○四年年報來看,燦坤的外資大股東又變了,換成了匯豐銀行託管高盛國際公司、匯豐銀行託管京頓境外有限責任公司等七家,截至○五年四月三十日止,燦坤
這群外資大股東持股高達二七·七五%,這群外資身分的真真假假頗耐人尋味。

以外資身分從事購併正流行


除了用來進出股市外,去年企業主開始流行以外資身分來進行購併活動。


去年市場盛傳某大金控,利用外資戶頭分批買進一家券商,該券商老闆一度誤以為是被外資看上而失去戒心,等到察覺時,差點來不及補救。去年十一、二月,外
資大買兆豐金股票,市場直指部分「外資」資金是來自中信金。


另外,一家傳產老闆同樣也利用外資戶頭來購併金控,占其持股的十分之一。

用「外資」身分購併,可以讓被購併者失去心防,即使在購併完成後、兩家公司合併之前,這個「外資」又可以做為控盤工具,維持股價以作為換股比例的參考;
另外,還能做為大股東套利之用,先由大股東的外資戶頭買進,再由公司資金加碼,拉抬股價,因此,這種購併手法成了大老闆們最愛玩的「吃人遊戲」之
一。

國內上市櫃發行的ADR(美國存託憑證),大股東的海外戶頭通常也是主要的買家之一,據了解,國內一家龍頭高科技業者,在發行ADR前,都會要求投資銀
行要配額給大股東,以利大股東買進折價ADR、放空現貨,來套利賺取價差。


懂得套利的不單是大股東,本土券商更懂得ADR的巧妙,不過,自從三年前,時任第一金董事長陳建隆將第一金ADR賣給元大馬家海外公司的事件爆發後,金
管會就盯緊這項業務,上市櫃公司也不太敢造次。


在市場把外資進出奉為圭臬的今天,不只企業大股東們愛用「外資」身分,市場主力也學會隱藏在外資的背後,外資券商為了跟本土券商搶客戶,會安排大戶們
「出國」鍍金,到海外開券商戶頭,再由這個戶頭來下單買賣。


由於大股東與主力熱愛外資身分,需求大增,「洋」金主隨之產生,這群金主可能是外資券商本身,他們將金管會核備的外資資金借給主力,主力只需要付約二成
的保證金,就可以躲在外資券商底下炒股;「洋」金主也可能是丙種金主,他們美化丙種金主的身分,將台幣資產轉成美元戶頭,出借給主力運用。

最低稅負反而讓「假外資」暴增


另外,最低稅負實施間接造成「假外資」的增加。今年起,法人的投資交易必須課稅,因此,去年十一、二月,外資買超暴增,部分是因大股東轉出持股由海外投
資公司承接所致。


面對假外資充斥市場,投資人應如何分辨假外資呢?券商主管表示,真外資大多是共同基金、退休基金或是一些避險基金。這些資金不會集中在一檔股票上,通常
會做資產配置,採一籃子持股,且遠在海外的外資操盤手對台股所知有限,通常以MSCI(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台股指數成分股為選股標的,以財報透明、流
動性高,市值達四億美金,約一百二十億元以上的股票才是最佳選擇標的。


「若是股本小、流通性不足,又連續兩季以上虧損的股票,卻有外資不斷買進的話,投資人就要小心了,他們可能是假外資。」券商主管提醒投資人,千萬不要被
外資持股高的股票迷昏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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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9日 凌晨4:41:582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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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8
多層投資 律師:節稅考量
【楊穆郁/台北報導】

私募基金凱雷去年在台灣頗為透紅,不過,安博凱(MBK)在併購中嘉的過程中並不順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甚至對透過層層轉投資的關
係,再到台灣來進行併購,感到過於複雜、難懂。惟據律師界表示,透過間接投資的安排,有租稅規劃、法人身份的調整等考量,在私募基金間向來習以為
常。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陳泰明律師表示,私募基金本身在當地國家是一種合夥關係(partnership)的身份,比較不具國內公司法要求的法人地
位,因此,凱雷計劃併購國內企業,會先到其他地轉投資設立公司組織,再以具法人身份的公司名義進行轉投資。

陳泰明表示,此外私募基金還會考量租稅規劃的問題,未與我國簽署租稅協定國家的公司,若投資我國企業,在獲配股利時,必須先就源扣繳二○%,但
如果是到荷蘭等和我國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設一公司,再到我國投資,則就源扣繳率僅一○%,因此,私募基金一定會到有租稅協定的地區投資一家公司,再間接
來台投資。

此外,可能還牽涉我國對有線電視經營的管制,要求外資持股比率不可超過六○%。因此,另外有一位與海外私募基金有過接觸經驗者表示,凱雷多層轉
投資關係,應該也有針對我國政策管理,見招拆招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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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2日 凌晨2:20:20200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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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合一"有望遏制"假外資"現象
2007年03月10日 21:0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李興文 郭鑫 吳晶)"嘴裏說著贛州土話,遞的名片卻是外資企業。"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贛州市政協主席賴聯明在
審議企業所得稅法草案時說,多年來存在的一些實際上由境內居民完全控制的冒牌"外資企業",成為中國獨特的經濟現象。隨著中國擬立法對內、外資企業實行
統一的所得稅稅率,這種由中國資本在境外註冊公司後再返回國內投資的"假外資"現象,有望得到遏制。

企業所得稅法草案8日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草案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中國現行的內外資企業名義所得稅稅率均為3
3%,但為了吸引外商到中國投資,政府長期以來對外資實行了大量稅收優惠政策,使其實際稅負遠低於內資企業。

"內資與外資稅負不統一是催生'假外資'現象的重要原因。"賴聯明說。

全國政協委員、知名經濟學家吳敬璉也認為,當前一些中國企業找"外國婆婆"的問題,恐怕與稅收的不公平有關係。

"假外資"在經濟學上被稱為"返程投資",即國內企業攜資本到國外註冊一家公司,再透過這家公司返回國內投資,從而享受到包括稅收在內的各種外
資優惠政策。"假外資"雖是內資企業求發展的無奈選擇,但卻有著相當的危害。中國國際商會仲裁員馬少波認為,"大量'返程投資'企業未被納入境外投資管
理體系,形成管理真空,影響了中國國際收支統計的質量。"

全國人大代表李國華指出,"假外資"造成的稅收流失比較嚴重。他說,相當一部分國內企業借道維爾京群島等地註冊離岸公司,而這些地區對資金轉移
限制十分寬鬆,並且沒有外匯管制。在如此便利的條件下,企業股東在將其境內權益轉讓給離岸公司時,常常違反法律規定,蓄意隱瞞鉅額股價轉讓溢價收入,從
而逃避個人所得稅。對此,賴聯明認為,中國推進企業所得稅並軌,內資、外資企業將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可以從源頭削弱內資企業的謀惠動機,從而減少或避
免"假外資"對中國經濟安全構成的威脅。
(責任編輯: 錢中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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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1日 凌晨12:49:222007/5/21
收件者:AVIVA 環球儲蓄帳戶基金組合分析
中國企業倫敦上市另闢捷徑
北京新浪網 (2007-05-1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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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袁京力

木華感到煩躁,並不僅僅因為5月的炎熱天氣,他輔佐一家物流企業到海外上市已經3年,卻仍無結果。『我現在都感到迷茫了。』木華不無沮喪地說。

這是眾多中小民營企業的尷尬。在木華看來,造成這種局面的是企業在選擇上市路徑的迷茫。

另一個場景卻截然不同。來自凱恩律師事務所倫敦分所負責人馬恪道和他的同事──在英國馬恩群島的資深律師白凱恩,正在忙于鼓勵中國的民營企業到倫敦
AIM(創業板)去上市。

這家總部v鴗_馬恩島的律師事務所為中國的民營企業們提供了一個方向:先在與英國法律相似的馬恩島注冊離岸公司,再由保薦人推薦到倫敦AIM市場去
獲得融資。

凱恩律所的思路或可以解決木華們的融資『煩惱』。

新路徑

在美國薩班斯法出台後,中國的民營企業正轉身西行倫敦上市。

來自倫敦交易所的資料顯示,2006年在AIM上市的中國概念公司達到25家,比2005年的11家增加了一倍多。其中,中國本土團隊、本地經營的
上市公司也達到了11家,比2005年的4家增加了近兩倍。

去年底,西部水泥在倫敦AIM市場完成了近2200萬英鎊的募集。這對於受宏觀調控影響的西部水泥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

今年以來更是延續了這一格局。在一季度,相繼有ORIGO、ZTC、Haike等三家公司挂牌。

『這種趨勢還將持續下去,包括一家中國的房地產基金也將在倫敦AIM市場完成認購。』白凱恩向記者透露。

在AIM市場上市,一個好處就是上市門檻比較低。『這里對新興企業是非常友好的。』馬恪道如是比喻。

據了解,在AIM市場上市,既沒有要求企業兩年的盈利記錄, 『更不會有國內的排隊現象。』馬恪道笑著說。只要企業能夠獲得保薦人出具的推薦函,上
市公司就有望獲得以機構為主的投資者的認可。

據介紹,稅後利潤在1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年增長速度在40%以上,市值在5億元至10億元人民幣,融資額為5000萬到1億人民幣的中小型
企業,都適宜到AIM上市。另據了解,在凱恩2006年所服務的上市企業中,40%與房地產相關。

最佳跳板

在馬恪道的設計中,馬恩島也將成為中國民營企業登陸倫敦AIM市場的最佳跳板。

此前,中國民營企業往往選擇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他們會選擇到與美國法律體系相近的百慕大、維京和開曼群島去注冊離岸公司。

在這些地方注冊的上市公司,最終因為與美國相似的法律環境,減少了上市過程中帶來的法律『麻煩』。

馬恩島也將扮演這樣類似的角色。這座位於英格蘭西北岸附近的愛爾蘭海中的島嶼,在過去30年已經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而且,這是一個具有良好聲譽
的離岸注冊地。自2002年來,標準普爾和穆迪國際都把它的信用等級評為『AAA』。

據白凱恩透露,在這里注冊一家離岸公司只要幾千英鎊(1000英鎊約合14700元人民幣),『成本極其低廉。』由此,這也成為了非英國公司赴倫敦
AIM市場上市離岸注冊的天堂。

『在馬恩,上市公司可以享受到比在其他離岸注冊地更專業、更有深度的服務。』白凱恩強調。據了解,馬恩島政府已經開始採取新的投資和稅收機制,讓企
業有機會降低啟動和運營成本。

在不遠的將來,馬恩島將成為下一個百慕大、維京和開曼群島。

jhn...@gmail.com

未讀,
2007年5月27日 凌晨12:16:102007/5/27
收件者:環球基金平台組合分析

兩稅合併對利用外資有何影響

新華網江蘇頻道 2007-05-23 08:22:37 來源: 新華日報


備受關注的"兩稅合併"對利用外資影響如何?南京市外經貿局日前完成的一項專題調查表明:近期看,沿海與內地、外企與內企執行統一稅率,將削減
政策效應,直接影響招商引資;長期看,將促進企業重點提升綜合素質和提高核心競爭力,對創新招商方式、優化利用外資結構、提高利用外資品質有積極意
義。


稅收優惠敏感型企業反應強烈

"兩稅合併"後,有兩類企業反應強烈,一類是出口導向型企業,一類是來自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國際避稅地"企業。以維爾京群島投資為例,在
當地註冊一家公司既方便,成本又低,由此"中轉"到中國內地投資的企業相當可觀。從全國情況看,2005年,來自維爾京群島和我國香港的投資企業遠遠超
過美國、日本、南韓等發達國家。南京市外經貿局人士表示,南京吸收外資中這種"離岸外資"現象也相當普遍。

從企業規模看,部分小型外資企業因資金實力不強、產品技術含量不高,廉價勞動力和稅收優惠是重要的投資動機。因此,在稅收政策調整後,面對增長
近一倍的所得稅負,可能放棄投資或改弦更張。一家日資企業財務人員就坦言,老闆很大程度是衝著稅收優惠來的,公司前幾年沒有贏利,享受"兩免三減半",
剛贏利就新辦另一家企業,這樣便由贏利變成了新的虧損。現在沒有了這種政策,老闆很可能將投資轉向周邊國家。

對吸收歐美資本

"相對利好"

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加之優惠政策手段單一,以往短期的、投機性外資活躍。南京市外經貿局統計,該市外資產業構成中,大部分仍集中在短平快的勞
動密集型產業。而全市經濟發展重點則是基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這些產業由於投資大、回收期長,外資投入相對較少。即便是一些高科技項目,也並不具備核
心技術,外資落戶看中的仍然是廉價勞力和優惠政策。"兩稅合併"後,對高新產業的優惠將促進外資投向基礎設施、高新技術、農業、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
產業。

由於美國、歐洲、日本等股息需要在本國扣繳稅,"兩稅合併"對吸引投資構成"相對利好"。比如,一家美國公司在中國派出股息時繳納20%的稅,
回到美國後,這筆稅款可在本國稅收中抵扣。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統計,發達國家對外投資已佔全球直接投資78%左右,其中美國、歐盟、日本是主要輸出地區。
但南京外資來源地主要在亞洲,2006年,香港註冊合同外資佔全市的42%,而美、歐、日累計只佔13.2%。因此,吸收發達國家的直接投資空間很
大。

由政策招商變為產業招商

召開一個推介會,宣講種種優惠政策;將優惠政策彙編成冊,向外商散發......兩稅合併後,我們習慣了的這種政策招商效應將大打折扣了。南京市外經貿
局提出,要及時調整招商策略,從政策招商轉向產業招商。將區分不同區域經濟吸引外資的產業側重點,建立內外資企業區域集群化發展、產業結構高度化發展格
局,著力培育電子、軟體研發、石油化工、汽車等強勢產業群。通過產業集群的發展進一步吸引外商,為投資者創造良好的發展機遇。

同時,針對兩稅合併後,那些與中國沒有簽訂雙邊稅收協定的國家和地區的離岸公司因影響較大,有的在華投資企業已開始重組,把註冊地從維爾京群島
轉到我國香港,以享受股息優惠稅收政策,南京市明確,將搶抓機遇,力爭對港引資有新突破。(邵生余)

編輯: 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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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1日 下午1:36:372007/5/31
收件者:環球基金平台組合分析
工商時報2007.05.31
澳門大打免稅牌 台商致命吸引力
【黃怡錦/台北報導】

澳門為吸引企業投資,祭出營業稅零稅率等節稅獎勵措拖。近日甫自香港返台的外商銀行主管指出,在澳門成立公司限制不多,並且稅率相當具競爭力。
公司所得稅最高稅率為一二%,若是設立澳門境外公司,更可享有免利得稅、營業稅、印花稅等。一連串針對企業所訂定的節稅獎勵措施,與企業避稅規劃,讓許
多原本將營運中心或者是處理會計、財務、船務等帳務中心設在香港的台商企業,基於稅務處理更具效率的考量之下,紛紛評估是否將據點遷往澳門。

台灣由於經濟規模位居亞洲四大,也因此一直頗受外資青睞,資深外銀人士指出,由於台灣稅制改革且戰且走,使得台灣投資環境競爭力一直無法凸顯出
來。造成企業紛紛尋求海外掛牌上市、銀行資深金融人才流失,銀行在雙卡風暴未完全結束時,又一窩蜂衝企金,致使淨利萎縮,房貸業務也沒賺頭,台灣金融業
的valuation稱全亞洲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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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1日 下午2:12:232007/5/31
收件者:環球基金平台組合分析
外企內地上市是一舉多得之策
作者:楊宇東 發佈時間:2007.05.31 09:03:05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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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籌股"海歸"是近期市場熱議的一個話題,無論是紅籌公司,還是監管部門,都表示出了樂見其成的態度。

如果我們把思路再拓寬一些的話,非紅籌的純境外企業在中國內地發股上市,其實也沒有實質性的法律障礙,這不僅會給內地金融市場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帶
來諸多積極影響,還有利於部分解決當前突出的流動性過剩問題。

境外公司中國上市,並不是最近才提出的話題。記得在1993年的時候,當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不久,雄心勃勃,"我們要讓賓士股票在上證所掛牌!"總
經理尉文淵大膽地提出了讓外國公司在中國發A股的設想,令我們這些聽者激動不已。當然,以當時的市場條件和制度環境,這只能是一個美好的設想。2000
年,在中國擁有龐大業務的外資公司聯合利華也提出過在上證所掛牌的願望。同樣,在中國內地股市重疾纏身的情況下,願望終歸不能變成現實。

但考量當下的中國內地股市,我們發現,這種願望已經脫離了早先在市場建設上的理想色彩,具有了極大的現實意義。

現實意義的最顯著之處是股權分置改革給內地股市帶來了制度性轉折,市場的"正常化"使得包括境外資金在內的各類性質的資金能夠放心地流入,近來內地股市
的日成交量動輒兩三千億,已經超過亞洲其他市場的總和,而公司數量也在同步急速擴張,市場已經具備了成為海外大型企業第二或第三上市地的承載能力。

境外公司中國內地上市背後所蘊涵的一個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對於像上海這樣一個立志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城市來講,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際化是其進程中不可或
缺的一環,而吸引境外企業上市是最為直接的方法。當前紐約、倫敦、納斯達克等全球性證券交易所的競爭,主要還是體現在上市公司資源的爭奪上,失公司者失
天下,幾家交易所之間整合的舉動也印證了交易所競爭的激烈程度。所以,如果起步已晚的中國內地證券交易所在公司資源爭奪方面不再邁出國際化步伐,弱勢將
更難逆轉,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這一國家戰略勢必受到影響。

境外企業內地上市的另一大顯著益處在於:當下內地股市異常火爆,投機氣氛濃烈。由於優質企業資源後續不足,以及發審委換屆的技術原因,市場供應明顯不
足,這也是導致股市非理性上漲的重要原因。引入境外企業內地上市,對於改善市場供求矛盾,倡行價值投資理念,理順價格體系,同時借助境外公司先進治理經
驗,改善內地上市公司治理水準,都有直接的幫助。

其實,吸引境外企業內地上市,也能部分改善中國當下突出的流動性過剩問題。無論境外企業發行人民幣股票還是美元股票,都面臨資金匯出問題(或是人民幣兌
換成美元,或是美元直接匯出),有利於吸收中國雙順差等原因導致的流動性,緩解貨幣政策的壓力。而像鉅額外儲也有了在國內直接投資的渠道,無論在安全性
和效率上都要好于QDII等形式。

從可行性的角度分析,境外企業內地上市也沒有實質性的法律障礙。《證券法》並未禁止境外公司在我國境內的證券發行與交易,而《公司法》的適用對像是境內
公司,其關於公司在內地證交所掛牌上市的規定對境外公司並無約束力。真正的問題在於外匯管理,由於我國尚未開放資本項下人民幣自由兌換,在募集資金兌換
和出境方面需要取得政策突破。在我國外儲高企,國家鼓勵國內資本"走出去"的條件下,筆者建議,參考當初外管局頒布"77號文"對中國赴境外上市公司外
匯進行特殊管理的做法,順應形勢發展要求,聯合證監會等部門再行頒布關於境外企業中國上市的外匯管理辦法,設立特殊賬戶,進行管理和規範,同時,在境外
公司資訊披露等方面,證券監管部門也需增加相應管理辦法。只需簡單的政策變動,境外公司赴內地上市便無任何障礙。

當然,中國資本市場對外企到底有沒有吸引力呢?當初的聯合利華因為龐大的中國業務而希望到中國掛牌。今天,匯豐銀行也因為同樣的原因在聯絡上證所。歸根
結底,是中國經濟的強勁發展和龐大的市場需求吸引著境外企業,再加上幾乎全球最高的IPO市盈率,誰不想來呢?(責任編輯:胡祥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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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讀,
2007年7月2日 下午2:36:482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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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避稅手段繁多 新稅法將如何防止企業避稅

2007年07月02日 07:35


主持人:本報記者熊建

嘉賓:那力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少英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

劉劍文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

無論中外,避稅與反避稅始終是經濟活動中的一對矛盾。2007年3月16日通過、將於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將把反避稅工作推至一個新的水準。日前,在北京大學召開的第三屆中美稅法高級論壇上,與會專家就《企業所得稅法》中的反避
稅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企業避稅手段繁多

問:目前在華外企特別是跨國公司的避稅行為給我國的國家利益帶來什麼樣的損害?

那力:跨國公司經濟實力強大、現代企業制度完備、經營結構合理、享有壟斷與內部化優勢。跨國公司全球範圍內追求集團利益最大化,內部管理的高效
率,資訊溝通的高科技以及對稅收籌劃的高度重視,都對收入來源國提出了嚴峻挑戰。跨國公司在中國發展迅速,也存在大量避稅問題。

跨國公司等外商投資企業實施了避稅措施,保守估計,全國約有50萬家外企,每年僅通過轉移定價,我國就損失稅款300億元。

問:他們一般都採取什麼樣的手段避稅?哪種手段最常見?

那力:跨國公司一般的避稅措施有:轉移定價、資本弱化、濫用稅收協定、避稅港等。

據統計,企業避稅採用轉讓定價手段的,要佔到避稅總金額的60%以上。特別是跨國公司憑藉其生產全球化,在制定內部交易價格時,往往可以便利地
應用轉移定價的方法,達到減少稅負增加利潤的目的,並逃避稅務當局的監管。

由於我國的所有制結構複雜,企業產權關係不清晰,在引進外資過程中只注重引資的數量,未注意對外資的管理,導致企業與投資者,企業與企業,企業
與金融機構之間股權、債權和其他權益等關聯關係錯綜複雜,關聯交易多而且隱蔽。這些也為跨國公司實施轉移定價提供了便利。

正因為轉移定價是目前最常見的一種避稅現象,我國當前開展的反避稅工作主要是針對關聯企業利用轉讓定價避稅問題。這是各國政府普遍關注的。目前
世界上已有近70個國家制定了專門的轉讓定價稅制。對企業轉讓定價進行監控成為各國政府反避稅工作的重點和關鍵。

立法應瞄準轉讓定價

問:既然通過轉移定價是避稅的主要手段,那麼我國在這方面的反避稅措施該如何加強?

陳少英:我國轉讓定價的稅收立法多為原則性規定,內容過於簡單和抽象,可操作性差。因此需要改進的地方有很多。

首先,完善轉讓定價的稅收立法,儘快制定和頒布有關轉讓定價調整的專門法規;增強轉讓定價法律條文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比如放棄對調整方法選用
規定的優先順序,採用更靈活實用的方式來決定最適用的轉讓定價調整方法;明確徵納雙方在轉讓定價調整中的權利義務;完善轉讓定價制度中有關文件準備的內
容,細化納稅人提供相關資料的具體義務,擴大關聯申報的範圍和具體內容;注意轉讓定價制度與我國會計制度的協調與銜接。

其次,加強轉讓定價調整方法的可操作性,進一步完善獨立交易價格的計算和確定;明確無形資產轉讓定價的調整方法,採用利潤分割法,並參照美國的
作法,設計具體的應用範例;加強對預約定價調整的研究和完善,通過簽訂預約定價的雙邊或多邊協議,積極參與國際稅收協調,對國際知名的大、中型跨國公
司,應當推行預約定價協議。

第三,建立電腦稅收監控系統,建立稅收監控數據庫,加強各部門的情報交流;防範利用電子商務國際避稅;成立對轉讓定價稅務處理的專門機構,培養
專職人員。

新稅法專章防避稅

問:新近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在反避稅方面有何特別規定?

劉劍文:《企業所得稅法》實現了並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的統一,在此基礎上還建立體系化和規範化的反避稅制度。

統一後的《企業所得稅法》專門以第六章"特別納稅調整"對各種反避稅行為,尤其是關聯企業間的轉讓定價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新稅法還增加了對
資本弱化、避稅地等具體避稅行為的防範措施。

針對企業特別是跨國企業通過減少股份資本、擴大貸款規模,從而以增加利息支出來轉移應稅所得,實現稅收負擔最小化的情況,《企業所得稅法》借鑒
國外的經驗,專門規定了反資本弱化規則,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
進行扣除。

另外,新法還規定了一般反避稅條款,規定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合理方法調
整。在反避稅的程式方面,《企業所得稅法》還增加了有關的核定程式、預約定價安排、補徵稅款、加收滯納金等條款以及納稅企業所承擔的提供納稅資料和關聯
業務往來報告表等義務,從而有效地強化了反避稅措施,使得反避稅規範形成體系化,有利於防範和制止避稅行為,維護國家利益。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版主

未讀,
2007年7月17日 凌晨2:53:30200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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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戰爭》告訴每一個人:那個冥冥之中的"上帝之手"就躲藏在你的錢包裡
破譯金融世界的"達·芬奇密碼"

2007-07-16
本報記者 王磊
誰是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真正的掌控者?或許,這個疑問不足以引發每天為生計奔忙的凡俗大眾們的興趣和探究衝動。而你可能不知道,這種忽視,恰恰
就是那些"真正的掌控者"所樂見的。
"看不見的手"
150年前,隱秘的歐洲金融權貴羅斯切爾德家族保留著一句名言:"絕大多數的人民在智力上不足以理解這個系統(支票貨幣和信用貨幣),以及這個
系統所衍生出的資本和巨大優勢,他們將承受壓迫而毫無怨言,甚至一點都不會懷疑這個系統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多年之後,羅斯切爾德家族的子孫,幾乎控制
了所有發達國家的貨幣發行權,掌控了全球金融命脈,成為"大道無形"的幕後操控者。
嚴密的家族控制,完全不透明的黑箱操作,像鐘錶一般精確的協調,永遠早於市場的資訊獲取,徹頭徹尾的冷酷理智,永無止境的權力欲望,和基於這一
切之上的對金錢和財富的深刻洞察,使得羅斯切爾德家族在世界兩百多年金融、政治和戰爭的殘酷漩渦中所向披靡,建立人類歷史上最為龐大的金融帝國。而已經
廣為人知的美國摩根家族、洛克菲勒家族財團,其發家史的早期,都與羅斯切爾德這個名字存在或明或暗的聯繫。
正是這樣一些素有淵源的"國際銀行家"們,從美國建國時期刺殺林肯爭奪貨幣發行權,到成立私有化的美聯儲、廢除"金本位",到一次和二次大戰幕
後貸款兩邊下注大發戰爭財,再到戰後策劃石油美元、引爆第三世界國家的債務危機,對日本、東南亞、俄羅斯等國實施金融突襲,終於向著他們構建"世界新秩
序"的目標一步步靠近。美國第3屆總統湯瑪斯·傑弗遜曾警告說:"如果美國人民最終讓私人銀行控制了國家的貨幣發行,那麼這些銀行將先是通過通貨膨脹,
然後是通貨緊縮,來剝奪人民的財產,直到有一天早晨當他們的孩子們一覺醒過來時,已經失去了他們的家園和他們父輩曾經開拓過的大陸。"不過,他的警告相
對于羅斯切爾德的家族遺訓,顯得那麼微不足道--"只要控制了貨幣發行權,我不在乎是誰制定法律。"今天,當年的"新大陸"早已被金融財團所控制,
而"國際銀行家們"擴張的腳步並沒有停止。與他們相比,所謂富豪榜上的那些首富們、索羅斯等"金融駭客"、如同占星術士般神秘的前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等
人,不過都是前臺表演的演員,一定程度上,他們只是些為幕後操控者辛勤服務的馬前卒。
馬克思預言的現在進行時
一本通俗易懂的金融史著作,足以掀起廣大普通讀者強烈的求知欲望。長期以來,囿於專業性門檻的束縛,全球金融、貨幣發行之類的問題探討,似乎總
是少數"專業人士"的專屬領域。《貨幣戰爭》一書,打破了這種無形的"壟斷",它告訴人們一個古老的箴言:天底下從無秘密,不過是有人故意隱瞞事實,而
有人閉上了眼睛。
對羅斯切爾德家族及"國際銀行家"群體的揭秘,對於理解現代金融史有著重大意義。這是在真實生活中展開的生動世界,而不是枯燥的教科書裡抽象的
教條。通讀此書,你不得不承認,那個冥冥之中的"上帝之手"是存在的,他並不虛幻,而就躲藏在人們的錢包裡--國際銀行家們才是擁有"看不見的手"的主
宰者,他們組成了真正統治世界的"精英俱樂部"。
如何抓住當下全球經濟問題的要害?其實,很多經濟學者已經提出,關鍵要從兩個層面去理解和研判:一個是物質生產,可稱實體經濟;另一個是貨幣發
行,或曰虛擬經濟。已經被許多經濟學家們廣為關注的問題是,自從1971年布林頓森林體系解體以來,美元挾全球儲備貨幣的"獨尊"之位,一直處於超量甚
至過量發行狀態。貨幣的濫發必然導致通脹,而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創建以及紛蕪繁雜的所謂"金融產品創新",最大程度吸納了濫發的美元,從而維繫著當前
世界經濟體系美元獨霸的格局。如今,全球虛擬經濟總規模已經是實體經濟的數倍,這就意味著全球經濟都已陷入某種程度的泡沫之中。而對貨幣發行擁有絕對權
力的人,正通過手中的特權,用廉價貨幣肆意購買(或稱掠奪)和享受著勞動者創造的物質財富。這可能是當前世界經濟中"最大的不公平"所在,也正是馬克思
百年前最早預言的"金融資本統治的世界"的現在進行時態。
《貨幣戰爭》不過是從更直觀、更人性的角度,對這個"金融資本統治的世界"進行了全方位的縱深解讀。而在短短幾個月中,作者宋鴻兵的網路博客點
擊數量迅速突破百萬,引起異常熱烈的爭論,也足以證明他所探討的問題,早已遠遠超出專業圈子,而成為一個大眾話題了。
"這是我一口氣讀完的書。"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宇燕稱,《貨幣戰爭》印證了他多年研究所形成的一個觀念,即誰控制了貨幣誰就能支配一切。不過,
他也同樣希望作者講述的故事純屬臆想,"因為這樣我們便可以堅守住以往的信仰,即人類大致生活在一個誠實的世界中,沒有被一小撮國際銀行家玩弄于股
掌。"這個非常有趣的評論,說明《貨幣戰爭》的顛覆性敘述,帶給讀者的震撼效果。的確,就算知道了世界的真正掌控者和他們的計謀,我們又何以自持、作何
行動呢?
金融也是戰爭
顯然,以史為鑒,揭穿國際銀行家們統治世界的秘密,並非《貨幣戰爭》的單純目的。關鍵是,正處於和平崛起過程中的中國經濟,已成為國際銀行家們
獵捕的下一個目標。對於狼來說,一隻越來越肥碩的羊的誘惑是無法抵禦的。作者從中國本土視角切入,以國家利益為本,目的還是要將世界18世紀以來的重大
金融事件背後的黑手曝光出來,重播、觀察、體會、對比、總結這些"上帝之手"的戰略目的和慣用手法,從而預測國際銀行家們未來對中國打擊的主攻方向,並
探討中國的反制之道。
如果無法應對由國際銀行家們幕後策動的"金融戰爭",中國崛起就是水中花、鏡中月,再美好的夢想都沒有實現的可能。作者宋鴻兵在接受本報記者採
訪時表示,中國可能是國際銀行家們實現其統治世界夢想的"最後一個需要攻克的堡壘",因此他堅信,國際銀行家對於中國的金融打擊不是會不會的問題,而是
什麼時間和以什麼手段發難的問題。
面對可能發生的金融突襲,中國是否具備"戰爭意識"是個關鍵。只有警惕才有防備,對於金融開放過程的風險規避、人才儲備以及談判底線的選擇,才
能真正拿捏得恰到好處,使得中國經濟之船,既要規避暗礁漩渦,更需破浪前行。
其實,《貨幣戰爭》最有現實意義的貢獻就在於,它的方法論強調的軍事思維。兵者,詭道也。世界200年的工業史和經濟發展歷程,本來就是一個充
滿血與火的歷史進程,任何忽視其殘酷性的理想主義都註定會付出不可挽回的代價。宋鴻兵認為,和軍人一樣,金融界的人士首先必須假設外資銀行是懷有"敵
意"的,必須瞭解對手的方方面面,如外資銀行主要人員的生活背景、性格特點、人際關係、家庭狀況,和研究戰爭一樣,首先需要的就是研究對手。然後是戰例
分析,找出對方常用的戰略戰術,以及各種金融武器,必須對這些"金融武器"的適用範圍及殺傷力做出詳盡的分析。當然,除了"知彼"更要"知己",對各方
的優劣長短要心中有數。另外,還要進行"沙盤推演",需要進行各種危機局面的緊急應對演習。從這個角度來看,目前中國對於"金融戰"方面所作的工作還相
當缺乏。
《貨幣戰爭》是一本難得的揭秘性的金融史書。但也有人評價說,該書寫的是"歷史演義",是"野史"不是"正史"。宋鴻兵對此的回應是,形式是次
要的,而有效率地傳遞資訊和觀點是主要的。他強調,這部披露金融黑幕的著作不是"陰謀論",而是在"論陰謀"。
(《貨幣戰爭》宋鴻兵編著中信出版社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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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2日 凌晨1:43:43200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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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運用境外公司進行誇國投資

(一) 以個人名義直接投資

(1)個人國外股利→免稅。
(2)個人大陸股利→應稅。

(二) 以個人名義間接投資
(1)境外公司股利匯回→免稅。
(2)可適度規避政治風險。

(三) 以公司名義直接投資
國外公司分配股利
→併入計算台灣公司之營所稅。

(四) 以公司名義間接投資
1.境外控股公司分配股利予台灣公司
→併入計算台灣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2.盈餘可無限保留於境外控股公司。
3.為政府所鼓勵之投資方式,可適度規避政治風險。

境外公司之其他功能運用
(一) 境外信託

1、何謂信託
(1)「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
(2)「受託人」依契約管理或處分財產
(3) 契約終止須將財產交付「委託人」或「受益人」
2、信託之目的與功能
(1)透過信託將最終財產轉移給受益人
(2)信託可達成設立基金與公益目的
(3)信託財產可彈性運用具獨立性、保障性

OBU操作注意要點
(一) 關聯性企業之交易:
1. 非常規交易之定義:
係指兩個具有某種密切關係之營利事業,如母子公司或
姐妹公司等,為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彼此相互間收益
、成本與費用之攤計,透過交易行為,所作不合營業常
規之安排而言
2. 轉撥計價之合理性
價格=成本+正常毛利(同業利潤)+超額毛利
3. 境外公司貿易與控股功能之分開運用
(二) OBU帳戶盈餘匯回解析:
1.匯款名義:對外投資所得
2.受款對象之稅負:
◎台灣個人所得: 屬地主義
→由境外公司匯回的盈餘屬個人海外所得免稅
◎台灣法人所得:屬人主義
由境外公司匯回的盈餘須併入台灣所得課稅

結論
境外公司 可發展跨國業務,提升企業形象當今世界經濟日漸趨向一體化,商業越來越呈現跨國界的發展趨勢,企業也經常用跨國經營來增強自身實力,為企業擴
大經營區域。而成立境外公司有助於企業走向世界,開展跨國業務,提升企業國際形象。
並且有利於國際貿易一個企業向外國出口產品,需要申請配額及辦理一系列的相關手續,這過程中需要多花費一到兩倍的成本。如果該企業擁有一個海外境外公
司,由企業向境外公司出口產品,再由境外公司向外國出口,就可以繞開關稅壁壘獲得免稅待遇,並成功繞開出口配額限制。
註冊程序簡單,快捷,成本低廉境外公司的註冊程序非常簡單,可辦專業的註冊代理機構代為完成,無須申請人親臨註冊地。 節稅及便利稅務安排與規劃所有境
外法區均不同程度地規定了境外公司只需交納一定的年費。因此企業可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稅務。 便 於企業經營管理境外公司無須每年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
會,即使召開,其地點也不需要在境外公司的所在註冊地,管理程序簡單,即可輕裝上陣,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司經營管理中。公司註冊資料及文件高度保密 ,
方便商業運作海外境外公司的股東身份、董事名冊、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資料高度保密並受法律保護,公眾人士不能查閱,只有合法取得對境外公司監管資格的
信託管理公司才可以查閱公司的背景資料,同時,當地法律禁止信託管理公司對外任意洩露有關材料。 此種特色,使境外公司具有高度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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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6日 凌晨4:05:1020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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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為節稅 老闆扮外資
為節稅 老闆扮外資
引用自:聲動財經網

瑞士第三大銀行、EFG瑞資銀行17日以盤後巨額交易的方式,敲進上市公司寶成工業約11.5萬張股票,一舉吃下寶成約4.69﹪股權,引起外界矚目。
不過,外資圈表示,EFG屬於私人銀行性質,應該是受客戶之託買進,而客戶很有可能就是寶成大股東蔡家自己。

EFG銀行網站顯示,集團業務分兩大塊,一是在瑞士交易所掛牌、專責全球私人銀行與資產管理的EFG,另一塊是希臘股市掛牌的Eurobank
EFG。

外資圈人士指出,雖然名義上是EFG瑞資銀行買進寶成持股,但是EFG只是保管銀行,事實上是EFG私人銀行客戶於EFG設立信託帳戶敲進寶成股票,由
於信託帳戶無須揭露受益人相關資訊,很多上市櫃的老闆和大股東就是以這種方式「喬裝」成外資。

據了解,寶成蔡家可能是賣掉台灣的持股,同時以外銀信託保管帳戶之名買進,可以將持股轉給下一代或家族其他成員,不但享受稅負優惠,也不會影響到對寶成
的控制權,外資主管說:「基本上,就是左手轉右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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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7日 凌晨4:54:11200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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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觀》密室交易 蒐證困難

【經濟日報╱許永欽】 2007.07.26 04:04 am


羅老闆在公司即將發布重大利多訊息的前夕,偕同紅粉知己何小姐至賓館「蓋棉被純聊天」,翌日,何小姐在股市開盤前大量敲單買進,經證交所監視小組發現有
異常交易移送法辦,偵查庭時,檢察官訊問道:「為何買進股票?」何小姐答稱:「做夢,夢到的。」檢察官聽畢為之氣結。

一般的刑事案件,竊盜有犯罪現場及贓物可採樣,殺人有現場、兇器及屍體等直接證據可勘驗,沒有大型的直接證物存在,還可以有微物可鑑定,可以從證據找出
犯罪者,所以是以案找人。經濟犯罪呢?想要以證物找出犯罪者,難上加難,因為經濟犯罪具有複雜性、隱匿性、嚴重性及跨國性等因素,加上是智能犯的犯罪,
除非是抽絲剝繭,加上一點運氣,否則想要破案,緣木求魚。

經濟犯罪的複雜性,除了人複雜,事實也複雜,人的複雜是指大老闆的政商關係,還有集團犯罪結構的關係。大老闆政商關係複雜,耳目眾多,管道暢通,偵辦阻
力大;集團結構犯罪分子複雜都是大老闆的親信,口風甚緊,聰明的大老闆有時連安家費都安排好了,金字塔型的犯罪結構想要一舉突破,難矣!

此外,事實也複雜,以陞技公司掏空公司資產為例,犯罪時間長達三年,犯罪型態包括虛偽交易灌業績(虛增進貨金額326億餘元、銷貨金額321億餘元)、
利用購併及支付貨款名義進行業務掏空、以非常規交易方式背信掏空陞技公司資產、以不實財務資料詐術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操縱股價並進行內線
交易,實際之損害分別為:侵占掏空陞技公司資產約4億4,849萬美元;背信、挪用資金造成陞技公司損失約高達16億元,於股市內線交易及操縱股價共獲
利超過10億元。(資料來源:檢協會訊2007年6月25日出版之第17期第8版)以陞技案來看,各種犯罪手法相互連結,剪不斷,可見事實之複雜,致檢
察官花了三年多的時間才釐清全貌。

經濟犯罪的隱匿性,原因包括犯罪者的犯意連絡及行為分擔都是在密室交易,例如政府採購的圍標行為、內線交易等犯罪手法就是一餐飯、一通電話即可完成,房
間內的對話蒐證困難。其他原因,如公司出現弊端不想外揚,內部自行處理,外界難以窺悉犯罪事實存在。另外,還包括因經濟行為涉及技術性及專門性,大老闆
利用巧妙的手法來掩蓋犯罪事實的真相。一連串的隱匿行為,致使經濟犯罪充滿黑數,查緝及追訴困難。

經濟犯罪行為手法推陳出新,所有的行為及結果都在台灣本土發生的情況日漸稀少,跨國性的經濟犯罪趨多,例如博達、太電、陞技、中信金等幾個大案都涉及到
境外公司或境外銀行,境外公司、境外銀行是否為真,是不是屬於紙上公司、紙上銀行要查證已經很困難,若要再查每一筆交易是否為真及資金流向是否為真,困
難度加高,難上加難。

別以為經濟犯罪具有複雜、隱匿、專門、技術及跨國性就查不到,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鴨蛋再密也會有縫,法律這個網絕對不會讓經濟犯罪者這隻大黃峰飛穿而
過。(本文作者是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2007/07/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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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7日 上午9:46:51200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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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9日 星期四
錢,要得到?》第三地公司 你奈他何
【經濟日報╱記者陳慧敏/台北報導】
2007.07.19 03:01 am

台資企業透過第三地公司當防火牆,繞道前進大陸設子公司,如今,「第三地公司」卻也成為惡性倒閉企業的防火牆。這些避稅天堂國家並未與兩岸簽署法律合作
協議,兩岸法院難以執行跨國債權追討。
北京及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張耿銘指出,台資企業多半繞境薩摩亞、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轉投資大陸子公司,萬一這家不肖企業債留大陸子公司,資產留在避
稅天堂的紙上公司,債權人很難跨國追討。
張耿銘說,曾有一個個案,債權人在台灣打贏官司,並獲大陸蘇州地方法院認同,願意執行判決。不過,法院卻發現,這家大陸公司是透過境外公司進行轉投資,
這家境外公司股東不同於大陸公司,再加上薩摩亞、開曼群島等國家,未與大陸或台灣簽署法律互助協議,導致無法追討債權,債權人只能眼睜睜看境外公司坐擁
資產。
他表示,越來越多不肖的企業,透過境外紙上公司,進行商業惡性倒閉和犯罪,已成國際新興課題。由於兩岸企業的特殊結構,台資企業多半採取境外公司轉投資
模式登陸,惡性倒閉衍生的第三地投資公司議題,兩岸產官學界必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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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7日 上午11:09:37200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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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設法人組織三模式 節稅高招
單獨操作境外公司除可以獲得節稅上的效能之外,透過境外公司再間接設立各式法人組織,同樣也存在著不同的稅賦規劃效益。「境外公司操作聖經」系列作
者張淵智表示,操作者本身的作業流程與欲達目的,是主導境外公司要間接設立何種法人組織的重要關鍵,目前業界常見的幾種實務操作模式如下:


一、境外母公司、台灣子公司
此種模式主要多以投資公司為主。在個人適用綜所稅率已高達四○ %的情況下,若再加上獲配的現金股利,必然造成稅賦上的沉重負擔,故多會以個人名義
先設立境外公司,並間接以境外公司投資台灣子公司,再以台灣子公司的名義持有股票,而所獲配的現金股利收入,在扣除公司相關費用後,僅以就源扣繳二○%
後,即可將獲利匯到境外母公司的海外銀行帳戶之中。

擁有紐西蘭會計師、美國註冊分析師資格的張淵智表示,在台灣實施最低稅賦後,許多操作者,迂迴轉進到香港或新加坡,藉複委託的方式,委由當地私人銀
行,間接回頭投入台灣股市,這種作法除規劃稅賦之外,也進一步隱藏個人的海外真實資產。

二、境外總公司、台灣分公司
獲益豐厚的公司將盈餘直接分配給個人股東時,往往造成個人在稅賦上的負擔,因此,有些操作者,尤其是非常欠缺成本、費用的產業,例如:出版業、雜誌
業、飲料業、成衣業、軟體業等,多會利用此架構,只要台灣分公司完成二五%營所稅課徵,利潤將直接返還境外總公司海外銀行帳戶。

三、境外總公司、台灣辦事處
許多從事國際投資規劃、保單或信託規劃等的國際理財顧問,多會利用此模式,乃因這些顧問多藉由境外總公司的海外銀行帳戶,收受源自國外金融商品發行
單位的佣金,故在台灣境內並不收受任何現金給付;然而,辦事處依法不得有營利行為,此種遊走於法律邊緣的行為,仍頗具爭議。相關問題,歡迎洽
UniCore CPA 紐西蘭商瀚鼎會計師暨管理顧問(股)公司(www.unicorecpa.com)。

【工商時報 A12/OBU境外金融專輯 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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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日 下午1:01:462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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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結構新變化

【經濟日報╱劉芳榮(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 2007.08.01 03:51 am


過去,台商在大陸設立一家以上的公司,都是以境外公司(BVI、薩摩亞、開曼等)作為母公司,來控股大陸境內眾多關係企業股權。

這種規劃有時代背景,首先是2006年1月1日前的公司法,對大陸境內法人再轉投資其他企業,有不得超過淨資產50%上限的規定,使台商以大陸公司作為
境內控股公司的規劃不切實際;其次,在2008年1月1日兩稅合一實施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並未併軌,外資企業(包含中外合資企業)可享受較內資企業優
惠的稅收待遇,從境外進入大陸投資,可以取得外資身分,可以享受外資各種優惠條件,台商很自然地都以境外公司作為控股公司。

但新公司法取消大陸法人轉投資其他企業的淨資產比例限制,連資金來源也放鬆標準,現在連借來的錢都可以作為投資用途,也就是借款可以作為被投資公司的註
冊資本進行驗資,使台商以大陸公司作為控股公司的障礙消失。

台灣投審會對台灣公司投資大陸有不得超過淨值40%上限,或台灣個人不得超過新台幣 8,000萬元的規定,因為大陸子公司再轉投資其他企業,台灣法律
並不干涉,台商為了符合台灣法律,才紛紛以大陸公司作為控股方轉投資其他企業。

除了轉投資大陸境內另一個公司,會以大陸法人作為母公司外,台商赴全世界任何地方投資,現在也很流行以在大陸設立的企業作為控股公司進行對外投資。一來
是大陸與許多國家簽有雙邊租稅協定,可以避免被重覆課稅,更重要的是人民幣升值問題,因為人民幣升值,使台商從大陸赴境外投資,比從其他境外地方投資都
更划得來。

不管怎麼說,台商的控股結構都是早期規劃,這麼多年後,大陸法律及經濟環境有了大幅變化,是不是要修改控股結構?台商可從以下幾個層面思考:

1、雖然兩稅合一實施細則未出,今後外商投資企業要匯出利潤,境外母公司要根據所在地政府與大陸官方簽訂的租稅協定,來繳納預提所得稅外,還要留意如果
是境內外資企業轉投資其他境內的企業,稅後利潤匯回境內母公司時,不需要再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以境內法人控股其他企業時,不會被雙重課稅。

2、台商盈餘轉投資時,由於盈餘屬於境外股東,盈餘轉投資後的股東自然還是原境外母公司,只是少了一個盈餘分配到境外再匯入境內,也就是資金到位的外匯
手續而已,但如果是轉投資,指的是企業拿自有資金,包含舉債借來的錢,去轉投資其他公司,此時母公司還是原境內法人,但為了取得退稅,有不少企業先盈餘
轉增資原企業,取得退稅後再轉投資其他企業.

3、控股是解決大陸上市有關同業競爭及關聯交易的最佳手段,只要股權超過51%就可以形成母子公司,這對在大陸擁有一家以上公司的台商來說,如果產品、
客戶都相同情況下,把控股結構由境外移至境內,也就是由一家在大陸的公司控股其他關係企業,是以上市為主要目的台商,在進行控股結構重整時的必要方
案。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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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6日 凌晨12:03:4020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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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化資產管理是理財業務發展必然趨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14:05 金匯通
過去的2006年,堪稱中國理財市場的快速"成長年"。其中銀行理財產品更是得到爆發式增長,整個市場規模達到接近570億美元的份額,比上年增長
128%。這一巨大的市場一經發掘,便成為國內各家銀行爭奪的熱點。

在2007年,境外代客理財業務的新管道QDII向銀行開放後,QDII產品為各家銀行發展理財業務提供了又一次快速增長的契機。《第一財經日報》
日前特別邀請民生銀行( 15.37,0.21,1.39%)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嚴駿偉,從國際化資產管理角度來看待QDII產品為銀行理財業務發展帶來
的新機遇。

《第一財經日報》︰目前銀行理財業務有一些什麼特點?

嚴駿偉︰去年以來,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主要體現出四個特徵︰一是各家金融機構理財產品的數量和金額方面的再創新高;二是投資者的理財理念和投資意識
方面的逐漸成熟;三是各家機構營銷模式方面的不斷翻新以及宣傳力度的進一步加強;四是監管機構對理財業務的重視程度提升,由道統的合規式被動管理向引導
式積極管理的轉變。

《第一財經日報》︰去年開始的爆發式增長背後,是不是也隱藏了一些問題?

嚴駿偉︰的確,中國理財市場仍存在一些問題和隱患,如理財業務同質化現象嚴重,產品創新力度不夠;目標客戶群雷同,偏重於城市中產階層;理財產品的
售中管理機製和售後風險控制機製薄弱等。但是儘管如此,我認為理財市場,尤其是銀行系理財的前景依然非常樂觀。

《第一財經日報》︰您認為理財市場還有哪些新的增長支撐點?

嚴駿偉︰道統的理財業務要向國際化的資產管理業務轉型,已經成為必然趨勢。這也將成為銀行系理財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的重點。

《第一財經日報》︰怎么看待兩者區別?為什麼說國際化資產管理是必然趨勢?

嚴駿偉︰道統的"理財",是指居民透過購買理財產品將資金委托給專業的機構,實現投資收益的行為,主要包括基金、保險、銀行、券商和信托等的理財產
品。而" 資產管理"不同於一般的"理財",其含義更為廣闊。資產管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作為受托投資管理人,為客戶開立受托理財賬戶,透過客戶經理、產
品經理以及投資顧問小組與客戶接觸,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投資委托人的投資意愿,與委托人簽訂受托投資管理合約,將委托人所委托的資產在金融市場上從事
票據、債券、股票、指數、衍生產品等各類金融工具的組合投資,從而實現委托資產收益最優化的行為。

它是一項商業銀行借助自身在人才、技術和訊息等方面的專業優勢,為客戶理財的行為。從外延上來定義,資產管理業務包括道統意義上的個人理財業務、高
端客戶財富管理業務、企業客戶資產管理、企業客戶負債管理業務,還包括現金管理計畫、風險規避方案等投資顧問咨詢服務。兩者是有顯著區別的。高技術含量
的國際化資產管理未來會成為銀行開發理財市場的重點。

《第一財經日報》︰能否給資產管理業務作一個更具體的解釋?

嚴駿偉︰對於資產管理業務來說,產品是重點,創新是核心。代客資產管理中心將始終奉行"人無我有,人有我新"的產品設計理念。在客戶拓展方面,將透
過不同管道向不同層面的客戶推薦異化的產品,由原來的粗放式的"地毯式轟炸"營銷模式向集約化的"精確製導"營銷模式轉變。針對高端客戶要提出財富管理
概念,即為高端客戶提供更加貼身的投資顧問服務,同時量身打造財富管理計畫。同時,對中低層收入市場,可以根據其收入分佈特點,設計面向這一市場的細分
的理財產品。

來自︰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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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2日 上午9:49:47200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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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類產品繳保證金 明上路

【經濟日報╱記者陳慧敏/台北報導】 2007.08.22 02:46 am


大陸收緊加工貿易政策,明(23)日將實施限制類產品海關保證金新制。台資企業可透過重新檢討生產和交易模式,靈活運用加工出口區、保稅物流園區和保稅
區三種不同園區的職能,節省稅務成本。

部分長三角台商採取的做法是在加工出口區設第二家分廠,運用加工出口區「不徵不退」的特性,將出口退稅率低的產品放在區內生產,或以製程進行切割,將使
用出口退稅率低、限制類和禁止類原物料放在區內生產,其他放在區外工廠,以減輕區外工廠的資金壓力和稅務成本。

選擇前進加工出口區的另一理由,是考量運用機器設備進口優惠。比如,一家健身器材台資大廠,今年選擇落腳加工出口區,主要是健身器材並無出口退稅優惠,
也不是鼓勵類項目,設在加工出口區可享機器設備進口優惠,以8%關稅和17%增值稅計算,共節稅人民幣600萬到700萬元。

廣州台商協會會長程豐原建議運用保稅區。他說,為縮減限制類產品繳納保證金的壓力,可以在保稅區設立保稅倉庫,原物料先進入保稅倉庫,不須先繳納關稅和
增值稅,等生產需要時再辦理報關手續,報關要一、兩天時間。不過,海關手冊的量可以縮減,限制類產品須繳納保證金壓力也因此減小。

新興的保稅物流園區功能遠比保稅區多,正逐漸取代保稅區。昆山漢邦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建議,產品出口退稅率高,而且單價高的產品,可以修改交易模
式,運用物流保稅園區交易,節省增值稅,又可賺取出口退稅。

他表示,台資企業跟大陸原物料供應商的交易,若在保稅物流園區之外交易,必須開內銷的增值稅發票。若透過保稅物流園區內的一家貿易公司當白手套,進行交
易,產品視同出口,既能節約增值稅,避免產生進項稅額無法抵銷的損失,又可以透過此貿易公司辦理出口退稅。一般來說,這家貿易公司從出口退稅額中,分收
1%到2%的手續費。

此模式的最大缺點就是原物料必須「旅行」到區內,會拉長備料時間,原物料的「旅行」也會增加運輸成本。

台資企業常有的轉廠動作,也可以透過保稅物流園區交易,視同境外公司交易,這也等於以保稅物流園區的半日遊,取代過去的「香港一日遊」。此外,出口企業
接到內銷訂單,也可透過轉售給保稅物流園區貿易公司,視同出口銷售,可簡化公司的管理和營運。

【2007/08/2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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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2日 上午9:54:07200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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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赴大陸投資 申報注意事項

【聯合線上業務部╱文/精博顧問經理 吳藺圃】 2007.08.21 11:52 am


有鑑於近年來大陸經濟的崛起,台灣企業全球化、國際化的發展,赴大陸地區投資也嚴然成了台灣企業全球佈局下不可或缺的投資規劃,但有礙於兩岸政治的敏感
性,筆者在此呼籲赴大陸地區投資的台商企業朋友,除了大陸當地法令要了解之外,本國的投資法規也不能忽視,不要因一時的疏忽而觸法受罰。以下筆者簡單的
以台商赴大陸投資有關投審會申報方面,較需注意的事項分幾點說明:

一、依照現行法令規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經濟部許可,得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
合作,第86條 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從事一般類項目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屆期
不停止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所以各位台灣的投資朋友們,赴大陸投資請先向投審會申請投資核准後,再將資本金匯出實行投資以免受罰。

二、大陸投資資金限制,依現行規定個人及中小企業(實收資本額8千萬以下)投資金額不得逾新台幣8千萬元;實收資本額8千萬元以上企業,不得逾最近一期
淨值之40﹪或8千萬元(取較高者);淨值逾50億元部份,以30﹪計算;逾100億元部份,以20﹪計算。

三、大陸地區投資事業盈餘轉增(投)資者應對投審會提出盈餘轉增資申請,投資者應先填寫"對大陸地區投資申請書"做事先申請,並應檢附大陸地區投資事業
董事會議事錄、盈餘分配表、審計報告、批准證書,透過境外公司轉投資者,另需檢附境外控股公司股東名冊。

四、若投資海外現有公司,並透過其轉投資大陸,然非擔任該海外轉投資公司之董事、監察人,亦非對於該轉投資事業體之經營具實際上可行使支配影響力之股
東,是否須向投審會申請核准才能投資呢?

其實臺商企業或個人無間接投資大陸目的而僅單純投資境外控股公司的情形,本來僅屬對外投資案件,但是如果該境外控股公司對中國大陸有投資行為,在投資人
對該控股公司的經營具有支配影響力的情形下,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此種投資案件仍屬以間接方式在中國大陸從
事投資,須事先向投審會申報或申請許可才行。

至於有關對境外控股公司具有支配影響力的認定,目前審酌的標準有下列幾項供投資著參考。
1.對境外控股公司持股達5%以上或為該境外控股公司最高持股者。
2.對第境外控股公司之投資金額達美金20萬元以上。
3.擔任第境外控股公司之董監事或總經理等項。

五、大陸投資事業減資亦應申報,投資者必須去文投審會申請減資事宜,但有股本匯回台灣,才可扣減投資累計金額。

六、大陸投資撤銷辦理投資者可自行去文投審會申請,如果大陸公司已清算,請檢具清算証明書。另於股本匯回一個月內,檢附匯回台灣之匯款水單(匯款性質別
註明收回股本)報投審會核備,才能扣抵大陸投資額度。

以上幾點是台商赴大陸投資投審會申報應注意事項提供讀者參考。

jhn...@gmail.com

未讀,
2007年8月22日 上午9:57:372007/8/22
收件者:環球基金平台組合分析
【熱點專題】香港市場具優勢,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暫難替代
2007/08/20 14:06
財華社香港新聞中心/記者張國棟報道。

自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點辦法(草案)》後,傳聞指今年第3季便會有第一家紅籌公司回歸,正當紅籌回歸密鑼緊
鼓,旋即傳出國內應香港要求為免影響香港回歸10年的穩定局面,決定暫緩紅籌回歸步伐,理據是紅籌回歸A股將影響香港國際金融地位。

其實,在最近一年香港已展開港股將被邊緣化的討論,但市場對此題目的討論並不熱烈,直至紅籌股即將回歸之際,才再引起關注,其中與國企來港上市速度減
慢、回歸速度加快,以至紅籌回歸等有關,若情況持續下去,港股市場交投量可能逐步縮減,香港作為國內地企業上市地位將淡化,而紅籌由於屬境外註冊公司,
意味其他境外公司未來有機會到國內上市,以及較早前上海交易所要請香港大型藍籌公司到上海上市,這種種績跡象都顯示港股勢被邊緣化,一旦待人民幣自由兌
換,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將被國內取代。

上述提到的紅籌國企回歸所引發的連鎖效應,實在十分巨大,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上周訪京,便是希望在紅籌回歸前,中港就AH股套戥機制取得發展,只要能解決
兩者的差價問題,屆時內地股市便可專職內地投資者,而香港則專職海外投資者,有助兩地股市發展,互惠互利,套戥機制的實施方式包括發行預託證券,以收窄
兩地股份差價。

目前國內A股市值及成交額都已蓋過港股,加上大型國企及紅籌回歸可期,A股市場將漸變國際化,香港股市是否會被邊緣化的確令人擔憂,但始終人民幣自由兌
換亦需10至20年時間,而香港無論在基建、法制、人才等發展均十分成熟,同時香港的另一優勢是衍生工具產品發展全球第一,只要香港在未來數年加大力度
進行拓展,尤其是在國內衍生工具產品發展仍未成熟的時候,加強及鞏固衍生工具產品的發展,未來即使要面對國內股票市場的競爭,但在香港的自由金融體系
下,香港股票市場應可以繼續提高競爭力。

港交所(0388-HK)董事會較早前亦已通過在港設立預託證券制度,預計最快明年第3季可推行,此舉有助吸引其他海外企業以此方式在港掛牌,俄羅斯、
韓國和越南等地已表示有興趣,而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正處理32宗上市申請,當中有23宗申請為國內企業,暫時國內企業來港上市的速度沒有減慢,而中國政府
在「十一五規劃」中,已確定了要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相信香港保持與時並進,國際金融地位不易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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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讀,
2007年8月22日 上午10:00:37200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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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銀行-富人的藏金閣

·林建鋒 2007/08/20
近日報載,某大外資銀行以盤後交易的方式,敲進某上市公司的股票,外資圈表示,該外資銀行屬於私人銀行性質,應該是受客戶之託買進,而客戶很有可能就
是上市公司大股東本身。


近日報載,某大外資銀行以盤後交易的方式,敲進某上市公司的股票,外資圈表示,該外資銀行屬於私人銀行性質,應該是受客戶之託買進,而客戶很有可能就是
上市公司大股東本身。

上面這種外資銀行敲進指定上市公司的股票,經常是以海外信託的方式為之,而外資銀行正是該信託資產的法定所有權人,被敲進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的大股東極有
可能正是該信託的設立人及受益人。


此種方式正是私人銀行海外信託部門經常為客戶,尤其是為金字塔尖端客戶,所做的股權規畫手段中的一種,目的不只是以扮成外資來護盤或用外資來加持股價,
基本上也是減少大股東名義上的持股,以取得個人所得稅負的優惠,同時也順勢做了家族財富的轉移,為遺贈節稅及財產風險分散作鋪路,而又不影響大股東對公
司的控制權。


其實國外私人銀行能為金字塔頂級客戶做的事情很多,利用海外信託從事股權移轉節稅規劃僅是其一端。基本上私人銀行可以為頂級富豪作的服務包括:利用境外
公司/境外信託作節稅、避險、財產轉移或財產收益分配,利用量身訂作的資產配置及投資組合為客戶做好長期資產穩健增值,利用量身訂作的私人基金從事特定
的理財目的及節稅規劃,提供家族財產保障/保全措施,及滿足客戶家庭事務的特殊安排等。


世界上的頂級富豪(尤其是亞洲的頂級富豪)大多數來自於創業成功所帶來的財富,比較少來自於投資金融商品而重大致富,更遑論因賭博或購買樂透而意外致富
者。


由於大多數富豪從所熟悉的本業中賺取財富的能力甚強,因此對他們而言,未必認為私人銀行的財富管理可以比他們經營本業來得更容易賺錢致富,也因此頂級富
豪其實更重視的是如何將現有的財富成果加以保存並盡量可能在低風險下,以不輸給利息收益報酬率來穩健增值,同時把他們所賺取的財富能合法節稅並按照他們
的意願順利轉移暨分配給子孫, 讓「富可以過三代」。


因此保全財富並傳之於子孫,恐怕是絕大數的頂級富豪,由其是亞洲富豪對「私人銀行服務」(Private Banking Service)最大的期待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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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2日 上午10:13:11200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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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銀搶台商 國銀客戶大失血

【經濟日報╱記者呂淑美、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7.08.21 03:26 am


外銀併購國銀搶食台商的效應已浮現! 三商銀、兆豐銀等多家銀行,最近都陸續有台商客戶配合大陸投資設廠需求,改向外銀融資,國銀不止島內的業務被瓜
分,連香港、越南、泰國分行的台商也紛傳淪陷。

據了解,原本與一銀往來的一家竹科廠商,最近往來金額和頻率明顯減少,轉跟併購新竹國際商銀的渣打銀行借貸;還有一家主機板上市公司,也表示想改跟 豐
往來。

面臨威脅的還不止國銀的國內分行。兆豐銀一家上市公司客戶因為在昆山投資設廠,最近跟兆豐銀香港分行「說再見」,轉跟渣打往來。

渣打併購竹商銀、花旗買僑銀、荷銀併東企等效應,已逐漸浮現。多家銀行最近發現,不但在台灣的客戶、業務被搶,外銀因擁有全球網絡,可直接提供當地資金
需求,在香港、泰國、越南等地也搶奪台商市行,對國行在地的分行形成極大威脅。台商客戶地基慢慢流失後,本國銀行將面臨嚴重生存危機。

一位公股金控主管說,根據麥肯錫調查,國內一家上市公司平均往來銀行家數在十家以上,一般公司也有六至八家,銀行間相互踩線是很正常的現象。所以客戶也
會作選擇,如果台商都選擇到大陸當地融資,國銀的客源自然會被侵蝕。

不止島內,現在連香港分行也競爭激烈。外銀打著可以在上海、北京承做人民幣業務,國銀的業務量流失,在大陸資本性支出的融資業務,都快被外銀搶走了。

對國銀的台商客戶來說,需要美金時,還可以跟國銀往來,但有人民幣需求時,因借美金再轉成人民幣會有匯率風險,就不得不轉跟外銀往來。渣打等外銀在大陸
都有據點,可以直接提供台商人民幣服務。

銀行主管說,台商以前是在香港、台灣跟國銀借錢,現在都在第三地設公司,直接跟大陸的外銀借了。

永豐金執行長兼永豐銀董事長盧正昕說,外銀搶台資銀行的客戶、業務,一直都存在,尤其渣打銀、花旗未來將成為「世界級的本地銀行」更讓我們感受到威
脅。

兩岸政策無法開放,台灣金融業攻不進大陸,又面臨外銀挖牆角,情勢更令人擔憂。銀行業者說,大陸是一塊肥肉,外銀做生意是玩大的,外銀在台併購銀行「直
搗黃龍」就是為了買台商客戶名單。

一位銀行高層說,目前外銀是大陸除了陸資銀行外的第二大勢力,如果政府開放銀行登陸,台灣的銀行就會取代外銀成為第二大勢力,但政府一直不願開放,現在
「衰莫大於心死」,實在不想說了。

【2007/08/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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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2日 上午11:59:36200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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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境外証券投資下一步有望在上海試點

http://www.jrj.com 2007年08月21日 17:32 解放網

記者 李強 報道︰一位不願具名的官方人士今天透露,如果首次在天津試點的個人直接對外証券投資業務進展順利,下一階段試點將在上海展開,同時,中
國最大的商業銀行──工商銀行將提供相關服務。
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宣佈,批准在天津濱海新區開展境內個人直接對外券投資試點,投資透過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及中銀國際証券辦理。不過,銀監會有關負責
人稱,這項業務還處於審核批示過程,試點最早9月份啟動,如果順利,有望進一步擴大試點區域。

據該人士透露,下一步的試點地區很可能放在上海,工商銀行將提供相關服務。不過,工行總行新聞處負責人今天對此消息予以否認,表示並不知情。

工行有關人士表示,工行完全具備提供該項業務的能力,有許多網點已經完全準備好了。工商東亞可做為提供香港証券交易業務的平台,技術操作上沒有任何
問題,完全符合監管層的要求。

工商東亞是工商銀行與東亞銀行在香港創辦的合資金融公司,工行持有其75%的股份。工商東亞可為企業、機構、零售客戶提供專業投資銀行及証券經紀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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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4日 凌晨4:32:392007/8/24
收件者:環球基金平台組合分析
股票信託 為海外員工分紅解套 分類:財經新聞2007/07/09 08:46明基處理海外員工分紅涉及內線交易案,引爆存在已久的海外員工分紅問
題,檢調大動作也嚇壞不少上市櫃公司,除了宏達電率先交付海外員工分紅信託之外,據了解,聯發科、威盛、建達等也積極評估分紅信託方式。銀行說,明基事
件爆發後,接到不少企業詢問電話,希望將海外員工分紅交付信託。

明基效應 業者心驚驚

宏達電國內外員工分紅的股票都是交由中國信託商銀管理,公司從不經手處理員工分紅股票,宏達電的海外員工分紅,也不用透過公司設立的人頭戶發給海外員
工,因為,中信銀的信託專戶就是合法的「人頭戶」。

透過中信銀受託專戶持有宏達電分紅的股票,海外員工就不用親自跑來台灣開戶,雖然股票是由中信銀受託管理,但是實際所有權仍是宏達電的員工,員工可以決
定買賣股票的時點,只是未必能馬上將賣股的錢拿回運用。

宏達電對員工分紅有分批鎖碼三年的限制,舉例來說,員工看到宏達電股價上漲,想要賣出員工股票時,就可以打電話向中信銀法人信託部申請,第二天再由中信
銀信託部依委託價或是市價出售,但此時還不能拿回現金,等到鎖碼期結束後,員工如果沒有賣出股票,可以在自己的帳戶領到股票;如果賣出股票,則可以在自
己的帳戶領到當時委託交易的現金。

據了解,隸屬於威盛集團旗下的威盛、宏達電、建達國際三家公司,今年2月起,把股務代理機構由大華證券轉移至中信銀,除了因應有價證券無實體化外,就是
希望委由中信銀管理國內外員工分紅信託。

半導體廠 不考慮採用

台積電、還有某家主機板業者在海外的部分市場,則是透過約當現金的方式,把原先要分紅的股票折成現金,發放給海外員工,每年折現的金額都是緊釘股價。海
外員工不需要持有台積電在台灣的股票,自然也就沒有程序違法的問題。

員工分紅是指無償取得服務企業的股票,有的公司則改推「變形」的員工分紅,例如,中信金的獎酬制度中,就依照考績不同,配發「假的」股票選擇權、再以價
差做為發放的獎金。

舉例來說,中信金甲員工去年考績優,有十張中信金股票的選擇權,配發當時市價是22元,甲員工看到這個月股價超過26元高價,就在中信金內部網路上賣出
該股票,4元價差乘以十張,甲員工可以拿到4萬元。

相對於不少金控公司公開實施「員工分紅信託」,竹科的半導體大廠多半不願採取員工分紅信託,半導體業者認為,金控本身就有銀行資源,比較願意主動實行分
紅信託。

據瞭解,台積電、聯電等半導體大廠都沒有成立員工持股信託或是員工分紅信託。據業者透露,有些員工為了追求更高的股票報酬,私下會集中保管分紅股票成立
信託。

有些公司也用類似「退休基金」的名義,委託專業經理人以特定的戶頭進行買賣,這種做法目前仍不多見。這種信託或是代操,多以「保障員工權益、創造盈餘」
為前提,多屬你情我願,大家的想法很單純,多半也不會想圖利公司,所以只要不過分變相成為企業留人的目的,多能維持不錯的模式。

步上軌道 須配套措施

另外,也有其他小公司為了留住人才,透過信託的方式,將分紅依比率分三年發放,第一年先發放二分之一,剩下還沒有發放的股票,則由公司設立的「員工持股
信託委員會」統管。

不過,由於股票所有權仍在員工身上,公司或是受託銀行都沒有權利出脫股票,員工一旦離職,公司也不能限制員工不能領取分紅。

一名廠商觀察,分紅信託依據的勞資協議沒有強迫性質,且通常在公司基本面穩定的前提下,都能相安無事,往往都是在公司基本面走下坡時才引起糾紛,凸顯政
府必須加快提出其他分紅信託的配套措施。

【2007/07/09 經濟日報】

搏感情留人才台商遊走灰色地帶

大陸人才戰競爭激烈,不少台資企業大方端出股票和員工「搏感情」。無根、淺根型台商多使用大陸「高管激勵制度」,讓高階主管合法分享A股股票;有根台商
礙於兩岸條例,只能「技術操作」、游走在法律邊緣。

廣東一家台資電子大廠最近引進台灣母公司的員工配股制度,凡是工作滿兩年、且願意簽約五年的中高層員工,都可「免費」獲配台灣母公司的股票。這項措施令
不少大陸員工趨之若鶩,因為大陸迄今還不允許企業實施全面性的員工配股。

該公司財務主管表示,大陸人才戰競爭激烈,台資企業的品牌效應,多半敵不過外商和港商,甚至在「志願排名」上,還輸給了大陸國營企業。為了留住好人才,
只好端出大陸少見的「配股制度」,讓大陸員工「心向台股」。

據了解,在廣東、華東一帶,還有十多家台資企業,採用相同做法。在實務上,有些公司是透過台灣員工當人頭,專門承接母公司撥發給大陸員工的股票;大陸員
工則會領到一張印有公司章的憑證,載明配股數目及何時可以買賣。

比較「高階」的做法,則是透過境外公司買入自家股票,在鎖定年限屆滿後,再根據大陸員工意志,由境外公司售出股票、獲利了結。

不過,兩項做法都遊走在法律邊緣,隨時都可能觸犯兩岸人民條例。

一位熟悉兩岸法令的專業人士表示,政府禁止中資來台,不論是直接投資(FDI)或是證券投資。如今卻有大陸民眾持有台灣股票,還可在境外買賣獲利,萬一
東窗事發,台商恐怕難逃「變相」協助中資來台的指控。

台灣上市公司打擦邊球,讓大陸員工「心向台股」,觸法的風險性頗高。不過最近有一批準備登上A股的無根、淺根型台商,則是大方操作中共法令允許的「高管
激勵制度」,讓高階主管握有公司股票,和企業「共存共榮」。

一位最近計劃登上A股的台資企業主表示,大陸有個流行的說法叫做「鈔票不如股票」,特別是大陸全民炒股時代來臨,能夠擁有上市公司股票,等於跟上潮
流。

他的公司計劃在股票上市後,立即向中共證監會申請員工配股的獎勵制度,未來只要公司的年營業額達到一定水準,所有的高級主管就可以優惠價格認購公司股
票。

大陸的「高管激勵措施」,有別於台灣的員工配股制度,前者的「激勵對象」僅限於董事長、總經理、財務長或其他董事會認可的「高級主管」,後者則可惠及所
有員工。

此外,大陸開放「高管」可以優惠價格認股,並不允許企業無償贈與。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表示,過去很多台商上市的目的是為了融資、爭取消費者認同。但隨著土洋企業興起搶才大戰,有愈來愈多台商上市的目的,是和爭
取人才有關,「對於大陸青年來說,能在上市公司上班,臉上相當有光。」

在大陸上市的台資企業,除了可以透過「高管激勵制度」達到配股目的外;在實務上,也逐漸有台商在上市前的「改制」過程中(有限公司變 成股份有限公
司),直接把員工登記為原始股東,如此也可達到配股的實質效果。

【2007/07/09 經濟日報】


開放大陸員工分紅 早該准了!

經濟部官員昨(8)日指出,配合92年新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再禁止大陸人民持有台灣股票,經濟部也完成相關的子法,採「許可」制的方式,開放大陸
人持有台灣公司股票及開放大陸員工分紅,不過,相關子法雖然已經完成逾年餘,迄今仍擱置在陸委會。

一位官員形容,從92年大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後,相關配套子法研擬進度「幾近停擺」,主要是卡在陸委會。當年因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而研擬的相關子
法,包括開放大陸員工分紅、大陸來台設立公司、頒布台灣人民赴大陸任職的「負面表列」項目等,全都動彈不得。

官員指出,公司法有關員工分紅規定,並未限制發放對象僅為台灣員工,依據公司法規定,包括關係企業、海外子公司,都可以參與員工分紅,但因大陸人民持有
台灣股票,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投資」行為,這部分必須經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管機關核准。

92年新修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同意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投資」行為包括大陸人民持有台灣公司股票、大陸員工參與台灣公司分紅及陸資企業來台登記設立
公司等,並由投審會、商業司等政府相關單位研擬配套子法。不過,據了解,投審會、商業司早在一、兩年前就已經完成相關子法的研擬,並送陸委會審議,但陸
委會迄今尚未核准。

在大陸布局的高科技業者為了留住大陸員工,援引台灣員工分紅激勵措施,獎勵大陸員工已成趨勢,只是受限國內相關配套措施研擬進度落後,不少國內廠商鋌而
走險,透過海外設立公司,進行財務操作。

【2007/07/09 經濟日報

違法未爆彈 難以計數

上千家上市櫃公司,海外員工數以萬計,到底公司透過人頭戶分紅給海外員工是通例還是個案?數字會說話。

海外員工要領取台灣股票,需事先申請華僑與外國自然人投資國內證券辦理(FIDI),根據金管會統計,一年申請FIDI不到20件,今年以來更只有七
件,換句話說,合法申請持有分紅股票一年不到20個人,大多數的海外員工是如何拿到分紅股票,已不言可喻。

金管會在2003年訂出境外華僑與外國自然人的投資分類後,統計至今的FIDI申請件數才61件,相較台灣企業的數十萬名海外員工來看,差距有如天地之
遠。

如果企業透過人頭戶或是境外公司,先持有台灣上市櫃股票再分配員工分紅給海外員工的方式是不合法,上千家上市櫃公司恐怕還有更多「違法」的未爆彈。

一家銀行主管就說,只要檢調單位決定下一個徹查的對象,恐怕該家公司也無法逃掉被起訴的命運,難怪多數的上市櫃公司都籠罩在深恐被調查的陰影中。

明基爆發涉嫌內線交易,明基董事長李焜耀曾很生氣地說,「政府每次都大門關著,讓你鑽狗門。」李焜耀的怒氣不是沒有道理,台灣科技業幾乎都已成為跨國經
營、全球銷售的大型企業,海外員工分紅制度是企業為了吸引海外優秀人才、創造公司更大獲利的工具,但是企業要實施海外員工分紅卻大不容易。

【2007/07/09 經濟日報】

股票信託

好處多多
大陸員工分紅配股的問題暫時無解,不少企業改採取信託股票的方式,迂迴發放分紅。

信託是指交由第三人受託管理,如果是股票信託,所有權人的名字就會變成銀行,而不是員工自己,這樣有什麼好處?第一,公司要發股票給海外員工,不用再叫
海外員工來台灣開戶,直接由受託銀行出面買即可;第二,公司可以讓員工賣股後,暫時還拿不回現金,鼓勵員工多留在公司幾年;第三,股票愈領愈多的股東或
員工,不容易被歹徒盯上。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將股票信託之後,讓股票信託這種方式突然爆紅。郭台銘股票信託主要有二大類用途,第一,是要分年贈送股利、股息給子女,依鴻海的成
長性,郭台銘採取信託股票的方式可以節省不少贈與稅;第二則是把配股的股息送給員工,達到獎勵目的。

雖然後來因為節稅效果大,引起稅務機關的注意,使得這兩年股票信託業務量看似退燒,但許多公司已經開始注意到這個獎勵員工的新金融工具,逐漸加入信
託。

員工分紅配股費用化將在2008年上路,將會衝擊企業的盈餘,許多企業大股東也開始效法郭台銘,像是華碩董事長施崇棠也把個人部分持股信託,用來獎勵
「海內外」員工,但同樣有稅務爭議。

有會計師認為,表面上雖然是大股東自己花錢發股票給員工,不必花公司的錢,但為了避免後來變相分紅給大股東過多股票,使得財報不實,所以透過股票信託發
給員工股票,應視為大股東把股東權益捐給公司,再由公司發給提供勞務的員工,因此須列為費用入帳,也會影響每股盈餘。

最沒有爭議的員工分紅信託方式,應屬宏達電透過股票信託的方式,將員工分紅的籌碼暫時鎖住,日後處分獲得的現金再發給員工,不但沒有適法性的爭議,而且
也可以讓員工多留在公司幾年。

員工分紅原是公司獎勵員工對公司更有向心力的制度,公司依法不能限制獲配股票的員工何時才能賣出股票。

但是透過信託方式,員工可以賣出股票,但是變現的錢必須「暫時」留在信託帳戶內,依照公司跟員工的約定,逐年拿回現金。舉例來說,員工可以是第一年拿回
一半、第二年拿回剩下的一半,第三年再拿回剩下的部分。

最近企業跟銀行又發現員工分紅信託的另一個好處,就是一旦海外員工參加員工分紅信託計畫,海外員工不用再親自跑回來台灣開立帳戶、填寫複雜的表格,由受
託銀行出面領取公司配發的員工分紅股票,等到信託關係結束,直接由受託銀行將出售股票的現金匯到海外員工的帳戶即可。

由於日前明基爆發處理海外員工分紅涉及內線交易的事件,許多銀行接到不少電子公司財務單位的電話,希望能透過信託,解決部分海外員工分紅不易的困
擾。

不過,銀行主管也感嘆地說,現在台灣不管是傳產業、科技業的大公司,有大半的海外員工都在彼岸,依照現有的兩岸關係條例,公司不能配股給大陸員工,就算
員工分紅信託,還是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2007/07/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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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4日 凌晨4:35:33200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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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業公司─投資理財好幫手 首頁 > ╭☆° 新聞剪輯

【經濟日報╱黃玲玉(精博顧問公司國際部經理)】 2007/07/04

2001年回台投入國際商業公司行業,轉眼已過了六個寒暑。這些年來經手的案件不計其數,複雜層度也日益增加。

國際商業公司從早期單純的大陸間接投資工具,演變到今日的投資理財使用,如海外投資控股、海外置產,與海外上市上櫃等大規模投資。隨著公司資產不斷地累
積增加,衍生近年來有些公司將資產向往來銀行貸借,做質押設定再轉投資。因此今日的國際商業公司股權與經營模式已經複雜化,公司的股權董事紛爭也日漸頻
繁。昔日紙張公司已成為今日熱門且通俗化之理財節稅工具。

今日國際商業公司普遍為投資大眾使用,針對現有使用者提出幾點建言:

1.股權單純合法化,勿用人頭股東與人頭董事。

2.正常繳納公司年度維持費(年費),於繳納費用後向註冊代理人索取年費收據。

3.依照正規公司經營之模式管理境外公司。任何變更或重大決議案依法召開股東或董事會,會議後報備當地政府註冊局,並將決議文件等歸檔於註冊辦公室。

4.保持與註冊代理人聯繫管道暢通。

5.通知與公司往來之客戶正確的郵件地址。勿將重要信件送至註冊處辦公室,以免因轉信延誤造成公司損失。

6.公司預結束營業應主動通知註冊代理人做公司註銷登記。

您的投資顧問

未讀,
2007年8月29日 上午11:43:51200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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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業所得稅法將施行 避稅與反避稅博弈到拐點
中國新聞網 (2007-08-2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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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經濟開發區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做財務的戴芳(化名)最近特別忙。"我們公司要盡快把該分配的利潤、股息全部分派出去,因為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出台以後,外國投資者從外企取得的股息等,就很可能要按照20%稅率繳納所得稅了。"戴芳告訴記者。

戴芳所在公司的做法在開發區並非特例,記者了解到,開發區不少外商投資企業最近都明顯加快了股息分配的步伐。

按照現行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外國投資者從在中國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利息、股息等,免征所得稅;但明年1月1日正式
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則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應當
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究竟稅率是多少還要看國務院出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怎麼定。"德勤中國華北區稅務及商務咨詢服務主管合伙人吳嘉源8月21日接受記者採訪時
說,"新法大大強化了反避稅的條款,其中很多是創新的內容,現在一些開發區外企加快股息分配,只是在現有法律框架內最大限度地避免將來的風險"。

據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發言人日前介紹,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已經進入國務院立法程序的最後階段,預計今年10月前後即將公布。這部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細
則,將使我國一系列全新的反避稅法律條款,獲得具體的執行指南。

四成以上外企虧損 每年跨國公司在華避稅數百億

跨國公司每年在華避稅究竟多少?目前公開引用最多的數據,是國家稅務總局反避稅處官員蘇曉魯曾公開提到的300億元,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個驚人
的數字仍然很保守。

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劍文教授告訴記者,據他搜集的資料顯示,保守估計,1984年至1993年十年間,我國因跨國關聯交易而流失的稅款不下3000億
元,十年稅基損失了一萬億元。

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一組數據也能夠說明問題。在其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舉辦的反避稅專題研討會上,國家稅務機關指出,2005年在華投資的外資企
業虧損面高達42.96%,全國稅務機關對70戶外資企業進行反避稅調查結案,調整的稅款就達到4億元。

眾所周知,中國正在成為外商投資的重要國家,每年我國累計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都在大幅增長,來華投資的國家和地區近200個,世界500強企業約
470家在華投資,外商投資設立的各類研發機構也近千家。在中國投資本來就是為了實現全球範圍內優化資源配置、達到利潤最大化,但這些外資企業中竟有一
半虧損,這不得不讓人懷疑他們在利用各種手段逃避中國稅收。

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及商務咨詢高級經理宋寧認為,避稅大體上可以分成三類,一種是符合國家立法意圖的避稅,國家在哪些領域征稅或免稅、對哪些領域
重稅或輕稅,都包含著國家引導社會發展的意圖,如果企業順應這種意圖,從重稅領域轉到輕稅領域,那麼這種避稅就是符合國家立法意圖的。

第二種是非違法的避稅。企業往往會利用一些國家政策來減少自己的稅收成本,但這些做法並非國家鼓勵的也不是國家所打擊的。就好比國家將從7月1日起
對二手房轉讓征收營業稅,很多人就趕在6月30日排隊過戶一樣,現在開發區企業加快分派股息的做法也是如此。這些非違法的避稅,正是目前企業研究討論比
較多的方式。

第三種就是不符合國家立法意圖的避稅,而這才是國家稅務機關重點打擊的對象,包括轉移定價、資本弱化、利用海外受控公司將利潤囤積海外等行為,法律
意義上監管打擊的避稅,指的也主要是這一部分。

"OECD(國際經合組織)曾經有過統計數據,40%的國際貿易都是在跨國公司內部完成,因此跨國公司的關聯交易是非常多的。"宋寧認為,"怎樣在
如此眾多的跨國公司關聯交易中區分出合理商業行為和避稅,對各國稅務機關而言都是難題"。

一位曾參與國家稅務總局避稅數據測算的稅務人員告訴記者,國家稅務總局曾兩次對跨國公司在華避稅數據進行測算。一次參考美國經驗,根據海關總署
2002年至2004年的所有出口商品單價數據,和商品價格中位值比對計算流失的稅款;還有一次是把外企的贏利面調高成和國內企業同樣的水平後,根據外
企總虧損額計算。兩次測算的結果顯示,國家每年因企業避稅而損失的稅款都大幅超過了300億元。

這位稅務人員認為,改革開放多年來,我國一直沒有全面的反避稅立法,現有立法僅限于轉讓定價和預約定價,而且立法層級低、條款相對原則而缺乏可操作
性。儘管縱向對比,我國稅務機關的反避稅能力每年都在上新台階,但法律武器的缺乏,使他們仍然難以應付龐大的跨國公司關聯交易數據。

這種現象正在變革的關口。

新企業所得稅法特設了第六章"特別納稅調整",不僅前所未有地引入了多項與國際反避稅接軌的全新手段,這也是我國首次用法律的形式確定反避稅原
則。

到一個小島上注冊公司避稅還行得通嗎?

吳嘉源認為,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foreigncompany,簡稱CFC)制度的引進,是此次企業所得稅法在反避稅方面最重要的
突破之一。

目前在華投資外企和一些內資企業的一個主要避稅措施,就是到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等國際著名的避稅地注冊離岸公司,然後再以外資身份回中國內地投
資,享受三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或者內地企業先注資到注冊在避稅地的公司,然後將這些資金算作投資再匯回中國內地,和原企業合資,從而享受三資企業的
優惠待遇。

"這種去海外設立一個紙上公司(papercompany)來避稅的方式還是比較普遍的,"吳嘉源說,"新稅法要求考察企業設立CFC是否有合理的
經營需要,否則利潤也要計入企業收入征稅,結束過去那種企業把利潤囤積在CFC逃避中國稅收的情況"。

不過吳嘉源認為,有關CFC的法律規定還應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儘可能地細化明確,否則可能會給中國的招商引資帶來不利影響。而且,一些外國公
司在中國內地設立了區域性管理公司後,同時管理其他地區的一些真實辦事機構,這些機構也很有可能因CFC條款被"無辜"地納入中國稅網。

"我們建議實施條例從經營活動、員工數量、資金等各方面設立一些細化標準,來判斷CFC究竟是否只是避稅的紙上公司,減少CFC條款的不利影
響。"吳嘉源表示。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北京稅務及企業咨詢部主管合伙人李展偉也表示,安永曾受國家稅務總局邀請,由該事務所在歐美的稅法專家對中國的新反避稅條款做過評
價,給出的建議大多是使新稅法更具操作性的。畢竟稅法中關於CFC的規定還是簡單的原則,中國又未曾有足夠的實際案例,今後如何操作,還有待實踐中稅務
機關經驗的不斷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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