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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 |
| 送交者: 丫子 2007年9月27日16:46:29 于 [茗香茶语]http://www.bbslan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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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疏学浅。年纪不大。知识不多。说错了,大家砸我轻一点。。。 我觉得中国再像国外说的怎么不好,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人还不是一样的过日子。我想不通为什么有些人要偷渡,或者非法身份去生存。 我在国外就遇见过一男一女。他们出了20万给偷渡出来。到了我留学的国家,就直接去了亚洲超市。站在那里问那里可以租房子。结果当时我放假要回国,我一个同学还就把我的电话给他们了。 我问了男的一些基本问题,比如,你要住多久?他说:能住多久住多久! 我说:您做什么工作的。他后来被我问烦了,就给我说:我给你明说了吧,我偷渡过来的。。 考。。。算了吧。。大树,我不租了。。
他还说他们一批有20多个人。他和那个女的是先下的。其他的都往法国西班牙去了~
有时候我去买西瓜,买西瓜的老板娘可以说是看着我长大的,老问我:你在国外学完没有啊? 我看着她在我们楼下买西瓜,然后她的女儿跟她一起买西瓜,然后女儿结婚生孩子,在我们街角的理发店工作~ 很多这样的人。。 我就想不通。。中国非洲很多地方,很多老百姓还不是好好在家生活。。有什么呀。。 我一直觉得那样的老百姓真的过着很实在的生活。。敬佩感油然而生~ 咳。。少点偷渡吧。。 |
(上接A23版)因此,为了防止政府迫害个人,各国法律就在诉讼中制定各种原则和苛严规定,尽可能减少误判的冤案发生。"无罪假定"就是其中之一。也就是在控告方和被控方已经天然力量不对称的情况下,以法律规定人为地给被告方以一定的支撑。
在民事案件中,情况就已经完全不同。因为民事诉讼中,原则上来说,双方地位是平等的。诉讼的判决结果牵涉金钱而不牵涉生命、自由。所以,在不同情况下, 法律对"证明的负担"就可能有不同规定。例如,雇员告雇主歧视要求赔偿,法律是要求雇员提出"受歧视的证明",还是要求雇主"提出没有歧视的证明",对双 方的求证压力和偏向是不一样的。美国法律在不同时期对此有过不同的考虑和要求。这是法律专家至今还在不断讨论争执的问题。
移民法的214(b)条款,就更是另一层次的法律了。它是针对如何批准外国人入境的。它的依据是这样一个事实:只有本国公民有天然的进入自己国家的公民 权利,外国人没有这个天然权利。哪怕在纸面上符合签证条件,签证官也没有"义务"一定要给出签证。给移民官当场判断和决定的权力,这是各国通行的惯例。同 样,美国人也没有理所当然进入中国的权利。这相当于一个家庭,家庭成员有回家的天然权利,客人没有这样的权利,客人要求来访问,主人有同意和不同意的天然 权利。对于要进入自己国家的外国人,每个国家可以根据自己国家的移民和非法移民的来源和压力,作出任何有利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防止发 生损害本国利益的超常移民压力以及安全问题。这是一个实用的法律。就像一个家庭,从某个外部家庭来的客人,做客之后都如期回去,新客人也就很容易受到欢 迎。假如另一个家庭来的客人申请的时候都提供证明说自己只是暂访的客人,但是大部分来了后就不走,主人对来自这个方向的新客人就自然会提出214(b)这 样的假设。事实上,在很少发生来访滞留的国家之间,甚至会规定免签证,也就是来者不拒。欧盟各成员国之间就是如此。欧盟国家和美国之间现在也是免签证的。 最近,在"9・11"后恐怖袭击的威胁下,双方也要开始重新实行签证。
像美国这样一个有着1200万非法移民压力的国 家,签证趋紧是一个必然。美洲的加拿大和美国之间是免签证的,美国对墨西哥就签证严格,这只是根据现实情况作出应对,和尤先生提到的平等、歧视、殖民、帝 国主义并没有关系,这些原则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收费、移民官员的判断权限和法律权力,各国做法一般都是对等的。
而假如遇到移民官态度恶劣,则应该坚决投诉。大量投诉确实会使得这个官员收敛,否则他会丢了自己的饭碗。
(作者系知名旅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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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报网 2007-09-28 11:29:26
美国国务院日前宣布,2009年绿卡抽签从美东时间2007年10月3日中午到12月2日中午接受申请,出生于台湾、香港、澳门的居民有份参与,
而中国大陆居民也会有部分的机会。
美国国务院官员介绍,绿卡抽签只接受电子表格申请,申请者可以登录 www.dvlottery.state.gov 进行登记,不接受纸面申请。这位
官员建议,申请者应尽快申请,而不要等到最后一周,因为届时大量的申请可能造成网络延迟。
绿卡抽签是美国多元移民签证项目,每年向移民美国较少的国家和地区提供最多达5.5万个移民签证,由电脑随机抽出幸运者。
因此,出生在中国大陆、印度、韩国、墨西哥、加拿大、英国及属地、菲律宾、俄罗斯等19个过去5年移民美国超过5万人的国家和地区的公民不能参与
2009年的绿卡抽签。符合绿卡抽签的申请者必须是上述19个国家和地区之外的国家和地区出生者,受过12年教育或者过去5年有两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
验。
但出生在中国大陆者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参与绿卡抽签,只要其配偶来自符合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或者本人虽在中国大陆出生,但其父母不是在中国大陆出生,
或者其本人出生时,其父母并非常住中国大陆的居民,此人即可以配偶或父母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名义参与抽签。
绿卡抽签项目在美国是有争议的移民项目,过去两年激辩不断的移民改革方案多有取消绿卡抽签的条款。因此有移民专家预计,移民改革法案过关年,就是绿
卡抽签"寿终正寝"时。
On 9月28日, 下午9时31分, "Janad@G2G" <janadat...@gmail.com> wrote:
> "移民倾向"不是"有罪推定"
> ■美国来信之林达专栏http://www.nddaily.com/A/html/2007-09/09/content_236018.htm
> 日期:[ 2007年9月9日 ] 版次:[ GA02 ] 版名:[ 社论 ]
> 上一篇<http://www.nddaily.com/A/html/2007-09/09/content_236016.htm>
> 下一篇 <http://www.nddaily.com/A/html/2007-09/09/content_2360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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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23版)因此,为了防止政府迫害个人,各国法律就在诉讼中制定各种原则和苛严规定,尽可能减少误判的冤案发生。"无罪假定"就是其中之一。也就是在控告 方和被控方已经天然力量不对称的情况下,以法律规定人为地给被告方以一定的支撑。
July 09,2007
http://details.blogbus.com/logs/6543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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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选择做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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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 七月四日,是美国国庆节,这个国家建立了231年。在美国居住近二十年,每年看美国的国庆节庆祝活动,都相当感慨,它至少有两个特色: 首先,美国各地的庆祝活动,不是官方为了宣传国家强大、执政党伟大光荣正确而组织的,而主要是由民间团体或私人公司举办的。像我所在的纽约,每年的国庆 焰火,都是由梅西百货公司举办的。今年的焰火持续了二十多分钟,比往年更加多彩绚丽,据说要几百万美元。而首都华盛顿的烟火,以及各地的庆祝游行活动等 等,几乎都是私人团体举办的。而不像某些国家那样,从来都是倾国家之力,做政府一手操纵的宣传。 美国国庆纪念活动的第二个特色是,它虽然是纪念国家的建立,但主要是赞美这个国家保障了每个人的自由,给个人提供了发展的机会,也就是这个国家刚刚建立 时发表的《独立宣言》所确立的那些原则。美国人不说国庆节,而是把七月四日称为"独立日",不仅是纪念美国当年从英国统治下争取到独立,建立了一个新的国 家,更是传递《独立宣言》所确立的美国立国精神。这个精神,就是强调人的权利。《独立宣言》译成中文才二千三百字,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强调人有自由的权 利、生命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三大权利,都是指个人,而不是指国家或政府。而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的这三大权利,如果违背了这个原则,人民就 有权推翻这个政府。 《独立宣言》译成中文才二千三百字,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强调人有自 由的权利、生命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三大权利,都是指个人,而不是指国家或政府。而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的这三大权利今天这个只有短短二百多 年历史的国家,所以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强,并不是因为它的幅员,人口和资源丰富,而是《独立宣言》所确定的这种保护个人的精神。纵观美国文化、历史和政 治,有一个英文词被最多地强调,那就是Individualism,中文把它译成"个人主义"并不妥,因为它容易和中文里贬意的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连 在一起,根本就背离Individualism的本意;因此把它译成"个体主义"比较准确。保护"个体主义",可以说是美国的立国之本。因为无论法西斯主 义,共产主义,还是形形色色色的集权主义,从本质上说,都是"集体主义"的变种,最后都是以"群体的名义"奴役个人,剥夺自由。而个体主义,正是对抗集体 主义,对抗集权的最主要武器,也是人之所以能有自由、尊严的保障。 整个一部美国的历史, 其实就是高扬个体主义,追求个人自由,对抗集体主义和极权的历史。美国所以成为自由世界的领袖,正是因为高举了个人自由的伟大旗帜。例如连写信这种小事, 美国人都是先写人名(凸显个人的重要),然后是城市,最后才是国家。中国则是:先国家,再地方,最后才是个人;国家、集体永远高于个人。而美国人,即使姓 名,也是把自己的名字排在前面,父姓在后,而不是中文人名的父姓在先(父权、家族社会的表现之一)。这也是强调,你自己的名字是独有的,最个人化的,你这 个"个体"才是最重要的。这些都体现美国人对"个体主义"价值的推崇。 在美国国庆节前 夕,俄亥俄州阿什兰德大学(Ashland)大学政治学教授、匈牙利移民施拉姆(Peter Schramm)写了篇文章,题目是"选择做美国人"。他说,五十年前,他还不到十岁,随父亲逃离匈牙利。当他听到要逃往美国时,问父亲"为什么是美 国?"他父亲说,"因为,儿子啊,我们是美国人,但生错了地方。" 施拉姆说,他用了过去 大部分的时间琢磨这句话的含意,最后更清晰了,"我父亲用他的方式,说明他向往的美国不仅是个地方,更是一种价值。"施拉姆认为,"做一个美国公民跟当其 他国家的公民不同,我们美国人不以血缘或历史当作成为公民的连接;相反,把我们连在一起的是一个共认的原则。这种认同——正如林肯在提到《独立宣言》时所 指的'电缆'——将我们跟签署宣言的先贤们像'血中血、肉中肉'那样紧密连结在一起。" 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人"这个定义,已超越了具体是哪国国民的界限,它代表着对自由、生命和追求幸福这三大个人权利的信奉和坚持,代表"自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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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极权主义---个人独裁:这是被历史一再证明的必然逻辑.
怎么了,我们要的就是这种逻辑-----集权独裁万岁!万万岁!!!!不然怎么会有人类历史绝无仅有的我们的伟大领袖,不然有谁能让自己的国民在和平年代
无辜毙命五六千万!!!!不然怎么会有我们永远伟光正!!!!!!
只有奴才,能忍受极权和独栽,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至今不变,人们都有点奴性了,不知自由为何物,也难怪啊!
集体主义---极权主义---个人独裁:这是被历史一再证明的必然逻辑.
这位曹长青,看来做了傻帽美国人.1989,任职"深圳青年报",主张邓小平退休,被迫流亡.怪不得被杨澜斥为"反动份子".选作美国人,精明"正动份子",上至庙堂子女,下至杨澜cctv红旦,都选作了,再爱国和民族,中美双吃.OK?
楼上的是市长吧
不见得吧,自由的可贵就在于不自由,咱国流血也换不来的东西,美国就那么容易得到么?那应该早忘记自由这个词了。生在中国最好,小国寡民,桃源世外,君子国,如今的合众国,想当然之妙境,较身醉自由乡者倍觉有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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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禀实而后礼仪足
On 9月29日, 上午11时17分, "Janad@G2G" <janadat...@gmail.com> wrote:
> 真的吗?"为富不仁"在中国还少吗?人心不知足啊,欲望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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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初,性本私!自私是道德之本源,不要相信什么"仓禀实而知礼仪",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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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贪官的家里难道都是揭不开锅的?那些富翁的礼仪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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