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见外国男友 先交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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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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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6日 00:46:572007/10/6
收件人 无所不坛(G2G)
婚介:见外国男友 先交3.2万


【本报广州五日电】据广州市消委会消息,十一期间涉外婚介投诉呈上升趋势,婚介以安排投诉人和「外国男友」在黄金周期间见面为由,向投诉人催要「二期费
用」的情况普遍。广州市消委会表示,从2007年婚介投诉情况来看,不法婚介的服务合同呈现出将消费者「分期套牢」的特点。
广州日报报导,今年2月,方琴(化名)在网上看到这家婚介所广告,广告词称「上百位北美欧陆翩翩绅士,香槟色的夜等候您的到来」方女士出示和婚介签订的
服务合同,合同规定服务分两期,第一期的服务费用为1.6万元,包括翻译费4000元和代写书信费4000元。

半年过去了,方女士仅和一位自称来自意大利的男士保持著电子邮件联系。每次方女士只能委托该婚介「传书」,有时候发出两封或三封,对方才会回复一封。方
女士说,该公司总共帮她发出了40封邮件,但对方总是回避婚姻问题。

据报导,方女士9月25日接到婚介公司的电话,对方表示「外国男友」要给方女士一个惊喜,目前已经透过该公司约定十一来广州和方女士见面,并表示希望和
方女士单独进行电话沟通。但该公司表示,方女士要支付第二期服务费1.6万元。

也就是说方女士必须交费两次,总共交纳3.2万元才有可能见到「外国男友」。

20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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