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批判之----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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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ad@G2G

未读,
2007年9月28日 20:43:45200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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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如此爱国主义 / 徐敏

2007-09-25 13:50 | 阅读(417) | 标签: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9a6c01f21eefc35b

今日出门,嚯,国旗招展,好一派要过节的景象,大小店铺的门楣处都插上了崭新的国旗。打探后方知,这是某居委会专门安排的,要求门面经商者必须买国旗插上,每日检查,不插者,必须关门停业。

几 名经营者讳莫如深地告诉笔者,居委会前面通知买旗,随后就有旁边花店来推销旗帜,暗示其中必有猫腻。笔者多事前去了解,居委会虽拒绝回答,但也没有得出以 爱国之名,窃一己私利的行为,"爱国总没有错吧?"花店伙计则说,居委会只是让他去批发红旗,卖于各店家,所挣块儿八毛权当作跑路钱而已。

看 来国庆将至,十七大召开在即,该居委会政治思想抓得紧迫,以爱国情操做出点姿态或成绩也是可以理解的,何况爱国走到什么时候都不会错(除了德国和日本曾在 "爱国主义"谎言中向世界人民犯下滔天罪行)。倒是有个店家乡村女说了句过分的话:"15块钱就买了这么个×旗"(原话)。

我们是高呼"爱国"口号最响亮的国家,特别是每当人们的凝聚力显得疲软涣散之时,大做爱国主义文章成为一种必然。有时真让人纳闷,爱国主义需要宣传吗?难道国人都不爱国了吗?狂掠国财投奔西方世界的贪官毕竟是少数,老百姓不是还在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吗?

记得有人说过:对自己国家的爱如果不是对人类爱的一部分,那不是爱,而是盲目崇拜。笔者理解的意思是,如果不尊重和爱惜他人的自由权利(因为人的主权超越国家主权),这种爱国主义就是犬儒爱国主义。

难怪塞缪尔•约翰逊曾这样形容过泛爱国主义者:爱国主义是一堆易燃的垃圾,任何想照亮自己名字的人,只要朝它丢根火柴就行了。而奥斯卡•王尔德则更不客气地说:爱国主义是恶人的美德。

事实证明,极端的自高自大者几乎都是超级爱国主义者。如果可能,家家户户或许都有被迫插上国旗的可能。(意识形态批判之----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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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4)

1我沒有暱稱 | 2007-09-26 07:39

哇,辛辣,如此這般的評論愛國的定義,在下也是第一次見到。

所以人民自發性的愛國都是基於盲目崇拜囉?(筆記)

恰恰相反,爱国是一种每个个体自发的行为,如同爱家一样,无需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爱国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归属意识,它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只有假爱国主义才会大唱高调,借以宣誓自己的别有用心。谢谢你,握你的手!

--- 徐敏
2Foxkid | 2007-09-26 13:25

犬儒爱国主义在这里用错了吧……

犬儒主义提倡回归自然,清心寡欲,鄙弃俗世的荣华富贵;要求人克己无求,独善其身。跟爱国主义是两码事

3[匿名]新宇 | 2007-09-26 14:51

眼下的爱国主义恰似清朝的文字狱,不爱不行,爱错了也不行,随便爱也不行.因此就有了团购国旗,同唱赞歌,这种"有组织有纪律"的爱.唉!看还能折腾出啥来巧取民财!

4 豆芽菜 | 2007-09-26 16:14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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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灌水民工

Wayne

未读,
2007年9月28日 20:47:44200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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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一些馬路上插那么有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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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ad@G2G

未读,
2007年9月28日 23:03:382007/9/28
收件人 Goog...@googlegroups.com
被民族主义狼奶毒化的中国愤青(转自《观察》)

September 22,2007


  2007年世界女足世界杯在中国举行,十六支女足被分为四个小组,日本队与德国队、英格兰队、阿根廷队分在A组。9月 17日,日本VS德国的小组赛在浙江杭州黄龙体育场举行,上座率不错,有3万9千多人。比赛的结果毫无悬念,高居世界女足排名第一的德国队以2:0击败日 本队。

  我没看这场比赛的电视直播,但今天在网上看到宁下力先生的文章《"爱国者"的嘘声和日本女足的感谢》(南方网)。文中 写道:"打开网站,第一眼瞧到的就是日本女足打着感谢中国的条幅的照片。……随后打开了天涯,这里听到的消息却是从始到至终,场内的国人一直在嘘日本女 足,而将掌声全部给了德国女足,直到日本女足打出了这条感谢中国的条幅为止。"

  在宁先生的文字的引导下,我也上网看了那幅图片,具有常识的看了都会感动。尽管日本队输了,但对于主办国中国和到场观战的球迷,还是打出横幅、鞠躬致谢。这在世界杯赛场上是极为少见的。

  为了证实宁先生对中国观众的所言不虚,我上网查看了相关资料,在"德国足球在线论坛"网站(http://bbs.dfo.cn/viewthread.php?tid=597559)找到了《现场观球:德国女足VS日本女足》帖子,中国观众的表现的确如宁先生所言。

  该论坛的网友"埃米利奥"描述了现场观球的感受:

  "这场比赛杭州黄龙简直成了德国队的主场,观众估计有8成以上都在为德国队呐喊,除了随着比赛起伏的鼓掌、欢呼、尖叫之外,看台上还多次整齐地响起'德国队!加油!'的声音——这个让我等德国球迷都比较晕,那些姑娘们哪听得懂呀。。"

  "不得不提一下日本队。这是比赛全部结束后,日本姑娘们在球场中央打开的横幅——谢谢中国!同时一齐向球迷鞠躬——事 实上这时看台上球迷已经走了大半——现在重看这张照片,我的鼻子还酸酸的:这场比赛从头到尾,除了少部分的日本球迷,大部分观众都是在为日本队喝倒彩的, 甚至连奏国歌的时候都嘘声一片,很多人甚至都一屁股坐下了没站起来(这点实在很不礼貌!BS之!)比赛中也是一边倒地支持德国队。坐我们后面一哥们就说: '怎么都不为日本队加油?人家姑娘儿也不容易呀,好歹也是为我们亚洲争光'(我个人也不大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偏袒德国队,我们是德国球迷那是自然的,可 大部分人应该中立才是……)尽管如此,这些姑娘们还是在比赛结束后郑重地感谢了球迷,先不论当时她们心里是什么想法,起码这个举动让我对这个国家肃然起 敬。"

  在"埃米利奥"发言后面跟帖的网友,大多数对他的现场感受不以为然。对日本队被嘘,有人拍手称快:"对日本人就应该这 样,'嘘'得好。"有人认为:"小日本最虚伪,他越是表面对你好,在心里算计的就越厉害!"有人还鸡蛋里挑骨头地质问道:"突然想起个问题:既然感谢中 国,干嘛还要用英语写,直接写中文不就完了嘛。。。到底是给中国人看,还是给外国人看?"甚至有人嘲讽道:"……日本女人都有受虐倾向吧,受到的待遇越不 好,他们越兴奋,越高兴。"

  当今世界,大型国际体育比赛的胜负,在那些患有畸形民族主义综合症的国家,就不再仅仅是竞技场上的输赢问题,而是提升 民族自尊和发泄民族仇恨的问题。2002年韩日世界杯的韩国赛场,只要有韩国队的比赛,就会有黑哨和最为丑陋的"红海洋"。在中国,随着近年来民族主义情 绪日趋狂热,几乎所有大型国际赛事的中日碰撞,都会为中国爱国愤青提供发泄仇恨的机会。所以,中国球迷对日本女足的嘘声,绝非来自他们对德国队的热爱,而 是来自一种狭隘而盲目的民族仇恨——对日本人的仇恨。

  在我的记忆中,中国球迷在足球比赛中对日本人宣泄仇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04年亚洲足球锦标赛由中国举办,中国人的反日爱国的热,不仅表现为语言暴力的泛滥,而且发展为暴力行动。

  在那届足球亚锦赛上,凡是有日本队参与的比赛,无论在哪个赛区,反日爱国者都要发难,都会把足球比赛变成宣泄仇恨的狂 欢。在开幕式上,中国球迷对日本队的不文明表现,招致亚足联主席维拉潘的批评。令维拉潘没想到的是,他的几句批评却引发出中国球迷的强烈反弹,网络上和媒 体上一片谴责之声,致使维拉潘不得不出面道歉。

  在分组赛中,日本队被安排在重庆赛区,重庆球迷不断上演盲目反日的民族主义丑剧。7月24日,当泰国队和日本队进行比赛时,重庆球迷对日本的嘘声、叫骂、投矿泉水瓶贯穿整场比赛。

  比赛开场前,奏泰国国歌时,全场近五万观众起立,向邻邦致意;但奏日本国歌时,近五万观众却一起坐下,全不顾及起码的 礼貌。比赛开始,泰国队享受了"超级主场待遇",他们一拿球,观众席上的声音立刻高八度,垒战鼓、吹喇叭、呐喊助威:"泰——国雄起!""泰——国雄 起!"而日本队一拿球,观众席发出整片的嘘声和起哄声。

  比赛进行到7分钟,日本进球,观众席上一片沉默,但裁判鸣哨表示犯规在先、进球无效,全场马上欢声雷动!10分钟,泰 国队进球,观众沸腾了,甚至比中国队进了球还要开心!中场休息,泰国记者在场边给重庆球迷摄像,受到球迷的鼓掌、欢呼、致意,而日本记者则遭遇球迷的嘘 声、起哄声以及铺天盖地的矿泉水瓶。那场比赛,支持日本队的观众已经少的可怜,即便如此,只要观众席上出现支持日本队的球迷的欢呼和挥舞太阳旗,就会遭到 一片唾骂和矿泉水瓶。有几个重庆小伙子还扑向日本队的支持者开打。

  经过多场比赛后,真有点儿冤家路窄的必然,中国队和日本队进入决赛。在8月7日中日对决中,中国队队员和中国球迷把反 日狂热推向高潮。在开赛前的采访中,中国队守门员毫不顾及地使用"小日本"等污蔑性言词,刺激着中国球迷本来已经发烧的仇日情绪,致使赛前气氛就充满剑拔 弩张的紧张。为了防止球场骚乱,中国官方出动近五万名武警和公安,警戒着七万个座位的北京工人体育场,远远超出任何国家在此类赛事中的警戒水准。即便如 此,中国队的失利仍然导致上万狂热球迷的骚乱,他们不仅对日本球员大泼暴力语言和焚烧日本国旗,还聚众围堵日本球员大巴,打碎日本使馆小轿车的后车窗…… 以至于,足球赛最后演变为外交风波。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向中方表示抗议,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致电日本驻中国大使馆表示道歉,中国驻日本大使武大伟也向日本外 相川口顺子表示"遗憾"。

  此次女足世界杯,多亏中日女足没有分到一个小组,也不会在决赛阶段相遇。因为,中日两队的小组赛排名都是第三,踢了两场的中国仅存一线进入八强的希望,而踢了三场的日本队已经出局。否则的话,2004年足球亚锦赛的反日狂潮极有可能再次上演。

  当下中国人狂热的政治民族主义,既是对中国体育和民族精神的双重伤害,也是对国际体育精神的亵渎,2004年足球亚锦 赛后,中国人表现出的丑陋民族主义,引起国际社会对北京奥运的质疑。如果这种畸形民族主义得不到矫正,那么这柄单刃毒剑就会越来越寒光四溅,然而,看上去 是颇为威风的对外闪亮,实质上每一次向外劈刺都将倒刺向中国自身。


由 古吟声 发表于 September 22,2007 15:59  引用 (0) |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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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灌水民工

Janad@G2G

未读,
2007年9月28日 23:04:53200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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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当前中国民族主义逆流管窥
September 21,2007


当前中国民族主义逆流管窥

袁伟时

  在中国迅速融入国际社会之际,民族主义逆流又现高潮。这是继《中国可以说不》(1996)、《妖魔化中国的背后》 (1996)、《全球化阴影下的中国之路》(1999)等书出版为标志的民族主义逆流高涨后的又一次高潮。它不是当前中国思想文化的主流,而且理所当然地 受到众多朝野人士的抵制,但这股逆流言辞有很强的煽动性,在少不更事的人群中有一批追随者,值得关注。

  民族是以共同的种族和文化为纽带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作用是多方面和复杂的。

  以中国来说,世界人数最多的民族——汉族历来有基于传统文化的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在国家危难之际,这种华夏文化认同, 通常会转换成为维护正义、反对外来侵略的思想基础。19世纪以降,民族主义既是反抗外来侵略的正义的旗帜,激励中华儿女前仆后继,又是吸收外来先进文化的 壁垒。

  19世纪的大清帝国为什么会一再被侵略者打得一败涂地?天朝大国的陈腐心理根深蒂固,文化民族主义蒙住双眼,不准"以夷变华",拒绝吸收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

  20世纪的中国为什么还是那么坎坷?国号四变,封闭、半封闭的心态未变,"国情特殊"论加革命高调成为抗拒与外来文化自由交流的铜墙铁壁,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为标志的现代主流文化长期被拒门外。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人通常对近代中国历史教训所知无多,而盼望国家富强的感情又特别强烈。一些人散布极端的民族主义言论,很容易引起共鸣。因此,不管鼓吹者主观动机如何,这些言论的客观效果都是令人忧心的。

当前极端民族主义的表现

  这次极端民族主义逆流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政治上,冀图建立类似政教合一的"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

  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研究员甘阳近年起劲在内地或召开研讨会,或公开演讲和发表文章,推销他的政治纲领:把中华人民共 和国改造成为"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含义实际就是'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华的意思就是中华文明,'人民共和国'的意思 表明这共和国不是资本的共和国,而是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为主体的全体人民的共和国,这是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质就是'儒家社会 主义共和国'。中国改革的最深刻意义,就是要深入发掘'儒家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这将是中国在21世纪的最大课题。"[1]甘阳先生宣布,这就是当前中 国的"新改革共识"。

  深圳学者蒋庆则在要求定儒教为国教的同时,为中国设计出儒教支配下的政治架构:"行政系统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 议会则"可分为'通儒院'、'庶民院'、'国体院'""'通儒院'议长由儒教公推之大儒担任,终身任职制",议员则由社会公推之儒家民间贤儒和国家成立通 儒学院特地培养出来的贤儒担任。国体院则由孔子子孙依血缘继承孔子王统为世袭议长,象征代表中国历史文化的合法性,议员则由历代君主后裔、历代圣贤后裔、 历代历史文化名人后裔、社会贤达和道教界、佛教界、回教界、喇嘛教界、基督教界人士组成。""三院中每一院都拥有实质性的权力,法案必须三院同时通过才能 颁行,最高行政长官也必须由三院共同同意才能产生。"[2]简单点说就是:所谓大儒和自认或被封为祖先血统高贵的人们对国家管理持有否决权!

  "自古文人多大话"。宣布这套奇离古怪的纲领是"新改革共识",显然是自我膨胀的僭妄,"新共识"云云,无从查证。这 些言论的实质是再次构筑抵抗现代文明核心价值的堡垒。与他们相呼应的康晓光在2005年3月一次谈话中作了清晰的诠释:"中国应该拒绝民主化,民主化是一 个祸国殃民的选择,中国应该选择'儒化'";在另一地方又说:中国只能建立"父爱主义国家"[3]!

  第二.经济上,将对外经济活动泛政治化。

  中国金融改革是经济改革中最薄弱的一环;引进外资、吸取他们的管理经验改造中国国有银行是非常有远见的措施。2005 年11月开始,几个国有大商业银行陆续将10%左右的股权转让给国外战略投资者。可是,在一些人眼中却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拱手让外资控制"的不当行 为。日本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包括购买对方的技术在内的贸易活动是互利、共赢的;有些人偏偏将技术贸易泛政治化,把考虑选用日本新干线技术建设高速铁 路说成是"卖国"行为!一些人则老是把正常的企业并购或其他正常的商业活动提高到捍卫国家主权层次。

  第三.军事上,提出极端的扩军主张。

  个别军官越过军纪约束,发表不择手段进行战争的令人震惊的言论。

  早在1999年现役空军大校乔良、王湘穗写的《超限战》出版,就鼓吹"彻底做一回军事上的马基雅维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4]

  200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防务学院院长朱成虎少将向外国记者表示,如果美国向中国领土目标发射导弹和精确制导 炸弹,中国将使用核武器进行还击。"我们将对西安以东所有城市遭到摧毁作好准备,当然,美国也得做好中国摧毁美国数百个城市的准备。"虽然事后中国外交部 发言人郑重声明这是个人观点,但如此偏激,体现了某些军人对世界现状的无知和对生命的藐视,让海内外舆论大吃一惊。

  在2007年4月14日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播出"中国现在要不要造航空母舰"辩论,有位军事杂志主编鼓吹:"现在 我们国家现实的情况只是在琉球以西有相对优势,……如果中国要成为一个大国,也就是十年以后,我们考虑到出现航母的时候,中国的军力优势要达到什么,就是 关岛以西占优势,关岛再往东,也就是关岛和夏威夷之间跟美国达到平衡。……这才符合一个GDP到第二国家的状态。"也就是说,中国海军不但要超越日本,还 要在夏威夷以西的太平洋上与拥有十多艘航空母舰的美国海军达到平衡!

  一个人均GDP只有2000美元左右的穷国要与人均GDP三万多美元的富豪进行军备竞赛!这位先生发表这样极端的言论时忘记了苏联与美国进行军备竞赛的悲惨下场;更看不清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新变化。

  上一世纪90年代以来,中美、中日、大陆和台湾经济融合正在加速。十年以后,不但中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已经建立,中 国与韩国、日本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也可能实现。任何有战略眼光的观察家都会看到,经济全球化、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了无法抗拒的趋势。中日、中美不可能再 战,台湾问题和平解决是大势所趋,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的建立已经成为现实的目标。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内部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跟不上发展的需 要,是法治很不健全,是教育、医疗、住房和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专业的国防力量——从武器装备到人员素质都需要适当 加强;但千万不能忘记,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和蒸蒸日上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现代公民凝聚的主要基础,从而也是最坚实的国防基础。

  第四.教育领域,盲目提倡儿童读经。

  读经不是什么新鲜玩意。1905年以前,中国的儿童和青少年把最好的年华都消磨在四书五经上。民国成立后,读经的叫嚣也不绝于耳。20、21世纪之交开始,旧戏重演,不同之处是演唱者由军阀变为某些学人。

  这些提倡者缺乏的是常识

  如果儒家经典真是那么神奇,读了两千年经书的中国老早就应该是现代化的超级大国了。

  教育是科学。现代公民的独立人格,创造性思维,生存和发展必须的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是国民义务教育应该解决的三大问 题;否则国家和公民个人都无法真正自立。21世纪的读经运动的头头脑脑们,不管是冀图通过这个途径发财还是别有所图的,认为不必顾及这三个基本问题,不必 顾及儿童是否理解,死记硬背就是最好的方法,这不是拿国家的未来和儿童的前途开玩笑吗?

  当代中国教育有两大痼疾:负担过重和以培养乖孩子为第一要务。传统的儒学经典和蒙学教材不但份量很大,而且以恭顺为核心内容;这样雪上加霜的蠢事可不能随便干!

  与某些人的胡乱猜测相反,废止读经与新文化运动和人民共和国成立毫无无关。1912年元旦,民国成立,蔡元培出掌教育 部,1月19日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5]将近一百年后,竟有人谋求将读经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回到慈禧太后统 治时的状态,对历史进步成果的藐视太过分了!

  他们高喊:"中国传统文化中断了!"翻开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和教学大纲,其中语文课要求背诵一百多篇中国诗文。闭着 眼睛大喊"中断",似有危言耸听之嫌。现状不是十全十美。要改进,就要费点力气调查研究,看看其中中国古代诗文的份量是过少还是过多,通过认真论证作出合 理调整,问题不难解决。

  第五.学术领域,鼓吹所谓民族"主体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升自身文化素质的要求和文化寻根的意识趋于浓烈,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和普及 日益兴盛。对一个正在进行现代化的国家说来,这是文化复兴的正常过程。只要这个过程与思想文化的自由交流齐头并进,不具有排斥外来文化的性质,不干扰学术 和言论自由,它就有可能成为人们企盼的中国"文艺复兴"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些眼光短浅的狭隘民族主义者力图干扰这个进程,注入排外的极端情绪。他们的手法之一,是提出"文化主体性"问题;说 什么人权、自由乃至各种学术规范和研究方法都是西方强加的话语,我们不能做他们的文化殖民地。有的则认为没有文化主体性,就谈不上大国崛起,民族特性就会 消失。

  一个封闭性尚未彻底消除的国家,这是最容易煽动民族情绪的命题之一。

  "民族特性消失",20世纪30年代以来这类话语不绝于耳。今日旧调重弹,是市场上常见的炒作手法。所谓民族特性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一些"特性"消失不值得大惊小怪。

  最能体现民族特性的一是风俗习惯,二是核心价值观念。前者通常随着人们的喜爱或厌恶而自然更替,说到底是个人选择推动 着这个过程,外部强制即使能得逞于一时,终归不能不黯然收场。任何民族的风俗习惯总是死的该死,生的该生。小脚之类的"特性"绝种断代毫不值得惋惜;而老 百姓喜爱的良风美俗即使横加罪名、强行禁止,也会死而复生。

  至于价值观念则是随着人们的生存方式而变迁;农业经济时代的宗法观念,向市场经济时代的个人权利观念转化,是无法逆转 的趋势,并且在自然更替中实现的。如果人为阻碍更替,民族、社会、国家的生机就被扼杀。鲁迅说得好:"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 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6]话说得 尖锐激烈,其实这个观念变革过程是按照社会经济生活进程自然平和地完成的。

  值得探讨的倒是:什么是文化主体性?在世界走向一体化的时代,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个人的自由和人权以及为保障公民权 利而逐步生成的法治、宪政就是现代文化的主体性。简单地说是:人的价值至上,公民权利至上。离开这个内容去谈国家或民族文化的主体性,都是构建阻碍社会转 型的自我封闭的盾牌;是统治者剥夺公民权利的圈套和坚持专制统治的遮羞布。横看世界,纵观历史,屡试不丧!中国人已经吃尽苦头,没有理由重蹈覆辙。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是什么?人言人殊,莫衷一是。按陈寅恪教授的意见是"三纲六纪(六亲)",而且已无法救疗。不 少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作出许多美妙的概括和诠释,其实都是诠释者自己的思想。孔孟老庄复生,未必首肯;用以服众,更加困难。进一步说,这些不过是汉族的传 统文化;以此冒充整个国家文化的主体,不但僭妄,而且对一个多民族国家而言,散发的是大民族主义的臭味。

  一些学者包括坚决反对狭隘民族主义的著名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学术主体性"问题。愚意以为这也是不足为训的。

  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区别;即使是研究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法律等等,都是全世界学者自由参与、使用共同学术规范的事业。如果脱离了共同的学术规范和方法,不可能提供真正的学术成果。

  人文学科怎么样?不努力求真,不讲逻辑,脱离公认的学术规范,制造出来的东西关起门来自吹自擂,也许自认为很有主体性,但无法与学术界同行交流,也经不起反驳和检验。

  在学术领域侈谈主体性,不管主观意图如何,最终只能为极端民族主义者利用,制造意识形态垃圾。至于某一国家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是发达还是枯萎,取决于学术自由和经济支持是否足够,这倒是主体性十分明显的。

  历史上先后有人提出中体西用和西体中用的口号。在具体环境下,两个口号各自有促进思想解放的作用。但是,两者都没有解 决现代文化发展的根本问题。在现代社会,文化繁荣的基本条件是自由;而文化取向是公民个人的自由,政府和他人毋庸置喙。中体西用和西体中用都有诱导社会乃 至政府强制个人的意味,生活已经超越这个阶段,再在这里打转已经毫无意义。

  这样说会不会破坏民族文化的传承呢?

  除了文革那样以暴力摧毁文化的劫难以外,文化通常有两个前途:

  一是丧失生命力,成为供人参观和研究的博物馆或图书馆收藏品。

  二是存留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延绵不断,生生不息。

  文化自身的命运归根到底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方面看它是不是有利于人们的生存、交往,是不是有助于人类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丰富和提高。

  另一方面则取决于有没有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

  中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都应该保护和传承下去。回顾19、20世纪中国历史,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制度没有确立是中国学术文化发展的最大障碍,也是传统文化保护的主要障碍。

  有些人把传统文化的困厄归罪于新文化运动。实际情况是:新文化运动通过自由讨论扩展了言论自由空间,推动了学术自由和 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开创了现代学术和现代文学、艺术,催生了一大批学术和文学艺术巨星,传统文化的研究和普及也是空前繁荣的。这是中国几千年文明史上罕 见的文化学术的黄金时代,是人的解放的新阶段。至于文言文、小脚逐步在日常生活中消失,"国服"被西式服装(从西装革履到T恤牛仔裤)所取代,根本原因在 于它或不方便或不美观,不能赢得人们的喜爱;归罪于新文化运动是倒果为因,太肤浅了。

  第六.思想文化领域,制造意识形态恐怖。

  有些极端民族主义者和老左的惯伎是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乱戴帽子。

  最新的一个例证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前所长、全国政协委员喻权域和腾讯网评论主持人的一段精彩对话:

  喻权域:"比如人民日报有一个人叫马立诚,他到日本出了一本书叫做《日本不必向中国道歉》,这不就是汉奸嘛。日本侵占中国在抗日战争死了好多万人。

  主持人:马立诚说日本不必向中国道歉的直接理由是什么呢?

  喻权域:我没有看这本书。"[7]

  太惊人了!没有看过别人的书,就据以断定人家是汉奸!进一步考察,问题更加严重:马立诚根本就没有在日本出版过所谓《日本不必向中国道歉》的书,也没有发表过有这样意思的言论。

  马立诚写过一篇《对日新思维》的文章。只要认真看看2002年12月在北京公开发表的这篇文章,公正之士都会为马先生的远见卓识所倾倒。马先生的这些言论确实与当时众多狂热份子不同,却与2007年4月12日温家宝总理在日本众议院的演讲中的许多论点是相同或类似的:

  (1)马立诚说:"近年来我国出版的许多日本研究着作都肯定了日本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民主和法治的体制,政府决策受到多 方监督与掣肘。某些人想像中'军部'为所欲为的情况已不复存在。""就目前中国实力和内外环境来看,上世纪早期那种'亡国亡种'的危险已不复存在,中国面 临的挑战更多来自国内。"温家宝说:"日本战后选择和平发展道路,成为世界上主要的经济大国和国际社会有重要影响的一员。"

  (2)马立诚说:"日本道歉问题已经解决,不必拘泥刻板形式。"温家宝说:"中国政府和人民历来坚持向前看,一贯主张 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强调以史为鉴,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为了更好地开辟未来。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日本政府和日本领导人多次在历史问题上表明态度,公开 承认侵略并对受害国表示深刻反省和道歉。对此,中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积极评价。"

  (3)马立诚说:"日本自1979年至2001年,连续向中国提供26679亿9百万日元低息贷款,帮助中国建设了北 京地铁二期、首都机场扩建、北京污水处理厂、武汉天河机场、五强溪水利发电、重庆长江第二大桥、秦皇岛码头、稀阳至广州铁路扩建、朔黄铁路、南昆铁路等 150个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年利率仅为0.79%-3.5%,偿还期为30年或40年。这也表达了日本方面的诚意。长期以来,我们对此介绍不够,现在应有 正确的评价。"温家宝说:"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得到了日本政府和人民的支持与帮助,对此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

  (4)"更重要的是向前看,新的角力场是经济体系和市场。亚洲的枢纽是中国与日本,两国国民都应反思自己的民族主义, 克服狭隘观念,争取向一体化迈进。就中国而言,促进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日实施,推动中日韩三国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是应尽的责任。这也是亚洲人心所向, 潮流所向。"[8]温家宝说:"中日和则两利,斗则俱伤。""中日两国存在着日益增长的共同利益,面临着需要共同应对的重大课题。基于这样的客观事实,两 国领导人就构筑战略互惠关系达成了共识。""经过多年努力和积累,两国经济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中日经济合作是互利共赢的关系,两国经济的发展,对双方来 说,都是机遇而不是威胁。昨天我同安倍首相会谈时,一致同意建立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把两国经济合作提升到更高水平。"

  判断言论的是非非常困难;凡是创新的言论,更非一般庸众所能立即理解,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非常重要。马立诚2002年 发表的上述意见,不论正确还是错误,都是一个公民不应受到侵犯的正常的言论,可是直至五年后却被全国政协委员喻权域判定为"汉奸"言论!这是典型的冀图以 文化专制主义扼杀公民言论自由的事件。现代国家都把言论自由视为不能侵犯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进器。这个被诬为汉奸言论的小小事件,又是 一个有力的佐证。此外,马立诚不过是《人民日报》的一个记者和编辑,没有掌握国家权力,也没有出卖国家机密的记录,怎样"卖国"?

  好在马立诚大人大量,深知"最高的轻蔑是无言",不屑与这位过去的顶头上司(此公曾任《人民日报》总编室主任和编委)计较,不然的话,毁谤罪是逃不掉的。

  这不是此公偶然的失误。他说当代中国史学家有否定日本或其他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汉奸言论",还煞有介事地建议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予于严惩!

  在这里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制造文字狱的卑劣伎俩。稍微了解中国史学现状的人都知道,在中国大陆称得上史学家的人无不严厉 谴责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他从别人的文章中闻到"汉奸言论"的味道,与诬陷马立诚是汉奸一样,完全是肆意捏造!乾隆爷时代制造文字狱还要从别人的著作中 找到一两句话作为根据,喻权域连这道工序也省了!

  其次,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中国特有的新闻记者官僚化后的奇特脸谱。新闻记者,或被尊为"无冕之王",或被称为"党的驯服 工具",都有准确的定位。问题是有些人混上或想混上一官半职,就开始越位了。最常见的是以自己可怜的见识为尺度,把一切与自己的尺度不符的言行宣布为应该 剿灭的异端邪说!等而下之的则肆意捏造材料,诬陷别人,甚至冀图把自己不喜欢的人送进监狱!目的都是把自己打扮成忠诚的思想卫士,谄媚领导,愚弄百姓,欺 凌弱者,哗众取宠,谋取私利!

  这样的人居然以爱国主义典范自居,太滑稽了!

  值得注意的是,提案人喻权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咨询委员,附议的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王洛林(马克思主义政治 经济学教授)和该院的三位学部委员即所谓院士:靳辉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研究所前所长)、李崇富(又一位该院马列研究所前所长)、白钢(中国社会科学院 政治学所研究员)。他们同声相应,制造了这么一个腾笑四方的提案,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声誉的损伤不问可知。这使我联想起1947年中央研究院选举第一届院 士,当时是国民党执政,而众所周知与共产 党亲密无间的"党外布尔什维克"郭沫若却顺利当选。原因很简单:学术水平是他们的唯一标准。

文化民族主义迷思

  极端思潮任何时候都有,任何人的言论自由都应该得到保障。这些现象表明一个思想言论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在中国出现;这是值得称许的进步。引人深思的不是这些言论的离奇,而是为什么时至今日这些狂热言论还有那么大的市场?愚意以为有几条是不能忽视的:

  第一.对道德高调的执迷。

  发表这些言论的人们,大都以民族大义的化身自居。

  他们忘了古代中国就有"以理杀人"的传统。

  他们也忘了,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大义灭亲"、"保卫革命"、"保卫人民利益"和其他道德高调掩盖下,冤假错案遍域中带给数以亿计的中国人的痛苦!

  维护法治,维护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公民自由,是现代人类的基本道德!这是从千百万中国人的血泪中总结出来的不能退让的底线!离开这条底线谈什么"国家利益"、"民族大义",非愚则诬!

  第二.没有摆脱被欺凌的古老大国心态。

  一个历史久远、文化积淀深厚而又受过列强侵略压迫的大国,如果沉迷过去,不敢正视自身的弱点,不论处于逆境还是顺境,只能或是狂暴,或是沉沦。中国人受够了这种痛苦,不等于清醒地领悟了历史教训。

  失败之际,除了"罪己诏"中承认了的,一切都是由于西洋、东洋鬼子该死!

  一旦重振家声在望,立马洋洋得意,过去的一切都是对的,有谁敢说半个不字都有辱国嫌疑!

  不能坦然面对过去,是非功过不敢任由人们去评说,在维护国家尊严的藉口下,实际表露的是文化上缺乏自信,言论自由制度尚待确立。

  第三.对中国传统文化缺乏全面清醒的认识。

  西欧社会转型是以文艺复兴为思想旗帜的。当代一些有心人冀图模仿西方先辈,以复兴中国传统文化为推动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动力。

  这是视域盲点带来的失误。

  盲点之一:没有清醒地看到,中国与西方不同,没有法治传统。法家也讲法,但是,中国古代法家讲的是对臣民的严刑峻法,这样的专制统治者的工具很难与现代法治接榫。

  盲点之二:没有看到与800年前已经有《自由大宪章》(1215年)的英格兰不同,中国的皇权不受契约关系约束。有些 学者挖掘出"从道不从君"之说,冀图证明古代中国的君权也是受契约限制的。可是,此说忽视了这句话仅是某些士大夫的励志格言,最高的效果是说不定在若干年 间可以出一两个不惜"死谏"的忠臣,皇权对此没有承担任何义务。

  盲点之三:对中国传统文化没有形式逻辑理论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这是现代科学没有从本土文化中产生的重要原因,也是后 来不少噩梦发生的思想基础。古代中国和西方都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遗产,不能把共有的文化现象夸大为中国特有的。如果既有辨证思维,又受到严格的形式逻辑训 练,加上容许自由探讨的社会环境和自由辩驳的学术风气,学术文化有可能比较顺利发展,至少留下较多的生机。如果辩证思维成了专制统治的意识形态的载体—— 圣贤或圣上辩护的工具,学术沦丧、生灵涂炭就难于避免了。片面地为辩证思维唱赞歌是十分危险的。

  不幸,中国思维发展史就陷入这个泥淖。

  孟老夫子当年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两千多年来,这种连形式逻辑都不讲的现象,一直延绵不绝。

  到了20世纪,这个错误在苏联哲学影响下,披上一袭革命外衣,甚至毛泽东也深受其害。他说"资产阶级的形式论理学", "乃是真正错误的思想";"因为形式论理学不反映事物的真相,因此辩证法不能容许其存在。"[9]这不是毛泽东个人认识的失误,作为苏联哲学的学生,毛泽 东的哲学老师之一的艾思奇也未能免俗。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艾思奇应邀到清华园给师生作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报告,断言形式逻辑 是形而上学。报告结束,主持会议的著名的逻辑学家金岳霖说了一句结束语:"今天艾思奇同志的报告很好,好就好在合乎逻辑!"(大意)

  此后的许多错误,无视常识,骇人听闻,就其认识根源而言,都与违反逻辑息息相关。

  中外合流的辩证法,成了令人目瞪口呆的变戏法!包括喻权域在内的一大批极端民族主义者的言论,不过是新近发生的一些小 例子。此类言论的鼓吹者丧失了区分反省本国弱点与否定侵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的能力。凡是敢于指出中国政府在处理对外事务中有不恰当之处的人,哪怕是批评慈 禧太后之流支持义和团屠杀外国人的罪恶举措,就被指摘否定了与帝国主义的主要矛盾,都被民族主义蒙住眼睛之辈称为"汉奸"、"卖国贼"!他们以马克思主义 者自居,却不知道或故意无视恩格斯的名言:"伟大的阶级,正如伟大的民族一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中学习来得快。"

  第四.对中国人接受外来先进文化的能力估计过低。

  鸦片战争以降,稍有远见的知识分子都知道救中国的唯一出路是学习西方。为了减少阻力,一些人提出"西学中源"说,把一 切需要引进的西学都说成是中国古已有之,现在不过是"礼失求诸野",不必大惊小怪,更不是离经叛道。墨子是现代科技的先祖;古代可以在其中议论时政的"乡 校"是国会的雏形。他们用心良苦,但成效不彰。成书于19世纪80年代的《盛世危言》已经褪去这些胎记;进入20世纪,这类议论更日益稀少。

  近年来,海内外一些学人努力从中国古代文献中寻找现代性,寻找现代公民自由和宪政的思想资源。这是有益的学术探索。不 过,读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固然有益,读洛克的《政府论》和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不也发聋振聩?对2001年敢于毅然参加WTO的中国人说来,既然从 物质生活到经济制度都敢于与国际接轨,没有计较它们是祖上没有的东西,为什么涉及公民权利和宪政等等话题,就非要找出祖宗的片言只语为根据呢?

  要避免各色各样的极端言论干扰中国现代化进程,唯一途径是扩大开放,了解世界全局,避免视域局限;与此同时,保障言论自由,在自由接触各种观点和参与辩论中,多数公民必然越来越冷静和理性。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法治的中国,自由的中国,民主宪政的中国,多元文化同生共育、争妍竞秀的中国,这是中国人通往梦寐以求的民富国强的康庄大道,又是中国人和谐生活的制度平台。不要让极端思潮再次把中国引向歪路。

  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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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甘阳:<新改革共识已形成>,《改革内参》2007年第12期(2007年4月20日出版)第7页,北京。
  [2]蒋庆:《王道政治是当今中国政治最好的发展方向》(2004年5月23日)。
  [3]康晓光:《中国的道路》(自印本)第153页。
  [4]乐山主编:《潜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版第80页。
  [5]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八),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2000年版第59页。
  [6]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六)》。
  [7]喻权域:《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不是以言定罪》
http://news.QQ.com 2007年03月09日
  [8]马立诚:《对日关系新思维─中日民间之忧》,载《战略与管理》2002年12月号,北京。
  [9]毛泽东:《辨证唯物论》(1938),《毛泽东集》补卷卷五,苍苍社1984年东京版第243、245、247页。


由 古吟声 发表于 September 21,2007 23:21  引用 (0) |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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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灌水民工

Janad@G2G

未读,
2007年9月28日 23:12:082007/9/28
收件人 Goog...@googlegroups.com
潘亚玲:爱国主义证义 http://details.blogbus.com/logs/8304342.html
September 16,2007


爱国主义证义

潘亚玲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爱国主义热情明显复苏:"九一一"事件后美国人的爱国主义热情高涨;欧盟宪法在法国、荷兰等国的 遭否决;中日韩关系的紧张;等等。但应当承认的,目前各国所盛行的、各种媒介所讨论的爱国主义,似乎都与真正的爱国主义有一定的差距。因此,非常有必要厘 清爱国主义的本意,并据此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避免出现一些借爱国主义旗号、行其它主义、尤其是民族主义之实的现象。因此,本文试图对这一具有悠久历史、 却经常被政治性运用的术语本身的涵义进行探讨。第一节主要考察爱国主义的概念本身;据此,第二节对爱国主义的对象和手段进行讨论,第三节的核心是对爱国主 义的伦理价值进行分析。在结论中,本文试图就爱国主义的实际价值提出一些相关的政策思考。

一、爱国主义的概念分析

  爱国主义一开始是个地理词汇,逐渐加入了文化内涵,最后才具备了政治意义。

  英语中的"爱国主义"(patriotism)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的"祖国"(patria)一词,而"祖国"的词源 又是拉丁语中的"父亲"(pater)。由于国家是为人所建立的,爱国主义也就被用作表达对"开国之父"们所建立的国家的忠诚与热爱。在历史发展的大部分 时间中,对祖国或家乡的热爱都是一种对土地的一种情感依附。例如,当这个词十六世纪第一次出现在英语中时,"爱国者"(patriot)不过是"同胞" (compatriot)的意思:一个与他生活在、或来自于同一个国家的人。随着工业革命及其引起的大规模社会转型,爱国主义的意义明显已经得到了扩展, 对国家的风俗和传统的热爱、对国家历史的自豪感、以及为国家福祉奉献等文化内涵都被纳其中。随着时间流变,对被认为是构成祖国的特殊政治传统的价值观与原 则的承诺逐渐成为爱国主义的更为主要的内涵。[1]

  从十七世纪开始,政治内涵开始成为爱国主义的主要组成要素。例如,十七世纪晚期,"爱国者"和"爱国主义"这两个词就 位于英国政治争论的核心。十八世纪的"爱国主义"更多具有一种讽刺意味,往往代表着对政府的分裂、或反对。这一时期的爱国主义没有今天所包含的美德内涵, 反而更多的是一个贬义词。[2]到了十九世纪晚期,与日益强大的国家权势和民族主义的兴起相对立,爱国主义的话语失去了其原本的重要性,并成为服务于民族 国家的工具。今天,要区分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已经不再容易。[3]

  由于所涉广泛,给"爱国主义"下定义并不容易,许多著名的辞典都力求精炼,结果往往过于宽泛。例如,《韦伯斯特大词 典》将"爱国主义"定义为对国家的热爱或奉献。[4]《简明牛津政治辞典》则将"爱国主义"定义为对祖国的热爱或保卫祖国利益的热情,但并不一定会形成具 体行动。[5]这两个定义的相同弊病在于,缺乏对爱国主义行为的界定,也不包含对爱国主义的道德判断。比如,一个因为热爱祖国、期望为祖国作贡献而参战的 士兵,可能因为在战争中虐待战俘而被遣送回国、甚至被判有罪,因为其行为并不符合爱国主义精神、反而可能损害其祖国声誉,2003年伊拉克战争中发生的虐 俘丑闻就是典型。

  《大英百科全书》更看重的是爱国主义的文化要素,它将爱国主义定义为保存、保护以及传播一国的传统与价值观。其缺陷同 样明显。而且,对一国的传统与价值观的界定非常困难;而且即使一个人并不赞同其祖国的传统与价值观,也并不能被证明他不爱国。美国作家黑尔(E. E. Hale)在其著名的小说《没有祖国的人》(Man Without a Country)中就描述的那位美国军官(Philip Nolan)就是典型。[6]

  相比之下,《布莱克韦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的定义更为全面。它不仅在定义中加上了有关行为的要素,认为爱国主义是对祖 国的热爱,暗示着准备好了要以行动来保卫祖国或在对外交往中支持祖国。而且还试图将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加以区分,认为爱国主义是一个比民族主义更为古老的 词汇、更多是种情感,而非如民族主义那样是一种政治理想。该定义认为爱国主义更多是对所生活的土地或其生活方式的忠诚,而较少关心民族主义的核心问题即抽 象的"国家"概念;等等。[7]

  中国思想对爱国主义的讨论历史悠久,对爱国主义的界定也相对全面;同时,其不足也非常明显,即对爱国主义的界定过于政 治化。[8]例如,《辞海》将爱国主义定义为"历史地形成的热爱和忠诚自己祖国的思想、感情和行为。是对待祖国的一种政治原则和道德原则。它的具体内容取 决于一定的历史条件。剥削阶级的爱国主义,带有阶级的局限性,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有积极意义。无产阶级的爱国主义同国际主义相结合。……"[9]

  由此可见,目前学术界对爱国主义的界定是不令人满意的。要准确地理解爱国主义,就必须在牢记爱国主义是一种个人行为时,还要时刻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爱国主义的对象究竟是甚么?

  一个人可能因为一个国家所拥有的文化内涵,如特殊的传统、价值观等,而热爱一个祖国。对这样的人来说,他们热爱一个国 家,是因为文化、价值观本身,而非因为那片土地是他的祖国。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事例,如拉法耶特(Marquis de Lafayette)是一个为美国十三州独立而战斗的法国人,又如前来中国参加抗日战争的加拿大医生白求恩。当然,对地理的忠诚可能更为普遍。许多人热爱 祖国是因为那是他的祖国,而非恰好满足某种价值观标准的国家。[10]这种爱国主义并非源于某种一般性的价值观,而是以一种直接的、无条件的、稳定的方式 聚集于其祖国;所以有人夸张但贴切地说,"对一国的热爱……在很多场合下不过是一头驴对它的圈的热爱。"[11]所以,尽管存在争议,但爱国主义的对象应 当既包括地理要素,也包括文化要素。[12]

  其次,甚么样的手段或行为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

  有人强调爱国主义是没有前提的。比如,在1853-1856年的克里米亚战争中有个著名战役,英军轻骑兵对上级的错误 命令照样坚决执行;尽管战斗失败,但战士们仍受到赞美。[13]当然,也有人认为,公民有责任对政府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利益做出独立的、理性的判断。很明 显,这是一种主观因素:人们对同一事实的判断有着不同的标准,完全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在这种爱国主义观之下,支持战争的公民与反对战争的公民,都是 爱国主义者,因为他们都对符合国家最大利益的行为有着自己独立的、尽管是不同的判断。

  这里最为重要的是战争与爱国主义之间的关系。参加战争历来被普遍视为表达爱国主义的最为首要的手段与行为。谈到爱国主 义就会让人联想到战争;一旦听到诸如"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之类的话语就会让人眼前浮现出一个高大的端着枪在战场上浴血冲锋的战士形象。一旦一国人民的自由 和生命、国土需要保卫时,这种情况就不胜枚举。[14]因为冒生命危险是勇气的最大体现,因而冒生命危险保卫祖国、人民自然就是爱国主义的最大体现了,因 而从事战争本身就成为一种最高尚的爱国主义职业。[15]当然,这是存在问题的,例如侵略国的战士虽然"英勇奋战",但却不可能被视为爱国主义行为。

  综合以上讨论,本文将"爱国主义"定义为:个人对国家的热爱,它是由于那是其祖国及其所代表的价值观念所激发的,并以 对其国家与同胞的福祉的特殊关切的形式表现出来。[16]这一定义包含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个人对国家的热爱",这是最为核心的,事实上涉及到第三节 将要讨论的爱国主义的伦理道德层面;第二个层面"它是由于那是其祖国及其所代表的价值观念所激发的",这里强调的是爱国主义的对象既包括地理要素,也包括 文化要素;第三个层面"并以对其国家与同胞的福祉的特殊关切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对甚么是真正的爱国主义的手段或行为的界定。

  需要额外强调的是第三个层面。爱国主义者对祖国的热爱体现在他愿意为祖国做甚么、并确实做了甚么。但要为爱国主义界定 非常具体的行为标准的确很难,所以可以用"关切"(concern)作为对"热爱"一词的补充。"关切"一词既包括情感方面的内容,也包括行动方面的内 容;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采取行动。当然,这种关切的对象不仅仅是抽象意义上的祖国,它还具体到其同胞身上。应该承认的是,这种对祖国与同胞的 关切是特殊的,它比对所有他国人的关切都更为强烈、更为深切。

二、爱国主义的对象和手段

  在上述对爱国主义的定义基础上,对爱国主义的对象和手段的进一步讨论是必须;通过进一步的讨论,还可以发现,无论从对象还是从手段上看,爱国主义都存在一个从理智到盲目的连续光谱,所有类型的爱国主义都位于这一光谱的不同位置。

  爱国主义的对象事实上涉及到对两对关系的处理:第一对关系是在特殊地理意义上的祖国与作为特定价值观念代表的祖国的关系,第二对关系是作为总体的祖国与作为祖国特定时期的代表的特殊政府的关系。

  首先,就爱国主义的对象的特殊地理意义上的祖国与作为特定价值观念代表的祖国的关系来说,这事实上涉及到爱国主义的普 遍存在的两难问题。一般而言,一个拥有某一国籍的人──无论他是否爱国──都会说那是"我的国家"。这种"那是其祖国"的爱国主义是与特殊的地理位置相联 的,它是"只有那些拥有这一特殊国家国籍的人才会展示的忠诚。"[17]"这种关系的特殊性是根本的、不可消除的。"[18]

  但如同前文所强调的,在"乡情"之外,爱国主义还应同时强调国家赖以立国的基本价值观或理念。爱国主义者在与其祖国相 关的事情上感到自豪、羞耻或内疚,同样可能因为这反映或违背了某一套价值观或理念。在这里,可以看到爱国主义情感依附的另一方面,即其祖国所体现的价值观 要素。如同麦金太尔所观察到的,"爱国主义不仅涉及到对祖国的特殊关切,而且涉及到该国的特征、优点与成就。"[19]比如,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文化的结 晶。宪法的原则形成了所有公民共同承认和团结在一起的一体化力量,由此而产生出"宪法爱国主义"。[20]

  其次,"情感依附"还涉及到作为地理、文化价值观总体的祖国与作为祖国特定时期的特定表现的政府间的区分。"爱国主义 者所承诺的祖国不仅仅是地理上的,也是政治上的实体。"[21]然而,正是"政治实体"的概念本身导致了对爱国主义的不同理解:它是某一特定的国家,但是 否是某一特定的政府呢?进而,是否爱国主义意味着对特定政府的支持?或者说,在爱国与支持特定政府及其政策之间存在区别吗?

  2003年上映的美国影片《五角大楼文件》(Pentagon Papers)非常典型地体现在爱祖国与爱政府之间的区别。[22]对一些人而言,仅因美国正处于战争这一事实,就足以控告埃尔斯伯格对国家不忠,因为他 使政府面临困难、给予美国的敌人以"支持和安慰"。对另一些人来说,埃尔斯伯格的行为恰恰表明他是个"真正的"爱国主义者。他非常有勇气、不自私,敢于冒 被投入大牢的风险,因为他认为美国卷入越南战争对两个国家都是极大的伤害。他的行为有利于其祖国,而非相反。

  如前所述,爱国主义的手段表现是一种对其国家及同胞的福祉的"特殊关切"。著名哲学家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就认为,爱国主义位于"一系列富于忠诚的美德之中……这一美德系列还包括对婚姻的忠诚、热爱自己的家庭与亲戚和朋友,以及对诸如学校 或棒球俱乐部等的忠诚。"[23]也就是说,爱国主义可以被恰当地理解为普通人在其家庭、朋友以及作为诸如宗教团体中的一员时所感受的那种"源自地位的义 务"(positional obligations)。[24]这事实上说明了爱国主义的"区别性关切"的内涵。

  "区别性关切"表明,爱国主义是一种偏爱,它使人们在特殊场合下将同胞的福祉置于外国人之上。正如戴维·麦卡贝 (David McCabe)所说,爱国主义是一种原则,它源于国籍在道德上所施加的特殊义务与特殊待遇。[25]在这里,"义务"与"待遇"暗示着爱国主义的"区别性 关切"维度在现实中的体现。因此,爱国主义常常要求人们随时准备为其同胞的福祉做出牺牲;或者说,"一个人是否爱国的试金石是他准备为祖国及同胞所做的一 切。"[26]

  对于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国家而言,爱国主义的对象和手段都是不同的,因此爱国主义必然存在一个光谱,这一光谱的一端是 理智,而另一端则是盲目。如同社会心理学家的解释一样,理智爱国主义是与平等、公正、基于对国家价值观的批判性理解的"批判性忠诚"(critical loyalty)相联系的。[27]对理智爱国主义者而言,他们所热爱的国家更多是种事业,其最终目的在于建设一个道德上特殊的共同体。[28]换句话 说,"爱国主义者必须促进国家的经济与政治变革和进步",并推动制度和程序的公正。[29]而盲目爱国主义要求对国家不加批判的忠诚。它事实上是与"无论 是对是错,总是我们的祖国"相对应的一种情感,非常危险地接近于民族主义。[30]对盲目爱国主义者而言,凡是祖国的律令都是正确的,无论它来自于祖国本 身、还是因祖国而来的特殊政府。

  具体到爱国主义的对象和手段而言,这一光谱的表现形式可能存在差异。首先,就爱国主义的对象中存在的对祖国的热爱和对 文化价值观的热爱的区分而言,单纯地热爱文化价值观的普世主义和单纯地热爱特殊地理位置的特殊主义都属于盲目的爱国主义,只有将二者合理地结合起来的才是 理智的。

  普世主义者认为,之所以热爱祖国,是因为祖国拥有爱国者所珍视的政治价值观和原则,如果有一天本国不再拥有这些理念、 或者别国拥有这些价值观和原则,那么他的忠诚和热爱就会相应地发生转移。[31]或者说,普世主义意味着对理想的忠诚,效忠必须给予那些代表此种理想的国 家,而不管其政治边界在哪里:好公民应当视自己"更多地是世界公民,而非任何特定共同体的公民"。[32]而特殊主义者强调,它热爱的祖国是一个由特殊的 种族、语言、地理、宗教、物质等因素整合起来的、具有历史、文化独特性的共同体。埃德蒙·伯克是这种特殊主义的典型代表,他所热爱的是本地共同体的充满自 身特征与特质的政治与社会生活。[33]"一个国家,可以有自己的一套信念,但其灵魂则是界定于共同的历史、传统、文化、英雄与恶人以及胜败荣辱,这一切 都是珍藏于'记忆的奇妙琴弦'。"[34]

  事实上,"祖国的优点和成就的事实与'那是他的祖国'的事实二者,都不能单独构成爱国主义的基础。只有当我们承认了这一点,才能理解爱国主义者对其祖国的热爱及对其福祉的特殊关切。"[35]真正理智的爱国主义必须将二者合理地结合起来。

  第二,仍就爱国主义的对象进行讨论,在对作为整体的祖国的热爱和对特殊政府的热爱区分上,理智的爱国主义者站在祖国一 边,而盲目的爱国主义者则站在政府一边。理智爱国主义者认为,祖国是一个"道德上特殊的共同体",并非特殊的政府或一时流行的政治情感,因此对祖国的忠诚 是无条件的,"而对特定政府、特定的政府形式或特定领导人的忠诚则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它们要促进祖国的发展、而非阻挠甚至摧毁它。"[36]盲目的爱国主 义者对政府有着虔诚的热爱,尤其当特定政府的政策可能与祖国的长远发展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站在政府一边。这种盲目性、非理性尤为明显地体现在其对待政治 异议的态度上。盲目爱国主义要求的是一种一致性,反对任何对国家、政府乃至政策的质疑。根据盲目爱国主义,异议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它使国家两极分化,如果 发生冲突,它一定发生在人民与非人民、国家与反国家、爱国与背叛之间。正是这种逻辑,才导致诸多以爱国主义为名对人民的镇压,例如法国大革命中的各种镇 压,[37]又如布什政府在"九一一"后以反恐划线的做法。

  第三,对爱国主义的手段而言,从理智到盲目的连续光谱具体体现为从和平主义直到军国主义的一个连续光谱,其核心是对待 "他者"的态度。对自身祖国与同胞的特殊关切,极易使爱国主义者陷入在祖国与外部世界之间的选择两难。尽管有人认为,战争、或者说外部威胁会导致爱国主义 的上升,[38]但更为普遍的观点是认为爱国主义会影响一国的对外政策:相当多的证据表明,民族自豪感与对国家忠诚都是与对抗性的外交政策姿态相联系的, 爱国主义越是高涨,对抗性的外交政策行为就越是可能;或者说,战争也就越是可能。[39]

  当然,一个人完全可能既是爱国主义者,又对人类其它部分有着同等的道德关切。鲁斯鲍姆(Martha Nussbaum)在《爱国主义与普世主义》一文中提供了经典的论述。"如果我们真正相信所有人生而平等、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则我们在道德上就必须思 考,爱国主义概念要求我们与世界其它部分如何相处、为他们做些甚么。"[40]随之而来的,在祖国介入战争时,是不是选择和平就意味着叛国、不爱国呢?是 否必须为了选择和平而拒绝爱国主义与忠诚呢?尽管根据区别性关切原则,无疑应当支持祖国与同胞,但那并不意味着战争是必然的选择。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是否 支持祖国,而在于如何支持;和平主义的爱国主义在很多情况下更符合爱国主义的精神。

三、作为"私德"的爱国主义

  在前文对爱国主义的定义中,第一个层面是"个人对祖国的热爱",这事实上涉及到爱国主义的伦理道德价值;而这正是对爱 国主义的最重大争议之所在。[41]有人认为,爱国主义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它所体现出来的明显偏爱──区别性关切和乡土观念──与公正原则相背。 [42[或者说,真正的道德与公正原则是不允许任何偏爱的。[43]

  当然,许多人对爱国主义的伦理价值进行过讨论,认为"爱国主义是一种道德义务"。最为主要的论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这是人们的一种情感判断,"人们一般将道德与政治哲学……基于这些情感与判断之上,只有当它们以别的方式被证明是不一致的或明显错误的时候才会对其 进行纠正。"[44](2)因为祖国赋予个人一切,因此个人必须出于感恩而爱国。"我们的生活、教育以及自由,都来源于祖国。如果我们要成为一个有道德的 人,……我们就必须归还我们所接受的一切,其方式是为公益服务。"[45](3)祖国为个人提供了诸多不可或缺的益处,这使对祖国与同胞的特殊关切成为一 种公平交易:只有在一个人做了他该做的时才会是公平的。[46](4)也有人根据实用主义观点认为,爱国主义之所以可成为一种义务,是因为它可能获得好的 结果。

  当然,这两种观点都相对极端,都不完全正确。首先,认为爱国主义是一种"道德义务"的观点过于绝对,其所有这些论据都 是很难站住脚的:[47](1)一个道德信仰没有理性基础就意味着这一信仰应当被拒斥。(2)感恩戴德并非一种政治义务,不能与对父母的感恩戴德相提并 论;[48]感恩戴德也"并非是偿还的组成要素,而是对友善的响应。"[49]而且,感恩戴德只有在自由地、被当作礼物似的情况下、而非人们为之付出代价 的情况下才是适当的。但一个人因其祖国而受益却主要是通过如遵守法律、纳税等行为付出代价。(3)"互惠"(Reciprocity)考虑显然忽视了那些 无法对共同事业做出贡献的少数人,如残疾人的爱国主义的问题。[50](4)而实用主义的"有用规则"论的核心困难在于,爱国主义者自己就不认为自己是种 美德;而是认为,爱国是因为"那里有维持投资价值并从中获得最大利益的目的。"[51]

  其次,爱国主义不是一种"道德义务",并不意味着从道德角度讨论爱国主义没有意义呢。爱国主义不是一种道德义务,其真 正意义在于,爱国主义不是一种道德必须。而当论及"必须"或"义务"时,必须牢记的是,那是一种外部命令。换句话说,爱国主义不能由外部强加。因此,麦金 太尔才会得出结论,尽管爱国主义不是一种道德义务,但它仍可以是种美德,如同对家庭、对朋友等的忠诚一样的美德。[52]因此,"个人对祖国的热爱"意味 着,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爱国主义不是一种道德义务、不是一种"公德",不能通过国家机器、公共权威等强迫某人爱国。换句话说,爱国主义更多是"个人"的值 得追求的道德选择,是种私人事务或"私德"。

  爱国主义不是一种"公德",还在于另一个事实:即公共权威所依赖的政治合法性与爱国主义所暗含的举国团结在道德上是冲 突的。根据格林的观点,权威是"一种在统治者、臣民与行动之间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关系。"其体现形式为:当且仅当下列事实存在时A对B拥有权威,即A要求B 做C时(1)给予B做C的站得住脚的理由;(2)排除掉一些B可以不做C的理由。[53]这一公式抓住了有关权威的一个至关重要的事实,即"它是通过提供 一系列特殊的行动理由而发挥作用"。这种理由可称为"权威的特殊理由"(authority's distinctive reason),其首要特征是必须"站得住脚",必须与一般的理由──如"那是应当做的事情"、"那是符合你的利益的"、"那样做会使你高兴"等等──有 质的区别。这一特殊理由之所以"站得住脚"是因为,政治权威是集体行动中解决困境的可行办法。如同弗里德曼(R.B. Friedman)所说,"当人们就将要做甚么无法达成一致时,困境产生了因此,为了避免混乱,必须对由谁决定做甚么取得一致。"[54]这事实上对从霍 布斯、洛克以降的社会契约论所强调的权威之所以得以产生的根源进行了重新诠释:要解决集体行动中的困境,就必须要形成集体行动的共识,并授权相应的权威成 为共识的代表。最终,权威成为一种精心设计的发明物,用以在面临实质层次的争议时赢得程序层次的共同同意,其机制是将一些人的判断确定为"公"的、而将另 一些人的判断确定为"私"的。[55]

  尽管公共权威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共识或共同同意,但这一理念的实现并非直接的,而是通过公民对决定权力将如何运用的 原则、制度与程序的接受来实现的。[56]因此,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是,共识必须是可撤销或废止的。或者说,公共权威只能严格地限于上述的"权威的特殊理 由",而不能超越这一界限去干涉"私"判断。尽管在程序层次上,"私"判断允许公共权威获得主导地位,但在实质性问题层次上,"私"判断并不因为通过正式 程序合法化的公共权威的行使而消失。尽管可能期望人们服从他们认为是讨厌的法律,但却不能指望人们不对他们讨厌的法律表示反对、或不试图运用已有的程序来 废除这些法律。

  一旦这一必须坚持的原则被放弃,就存在一种危险,即伴随公共权威的行使,授予"公"判断合法性的"私"判断很可能不再 发挥任何作用。因为,一旦权威在获得合法性后,往往通过将政治异议──如反对他们讨厌的法律、甚至试图运用现有程序废除它们──纳入创造与强加法律的权威 程序中、而非法律的实质内容中,从而消除、至少是大大削减政治异议生存的空间,并导致剥夺人们对政治合法性的发言权。政府仍可以是明智的、审慎的、公正 的、宽容的甚至是民主的,但不再是合法的──因为其所依赖的共识已经不再发挥功用。

  正是因为这一危险的存在,爱国主义不能成为一种"公德",因其要求的忠诚不可能与可撤销的个人同意相调和。如果我们忠 于祖国更甚于忠于政府、且二者发生冲突的话,则会产生两种情况:或者以祖国是一项事业的名义挑战政府的合法性,或者简单地背叛事业与理想、而追随特定的政 府。在前一种情况下,爱国主义是一种私人的事务,而非公共事务,因为每个人都仍天然地保留着其"多元"特色,用共享的国家事业的标准来判断当前政治权威体 系。在后一种情况中,政治异议往往自动地被贴上不忠的标签,而权威体系自动地充当了爱国主义的工具,即爱国主义成了一种"公德"。出于对被扣上不忠的帽子 的恐惧,政治异议的发展空间大大受限。

  将爱国主义视为一种"私德",并非意味着将爱国主义与国家相分离,而是将爱国主义与权威的行使──或许可以不那么准确 地说,政府──相分离。如果把这与政教分离进行模拟,更能促进本文的论述。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日益普及,国家政权与教会的关系日益成为阻碍民族国家发展的 一大困难,宗教逐渐退出了政治生活领域,但它仍在个人的精神生活、甚至是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就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而言,任何对民主、自由的向往都 要求禁止特殊信仰、或更广泛的宗教虔诚成为主导一切的公共政治生活原则。进而,宗教虔诚可能仍是公民社会中个体成员们的一种美德,但它已经不是一种"公 德"、而是一种"私德"了。国家不再试图促进、或者是压制宗教信仰,而只是通过简单地规定"宗教自由"将宗教虔诚或宗教信仰与政府公共权威的行使相剥离。 如果一国内的某一教宗教徒开始运用公共权威大规模抵制不信教的、或异教徒时,则该国必将陷入纷争、甚至战争与分裂。因而,国家不能使用公共权威促进或压制 宗教信仰,宗教虔诚至多是种个人美德。就爱国主义而言,如果以公共权威促进爱国主义情感,则意味着禁止所有的政治异议、要求无异议的举国团结,这就意味着 用来自公民的共同同意、对公民进行镇压。因而,公共权威应当像对待宗教虔诚一样对待爱国主义,爱国主义只能是种"私德"。

  公共权威不能既赞成共识的可撤销性,又将爱国主义确定为一种公共美德。当国家拥抱爱国主义时,它就拥抱一种与被统治者 共同同意原则相冲突的对祖国的忠诚观念。因此,爱国主义并非一种"公德",但它可以是种"私德"。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可与他人共享"。围绕爱国主义信仰 而展开的集体行动是任何公民社会都接受的,如同围绕宗教信仰展开的集体行动为任何公民社会接受一样。

结论

  爱国主义应当是个人对祖国的热爱,根源于那是其祖国的事实及其祖国所代表的价值观念,最终以一种区别性关切的形式体现 出来。这一定义同时包含爱国主义的对象、手段和伦理价值三个方面。从对象和手段上看,爱国主义存在一个从理智到盲目的连续光谱,不同人的爱国主义位于这一 光谱的不同位置。最为重要的是,爱国主义是一种"个人"事务,因此它不能作为一种"公德";或者用普里莫拉兹的话说,爱国主义并非一种道德义务,而只能是 种道德选择──一种"私德"。[57]

  对爱国主义的这一分析有着其实际价值。首先,对公共权威而言,由于是一种"私德",爱国主义不应当被政治性地运用,不 能通过公共权威强制推行爱国主义。最为重要的是,不能借爱国主义的名义,对政治异议、政治对手进行政治打压。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很多,如小布什在"九一一" 恐怖袭击之后,便以反恐划界,如果不支持政府的反恐措施便会被扣上"不爱国"的帽子。

  其次,对个人而言,爱国主义应当更多是居于光谱中间位置的,每种极端都不应当被认为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这意味着: (1)爱国主义与一种优雅的人道主义相包容。坚持爱国主义对祖国与同胞的特殊关切,并不意味着不能拥有对其他国家及其居民的关切。(2)坚持爱国主义也必 须承认,其它人也可同等地热爱他们的祖国,这体现了一种真正的爱国主义精神。(3)爱国主义应当是理性的、批判的。它并非命令爱国主义者在任何情况下、以 任何方式促进其祖国的利益。例如,尽管它要求爱国主义者为其祖国而战斗,但只有在战争是正义的、并保持其正义性的情况下才会如此要求。

  注释:

[1]See M. G. Dietz, "Patriotism: A Brief History of the Term,"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2]Ian Mclean and Alistair McMillan eds., 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Polit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400.
[3]See Maurizio Viroli, For Love of Country: An Essay on Patriotism and Nationalism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5), pp. 1-2.
[4]Webster's Revised Unabridged Dictionary (MICRA Inc., 1998).
[5]Ian Mclean and Alistair McMillan eds., 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Polit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400.
[6]由于诅咒美国,Philip Nolan被流放,但他却对一位年轻军官说,这(美国)是"你的祖国。你属于她,好比属于你的母亲。"当他临死前得知美国领土已经大大扩展时,他感到非常 高兴。在他死后,有人如此评价他:"他热爱祖国甚于所有人,得到祖国的关照少于所有人。"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已经被美国人当成是真实的事情来看待。 See Cecilia E. O'Leary, To Die For: The Paradox of American Patriotis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27-28; John J. Pullen, Patriotism in America: A Study of Changing Devotions, 1770-1970 (New York: American Heritage Press, 1971), pp. 66-68.
[7] David Miller ed., The Blackwell Encychpaedia of Political Thought (London: Blackwell Reference, 1987), p. 369.
[8]在中国,对爱国主义的讨论更多用于政治教育目的。例如,有不少词典有"爱国主义教育"词条,但却没有"爱国主义"词条。又比如,杂志上发表的有关爱 国主义的文章大多是谈论"爱国主义教育"的,几乎没有对"爱国主义"的概念进行学理梳理的。书籍中也大多是进行教育宣传的,大部分书籍是以"爱国主义讲 座"、"爱国主义教育辞典"、"爱国主义教程"等作为标题的。
[9]《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第1810页。
[10]沃尔特·拉塞尔·米德:《美国外交政策及其如何影响了世界》,曹化银译,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242页。
[11]Quoted in S. Nathanson, Patriotism, Morality, and Peace (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1993), p. 3.
[12]爱国主义的政治层面不应当被包括到其定义中,因为它事实上是不为真正的爱国主义所接受的,而且涉及到爱国主义的伦理价值。因此,第三节将对爱国主义的政治层面进行详细讨论。
[13]例如,当时的一位英国诗人阿尔弗雷德·德尼森(Alfred Tennyson)就此写下了流行一时的《轻骑兵旅的冲锋》(The Charge of the Light Brigade):"有人犯了大错,但战士们没有应答,也没有人问为什么,他们只是执行命令,迈向死亡之谷、随时赴死,骑着那六百匹马。……他们的荣耀何 时退去?哦,他们的英勇冲锋!整个世界为之震惊。他们的冲锋万岁!高贵的六百骑士、轻骑兵万岁!"See Alfred Tennyson, "The Charge of the Light Brigade," in Henry S. Pancoast ed., English Prose and Verse (New York: Holt, 1915), p. 601.
[14]鲁索在《爱弥尔》中就讲述了一个非常经典的故事:一位斯巴达母亲有五个孩子在军队中,她焦急地等待着来自战场的消息。一个奴隶来了,这位母亲战栗 地问他有何消息。"你的五个儿子都战死了。""贱奴,我是问你这个吗?""我们已经胜利了!"于是,这位母亲便跑到庙中去感谢神灵。Rousseau, Emile, quoted in Walter Berns, Making Patriots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1), p. 10.
[15]John Somerville, "Patriotism and War," Ethics, Vol. 91, No. 4 (July 1981), p. 568.
[16] 普里莫拉兹对"爱国主义"的定义与本文相似,二者的差异在前文及第二节都有涉及。他认为,爱国主义是"对某一国家及其政体的热爱,部分是由于那是其祖国这 一事实所激发的,并以对其国家与同胞的福祉的特殊关切的形式表现出来。"See I. Primoratz, "Introduction,"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12.
[17]Alasdair MacIntyre, "Is Patriotism a Virtue?,"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44.
[18]Alasdair MacIntyre, "Is Patriotism a Virtue?,"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45.
[19]Alasdair MacIntyre, "Is Patriotism a Virtue,"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44.
[20]尤尔根·哈贝马斯,《包容他者》,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8页。
[21]I. Primoratz, "Introduction,"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10.
[22]该影片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967年,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设立了一个专门工作小组,编写1945至1967年间美国的对越政策 史。作为小组成员,来自兰德公司的丹尼尔·埃尔斯伯格(Daniel Ellsberg)对美国的越南政策存在怀疑与不满,试图将小组研究报告《五角大楼文件》公诸于众,但未成功。最后,埃尔斯伯格将其透露给《纽约时报》和 《华盛顿邮报》。1971年6月,《纽约时报》两次连载《五角大楼档》的部份内容,在全美掀起轩然大波,并导致政府与媒体间的直接冲突、官司打至最高法 院。尽管最高法院的判决并未涉及埃尔斯伯格及《纽约时报》是否爱国的问题,但该案例仍显示了爱国主义在爱国与爱政府之间的激烈争论。有关该案例的内容及讨 论,可参见Thomas M. Susman:"好的,坏的,丑的:电子政府与人民的知情权",《交流》,2003年第3期;西米:"埃尔斯伯格,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叛徒",《华盛顿观 察》周刊,2003年第11期(总第27期),2003年3月19日,
http://www.washingtonobserver.org/SocCul-Ellsberg-031903CN27.cfm ,2005年7月10日访问。
[23]Alasdair MacIntryre, "Is Patriotism a Virtue,"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44.
[24]Igor Primortz, "Patriotism: Morally Allowed, Required, or Valuable?"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esp. pp. 192-196.
[25]David McCabe, "Patriotic Gore, Again,"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121.
[26]I. Primoratz, "Introduction,"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10.
[27]See T.W. Adorno, E. Frenkel-Brunswik, D.J. Levinson, and R.N. Sanford, The 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 (New York: Harper, 1950); Daniel Bar-Tal and Erving Staub eds., Patriotism (Chicago: Nelson-Hall, 1997).
[28]Alasdair MacIntyre, "Is Patriotism a Virtue?,"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52.
[29]John L.Sullivan, Amy Fried and Mary D. Dietz, "Patriotism, Politics, and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of 1988,"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36, no. 1 (1992), pp. 200-234.
[30]Robert T. Schatz, Ervin Staub, and Howard Lavine, "On the Varieties of National Attachment: Blind Versus Constructive Patriotism," Political Psychology, Vol. 20, No. 1 (1999), pp. 151-174.
[31]Andrew Oldenquist, "Loyalties,"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34.
[32]Wilfred M. McClay, "The Mixed Nature of American Patriotism," in Society, Vol. 41, Issue 1 (Nov/Dec2003), pp. 37-45.
[33]参见[英]埃德蒙·伯克:《自由与传统》,蒋庆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5章"法国革命的教训",第177-206页。
[34]Samuel P. Huntington, Who Are We? The Challenges to America's National Identity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2004), p. 339.
[35]I. Primoratz, "Introduction,"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11.
[36]Alasdair MacIntyre, "Is Patriotism a Virtue?,"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53
[37]对法国大革命因追求一致而导致大规模镇压的经典论述,参见苏珊·邓恩:《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杨小刚译、鲁刚校,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
[38]例如,著名进攻性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家米尔斯海默就持此观点,see John Mearsheimer, "Back to the Future," i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5, No. 1 (1990).
[39] See Debbie Schildkraut and Peter Furia, "Patriotism," in Karen Christensen and David Levinson, eds., The Encyclopedia of Community (Thousand Oaks: Sage, 2003); Minxin Pei, "The Paradoxes of American Nationalism" in Foreign Policy, May/June 2003.马基雅维利也持类似的观点,see H. Zmora, "Love of Country and Love of Party: Patriotism and Human Nature in Machiavelli," in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Vol. XXV, No. 3 (2004), pp. 444-445;及[美]列奥·斯特劳斯、约翰·克罗波西主编:《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25页。
[40]Martha C. Nussbaum, "Patriotism and Cosmopolitanism," in Martha C. Nussbaum, For Love of Country? (Boston: Beacon Press, 2002), p. 13.
[41]有两本书对这一争论作了有益的介绍,see J. Cohen and M. C. Nussbaum eds., For Love of Country: Debating the Limits of Patriotism (Boston, Mass.: Beacon Press, 1996);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42]在这方面做出深入探讨的是Thomas Nagel, Equality and Partial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43]David McCabe, "Patriotic Gore, Again,"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 137.
[44]David Miller, "In Defence of Nationality," 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Vol. 10 (1993), p. 4.
[45]M. Viroli, For Love of Country: An Essay on Patriotism and Nationalism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9.
[46]See R. Dagger, "Rights, Boundaries, and the Bonds of Community: A Qualified Defense of Moral Parochialism,"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79 (1985).  
[47]本段论证主要参照Igor Primoratz, "Patriotism: A Deflationary View," The Philosophical Forum, Vol. XXXIII, No. 4 (Winter 2002), pp. 443-458.
[48]See A. J. Simmons, Moral Principles and Political Obligations (Princeton, NJ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9), chap. 7.
[49]F. R. Berger, "Gratitude," Ethics, Vol. 85 (1974/75), p. 299.  
[50]See R. E. Goodin, "What Is So Special about Our Fellow Countrymen?"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p. 150-152.
[51]F. Toennies, "TheConcept of Gemeinschaft," in W. J. Cahnman and R. Heberle eds., On Sociology: Pure, Applied, and Empirical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71), pp. 65-66.
[52]Alasdair MacIntryre, "Is Patriotism a Virtue," in I. Primoratz ed., Patriotism (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2), p.44.
[53]Leslie Green, The Authority of the Stat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8), pp. 41-42.
[54]R. B. Friedman, "On the Concept of Authority in Political Philosophy," in Joseph Raz ed., Authority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77.
[55]R. B. Friedman, "On the Concept of Authority in Political Philosophy," in Joseph Raz ed., Authority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78.
[56]Thomas Nagel, Equality and Partial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p. 8.
[57]Igor Primoratz, "Patriotism: A Deflationary View," The Philosophical Forum, Vol. XXXIII, No. 4 (Winter 2002), pp. 457-458.


由 古吟声 发表于 September 16,2007 21:36  引用 (0) |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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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灌水民工

Janad@G2G

未读,
2007年10月15日 01:11:362007/10/15
收件人 Go2group、G2G
有一种爱国叫"遮丑"
文章提交者:林奇
[原创]加帖在 原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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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林奇

  话说在"史无前例"时期的北京,一名工人下班后身着工作服逛副食商店,忽然发现一个手拿照相机的外国人尾随其后在偷偷地观察他。在那个年代,能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员是相当令人自豪的,所以厂里发的工作服就成了流行时尚,大多数人下班后也穿在身上。这位工人老兄头脑可不简单,"警惕性"很高。他想,自己身穿工作服,一看就知身份。那老外跟着我,是想看我买什么,据此判断中国工人的生活是一种什么状况。

  当时一个普通中国工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元,一家人能把饭吃饱就算不错,鸡鱼肉蛋等副食无疑是奢侈品。逛副食商店大多时候是饱饱眼福,偶尔才能少买一点。可这位具有高度"思想觉悟"的老兄可不会让国家在自己身上丢脸。于是,他走到了卖鱼的柜台前,把刚领到手的当月工资全部拿出来,毅然买了一条一米多长的大鱼,神气地扛在肩上。不用说,这一切都被那老外看在眼里,并拍了照片。

  要是真把这鱼拿回家,估计这位老兄一家最少半个月揭不开锅。他扛着鱼出门转了一圈后,又从后门进了商店,直接找到商店的负责人说明了情况。对于这样的"爱国行动",商店负责人当然"通情达理",二话没说,马上就把鱼给退了。这个机智的爱国故事,一时间被传为佳话。

  上面这段往事,是从一位老同事那里听来的。这使我想到了我们习以为常的一种爱国方式——"遮丑"。我发现,古往今来爱国的方式有很多种。有国难当头,毅然奔赴疆场的;有为国家利益,据理力争的;有为国家强大,放弃优厚待遇回国效命的。还有一种,就是上面故事这类,为国家"遮丑"的。

   "遮丑"式爱国,就是不能因暴露自己的"缺陷"而让国家丢脸。"遮丑",长期以来不仅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爱国行为",而且还倍受推崇。我的一位朋友去天安门广场,遇到几位当地专门拍摄广场的摄影发烧友。他问其中一位老者,广场上也有很多乞丐,你们拍不拍?老者说:"不拍,因为没什么意义。暴露这个阴暗面,既无处发表,也解决不了社会问题;外国的乞丐不比我们中国少,我们为什么要揭自己的丑?同时,我们来这里拍片,是广场管理部门发证允许的,知道我们的操守还可以,才让我们来。"朋友闻言,很是感动,盛赞他们是爱国者。

  如果认为我们仅仅是受"家丑不可外扬"这个传统观念的影响,进而习惯于"遮丑",也不确切。"遮丑"式爱国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前几年的一个早晨,我在俄罗斯一个小城看到当地一群中老年妇女在一辆冷冻车后边排队,好象是在购买一种冷冻的鱼。解体后的俄罗斯物资匮乏,看样子能买到一点这样的鱼已经是不易,这个情景应该算是当时俄罗斯人生活的一个写照吧。我举起相机。刚要按快门,发现一张卢布挡住了镜头。我从镜头前移开眼睛,看见一个老妇人手拿准备买鱼的卢布在我眼前摇晃,意思是不要拍。我明白,她这也是对她们国家窘境的一种遮掩。

  "遮丑"式爱国,追根溯源是一种历史的惯性。习惯于"遮丑"的国家,往往都有把某种意识形态看成是第一位的历史,都曾经认为自己的意识形态是最合理、最优越的。"遮丑"与其说是在遮掩"缺陷",还不如说是在维护这个意识形态的正确性。涉及到捍卫意识形态的时候,什么诚实正直,什么实事求是,全都可以抛在脑后。受过这个环境影响的许多人,头脑里"政治第一"的思维根深蒂固,并且经常演化成自觉的行动。

  从心态上说,谁也不愿意让人看到自己国家的"丑陋"之处。但不同国家民众判断美丑的标准存在很大的差异,你认为是丑的,别人认为是美;你认为美的,别人恰恰认为是丑。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我看见经常有流浪汉在国会和白宫附近的草地上"安营扎寨"。这地方可是国家的"窗口"。闲谈中我问当地人,政府对此是否允许。他们说:"流浪者也是这个国家的一员啊,属于公共的地方,任何人都有权利去,他们愿意在哪里就在哪里。这里的流浪者不但不能赶,教会早晨还得把饭给送去。"其实美国比这更严重的"丑"多着呢,白宫门前一群人手拿扩音器在高声叫骂总统,够"丑"吧?也没看有人把这个"丑"遮起来。"丑事"不但不遮,而且还动不动不遗余力地翻给全世界人看。尼克松的"水门",克林顿的"拉链门",驻伊美军的"虐俘门",不都是他们自己周腾出来的么。

  但无论如何,每个时代都存在一个普世大致认同的审美观。和这个审美观背道而驰,其结果往往不是以丑为美,就是遮了小"丑",露了大丑。我们虽然曾经标榜过"越穷越光荣",可那是说给自己听的。真让外国人看见了自己的贫困,还是感觉很没面子,所以本能地要去遮掩。其实,一个国家和民族,因为历史的磨难或自然贫瘠而造成的暂时贫困,没什么可丢人的。放着正事不干,自己折腾穷的,才是最丢人的。荒唐的"大跃进",残酷的"运动",迷信般的"忠于",这些我们当时却不以为"丑",不但不去遮,还恨不能让世人皆知。就拿现在来说,一遇重要会议或外宾来访,很多地方官员先把乞讨的***的告状的清理到看不见的地方去,他们认为这是"丑",一定要遮掩起来。可各地官员颇为自得的豪华的政府办公大楼,却毫不羞愧地一幢幢伫立在那里供人尽情"观赏"。这种让世人蔑视的大"丑",怎么没人想到要遮一遮呢?十月革命前,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欧洲排第5位,到苏联解体前,已经下滑到后几位了。把苏联人民推向贫困深渊的集权政治及其体制下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恐怖的"大清洗",竭泽而渔的经济模式,孤注一掷的军备竞赛,愈演愈烈贪污腐败,这些才是最大的"丑",这样的"丑"又有谁能遮得住呢?

  自己有"丑"并不可怕,美丑不分,甚至美丑颠倒才是最可怕的。某些出于本能的"遮丑"行为也能理解,但如果把"遮丑",当成爱国去赞扬、去倡导,致使"遮丑"成为一种国民习惯,进而用遮掩代替进取,那可就贻害无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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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灌水民工

William wang

未读,
2007年10月15日 02:16:152007/10/15
收件人 Goog...@googlegroups.com
是啊,阿扁说的,我们本地人要比外省人 爱台湾。


Janad@G2G

未读,
2007年10月15日 02:36:062007/10/15
收件人 Goog...@googlegroups.com
什么叫爱台湾?爱台湾的什么?中共也爱台湾,美国也爱台湾,日本更爱台湾,都爱得恨不得把台湾吃了。

其实,都是"老鼠爱大米"而已!记得有一个案子,说是两个妇女抢一个婴儿,都说自己是孩子的母亲。

到了法官那里,法官判定一人一半,要把孩子分成两半,结果是真正的母亲放弃了,法官也就判出了真假。

"没有人要和你玩平等的游戏,每个人都想要你心爱的玩具"——《亚细亚的孤儿》

亚细亚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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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0/15/07, William wang <willia...@gmail.com> wrote:
是啊,阿扁说的,我们本地人要比外省人 爱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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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再来!灌水民工

Janad@G2G

未读,
2007年10月15日 03:38:45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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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榜愛國、重振經濟馬英九選定 競選總部... - 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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